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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情-第3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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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阳西下,夜幕降临。
天地间弥漫着缕缕静谧的芬芳。不经意的,抬头仰望那广阔的苍穹。颗颗闪烁的星星若隐若现,顽皮的模样显得有几分可爱。有意也好,无心也罢,有股探索的热情与冲动涌入心头。能够寻觅得到那两颗特别的星星吗?如果它们是存在的。
二星闪耀着微妙的光芒,不是为了炫耀,也不是为了指明方向,应该是借以传递不能相见的怨恨。这两颗分别叫牛郎和织女的星星,背后所蕴含的凄美与哀怨,作为凡夫俗子的我们,恐怕除了不能感同身受之外,也难以领悟当中那绚烂而悲伤的境界吧。
尽管“柔情似水,佳期如梦”,又如何呢?幻想总是缥缈灿烂的,偏偏情真意切,难舍难离,实在不得不“忍顾鹊桥归路”。天不遂人意,无情也残酷,哪怕“曾经沧海难为水”,任凭呼天抢地,捶胸顿足,最终也摆脱不了悲惨的命运:有情人不能终成眷属。
不能尽人如意,但求无愧于心。虽然牛郎跟织女天各一方,只能遥相寄思,但是他们自始自终都是“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漫长而沉默的等待,为的是赢得一年仅有一次的难得相见。
可谓是“相见时难别亦难”。然而,离愁别绪的遗憾恰好铸就了一段圣洁崇高的爱情。“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不错,爱情的真谛是在于真心诚恳,而不在于朝夕相处。
没有庸俗的缠绵,也没有迷离的宛转,可是,却真实地拥有过一份缱绻浪漫的美好。
当还处于懵懂无知的童年,学背唐诗时,在“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的通俗诗句里,第一次认识到那位鼎鼎大名的诗仙——李白。
“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我欣赏他的真情流露。“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我敬佩他在崎岖的仕途中,仍能保持着壮志雄心。“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我赞叹他乐观自信的积极人生态度。李白生性豪放,潇洒不拘,同时也是一个重情之人。
当老朋友孟浩然游览吴越,李白在送别时依依不舍。那一刻,有感而发,文思泉涌,李白著下了那篇名垂千史的诗作——《送孟浩然之广陵》。
好友离开了黄鹤楼,在繁花似锦的阳春三月,怀着愉悦的心情漫游扬州。“孤帆远影碧空尽,唯见长江天际流。”浩渺的长江上,片帆孤影逐渐远离,消失于碧空,只能看见奔流天边的长江。倘若孟李两人的友情不是真挚深厚,那么李白又怎么会久久不曾离去,会一味地伫立着凝望许久呢?可想而知,李白心里的那番不舍的惜别之情,犹如长江之水,滚滚奔腾不息。
世上不是只有爱情才会让人刻骨铭心,难能可贵的友情同样值得珍惜。因为真正的友爱,不一定会有形影不离的相伴,却一定会有相濡以沫的支持和心照不宣的理解。
年迈慈祥的母亲不怕劳苦,迟钝地举起手中的银针,耐心而深情地为游子缝制征衣。衣服上的线密密麻麻的,正如母亲心乱如麻的内心写照。儿子啊,你什么时候才能归来?作为母亲的,也只能透过衣服上的一针一线来寄托对你的关爱了。
“慈母手中线”,一种温馨而心酸的感慨油然而生。“游子身上衣”,穿着母亲亲手缝制的衣服,一定是倍感温暖与舒适。“临行密密缝”,把衣服缝得严密牢固的,是生怕飘泊在外的儿子着凉吧。“意恐迟迟归”,母亲惦记的心永远是牵挂着自己的孩子。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细微而软弱的小草,难以报答得了春天阳光所给予的温暖啊!而面对着比海还要深的母爱,这辈子我们能够还得清这世界上最大的债务——亲情债吗?
天底下最伟大、最无私,默默为你付出与守望而丝毫不求任何回报的感情,莫过于母爱了。母爱,好比埋在地下的岩浆,虽然炙热,但是看不见。区区的只字片语苍白无力,又何以诉说与描述得尽母爱那番深远的意义呢?
我想,人生之所以让人流连忘返,其中的原因,一定少不了有爱的存在。是啊,人间有爱,人间才像是个人间。世间有爱,这个世界才得以五彩缤纷、多姿多彩的。因为爱的情感确实是很美,如同秋叶般的静美,恬淡、真切、朴实……













第十五节 习惯真的很可怕







这样的一个夜晚,不知道怎样来形容我的心情。我害怕分离,很害怕分离的这种感觉。今晚我在你面前没有掉眼泪,我知道,不是因为我不难过,而是因为这样的分离,让我难过到不愿意承受,然后就一直控制自己,让自己的脑子保持空白。
回到房间,根本无法入睡。脑子里全是关于你的一切,我们认识以来的一切。
脑子里还清晰的记得第一次见你的画面,蓝白横条的T恤,第一印象是,很斯文、很乖的一个男生,说话的时候,会一直盯着人的眼睛。从来都不知道,那时,那个不起眼的你,会在现在成为可以轻易改变我心跳的人。
记得当时你坐在我的左边,我们一起玩找茬游戏,我们一起玩五子棋,我们还喝过交杯酒。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恋上了你的微笑,也好想独占那个微笑。第一次觉得自己对你有感觉,可能是在你去么的位置,我会觉得酸酸时;也可能是第一次聚餐听到你的歌声时;也可能是,第二次聚餐后醉醉的我在公交上接到你嘱咐我,路上注意安全时。
能搬到一起住,我很开心,曾对你说过,这里是我除了和爸妈的家以外,第一个觉得是家的地方。因为喜欢你,所以只要看到你,心里就乐滋滋的;因为喜欢你,所以我好喜欢这个家;因为喜欢你,所以总是喜欢赖在你的房间;因为喜欢你,所以总是喜欢碰碰你。
一年来,和你一起经历了对我而言,非常难忘的喜怒哀乐。一起逛超市,一起吃KFC,一起上下班,一起逛街,一起吃火锅。那个像管家婆,在厨房做饭的你;那个在下雨天,帮我把电脑搬回家的你;那个像流氓兔,穿着大大的白睡衣,跳霹雳舞的你;那个那么了解我,知道看到好吃的,我会眼睛放光的你;那个在我不开心时,用好吃的,逗我说话的你;那个只知道玩游戏,不喜欢刷碗的你;那个和我一起坐车,说笑打闹的你;那个因为我的粘人,愤怒的你;那个和我在车站,吵架的你;那个因为愤怒,在大街上掐我脖子,然后用手帮我擦眼泪的你。
脑袋中,有无数个你,一年来和我经历了无数的你。我很贪恋,真的很贪恋抱着你的感觉,真的就想那样,再也不放开你。当我掉下眼泪,才知道,你在我的心中,早已经变得不那么容易割舍。
五月多,你说计划回锦州一个星期,当你在公交上,对我说,让我和你一起回去的时候,我真的很开心。那一刻我知道了,因为你,我有了为爱走天涯的勇气,只要有你在,我愿意去任何地方。
L是五月多搬过来的,因为他在,我少了很多和你交流的机会。你知道吗?我老早就知道了他喜欢的是我,而他也老早就知道了,我喜欢的是你。因为,在他还没有搬过来之前,他就说想让我和他一起去江苏。而我在他搬过来之后,也明确的坦白了,我喜欢的是你。
他六月多回老家考试,我满心欢喜,终于有一个周末可以单独和你在一起了,可是让我失望的是,两个晚上你都没有回家。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周一开始一直到后来,我都不再和你说话了,因为你不知道,我有多在乎,多期盼那个能和你单独相处的周末。
那个周日的晚上,L在回北京的火车上对我表白,他说,他真的很喜欢我,希望我可以和他一起去江苏,如果可以年底可以和我结婚,他说,只是我接受不接受的问题,其他的因素,他都可以去改,他说,会对我好,他说,他是找老婆,不是找女朋友。可是,我满脑子都是你啊,真的只有你可以给我为爱走天涯的勇气。
都说当水瓶座的人,开始为某个人改变自己的某些习惯或者为了某个人做出改变,那就是喜欢了。因为你,每天刷牙我都坚持刷三分钟;因为你,过马路我一定会走人行横道。因为你,我坚持每天都要洗澡。所以,刷牙的时候会想起你,过马路的时候会想起你,洗澡的时候,还会想起你。我知道自己的性格有问题,总是吃些莫名其妙的醋,总是生些莫名其妙的气,可是你知道吗?只有在喜欢上一个人的时候,只有对我喜欢的那个人,我才会这样的莫名其妙。我对你说过,我会改,可是真的很难。朋友对我说了一句话,让我瞬间顿悟,她说:“等他是你的时候,你再吃醋,你再气。”那一刻,才发现自己是长时间的自寻烦恼。
因为有你在,所以我的心才能踏实。看不到你,心里会发慌;你偶尔晚上不回家,我会失眠,直到第二天早上你回来了才能入睡。就是没有办法让自己的眼睛离开你,就是没有办法让自己的心离开你。
你第一次回家,这个房子里没有你,我觉得空落落的;还有我回家的时候,满脑子也都是你,姐姐们都结婚了,姐夫们都到齐了,我在想,如果你是我的老公,此刻陪在我身边那该多好;你第二次回家,我问L你去哪里了,我问L你什么时候才能回来,我说我想你。趁你不在,我躺你的床,闻你的味道。没有你,好像所有的一切都失去了色彩。
这段时间,回到家,我就会钻进被窝,你知道为什么吗?因为我好难过,我在想,房子马上到期了,你要搬走了,回到家,没有你在,会是什么样的感觉,然后一个人躺在被窝偷偷的掉眼泪。













第十六节 六月,夏至碎碎念







早晨醒来,发现窗外下着很大的雨,倾斜的雨帘好像恨不得要淋透这个夏天一样。这样的气势,在某一年,也有过的吧。
于是,很高调的打着蓝色宫格的伞冲下楼,尖叫。我喜欢尖叫,没有什么会比尖叫来得彻底。而我,早已忘记那种歇斯底里,到底是源自什么。
插着耳机,坐在教室的最后一排,有一下没一下的写着小说,里面有我最爱的女孩子。我的栀。抱歉。我要说你是我的栀。是狮子座天生的占有欲让我这么决定,我亦乐于。有时候,我在想,原来去喜欢一个女孩子会是这么美好的事情,这种感觉完全不同男女之间,却要深刻的多,透明的多。
我从教室最后一排走到最前面,然后又走回来,完全不顾讲台上的老师。可是有什么关系呢,我有我自己的事情要做,就像老师有课要讲一样,我们是两个不相干的个体。原谅我的任性吧,可是有谁会永久的原谅呢。就像那个曾迁就我千百次的人,最后还是没有原谅我一样。
最近,时常想起,时常怀念。
这不是我的错。而是我无法想象洗尽铅华后,我们彼此相爱变成了不可思议的怨恨。而之后做为报复去伤害的那个人,他已经忘记了我。他怀念的,是他最初的爱情。就像我,还怀念那个人一样。五百零六天,这个数字还那么崭新的出现在我脑海。那些火车票,我还一直都舍不得丢掉。不是期待什么,而是知道这样的终点才可以让我有勇气面对未来。现在已经很强大了,听悲伤的歌不会哭出来,这结局,已经是最好了。
昨天晚上和我的他出去逛夜市,我给他买了件巨便宜的短袖,但是他好开心。手心热到出汗,还是不肯放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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