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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我怎么说呢?妈妈很开心,比送我去加拿大留学时还开心。
我顿时成了县里的名人,那个收视率恐怕还不足千人的县电视台也来采访我,我没怎么搭理,但妈妈却很带劲儿,说什么曾祖父是晚清翰林,祖父当过民国政要,她吹得到是天花乱坠,有声有色。
上报啦,出名啦,有人找我做广告啦。那个文具店的老板逢客就说:“用这款吧,这可是沈翳常用的。”他推销起那款最贵的钢笔;眼镜店老板也大肆宣传起我那副黑色半框眼镜,所有能与我挂上钩的,能扯上关系的都打上了我的幡号,甚至于曾经和柳嫣常去的那家拉面馆也换了名字,不叫“清真”改叫“清华”了。我的事迹被广泛流传,一时在这个小县城里家喻户晓,连上街都有人指指点点。又开学了那所高中门前依旧车水马龙,校内的每一棵树,每一株草,一切都那么熟悉,一切都融入我的记忆,时间仿佛回到了三年前:阳光明媚,我悠然走在一条条林荫小道上……但这次不是熟悉,而是回味。
我带着那本日记去看蓝若曦了,微风下,那束清纯的百合楚楚动人,天空中浮着一朵白云,可怎么吹也吹不走,也许它在上面守护着她吧。我将日记放在墓前,她对我笑了,日记从第一页翻到了最后一页,她在看,我知道。我想就让这本日记陪着她吧,至少他在那个叫做天堂的世界中不会再孤独。
离开家的那天下着小雨,我没让任何人送。走在稀疏的人行道上,一大滴一大滴的雨水从叶间滑落,这时我才发现在这个我生活了十八年的小县城里,街道两旁种的全是法国梧桐,这种掌形的叶子是那么熟悉,熟悉到我一直忽略了它的存在,我开始笑着问自己,为什么以前只顾着眺望远方,而无视身边的风景呢?坐在长途汽车上看着窗外,雨滴渐渐凝聚,终于从车窗上沿流了下来,现出一道道水痕。蒙蒙细雨中,我依稀看见对面车前站着两个女生,一个梳着马尾,穿着牛仔面料的背带裤;另一个散着长发,穿着白色连衣裙,那背影让我又想起了什么。她们挥手向车上的男生告别,然后便消失在了熙熙攘攘的人群之中。
我想在我以后的生命中是不会孤单的,因为永远都有两个女孩在心灵深处守护着我,像肩上的牙痕一样,永远陪在我身旁,一个在左边,叫蓝若曦;一个在右边,叫柳嫣。
车子在未知的路口停下了,不,是那个我深谙的十字路口——柳嫣家附近的十字路口,一个目光清澈,长发披肩,穿着白底碎花百褶裙的女孩径直向车尾走来,她露出两个小酒窝:“可不可以换一换?我想坐在靠窗的位置。”
我笑着站起来问她:“去哪里?”
“和你一样,去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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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 后记
青春留痕
云说:我在天空留下的,是雨痕;
风说:我在湖面留下的,是波痕;
鱼说:我在水里留下的,是泪痕;
而我说:你在我心中留下的,是伤痕。
痛了,伤了,流泪了,心碎了;笑了,哭了,开心了,难过了。无论如何,至少我们拥有过。我的青春满是甜蜜,我的青春伤痕累累,无论怎样,都在爱恨纠葛中渐渐成长,渐渐成熟,渐渐懂得爱情,渐渐感悟人生。
如果说花语之季风平浪静,那么当我们老去时,又有什么可堪回首?青春留痕,人生留痕,至少那些“痕”会见证:我们曾经经历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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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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