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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得出去,林!”他回答,声音升高为歇斯底里的哀叫。“出去!出去!立刻!”
他那边的车门被卡死,他开始用肩膀顶,但顶不开。他伸手过来,试我这边的车门,立刻发现车门被另一辆车顶得死死的。我们对看,他显得很害怕,鼓起的眼睛里满是恐惧,我整颗心都凉了。他立刻转身,再度用身体猛撞他那边的车门。
我脑海里一片混乱,突然迸出一个清楚的念头:火。他在担心什么?心里一浮现这问题,我就不由自主起疑心。我望着恐惧从普拉巴克喘着大气的嘴巴中呼出,心里认定出租车就要起火。我知道我们现在正被困在车子里。我在孟买见过的出租车,后车窗都只能开几公分。车门卡死,车窗无法打开,车子就要爆炸起火,我们被困在里面。活活烧死……他是因为这样才那么害怕?
我望向司机。他瘫在方向盘与车门之间,一动不动,但发出呻吟。在薄衬衫底下,他那像算盘上一档算珠的背脊随着缓慢而薄弱的呼吸起伏。车窗外出现几张脸孔,我听到一些激动的声音。普拉巴克看着人群,一下子转向这头,一下子转向另一头,脸部扭曲,显得非常痛苦。突然间,他爬到前座,使劲打开前乘客座车门,接着立即转身,出奇用力地抓住我的两只手臂,想把我拉过隔开我们的座位。
“这边,林!立刻出来!快!快!”
我爬过座位。普拉巴克逃出车子,奋力钻进围观的人群里,而我往司机的方向伸出手,想把他拉离卡住他的方向盘,但普拉巴克再度伸手抓住我,动作非常粗暴。他一只手的指甲抓破我的背,另一只手揪住我衣领。
“别碰他!林!”他几乎是尖叫着说,“别碰他!别管他了,出来,立刻出来!”
项塔兰 第三章(3)
他把我拖出车子,越过直往前挤的围观人墙。最后,我们坐在附近人行道的山楂树下,查看彼此的伤势,长在锻铁尖刺围篱里的山楂树,部分枝叶伸出围篱之外。我右眼上方额头上的伤口,没有想象中严重。血已经止住,开始渗出清澈、浆状的液体。身上有几处疼痛,但没有大碍。普拉巴克托着硬把我拉出车子的那只手臂,看来很痛。手肘附近已经肿得很大。我知道那是很严重的挫伤,但似乎没伤到骨头。
“看来你错了,普拉布。”我骂,同时面露笑容地替他点烟。
“错了?”
“这么惊慌地逃离车子,你真把我吓得要死。我以为会起火,结果现在看来没事。”
“噢,”他轻声回答,眼睛盯着前方,“你以为我担心起火?林,我不是担心车子起火,而是担心人群发火。你看看,那些人现在怎样了。”
我们站起身,忍着肩痛和颈椎过度屈伸所造成的疼痛,望向十米外的事故现场。已有约三十人围着那撞成一团的四辆车。其中一些人正努力将驾驶和乘客拉出受损的车子;其他人聚成数群,比手划脚,大声喊叫;更多的人从四面八方涌来。因为事故受阻而动弹不得的其他司机和乘客,也都下车加入人群。在我们的注视下,三十人变成五十人、八十人,然后一百人。
有个人成为群众注目的焦点,就是那个试图右转,害我们的煞车完全死锁而被撞上的司机。他站在出租车旁破口大骂,非常生气。他是个拱背圆肩的男子,年纪四十五岁上下,身穿订做的灰色棉质猎装,把他大得离谱的大肚子装进去。日益稀疏的头发凌乱,猎装的胸前口袋已被扯破,长裤有道裂口,脚下的凉鞋掉了一只。那狼狈的模样,加上他夸张的手势和不停的叫嚣,似乎让围观群众觉得比撞坏的车子更有意思,更吸引人。他有一只手被割伤,伤口从手掌划到手腕。围观群众因为看这出好戏而变得安静,这时他抹掉脸上伤口的血,灰色猎装因此染上红色,但嘴里仍不住叫骂。
此时,另一边,有几个男人把一名妇女抬到旁边的小空地,将她放在地上为她铺的一块布上。他们向群众叫喊着下达指示,一段时间后,一辆木造手推车出现,由几名露出胸膛的男人推来,这些人只穿着背心和缠腰布*(* lungis,用一块布缠腰而成,状如长裙的衣着。)。妇人被抬上手推车,她的红纱丽被折叠收拢起来,包住她的双腿。她可能是这男人的妻子——我无法确定——但他的怒火瞬间升高,变得歇斯底里。他粗暴地抓住她的双肩摇晃,扯她的头发。他以演戏般的夸大动作求群众评评理,猛然张开双臂,打自己淌血的脸庞。那是在夸大地模仿默片的动作,叫我不由觉得荒谬又好笑。人受了伤,是千真万确的,而愈聚愈多的群众里沸腾的民怨,也是千真万确。
半昏迷的妇人被简陋的手推车护送远去,那男子此时却冲向出租车门,猛然打开车门。群众反应一致,立刻把受伤而神志不清的出租车司机从车里拖出来,丢在引擎盖上。司机举起双手,气若游丝地讨饶,但十几、二十、五十几双手往他身上落下,又打又扯,他的脸、胸、腹、胯下都挨了拳头。指甲在他身上又抓又划,把他一侧的嘴角撕裂,裂口几乎直达耳际,衬衫也被撕成碎片。那是瞬间发生的事。看着众人围殴那人,我告诉自己,这实在太突然了,我不知所措,没时间反应。我们所谓的懦弱,往往只是吃惊的另一种说法;所谓的勇敢,绝大部分谈不上有充分的心理准备。如果这事发生在澳大利亚,我或许可以更有作为,补救一下。但这儿不是你的国家,看着那人被围殴时,我这么告诉自己。这不是你的文化…… 。 想看书来
项塔兰 第三章(4)
还有一个念头,那时隐晦不明而今清清楚楚的念头:那人是个白痴,喜欢侮辱别人而好斗的白痴,他鲁莽愚蠢的行为差点要了普拉巴克和我的命。群众对付他时,我心里闪过丝丝怨恨,而他们一拳、一吼或一推的报复,至少有一小部分让我感到泄愤的*。我无助、怯懦、羞愧,袖手旁观。
“我们得做点什么……”我无力地说。
“已有够多人在做了,巴巴。”普拉巴克回答。
“不,我是说我们得……难道我们无法帮他?”
“这家伙,我们是无能为力。”他叹口气,“林,你也看到的。在孟买,车祸是很糟糕的事。要尽快逃离车子或出租车或把你困在里面的东西。群众对这类事情很没耐性。看吧,要帮那家伙已经太迟了。”
群众的围殴快而猛。那男子的脸上和*的躯干上,有许多伤口在冒血。在一声信号下(不知怎么,群众透过嘶吼和尖叫,就收到某种信号),那男子被高高举起到头上,被抬走了。他的双腿紧紧并拢伸直,由十几只手牢牢托着。他双臂张开,与身体垂直,也被牢牢托着;头软趴趴地往后垂,湿软的皮肤从脸颊垂到下巴。他双眼张开、还有意识,倒着往后瞧:那黑色的眼睛里布满着害怕与愚蠢的希望。马路另一边的车流自动分开,好让这些人通过。那男子由群众用手和肩扛着,犹如被钉在十字架上,缓缓消失于远方。
“嘿,林,走吧。没事吧?”
“没事。”我小声而含糊地说,勉强拖着脚走到他身旁。我的自信已消失于肌肉、骨头的酸痛中,举步维艰,每一步都如千斤重,靠意志死撑。吓倒我的不是暴力,我在监狱里看过更惨不忍睹的,而且那时我的心情比现在更平静得多。我矫揉造作的自满,一下子烟消云散。我在孟买待了几个星期,看过神庙,去过市场,上过餐厅,交了新朋友,自认已渐渐了解这个城市,但眼前的公愤众怒,让这城市一下子变得陌生。
“他们……会怎么处置他?”
“我猜,他们会带他去警局。克劳福市场后面有个警局,管那地区的。到了那里,或许他运气好能活着,或许会没命。这家伙很快就会遭到报应。”
“你见过这种事?”
“啊,见多了,林巴巴。有时我开我堂兄襄图的出租车。我见过太多愤怒的群众,这就是我那么担心你和我自己的原因。”
“为什么会变成那样?为什么他们那么疯狂?”
“谁晓得,林。”普拉巴克耸耸肩,加快脚步。
“等一下,”我停住,按住他肩膀要他放慢,“我们要去哪里?”
“继续去游览,不是吗?”
“我想……或许……今天就算了。”
“算了?为什么?我们有个十足精彩的交易要看,林巴巴。所以,走吧,na ?”
“那你的手臂怎么办?不需要去给人看看?”
“林,不碍事的。这趟游览结束时,我们会在一个我常去的鬼地方喝点威士忌。那就是很好的药。所以,别说了,走吧,巴巴。”
“喔,既然你这么说,好吧。但我们该走别的方向,不是吗?”
“还是会走别的方向,巴巴,”普拉巴克答,语气有点急迫,“但得先走这边!在火车站那边有电话。我得打电话给我堂兄,他现在在阳光餐厅工作,当洗碗小弟。他想替他兄弟苏雷什找个开出租车的工作,我得把被人抬走的那个司机的编号和老板名字告诉他。那家伙的老板需要新司机,这么好的机会,我们得快,不是吗?”
项塔兰 第三章(5)
普拉巴克打了电话。几秒钟后,我们坐上另一部出租车,他继续带我参观这城市的黑暗面,没有一丝犹疑,仿佛什么都没发生似的。他也没再跟我提起这事。我偶尔提起时,他只是耸耸肩,或者语气平淡地说我们运气好,没受重伤。在他看来,这场车祸就像夜总会里的斗殴,或足球比赛时各拥一方的足球迷打群架,稀松平常,不值一提,除非你正巧置身那事件的核心。
但在我眼中,那场突如其来、野蛮、叫人困惑的暴动,那个出租车司机,整个人漂浮在头、肩、手翻涌的人潮中逐渐远去的景象,是个转折点。那件事让我有了新看法。我突然理解到,如果想留在孟买,留在这个我已爱上的城市,我就得改变,我必须投入。这城市不容我当个冷漠、疏离的旁观者。我如果想留下,就得认识到孟买会把我拖进她痴迷、愤怒的河流里。我知道,自己迟早得跨出人行道,走进那该死的群众,亲身接受磨练。
怀着这种决心,从那件骚动与奇事中滋生的决心,我跟着普拉巴克,展开孟买黑暗面的环游旅程。首先,他带我到距董里区不远的一处奴隶市场。董里是孟买的人口密集区,以拥有清真寺、市场、专精蒙古料理的餐馆而著称。大道变成街道,街道变成巷道,最后巷子窄到出租车无法通行。我们弃车步行,蜿蜒曲折的小巷人来人往,非常热闹。顺着喀提林的巷子愈往里走,我们所处的时代,离我们愈远。汽车和摩托车陆续不见踪影,空气变得较干净、清新,没有其他地方普遍弥漫的柴油和石油废气污染,我们闻到香料味和香水味。车声渐稀,终至不复闻,取而代之的是街头声音:一班小孩在小院子里背诵《可兰经》;妇女在门口捣香料,石头相碰的刮擦声;还有磨刀匠、拍松褥垫的、修理炉子的和其他沿街叫卖的小贩乐观的喊叫声。到处传来人们用嘴巴和手发出的声音。
我们走在迷宫般的巷弄,一个转弯,经过一长排停放脚踏车的铁架。接着,就连这些简单的机器也消失。货物捆成一大捆,由挑夫顶在头上运送。热得人难以忍受,压得人喘不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