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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亦侵梅-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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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我年幼时并不姓司马,大约是我的母亲过于卑贱的缘故。
  
  我的母亲原是司马家家主司马胜的俾女,却在司马胜的一次醉酒后失了身,怀上了我。
  司马胜的妻子是璇玑五王爷的独女。她的骄横天下尽知。她的高傲自然容不得我的母亲成为司马胜的小妾。
  于是我母亲被灌上勾引主人之名,被浸了猪笼,却是万般幸运,还留得一条性命。
  
  母亲说了很多次,他在知道我的存在后几度想要堕胎。但终究因为不忍,将我生了下来。
  但我以为,若是不生我,便是对我的仁慈。
  
  母亲逃出司马家,终究因体力不支,昏迷在荒山野外。后来被一农家救去,后来嫁给了救他的老实农人。
  不久后我出生。自我懂事后,母亲就开始对我说她的过去。那时我似懂非懂。但我天资聪颖,再加上生活贫苦,于是到了六岁便能明白母亲所说的大部分东西。
  六岁的时候父亲去世,便是那农人。他极其疼我,尽管我并非他的儿子。
  
  我想我还是有值得怀念的亲情。如此足够。
  
  父亲去世后,母亲也不堪负重。生活日益入不敷出,我们食不果腹。母亲终于在一年后的冬天撒手人寰,我被托付于父亲的弟弟照顾。
  起先他们家的人还能待我如常。可渐渐,他们便开始嫌弃我力气小,不能干重活还浪费他们家的米粮。
  我开始知道些这个世界的生存原则。但我那时还是想在这吃人的世界里生活下来的,于是我每日卖力干活,以换得日常温饱。
  父亲的弟弟与他妻子常常吵架。有时吵的凶了便来打我。
  一次他与妻子吵过架,喝过酒,回来看到只有我在家中,便拿了绳索来抽打我。大约衣服是穿了太久,一抽便破裂。
  他的呼吸渐渐炽热起来。我开始害怕。他的眼睛里泛着狼一样的光。
  我极力向墙角缩去,却被他拽住脚踝拖出来。他撕裂我的衣服,重重的开始撕咬我。我拼命挣扎,可是他的桎梏如铁。
  突然身后被什么东西狠狠插入。我听到什么撕裂的声音,还有彻骨的疼痛。我开始闻到血腥味。但我渐渐陷入昏迷。
  不知过了多久,似乎有人拉着我的头发将我提起,狠狠的开始打我。但我的眼皮很沉重。不知道怎么了。
  提着我的人是那女人。他回来看到自己的丈夫与我一同躺在被卧里,觉得疑惑。她掀开被子,却看见我们□的场面。
  这场面,足叫一个女人疯狂。
  
  但她终究是没有打死我。她将我卖入青楼,任我自生自灭。
  我逃跑多次未果,便渐渐服从于青楼,渐渐学习勾引男人的招数。看着一个个面目陌生的男人从我身上提起裤子离开,我笑颜如花。
  但我的心渐渐冰冷。我告诉自己,终有一天,我要向他们连本带利讨回来。
  我要他们万劫不复。
  
  那年,我不过十岁。但我开始算计。算计一切,曾经对不起我的人。
  
  我的身价越来越高,隐隐有成为头牌的趋势。但是不够,还是不够。但我等来了机会。
  两年后司马胜来到这里——那个我应该称父亲的人。他没有找别人,只专点我。他不过是慕名而来的许多人中的一个。
  我知道,报仇在望。于是我笑,面上却愈加媚惑。
  锦千……锦千……你的名字像是怀了美丽的愿望。司马胜摸着我的脸,这样说。我在他身下动情地摇摆身资,给他极度危险的快乐。
  
  美好的愿望。我笑,开怀大笑。
  也许曾经是有的。但,不是现在。
  
  我用了大半年时间住进司马胜心里,然后他为我赎身,带我回司马家。我见到母亲口里哪个高贵的女主人,现在不过是红颜迟暮,不再有吸引,便被无情抛弃罢了。
  母亲,母亲。我为你报仇了。你可看到了么?我在心里这样说,眼神如剑般寒冷。
  
  我在司马胜面前乖巧懂事,深得他的心。
  愈深入了解司马胜,便愈觉得眼前这人不过是优柔寡断,抑郁不得志的人。他生在司马家,是璇玑的大世家,但他却没有当主人的气魄。
  怪不得近几年司马家外强中干,金玉其外。
  但,司马家依然是司马家。我的仇,足以报。
  
  我向司马胜要求报仇的时候,司马胜用怀疑的眼神看我。但我无所谓。我不怕他查,也最好他查。
  查到我当年的悲剧,查到我母亲当年的悲剧。查到,我是他儿子的事实。
  我雀跃。但我面上愈加沉稳。唯我的指尖兴奋地发抖。我照镜子,里面有人蓝颜如玉。瞳孔却是嗜血的红色。
  
  我带人冲到曾经的家里,那时父亲的弟弟与那女人正在午睡。
  好笑的是,当我破门而入,他们只来得急揉着惺忪的眼睛,疑惑地看着我。
  不认得我了?我笑,命人将他们捆起来,任我慢慢折磨。
  他们似乎渐渐想起我是谁。于是愤怒地骂我,但于我而言他们的话显然只是多余。将他们的嘴用浸过粪便的麻布塞紧,再重重鞭打。
  后来折磨他们也折磨地累了,我索然无味。重重叹了口气,我露出“便宜你们了”的表情,看着他们如释重负的眼神,我笑,异常妖媚。
  来人,我说,把这个男人的命根给我割了,再把这个女人丢到山上去,听说那里最近在闹老虎。我转身,又加了句,可别让他死了呵!
  
  我出门。日光在眼前投下万丈光明。但我站在阴影里,害怕与之接触。
  
  我回到司马山庄,觉得很累,便要休息。可是司马胜近来,他的眼里隐有激动与痛苦。我只当没看见,笑脸相迎。
  真是一场游戏。我想,愈加觉得这场游戏异常好玩。
  司马胜不敢认我,我知。但我岂会如他所愿。
  我命人接近那人老珠黄后便隐有不与争峰的女主人,怂恿他去查关于我的一切。计划很成功。不久后那女人大闹司马家。将那些不为人知的过去揭示出来。
  我看到司马胜的脸无法用语言形容。却十分精彩。
  五王爷带人围攻司马家,美名曰为女儿讨回公道。
  我暗笑于心。
  
  司马家从此易主。掌管的依然姓司马,但财富权利却落在五王爷手里。
  当他们终于放下心来寻找我,我却早已经逃了出来。
  
  我逃出来之后,身心俱惫。我一路向南,终于来到渊龙境内。但我始终无处可去,却因皮相终有姿色,又被下了迷药卖给青楼。
  我原以为渊龙歌舞升平,盛世繁华。可其实无论是渊龙还是璇玑,到那里都是一样的。
  我被打造成头牌,因妖娆多便而渐渐在渊龙闻名起来。夜夜夜夜,我看着伏在身上蠕动的各种男人表情妖媚。心里却渐渐冰冷。很多人告诉我,那便是我的命。我面上笑若鲜花,心中却隐隐有着希望。
  我告诉自己,我定要过想过的日子。
  
  我终于又寻得机会逃了出来。隐隐觉得这告别多年的世界陌生却光明,甚是不可名状。阳光照在身上原来是充满热度,望着望着便觉得眼痛泪落。我回顾来时的路,那上面满是灰尘。犹如我卑贱肮脏的过去。
  脚印无迹可寻。
  我以为我终于自由。
  
  我遇见端木寒。在满地的鲜血与尸体之中。他的白衣染上了深红,可是看起来依然出尘。
  他还未死。只是重伤,昏迷。只是他的手里依旧握着那柄寒剑,冰冷的气息扑面而来。
  我突然对他深感兴趣。我将他带回山林里的小屋,并细细为他治疗。
  三日后他不见了。我想他大约是醒了,便走了。我怅然若失,但并非很是在意。聚散离合,我已看地过多。
  但他却是没有走。我走到窗前遥看天际,却看到有人双手背后,仰望苍穹。白衣笼罩在月夜里,渐渐漫伸出桀骜不逊的味道。他转过头来,面上清清冷冷,年轻的瞳孔落满星辰。
  “你与荷花,那个更美?”我从未见过如此绝色的人,一下子想不出什么形容,便如此傻头傻脑地问。
  他却像是听到了笑话,嘴角止不住上扬。
  
  我想,我爱上他了。自此开始,万劫不复。
  
  也许那时的我大约还是太过年轻。不然,我亦不会去救他。那么,亦不会有后续的发展。
  但,我其实只是说,大约。
  
  我用了两年时间跟在他身边,渐渐让他来习惯我。彼时他出门历练,在江湖渐渐闯荡出名气。
  两年后他十五岁,他带我回端木家。
  那时他的眼里已经有了我。我透过他那墨黑如夜的眸子,看见自己一袭红衣,面容淡定,如同谎言般的从容不迫。
  我终不知他是否爱我。但之于我,他的眼里有我,便已足够。
  
  我以为这样便已足够。
  但那时我还不知道。大约,劫难是自那时开始。
  而,其实我早已无可救赎。
  
  多年后我与他再见面,他白衣依然胜雪,眼里却不再有我的影子。
  我想那时的他毕竟年轻。
  尽管如此,一无所有的人依然只是我。
  
  我跟随他来到端木山庄。那里有毫不输于司马家的豪华,却从一石一木里散发出宠辱不惊的气度。
  我突然觉得累了。
  纵使这里再好,再宁静,却终不会是我的家。
  其实,也许。天下之大,却早已没有司马锦千的容身之处。
  
  我见到端木礼。果然如同传言之中一般,彬彬有礼,谦逊温和。他一边点头,一边看着我,眼里有淡淡的赞赏。我以为可以放心,却在告别时撇见他默念我的名字。
  司马锦千,司马锦千。
  我终于心慌。
  那个名字,仅凭那个名字,可以查出一切过往。那些我极力隐藏的,不堪的曾经。我终于害怕。我抱着寒,一遍一遍说着离开,终至语无伦次。
  寒回抱着我,轻声安慰。他的怀抱冰冷而温暖。
  几日后,便果真如我所料,端木礼查到一切,竭力反对我与寒在一起。寒自是不愿,由此两人开始僵持。
  我身心俱惫。渐渐觉得其实那里都是一样的。世界就是世界,地狱就是地狱,世人只是世人。
  他们两人僵持了五月。五月后,端木礼妥协。他提出唯一要求,便是迎娶白熙,生下子嗣。
  我以为终于两全。但寒不愿。于是我唤他,寒,寒……你答应罢,我……不介意。
  寒望着我。目光冰冷如针。他从未用如此陌生的目光看我,我心神俱乱。但他终于收回目光,冷声道,如你所愿。
  我渐渐心冷。我大约知道错过了什么。也许是拥有寒的机会,也许是寒爱我的机会。
  我心如刀割。
  
  寒迎娶的女子,温宛如水,清秀娴静。寒只去过她那里几次,我面上一无所谓,心理终究嫉妒地发狂。
  直到两月后,传出白熙怀孕的消息。
  我有种窒息感。那是我心里的刺,我知道。也许我一生都将活在那阴影里。我快要丧失理智。
  不能再这样下去。我对自己说。我不要这样了。
  
  我将司马家得到的□投入厨房里白熙命人为寒炖的补品里。□遇水即化,且无色无味。但我特意在杯口上留下粉末,那便是证据。
  我浑浑噩噩地走出来,阳光的热度灼烧我的眼睛。我终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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