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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来真的-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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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素素无措的看着儿子,然后再转头看向甫从浴室沐浴出来的唐华,不知该怎么办才好。

最后,自然是由唐华下定夺:

“早点睡,明天还要上学呢。”他掀起棉被一角,示意儿子可以占据他的床位。

唐学谦快乐的钻入棉被下,没两三下便已躺好。

“爸爸晚安。”

“晚安。”他低头亲了儿子一下,套了件睡袍,没有异议的准备前往书房办公。

“你……”素素轻呼了下,却不知道自己为何会出声,心中为何会有浓重的失意。

他轻拍她的肩:

“都不是晚睡的人,别聊太晚。”

这样也好,省得他还得跟自己薄弱的意志力挑战。看到她睡在他床上,他才知道心中那般骚动有多么强悍;除非得到她,否则叫嚣着的身体不会安份入眠。

以两人目前的情况来说,实不宜再加入情欲纠缠来让一切益加混乱了。他并不想让自己变得面目可憎,利用她的无助予取予求。反正已有儿子自告奋勇,陪伴佳人的任务旁移确实是比较安全的作法。

有儿子陪她,她会安全以及安心。

取得了一个浅吻,他开门离去。

萧素素绞着双手,看他身形消失在门外,什么话也说不出口。她可以唤住他,请他留下吗?她不敢,但那却是她心中所盼,真的是——愈来愈搞不懂自己了。只有对自己的胆小无能为力。

“妈妈,要睡了吗?”

“嗯。”九点了,是他们母子正常就寝时间。她爬上大床的另一侧,将头栖息在沾有唐泄气味的枕头上,不禁想着:他……一向是何时就寝呢?为什么每天都比她早起,并且看起来神清气爽,似乎没有睡眠不足的困扰。

唐学谦关掉大灯,只留床头一盏昏黄柔和的小灯映照室内,探身亲着母亲:

“妈妈,你不可以和爸爸睡了,知道吗?不相爱的人是不会睡在一起的。”

“曾经不相爱的人并不代表永远不相爱。”她低喃着。心中全是他的影子,足以代表情况早已改变。

“已经要离婚的人还会相爱吗?”他不明白地道:“就是爱过了然后变不爱才会离婚对不对?怎么还可能再由不爱变成爱?妈妈,你又爱上爸爸了吗?”这个可能性令他好担忧。

他们并不算相爱过呀!如果曾经有过,也只能算是唐华单方面的狂恋,她懵懵懂懂的在父母安排下嫁给了他,怎么算相爱过呢?当年她甚至连自我意识都没有。

真要算的话,此刻的心境还符合一些。乍喜还忧,期待中又含着害怕被拒绝,想要一直一直看着他,也期望他注意到她,只看她……

老天呀,她恐怕是暗恋上唐华了!

“学谦,你想……你爸爸有可能再爱上我吗?”现在唐华所欣赏的,是哪一种女性呢?

一定不是她这一型的吧?!

“如果不可能呢?”

“那……就是我活该了。”她的心沉入谷底。连儿子也不看好,她还有什么指望?

“什么意思?为什么?”他不明白大人复杂的世界。

她为他拉好被子,拍拍他的手:

“没什么,真的,我只是觉得你爸爸这些年太辛苦了,没有我的话,他过得可能会比较好。”

“你要爸爸爱你吗?”睡意已浓,他打了个呵欠,问出睡前最后一个问题。

“我还能这么希望吗?”即使心中深深渴盼,渴盼到几乎成了她今生唯一目标,但机率是渺茫的,她想也不敢想,更别说没人教她如何倒追男人了,唉……

直到儿子沉沉的呼吸声传来,她才转身躺好,却怎么也进不了睡眠状态,而时针已然向十点大关逼近。

仍是会认床吗?

她深深吸着枕畔清爽的气味,心中是安定的,然而神魂却不肯沉静。睁眼看着天花板,再就着昏黄灯光打量四周——这是一间男性化并且陈设简单的房间,不若他们在台中的新房那般精雕细琢的华丽。

这里除了书墙与一组沙发茶几区隔成起居处外,便没有其他杂物了。阳台外放置着一座符合人体工学所设计的躺椅;除了通往外面的门之外,另一扇与浴室相通的门则可通至更衣室。

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坐拥与唐华相同的资产。除了祖荫之外,守成或创新亦是困难的事,否则怎么会有“富不过三代”这句俗谚?要维持这么巨大的开销,他一定得工作得很努力吧?

她听菲凡说过,寻常小家庭一个月开销五、六万元算是很负担了,但昨日唐华带她到台中市区购物,每次一刷卡就是上万元。一整天下来,她偷偷算过,三、四套衣服已刷去十四万元……钱花得像流水,必然是因为他赚得够多。如果一般上班族每月的薪水在三万元上下,那她无疑的一直过着贵气的锦衣玉食生活。然而她却视一切为理所当然,从未去想她安逸的生活是由他慷慨的付出而得到。

她这大半辈子从来没有亲手赚过一毛钱,其实也从未在身上放过钱。以前有父母成日陪着伴读,再然后则是被唐华照顾得更加安适,什么都没付出过的人为什么会得到这么多的关爱?

然而,这是好事吗?杜绝了她培养社会适应力的机会,不劳而获的过着好生活,不需体会艰辛困苦,当真如父母曾请算命师所论命批示的那般:生就富贵,丰足一世。三千宠爱,独揽一身。

如果唐华曾怪罪过她父母造成她的自闭不入世,那他是否也该自省于过度保护她,使她的觉悟来得如此慢?……不,也许这么说是不公平的,至少他曾努力过了。只是她不肯改变,一再一再缩回小世界中,最后他也只能依她父母营造的模式待她,并且更加周全。

终究该嗔怪的是自己。她不能再软弱的把过错、不顺心全推到旁人头上作数。

倦疲了双眼,睡意却怎么也不肯来,快十二点了呢。看着时钟良久,心中只浮现一个问题

他还在书房工作吗?还是已经睡了?

这个意念逐渐转化成一股动力,驱策她离开温暖的被窝。深夜的寒意袭来,迅速冰冷了她手足,但她却在抖瑟中浑然一无所觉。

走出卧房,客厅留了一盏小灯,而书房那头未关紧的门透出亮晃晃的灯光,引着她不由自主的顺着光源走去。

轻轻推开门,看到他坐在电脑前,双手迅速的在键盘上敲动,正好背对着门口。她没有出声打扰他,光见着他的身影,心中某个曾空虚的角落便已消失无踪,如果可以一辈子这么看着他……

不愿放任自己胡思乱想下去,她打住了心思,转而看着这间二十坪左右的书房,隔着三个大书柜的后方放置着一张大单人床,想必是他今晚准备休息的地方了。

他好辛苦……是不是常常这样通霄工作呢?

她是不是他一项极大的负担呢?

“素素?!”敏锐的第六感让唐华感觉到身后有人,没料到竟会是他那向来早睡的妻子。“依然会认床吗?还是害怕陌生环境?”他走向她,发现她身子的单薄:”怎么不多加件衣服?手都冻僵了。”

将她拉到沙发上坐着,将披挂在椅背上的外套盖在她身上。

“我泡杯热可可给你驱寒。”他往外面走去。

“谢谢。”她小声道谢,看到小茶几上有一壶保温中的咖啡,难怪书房内满溢着温暖的咖啡香味。但这是唐华专属的饮料,不让别人沾的,尤其是她与学谦——他说咖啡喝多了对人体不好。

不过她一直偷偷疑惑着既然如此,他为什么每天必喝?但那也还算好了,至少他是不沾酒的。他向来不碰酒是认为喝酒容易误事,也不容许自己清明的神智教酒精麻痹。浅酌一些餐前酒是他唯一允许的,不若电视上所描绘的那般动辄狂饮失意酒,表明自己的抑郁。

弄得自己失态而无尊严的大发酒疯是多么可怕的事呀!相形之下,喝咖啡反而好些。

她不喜欢苦苦的味道,但喜欢闻这种香味,也因为这香味是他专属的,所以喜爱的感觉又深了几分,置身其中会有彷若被拥抱的错觉一杯热可可放到她手中,以保温杯装着可可,所以不怕烫手,同时又可以用来暖手。

“好香。”她深深吸一口气。

他坐在她身边,伸手将她长发拢到肩后,不自觉的汲取她所散发的美丽与芬芳,因她的笑而笑。

“你……还在工作吗?”她喝着可可,大眼看了电脑一眼,再转回唐华看不出一丝疲色的面孔上。

“不算在工作,只是在浏览美国分公司那边的一些会议纪录。我没那么早睡,不找点事做岂不浪费时间?”

“你这么辛苦的工作……是因为必须供养我们这些人吗?我们什么也帮不上忙,却一直在花钱,不知人间疾苦的让人服伺……”

他止住她的话,不让她胡思乱想下去。

“我工作,是因为我喜欢这种挑战,否则光是吃祖产三辈子也吃不完。我只供给家人我所供得起的生活,如果我今天是个打杂工人,恐怕你还得去帮人洗衣服贴补家用呢。”轻笑的打趣着。望向她一双纤白柔嫩的小手,是怎么也想像不出她操持家务的情况的。有一种女人,天生是要让人疼爱的,她就是。

她好自卑的悄声道:

“如果……如果你有一个贤内助一定会轻松很多。”

“不。身为一个主事者,不一定要有精明厉害的伴侣,但一定要懂得用人。将不同才能性格的人放置在最恰当的工作岗位上,事业才能真正的蓬勃长久。”只有小型且家庭化的公司才需要夫妻胼手胝足共同劳心劳力的奋斗。只信任自己人,只给自己亲人机会,伴侣岂能不厉害?但倘若要发展成资金钜亿的大公司,那一套反而成了阻力,绝对成不了大格局。

他是个只手可撑天下的男人呀!而这种男人会期望他的妻子扮演什么角色?他的才能不会是用来互补妻子的无能吧?没有一个雄才伟略的人会喜欢上毫无用处的伴侣,一如每个女子心目中对丈夫的要求绝对比自身高那般。男人想要的妻子必也是具有某种特色吧?

“你心中理想的妻子是什么模样呢?”

“为什么这么问?”他看到她的双手又绞紧了。

“我……我只是不知道你会娶我的理由……”

他自嘲似的笑了声,最后长长吁了一口气,帮她把可可放到一边后,才搂她入怀:

“你非常的美,男人向来以美色第一心动要件。加上你的气质娇柔,生就像是来让男人无微不至保护也似,见到你的男人莫不引发出丰沛的大男人保护欲。可以说,你的美丽足以满足男人种种狂妄的想法。既是美丽,又是生来惹人怜,温顺无助,以男人为天……男人的劣根性,想想真是要不得,却又大作美梦,这就是相同于女人老是期望她们的丈夫是典型白马王子一样,皆是要不得的自我澎胀。其实平凡如我们世人,都没有资格去要求别人的完美来迎合自己缺陷满身。”

容貌吗?她伸手抚着自己的脸,除了与生俱来的外表之外,她根本乏善可陈,找不出其他可说的优点。

“只有外表是不够的。”她摇摇头。唐华终究不是只重外表的人,得到了人之后,他会进一步渴望心灵相契,若达不到,再如何美丽也没用。

否则他们岂会处在目前的半离婚状态。

“这是我的报应。我该保留一丝清醒来认知你根本尚未长大,然后想法子引导你回应我的感情才对。”

“但你必然还是会失望的,因为比起你的见识与才能,我只是一片空白,我什么见识也没有。害怕人群,躲着一切必须与人有所接触的事,我努力克服出门的恐惧,但却无法去爱人群,加入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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