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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淼夕有时间再罗嗦,就把雕刻冶炼制陶也一并学了,淼夕不得不屈服在学业之下。
四王爷显然不是只委托一个人来做这个任务,一路上淼夕一行人遇到好几路要去抢回玉麒麟的人马,大都是江湖中出名的人物,四王爷的贤德和小王爷的聪慧在江湖中也是出了名的,最重要的是自古英雄爱美人,四王爷的郡主艳名远播,英雄们此次冲冠一怒八成是为红颜啊。
一路观察下来,淼夕他们是最低调的,主心骨的淼夕整日在马车里睡觉,晚上守夜的时候也在写书法看棋谱乐谱,一点江湖中人的气质也没有,顺便说一声,她现在还用了易容,把自己打扮成一个真正十四岁富家少年的模样,也勉强白天偶尔起来走动一下,表现得比较沉默,完全没引起任何人的注意。
“公子,我们快到客栈了。”架车的侍卫提醒淼夕,他们已经到了目标人物所下榻的客栈,要淼夕做好准备。
幸好现在太阳快下山了,淼夕刚好恢复清醒,这时她也打醒十二分精神做准备,要好好观察一下自己的对手是个什么模样。
对方的行事也很低调,如果不是唐瑞醉仙楼提供的情报,淼夕也会把他们认为是徒步旅行的一个家族,不过她却在那些人眼中看到凶戾,还有他们不时流露的气势,淼夕猜想他们中有九成应该是军人,还是高手,没她高就是了。
淼夕不心急,她不着痕迹地移开目光,缓缓看过整间客栈,似是打量客栈的条件,实际在观察地形和退路,以及隐藏在暗中的妨碍。
在淼夕观察的时候,侍卫也装成随从的样子叫了房间,还和先到的探子取得联系,根据探子的情报,对手一共十九人,十七个是一等高手,一个是策划这次计划的参谋,另一个是打掩饰的孩子,这两个都不是普通人,参谋真名甘胜凌,江湖又称残心血鞭,以头脑和用鞭出名;孩子也并非真的孩子,他是少数精通缩骨功的高手,真名乌起,惯用暗器。
东西在甘胜凌手中,他随身佩带,要取到还真不容易,淼夕也觉得头疼,“语文怜”果然是挑不可胜任的给她干,别以为她不知道,那家伙根本是因为不想和官府搭上关系,才把烫手山芋丢给她,江湖的人大都不想扯上政治,打个比喻就跟做贼的不想和官当朋友那种关系。
淼夕烦闷地在靠角落的桌上坐下,客栈的菜依然不合她的胃口,她打死也无法委屈自己去吃那些会让人短命的食物,她情愿多给掌柜一锭银子借厨房,自己给自己炒了份晚餐。
“喂,小子!”一个大汉把几个铜板丢到淼夕桌上,伸手就去拿她的饭菜,“大爷看上你的菜了,娘的,客栈的饭菜真不是人吃的。”
不用淼夕动手,侍卫自动帮她挡了那大汉,她则认真吃自己的饭,把那大汉的谩骂当耳边风,看现场武打,随手又丢了锭五十两的银子给掌柜,赔偿砸坏的东西。
大汉似乎也是江湖上有点名气的人物,侍卫居然还搞不定,淼夕不得不放下饭碗,虽然边吃饭边运动会影响消化,可是人家的大刀都快砍到她了,不动不行啊,只见她迅速把桌上的饭菜端平整地抛到另一张空桌上,脚下一蹬,身体越过大汉。
“喂,李随从,我还要吃饭哎,至少帮我挡一下嘛。”
“抱歉,是我没注意。”
“算了,我自己来吧,帮我照顾好我的饭,我还没吃完。”
这两年来每天都和宇文涟打,这几天太闲了,是该活动一下手脚了,看在他大概也是来抢麒麟为国争光的份上,就给他留条命,她现在不适合太显露,会让人起疑心的。
经过两年努力,淼夕更能控制自己的招式了,她将真气覆盖双手双脚,运起轻功小心避过大刀,然后快步冲上前,一手引开大刀,一手锁向他的喉咙。
“在别人吃饭的时候打扰人是很不礼貌的,我还饿着,不和你废话,离开吧。”
淼夕反手一甩,大汉硬生生被她从二楼甩下去,颈部的皮也被扯下一番,但是没有伤及要害,出血量不大,淼夕不理会其他人的目光,径自取出手帕擦干净自己手上的血肉,所以说君子动口不动手,一动手就脏了,真是影响吃饭的心情。
“公子,他们注意上您了。”李侍卫悄声对淼夕提醒,他们的目标人物把目光看向淼夕了。
“无妨,今晚我就搞定他们,不用担心。”淼夕脸色不变,依然慢悠悠吃饭,“李兄,麻烦你准备一下,我今晚要出门一趟,可能晚一点才会回来。”
“公子,你要去何处?我等是否追随您一起?”
“不,我一个人去就好了,你告诉我怎么走,我要去青楼一趟。”
“青楼!”李侍卫吃惊得声音也提高了,引得客栈中所有人侧目,看得他老脸都红了,“公子,我刚才听错什么了吗?”
“没有啊,我就是要去青楼,还要全城最大的。”淼夕不以为然,自顾自地解释,“我都一个人待了两年了,找个地方放松一下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嘛,我还没见过大的青楼是什么模样的,不知道这里的姑娘是不是够漂亮。”
“您。。。当真。。。要去。。。”
“别废话了,不会是你也想去吧,我是不反对啦,毕竟你也是男人。。。”
“不不不。。。公子您去就好,您去就好,小人不用了。”李侍卫为自己抹了把冷汗。
“哦,你当真不去?”
“当真。”
“确定?”
“确定。”有火药味了。
“那我也不勉强你了,我就自己去啦。”
淼夕完全不顾众人的目光,就像在说今晚月儿圆一样轻松宣布她要去全城最大的青楼。
第三十话 逛青楼
更新时间2006…10…8 0:37:00 字数:2719
是夜,青楼灯火通明,粉帕香袖,笙歌冷舞,大街上也能听到姑娘们的娇笑。
淼夕学着电视上那些公子一样摇着扇子,面带桃花地走到门边,门口的姑娘立刻就迎了上来,把手帕轻轻往淼夕脸上挥,手也搭到淼夕肩上,直叫好哥哥。
在淼夕一出手就一锭银子之后,老鸨脸上堆满笑地迎了上来:“公子啊,您是第一回来我们店里的吧,不知道你有没有认识的姑娘?”
“妈妈,在下初来贵地,听闻妈妈这里春风无限,特地过来见识见识,还要妈妈给我介绍一位好姐姐呐。”淼夕又往老鸨手里塞了锭银子。
老鸨把银子攒在手里笑开了花:“当然当然,公子您算是来对地方了,我们这啊,是全城最大的,店里的姑娘都是一等一的美人,每个都风情万千,琴棋书画,诗歌舞蹈无一不晓,不知道公子想要哪种的?”
淼夕想了想,抬头歉意地笑了笑:“真对不起,这里的姐姐每个都天仙似的,让人难以取舍,在下偏好丝竹之声,不知。。。”
看着淼夕手里光芒四射的金子(小老百姓容易产生的错觉),老鸨嘴巴都合不起来,连忙扑上前去把金子紧紧捉在手心里捂暖。
“妈妈?”淼夕有点好笑地用扇子在老鸨和金子之间晃了晃。
老鸨这才回神,赶紧拉着淼夕往楼上走:“公子啊,您今天来得真是时候,我们的绛翠今天刚好有空,她可是我的宝贝女儿,还是今年我们城的花魁,每天都有好多公子盼着听她的琴啊,公子一看就是有修养的世家子弟,定是绛翠的知音,公子慢慢和绛翠探讨探讨。”
老鸨把淼夕拉到一个特别华美的房间,却并不进去,淼夕了悟地拿出另一锭金子,在老鸨面前转了圈,把老鸨的心都吊起来时,再轻轻放到老鸨手里,老鸨的眼睛都眯得看不见了,把金子塞到口袋里,转身推开房门引淼夕进去。
这个房间很有品位,不像妓院,跟个小姐的闺房一样,一个袅娜的身影从珠帘后走出,她身穿拖地长裙,腰肢纤细,走起路来如风中杨柳,窈窕多姿,还不时露出秀美的玉足,令人遐想。
或许会有万千公子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但是,淼夕绝对不会在此列,不为别的,就凭她脸上的粉,淼夕没有立刻拔腿逃亡就是最大的忍耐限度了。
“绛翠,这位公子想听你的琴声,你可要好生伺候着。”老鸨转向淼夕,“公子,你们慢慢聊,我就不打扰了。”
绛翠堆淼夕服了服身:“不知公子想听什么曲儿?”
知道为什么电视上的花魁出现的时候不是坐在乐器前就是坐在床上的吗?花魁把脸的妆化得那么厚,别人根本无法看出她的容貌,她惟有通过衣服和首饰来打扮,花魁无一不是穿着特别多特别繁杂的衣服,头上身上也戴了无数宝玉美石、珠簪翡镯,在这种情况下,花魁还怎么走路?
“花魁走路,比牛还慢”就是现在的情况,淼夕等得花儿都憔悴了,还没等绛翠走到琴边,短短不过七八步远的距离,绛翠还真足足走了半个时辰,淼夕在旁边看得都要忍不住打哈欠,绛翠走得不累,淼夕看得都累。
终于等绛翠走到琴前坐下,淼夕也替她和自己松了口气,端起桌上的香茶,边喝边听绛翠的弹琴,不知不觉,绛翠弹了一曲又一曲,淼夕也从中领悟了不少,看绛翠也挺辛苦,淼夕好心递了杯茶给绛翠,忽然又发觉自己喝太多茶了。
“绛翠姑娘,那个。。。请问。。。茅房在哪里?”
绛翠愣了愣,告诉了淼夕位置,她的表情怎么这么怪,不知道人有三急吗?再怎么贪图美色也抵挡不了天生的生理需求啊,淼夕快步往厕所里奔去。
二更天,夜也深了,绛翠有点疲惫,她闭上眼睛小眯了一下。。。
“。。。姑娘。。。绛翠姑娘。。。你醒醒。。。”
回来的淼夕推了推趴在琴上睡着的绛翠,绛翠睁开沉重的眼皮,她第一次在客人面前这么失态:“公子,抱歉,我。。。”
“没什么,你大概是累了,困了就休息吧,不用勉强弹了。”
“公子,我服侍公子更衣。”
“不,不必了,我回去吧,你休息就好。”淼夕避开绛翠要解她衣扣的手。
第一次被“男人”这样拒绝,绛翠眼中蓄上了泪:“公子。。。是在生绛翠的气吗?”
“怎么可能,绛翠姑娘误会了,我今日来此,真的只是为听姑娘的琴,并无它意,请姑娘体谅在下的心思,何况天确实夜了,人难免犯困,姑娘的身子也不是铁打的,也需要休息,我怎好再勉强姑娘,姑娘睡吧。”
“公子。。。”绛翠自小在风月场所,看透各种男人,多的是衣冠禽兽,男人见她无不为一逞兽欲,哪怕她的琴艺再传神也无人盼顾,眼前这个人一个晚上却真的只在听歌,连她的一个手指也不曾碰,还对自己说了如此贴心的话语,“公子,请让绛翠服侍你吧,就算公子当绛翠只是风尘女子,绛翠想服侍公子。”
“姑娘。。。你这是何必。。。”淼夕真不知道该怎么说,上次是赵玉姬以为自己要非礼她,上上次是春兰的吻,淼夕很怀疑自己做女人的合格度,或许她该考虑不再换回女装了。
“公子是嫌弃绛翠吗?”
头疼啊,古代的女人怎么都这么执著呢?不是说应该很在意贞操的吗?
“姑娘,你莫要妄自菲薄,姑娘有琴有艺,并不输任何人,在下是打从心底欣赏姑娘的琴艺,并不轻薄之意,姑娘不必在意我,如果姑娘是担心我走后老鸨又会让姑娘接客,不如姑娘放心睡吧,我就在姑娘这处看看书。”客栈也关门了,回去还没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