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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面人-第5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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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吗?没有。想到床上去了。星星啊,你们看看他吧。 
  为什么说是情人?应该说是着了迷的人。被魔鬼迷住,只是一种例外,被女人迷住倒合乎正规。每一个男人都得忍受这种精神错乱。一个美丽的女人简直就是个女巫!爱情的真正的名字应该叫作“捉俘虏”。 
  我们是女人的灵魂的俘虏。也是她们的肉体的俘虏。有的时候肉体比灵魂还要泼辣。灵魂好比情人;肉体简直就是姘妇。 
  我们一直在骂魔鬼。其实并不是他引诱夏娃,而是夏娃引诱他。是从女人这方面发动的。 
  鲁西弗尔安安静静地打那儿走过。他突然看见那个女人,于是就变成了撒旦。 
  肉体是未知的烟幕。说起来也是怪事,它用贞节来引诱人。没有比这个更迷惑人的了。这个不害臊的,还知道害羞呢。 
  这当儿折磨格温普兰,使他六神无主的,是对外表的爱。男人渴望女人裸体的最可怕的时刻。这时候很容易失足。在维纳斯洁白的皮肤底下藏着多少黑暗的东西啊! 
  他心里有一个东西在高声呼唤蒂,呼唤处女的蒂,呼唤做男子的“伴儿”的蒂,呼唤蒂的肉体和火焰,蒂的裸露的胸膛。这个叫声把天神赶走了。一切的恋爱都必须经过这个使理想受到危险的神秘的危机。这是造物者老早安排好的。 
  这是天上的光亮隐退的时分。 
  格温普兰对蒂的爱变成婚姻式的了。童贞的爱情只是一个过渡时期。现在时候到了。格温普兰需要这个女人。 
  他需要一个女人。 
  我们看见的是斜坡的第一个斜面。 
  天赋的本能的召唤是难以违抗的。 
  所有的女人多么像深渊啊! 
  幸亏格温普兰除了蒂以外不认识别的女人。他只要她一个人。要他的也只有她一个人。 
  格温普兰模模糊糊地觉得浑身抖得很厉害,这是“无限”的有力的要求。 
  再加上春天的挑拨。他吸进了星夜的无名的气息。他欣喜若狂地朝前走。充沛的树液发散出来的香味,在黑影里浮动的醉人的热气,远处开放的夜花,错综的小巢,流水和树叶的轻微的声响,万物隐隐约约的叹息声,四五月间的新鲜、温和以及神秘的苏醒,都弥漫着性欲的低语,这种令人头晕目眩的挑逗,使人类的心灵莫知所云了。理想也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凡是看见格温普兰走过的人都会说:“瞧!一个醉汉!” 
  实在的,简直可以说春天、黑夜和他这颗心压得他脚步也踩不稳了。 
  草地上是那么岑寂,所以他不时地大声讲话。 
  人在感觉没有人听的时候,反而会自己讲话。 
  他低着头,背着手,左手放在右手里,伸开手指,迈着缓慢的步子,踱来踱去。 
  突然间,他觉得有一个东西塞进他的手指缝里。 
  他连忙转过身来。 
  他手里是一张纸,有一个人在他面前。 
  原来这个人像一只猫一样,从他后面偷偷地走过来,把这张纸塞进他的手指缝里。 
  这张纸是一封信。 
  在昏暗的星光底下能够看见这人矮矮的个儿,面颊丰满,年轻,严肃,从他的灰色斗篷的敞开的地方可以看见他穿一身火红色的制服。这种斗篷当时叫做“卡帕诺其”,这是一个缩写的西班牙字,意思是“夜披风”。头上戴着一顶深红色的帽子,跟红衣主教戴的小帽一样,不过上面有一道金线,表明他是个跟班的。他的帽子上插着一束织巢鸟的羽毛。 
  他在格温普兰面前一声不响地站着,像梦中的影子。 
  格温普兰认出他是公爵小姐的书僮。 
  格温普兰还没有来得及发出一个惊奇的叫声,就听见这个侍从用又像小孩又像女人的声音对他说: 
  “明天这个时候,请到伦敦桥头上来,我带您去。” 
  “上哪儿?”格温普兰问。 
  “上人家等您去的地方。” 
  格温普兰垂下眼来,看看自己无意识地捏在手里的信。 
  等他再抬起头来,书僮已经走了。 
  只见一个模糊的人影在远处很快地愈缩愈小。那就是这个小小的侍从。他在街角上转了一个弯,就看不见了。 
  格温普兰望着侍从消失以后,眼睛又望着信。在生活当中,有时候我们会觉得已经发生的事情好像还没有发生一样。因为惊愕的关系,我们一时还跟事实保持一定的距离。格温普兰把信凑到眼睛上,好像要看信的样子,这时候,他才发现自己不能看它。原因有两个:第一,蜡印还没有打开;第二,天很黑。过了几分钟,他才想起来客店里还有一盏灯,于是他向前走了几步,不过看他所走的方向,仿佛他不知道该到哪儿去似的。如果有一个幽灵拿一封信交给一个梦游人,这个梦游人一定也是这样走路的。 
  最后他才下定了决心,连奔带跑地向客店走去,他站在半开半掩的客店门射出来的光亮中,凑着灯光又把这封没有启封的信端详了一回。封蜡上没有戳子,信封上写着“给格温普兰”。他拆开封蜡,撕开信封,把信纸打开,放在灯光底下,信上写的是: 

  你是可怕的,我是美丽的。你是戏子,我是公爵小姐。我在万人之上,你在万人之下、我要你。我爱你。来吧。 
    
  
 
 
 
 
 
 
 
 
 第四卷 上刑罚的地窖

    


            第一章 圣格温普兰的诱惑 

  这边的火苗刚在黑暗中露出一点亮光;另外一边已经点着了火山。 
  有几个火头窜得特别高。 
  格温普兰把那封信看了一遍又一遍。信上确实写着:“我爱你!” 
  他脑海里充满了恐怖。 
  第一,他相信自己疯了。 
  他真的疯了。真的。他刚才看见的东西事实上根本不存在。朦胧的幻影在捉弄他这个可怜虫。那个穿红衣服的矮子不过是梦里的鬼火。有的时候在夜里,一点极少的物质凝聚成的鬼火就能开我们的玩笑。戏弄了一阵子以后,幻象消失了,留下来的是变成了疯子的格温普兰。这是黑暗的恶作剧。 
  第二个恐怖是他发现自己的神智完全清醒。 
  这是幻象吗?不是的。还有,这封信呢?他手里不是拿着这封信吗?这儿不是信封,蜡印,信纸,字迹吗?他不知道这封信是从什么人那儿来的吗?这件事再清楚也没有了。这是人家拿起笔,蘸了墨水写出来的。人家点着一支蜡烛,用蜡做了一个封印。信上不是写着他的名字吗?“给格温普兰”。纸还香喷喷的。一切都很清楚。这个小孩,格温普兰也认识。小孩是个书撞。发亮的是他的制服。书僮约格温普兰明天这个时候在伦敦桥头上见面。难道伦敦桥也是梦境吗?不,不,这都很清楚。这不是痴人说梦。一切都是真实的。格温普兰一点也没有精神错乱。这不是马上就要在他头上消失得无影无踪的幻象。这是他遇到的一件真事。不错,格温普兰没有疯。格温普兰不是在做梦。他又把信念了一遍。 
  是的,这是真事。可是,怎么样? 
  太可怕了。 
  有一个女人要他。 
  有一个女人要他!这么说起来,以后谁也不能够说“不可相信”这几个字了。有一个女人要他!一个看见过他的脸的女人!一个眼睛没有瞎的女人!这是个什么样的女人?是个难看的女人吗?不。一个美人。是个吉卜赛女人吗?不。一位公爵小姐。 
  这里面是什么道理?这是什么意思呢?这样的胜利是多么危险啊!可是怎么能不硬硬头皮去冒一下险呢? 
  啊!这个女人!这个美人鱼!这个妖精!雅座里的这个幻象似的贵妇!这个黑暗里的光明!是她!一定是她! 
  大火已经在他周围劈劈啪啪地烧起来了。这是那个陌生的怪女人!就是那个曾经弄得他晕头转向的女人!他当初思念这个女人时的那些激动的念头,好像被这黑暗之火烤热了似的,又突然出现了。遗忘好比一张改写过的羊皮纸。只要有一件意外的事情发生,涂掉的句子就会在惊奇的记忆里重新现出来。格温普兰本来以为已经把这个女人的影子从心里赶出去了,准知他现在又找到了它,原来它早已印在他的脑子(这个好做梦的罪犯)里了。他不知道梦想已经在那儿留下了很深的印记。现在已经铸成了某一种错误。从今以后,这个梦想恐怕已经无法收拾了。他狠狠地抓住这个梦想。 
  什么!有人要他!什么!公主从宝座上走下来,神像从祭坛上走下来,雕像从台脚上走下来,仙女从云彩上走下来!什么!梦幻从不可能之中走下来了!什么!这个天上的仙女,这个光辉灿烂的女人,这个浑身挂满了水珠似的宝石的海神,这个高不可攀的美女,正在从她发光的宝座上俯视着格温普兰!什么!她把她驾着斑鸠和龙的曙光车停在格温普兰头上,对他说:“来吧!”什么!九天之上的神仙居然纤尊降贵地来找他,赏给他格温普兰这份可怕的光荣!这个女人(如果我们可以用这个名字称呼这个跟一颗星星似的至高无上的人物的话)居然主动要献身给他!真奇怪!女神像妓女一样,献出自己的肉体!献给谁?献给他,格温普兰呀!女神从圆光里伸出一双妓女的胳膊,要把他搂在怀里!而且毫不抽污她。大人物是不被人玷污的。光明可以为神仙洗清一切。再说,这个向他走来的女神知道自己做的是什么。她不是不知道格温普兰的狰狞可怕。她看见过格温普兰的脸,看见过他的面具!她在这个面具面前并没有退缩。不但如此,她还爱上了格温普兰! 
  真是比梦境还要离奇,正因为这样,他才被人爱上的!这个面具不但没有使女神退缩,反倒把她吸引过来了!人家不但爱他,而且还要他。不是答应他,而是选中了他。他,他中选了! 
  什么!这个女人生活在一个挥霍无度,一意孤行的强权的圈子里,那儿有的是亲王,她可以挑一个亲王;那儿有的是爵士,她可以挑一个爵士;那儿有的是漂亮可爱的高贵的男人,她可以挑一个阿多尼斯①。她挑中了谁呢?纳弗龙②!她本来可以到流星和雷电中间去挑一个长着六个翅膀的天神,可是她却挑了一条在污泥里爬行的毛虫。这一面是金枝玉叶,贵族,伟大,富贵,荣华,另一边是个走江湖的。走江湖的得到了胜利!在这个女人心里的是一架什么秤呢?她用什么秤锤来称她的爱情呢?这个女人把公爵冕从自己头上取下来,扔在小丑的戏台上!这个女人把仙女的光环从自己头上取下来,放在地只的毛发倒竖的头上!这真叫做天翻地覆,昆虫在天上蠕动,星星在地上发光,突然一道强光降到垃圾堆上的格温普兰身上,照得他头昏眼花,在他身上形成一个光环。一个全能的公主因为讨厌美和荣华,而委身给一个被打入黑暗地狱里的鬼魂,不爱安的诺乌斯③而爱格温普兰。因为一时的好奇,她走近黑暗,下降到黑暗里。女神让位了,因而产生了一个穷人的王国,一个有王冠的不可思议的王国。“你是可怕的。我爱你。”这几个字打中了格温普兰的骄傲的丑恶的地方。骄傲是所有的英雄人物能够受到伤害的地方。格温普兰这个妖怪的虚荣心得意极了。人家爱他正是因为他的畸形。跟朱庇情和阿波罗一样(恐怕还要超过他们呢),他也不是凡人。他觉得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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