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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林寺-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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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得从刘莽娃说起。说实在的,劳教出来,我就不再想跟刘莽娃搅在一起了,而且,确实在我出来相当长的时间里,我没再去找过他。但是,命运的安排有时是很无可奈何的,为了救蒋芹芹,我打了KTV包间里的那两个地痞,之后,那两个家伙就老来骚扰,想要报复,我独木难支,只好请刘莽娃出来摆平,欠了刘莽娃一个人情。
  按道上的规矩,别人帮你摆平了事情,一是要请喝酒,二是要还别人一个人情。喝酒的时候,因为这事情是因蒋芹芹而起,所以得带她一起去。酒席间,我就发觉刘莽娃眼睛老在小芹身上转,我知道他动的什么心思。但不好当面翻脸,只是以后注意着不让他接近芹芹。但是,只要还没还他人情,我就老不能跟他摆脱干系。
  所以,从少林回来不久,得知刘莽娃喊我帮他打一架,我立即就答应了。我想的是,这架一打完,把人情还了,以后我过我的日子,两不相欠,也就清爽了。但是,这场架却把我弄进了拘留所。
  其实开始之前我就有一种不安的预感。我的预感总是很准的,我们四十多个人在成都黑帮斗殴场——青龙场立交桥下——狭路相逢,两边的人都是卷起袖子就冲上去了,真叫亡命之徒啊……这时候,一个家伙已经向我砍过来,我闪身一避,顺手抄起背上的菜刀,一刀就砍下去。这时,后面的另外两个家伙已经冲了上来,其中一个举起木棍,照着我的腿骨就是一下,我强忍着疼痛,一脚踹在了这个家伙的肚子上,正要补一腿,警察来了,我因为腿上挨了一棍,跑不快,结果被逮住,拘留15天。
  本来,被拘留也不是什么大事,我又不是第一次被拘留,但是,以前我心里不牵挂什么人,所以一点也无所谓,但这次,我在拘留所天天担心芹芹,我也说不清楚具体在担心什么——不,其实我隐隐约约地知道担心的是什么,我只是不敢深想,就怕自己像乌鸦嘴一样果然想中了。但尽管我不去想,事情还是发生了,就在我被拘留的那几天里,刘莽娃以带芹芹来看望我为名,将芹芹骗到一间空房子里,强奸了芹芹。
  当我从拘留所里出来,我很快就知道了一切,我突然心里一片宁静,我知道该有个了结了。我一直觉得,我和芹芹不可能有结果,我配不上她,至少我没有资格占有她一生的全部,命运让我在最美好的年华与她相遇相爱,我已经很满足了,她的青春才刚刚开始,不应该在我这样的垃圾身上耗费太多时间。而我,也该为自己的过去画一个句号了,我觉得这其实是个很必然的结局。
  埋伏了好几天,我终于等到了刘莽娃一个人落单的机会。偏僻的小巷带着一丝凉风,我用仇恨的目光注视着前方的刘莽娃,他并没有预料到我会突然来到他面前,所以现在他身边没有人,只有他一个,很好,我要的就是这样的单打独斗。
  我裹了一下手上的刀,看起来很紧,不会脱落。我一步步走了过去,手心握着那把刀还是第一次使用,我不知道它是否锋利,但我相信已经足以杀人。大喝一声,我急速地冲了上去,狠狠的一刀砍向了刘莽娃。他不愧是久经历练的,躲过了我这一刀,而后拔出他的刀子反击了。他的刀很霸气,由刀本身来看就知道了,这把刀很长,刀背也很宽。我当然知道这把刀砍在身上会有什么后果,但我只想为芹芹报仇,也想为许多年前第一次认识刘莽娃时他打我的耳光做一个回报。所以当他回击过来时,我丝毫也不退缩,好像并没有感觉到他的刀子来了,我也同时出刀,完全是同归于尽的打法。
  他那一刀很准地砍在了我的左臂上,鲜血一下子喷满了我的衣服,但同时,我的刀子也狠狠的捅进了这个家伙的肋下,一刀,两刀,三刀,我一下一下地捅,直到刘莽娃失去了知觉,我知道他已经离死不远了。
  收了刀,我向场中望了望,很凄惨,满地的鲜血,刘莽娃早已经被砍的不成人形,他的脸上已经足足挂了三个刀口。我慢慢地走了过去,手臂袖子里的刀已经滑了下来。我突然感到一阵寒意,甚至可以说是害怕……我总以为自己在踏入这个圈子以来,早已经不知道什么叫做害怕了,想不到最终我还是会害怕。但我并没有后悔,如果重来一次,我还是会做这样一来的选择……
  我用手摸了一下脸上的鲜血,用舌头舔着手上的血迹。我告诉你,血真的很咸。
  我的故事,基本上就是这些。
  第四章 小雷
  我是这部小说的作者小雷,写这部书的念头,是在2002年1月萌生的。当时,我还在英国留学,说起来有些好笑,我在英国念的专业竟然是“中国历史”,实在是有点匪夷所思。其实原因也不复杂,我爸是成都一个投资公司老总,虽然在全国未必排得上号,但在成都的投资业界可算得上一个铁腕人物,大家都怕他,连家里人也怕他。他一直希望我子承父业,但我对所有和经济挂钩的玩意儿都全无兴趣,我自幼深爱文学,尤其喜欢西方文学,但我爸说,如今这个年代,搞文学的人是最无用的,“百无一用是作家”,“当作家的人是可耻的”——这些都是我爸的原话。但我才不管什么有用没用呢,我只管自己喜欢不喜欢。
  我18岁考大学的时候,在我爸的高压政策下,不情愿地读了北京大学经济系,毕竟那时我还太嫩,不敢跟我爸做对,哪怕是曲线地作对。读了两年,我忍无可忍,那时候觉得自己也是成年人了,无论如何不能把生命消耗在无聊的经济学里。于是先斩后奏,自动退学,回到成都,说实话,我依恋那个糜烂的城市。那时我也二十郎当岁了,但我拒绝工作,经常跟一帮写诗的人混在一起,你知道,成都的诗人,在全国都是最多的。
  我爸一看到那些写诗的人到我家,就要毫不客气地把他们赶走,那些诗人也确实没骨气,每次被轰走了,过不了多久又要像狗一样来敲我家的门,谁叫他们一个个穷得丁当响呢,在我家,只要我爸不在,他们还是有尊严的,我对他们比对我家佣人尊重多了,何况还有那么多好吃好喝的由着他们享用。就这样,一晃五六年过去,我26岁了,依然过着这种莫名其妙的生活。
  2000年的一天,我爸再次把家里的诗人轰出去之后,语重心长地对我说,他已经渐渐老了,不可能养我一辈子,他只有我一个儿子,如果以前还希望我能成为经济界的成功人士的话,那么他现在已经不抱这个希望了,他如今惟一的希望是我不要堕落到搞文学的圈子里去了,否则,我的明天就是那帮狗一样的诗人的今天。为了让我不被那些无聊文人带坏,我爸宁肯多花点钱送我去国外读书,他知道我肯定不愿意读经济类的专业,所以对我说,只要不念文学,念什么都可以。为了故意气他,于是我就决定念“中国历史”。但我爸却很爽快地同意了,他说,了解历史就是了解现实,毛主席就最爱看历史了,弄通了中国历史,回来搞经济就有了最好的基础。看来,他还是在做着我回国以后从商的美梦啊。
  我去的国家是英国,原因是我最喜欢的三个作家——写《苔丝》的哈代,写《金色笔记》的多丽丝·莱辛,写《1984》的奥威尔,他们都是英国的,所以我当然想去英国,我爸这次犯了个不懂文学的错,他怎么也没想到我去英国是为了去我敬爱的作家的家乡看看,他不知道那些,就算把他们的名字告诉他,他也不知道他们是谁。我爸对我去英国的选择很满意,他生怕我在美国那个花花绿绿的新大陆学坏呢。
  就这样,我来到英国念“中国历史”,对中国历史我本来就是非常熟悉的,而老外那一套用西方视角观察中国历史的理论也并不复杂,所以我的学业还不错。课余时间,我基本上放在阅读英国文学原著上了,我再次复习了《金色笔记》和《1984》,
  另外,我还专门去哈代的故乡旅游了一趟,那是2002年1月,在卡斯特桥附近,我遇到一个热爱中国的英国少女,我们相谈甚欢。她也是由外地来卡斯特桥旅游的,我们结伴同行,一路笑声不断。天黑的时候,下起了大雨,我和她躲到一家小旅馆里。
  第二天,我们就各自上了各自的路。我从卡斯特桥回到伦敦,连续几个夜晚,我一遍遍回忆着那偶遇的英国少女,回忆着她说起《少林寺》时那向往的眼神,回忆起我的幼年,我的故乡,思潮起伏。又一个深夜,当我再度辗转反侧时,我起床,写下了一篇文字,这篇文字是我第一次把少林寺作为一个主题进行描述。同时,由于那段时间正在再次阅读哈代的《苔丝》,也由于当时还比较喜欢周星弛的《大话西游》,我把它们也加到了少林寺里去了。下面就是我在伦敦写的那篇东西,它构成了这部小说最起初的源头。
  《少林寺里的苔丝和紫霞仙子》
  时间已经过去得太久,即便我以手加额,依然无法确切地记起,究竟是在哪一年,我们所有的孩子,狂热地迷恋上了电影《少林寺》。
  应该是81或者82年吧,我肯定还在读小学二年级左右。或许是在夏天,我们像潮水一样涌到露天影院,看那场让我们这些70年代前期出生的人从此将无尽的憧憬和武侠挂钩的电影。有的孩子看了五遍,甚至八遍,就像不久前的某一年许多年轻人反复观赏《泰坦尼克号》那样,这场关于江湖,古刹,隋末动荡的时代,有名和无名的英雄,以及洁净而无望的爱情的电影,陡然席卷了那些焦灼的心灵。
  我父亲很严厉,他似乎不准我有任何“玩物丧志”的可能,所以我《少林寺》只看了一遍。这就使得我在今天对《少林寺》的回忆显得特别的零碎。我只隐隐约约地记得那像羊一样洁白的牧羊女,那正义而勇敢的少林武僧,还有那些在战场的追击和被追击中滚滚而去的马的铁蹄。寂静,悠远,带着一点点因为出家而不再能靠近爱情的淡淡的伤感,这就是最本原的少林寺在我脑海中反复回味并最终定型于我的青年时代的模型。
  这个模型使我想起了一个少女,这个少女名叫苔丝。我是带着无尽的惆怅阅读《苔丝》的,记得是在一个夜里,我将这本书最后一页读完的那一刻,四周如此寂静,悠远,带着小说中那两个相爱的人因为过于深爱而一再隔绝的悲哀,苔丝,这个真正纯洁的女人,这个令人心疼的受了伤害的名字,终究还是没有任何人的胸膛可以成为她的眠床,她无处安睡。
  有时候觉得,苔丝仿佛不是生活在萨默塞特郡以东,巴斯以南的英国乡间,而是生活在一座中国的寺庙里,那座寺庙人声鼎沸却又异常空旷,香火弥漫却又异常凄凉,充满正义却又充满伪善,洋溢着热诚却又在热诚中将人和人隔离。这座寺庙,我叫它少林。
  或许,我是对少林寺过于熟悉了,以至于因为失去了距离带来的美感而变得憎恶它。
  对虚幻的武侠世界的迷恋,使少林成为一个无法规避的影子,始终与我的记忆相随。最初,可以接触到的武侠世界还很小,我记得在看了《少林寺》寺之后好久,才又在电视连续剧《霍元甲》里见到了江湖的身影。那时,我在广西南宁读小学五年级,因为当时家里普遍没有电视机,我们那些铁路工程局的小孩子,很早便在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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