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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血龙骑 虎牢-第167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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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计拖着箱子干嘛躲到一旁,一脸惶恐的表情。

地精银光瞥了这个年轻人一眼,眼睛忽然一亮,又迅速专向其他方向。

银光认出了这个毛手毛脚的小伙计,他就是风险投资公司和自己接头的四十九号。

四十九号抬起帽子看了银光一眼,迅速消失在街道的拐角。

地精银光心里明白,这是公司在通知银光,他们知道银光回来了。

科利斯带领着银光穿过温特里斯小城,用了大半天的时间,一路护送着银光来到作为后方中心的维济城。

此时的维济城比温特里斯还要忙碌,进进出出的车队在城门口排成了一条长龙,跟随着地精的三百名野蛮人混在人群中一点也不起眼。

作为一座战线后方的中心基地,维济城重要性不言而喻。

从茹曼帝国内陆征发的战争物资,经由海运,陆运,都会汇集到像维济这样的大城市中。

然后再由维济城向前线转运。

离能够展开军事行动还有三个月的时间,茹曼帝国就已经开始最大规模的动员,可见这一场战争也许真的会像是科利斯说的那样,是一场“史无前例”的大规模进攻。

弗林特看的暗暗担忧,一旦茹曼帝国动员起来,其庞大的军事力量很可能不是奥德海姆能对抗的了,尽管他们手中掌握着杀手锏。

弗林特拉拉地精,低声道:“人类说的这个史无前例,你估计会有多大规模。”

地精没好气的看了他一眼,道:“首先,拉到这里你要说我们,不能再人类人类的说,会暴露我们。

其实,我也不知道拉塞尔这个史无前例到底是什么意思,但是……“

自从四十九号出现之后,地精知道自己的一举一动都在风险投资公司的监视下,说不定身边的车夫,城门口卖大饼的小贩,身后挑担的农夫,都是风险投资公司的特工。

地精的心里感觉安心多了,这会甚至有心思戏弄一下黑暗法师,卖了个关子之后,慢悠悠的道:“我只知道,半年前茹曼帝国进攻阿尔摩哈德那个狗屁名将哈杜,动用了总计六十万军队,打了整整半年。

既然敢说史无前例,那一定比那一次还多吧。”

弗林特猛吸了一口凉气,惊呼一声道:“六十万~!”

地精点点头,大:“差不多吧,茹曼帝国人口过亿,国力强盛,动用六十万军队大概会跟玩一样。

留下弗林特和几个黑暗法师面面相觑,都感觉到这一趟任务,可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容易。

科利斯一马当先,挤过拥堵在城门口的运输车队,径直来到把守城门的士兵面前。

守门的城卫军对眼前这个一望可知就是野战军的军官,毫不客气的挥挥手,道:“走开走开,别挡路。”

别看科利斯是个大队长,算是准高级军官,但是和城防军不是一个系统,连小兵也不用甩他。

科利斯从怀里掏出一张命令,一把按在城门卫兵的脸上,嚣张的道:“给老子看清楚,特别军用物资,最高优先级。戈尔大人签署的命令。”

士兵原本因为科利斯的无礼,气恼的想要跳起来揍人,一听到戈尔的名字,全都愣住了。

然后抓过科利斯提供的证明一看,戈尔男爵的名字在上面写的清清楚楚,还盖着北方战区的大印。

这让几个守城门的小兵寒毛都竖了起来,士兵们陪笑一声,恭敬的将证明递了回去,然后赶忙上前拦住进出的车流,让出道路来让地精银光和野蛮人首先通过。

随同地精而来的黑暗法师出乎意料的看着眼前这一幕,喃喃的道:“茹曼不是以法制和公平著称的吗?”

地精银光像是听到笑话一般,扑哧一声笑出了声来,像看小孩子一样戏谑的看着说话的黑暗法师,道:“法制和公平?那是因为你还不够强的超越法律和公平。如果足够强大,你说的话就是法律,你的行为全都公平的。”

黑暗法师讪讪的笑了笑,他堂堂一个尊贵的法师,居然被一个地精给鄙视了,可是他也只能忍者。

弗林特赞许的看了地精一眼,只要能贬低这几个同行,他都会很高兴,弗林特老成的拍拍黑暗法师的肩膀,道:“多学着点吧,塞巴思廉,你的见识还差远的很远。”

塞伯思廉法师不满的哼了一声,道:“照你这么说,这个戈尔男爵是个大人物。”

“你说对了,”弗林特充满优越感的微微一笑,点点头道:“戈尔男爵是茹曼帝国拉塞尔首相的直属手下,是整个北方战线的情报系统主管,在整个北方权势滔天。他就是我们胜利的关键。

而这条通往胜利的线,就是在我的计划上搭上。”

几个黑暗法师立刻被弗林特的气势给压了一头,沉默不语的互相看了看,心里暗暗决定,一定不能让弗林特将一个人将功劳全占了。

他们全都知道将这一事情办成,功劳会大的超出想象,甚至可以亲自受到大祭司的封赏。

对一个在黑暗法师的金字塔底层苦苦挣扎的小法师来说,这是千年难得一遇的绝好机会,他们不会眼睁睁的看着这个机会从眼前溜走。

科利斯和银光穿过拥挤的大门,城防军甚至派出几个人在前面为他们开路,从这一点都能看出戈尔男爵在城中的影响力。

穿越大半个繁华的城市,戈尔男爵在维济城内的总部大楼,北方战区的情报中心,出现在众人的视线中。

第一千一百七十七章惹不起的大爷

茹曼帝国情报局驻北方分部,是一座巨大的花岗岩建筑。整栋建筑几乎都是用从山区采来的坚硬岩石为材料建造。

看上去,方方正正,异常的厚重。大约只有动用重型的攻城工具,这才能将它摧垮。

稍微懂些建筑美学的人,一看就知,这是一座历史悠久的建筑。应该是属于四世纪风格。

在那个时代,由于战乱频发,盗贼横行。就算是封建领土也不能完全保证他们自身的安全,因此上,那个时代的建筑一向是以厚重、坚固为主。强调实用性超过了美观。

那幢楼中间的主楼为三层,全部都是由一块块整齐的青灰色巨石累积而成,屋顶为青色的尖顶,上面也全都铺了青瓦,而房檐则雕刻成了各种神话传说中凶猛的异兽。

墙壁间镶嵌着巨大的落地玻璃窗,透过明亮的窗户,可以清楚地看到窗户两侧的天鹅绒的窗帘,仅此一点就可以看出这栋办公大楼的奢侈。

在那大楼的两侧,修建着两幢裙楼,角度略有些倾斜向前,远远望去,如翅膀张开一样,将主楼护在中间。

那两侧的裙楼也是同样材料建成。只是比主楼低了一层,是两幢二层建筑。而且那建筑风格明显属于近现代,可以看出,应该是后来又加盖的。

地精银光上次来过这里。

那一次,他是参加戈尔男爵专门为他举行招待宴会,知道这个府第其实是两进。

在那建筑的后面,还有一栋稍小的二层别墅,那里也是戈尔男爵在维济城的居所。

科利斯站在大门前,脸上的表情各种羡慕嫉妒恨,眼馋的看着这座大楼。

过了好一会儿,他这才喃喃地说道:“几百年前,维济的豪门建造了这座豪华的府邸。

当时,这地方不太平,野蛮人经常跑过来抢东西。那可怜的家伙想的挺好,修建好这个房子,就可以抵御野蛮人入侵了。

但可惜的是,他刚刚把这房子建好,还没有来得及住进去,就赶上野蛮人又跑过来抢东西,他半道上就入侵过来的野蛮人给碰上,然后砍了脑袋。

再后来,这房子几经转手,落到了本地一家伯爵的手里。

这里也是除了驻维济的总督府之外,整个城市内最好的建筑。我要是有这样一栋房子,就该有人哭着喊着将女儿嫁给我了。不用现在还打着光棍。

唉~!

人跟人没法儿比啊。

以前,戈尔男爵刚到北方上任的时候,他刚开始还只能是住在宾馆里面,但是之后,只用了一年时间就花十五万买下了这里。”

地精银光看着见羡慕写在脸上的科利斯,心里暗暗好笑“看来这位军官也是个聪明人,已经猜到了自己这些人就是戈尔男爵的生财之道。

他们这些守在边境线上军官,就算没见过,对走私也多有耳闻。甚至很多人也都在其中掺了一脚。

不过这些穷丘八们只懂的舞枪弄棒的,很少有人懂得经营生意,赔的多,赚的少。所以他们只能是算其中极少的一份。绝大部分人也就是靠着关卡,收两个过路费,卡些油水。

真正赚钱的,还是当地的世家贵族们。他们他们在本地经营多年,树大根深,极有势力,无人敢惹。

他们也仗着这里优越的地理位置,在人族与野蛮人之间两头赚钱,忙的不亦乐呼。

地精银光亲热地拍了拍科利斯,鼓励他,道:“大人,我一看您就是大福大贵之相,相信打完这一仗,您就可以升军团长了。

到那个时候,多喝一点儿兵血,多吃几个空饷什么的,弄一个这样的房子,还不是手到擒来?”

科利斯听了不由直呲牙,理是这个理,但是这地精说的这番话怎么听着,怎么觉的有些地方不太对劲呢?

他看了地精一眼,突然明白了过来:奶奶的,这货这是往沟里带自己呢~!

喝兵血,吃空饷。说起来容易,但是那也得有一个好爸爸罩着才行。

像自己这样没有后台的,只怕是前手贪污了,后手,帝国军事检查院的官员就会带着人来给自己送快递。

他干巴巴的苦笑了两声,然后岔开了话题。道:“想当将军,没那么容易,五个大队长中才有一个可以升将军。

再说就算我当上了将军,不吃不喝一百年也买不起这样一栋房子。

听说这里面的地板铺的都是进口的楠木。”

地精银光惊讶地看了他一眼,说道:“怎么?你没进去过吗?”

科利斯遗憾的摇摇头,道:“上次来大门都没进去。”

说完很是咂了咂舌头。

像他这样的大队长,帝国北方一抓一大把。在位高权重的戈尔男爵跟前,别说是进门打声招呼,就连个路人甲都算不上。

这时,那扇镂空雕花的纯铜大门无声的向两边打开,戈尔男爵衣冠楚楚地出现在门口。

几个月未见,戈尔爵爷好像忽然变得年轻了,容光焕发,一脸的笑容。就边眼角的鱼尾纹也少了许多。

可见地精带回来的那笔丰厚的利润,让他过的很不错。

戈尔男爵快步迎向银光,上前一个热情洋溢的熊抱,抱的低矮的地精双脚离开了地面,兴奋的大声道:“我亲爱的银光先生,没想到你这么快就回来了。”

地精脸上露出比戈尔男爵更更高兴的表情,谄媚地笑道:“亲爱的男爵,告诉您一个好消息,我此去收获丰厚,带回了比上次多四五倍的东西。”

“四五倍……”戈尔男爵心头一震,激动的差一点儿没有昏过去。上一次地精带回来的东西,他迅速脱手净赚了六十万。四五倍就是两三百万。

看着银光身后三百名背着鼓鼓囊囊行囊的野蛮人,戈尔男爵相信地精不是在夸大。

戈尔男爵眼睛中泛出了金币的色彩,高兴的忘乎所以,抱着地精转了一圈,大声的道:“您真是我的福星。”

戈尔男爵身后的手下和侍从齐齐吓了一跳,他们知道自己老板和地精的关系很不错,但是没想到居然好到这种地步,心里暗道:原来我们老板还有这种嗜好,一个地精,这口味倒是挺独特。

不过话说回来,所有的大人物口味全都是很独特的,这也是在大人物间流行的潮流。

“什么都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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