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早告诉你,他物理很生的!”周杰也插话道。
“你告诉你妈了没?她怎么说的?”我问老胡。
“她说:“你小子欠揍啊,才考这么点分。””
“不是吧。”我和周杰同时问。
“她以为是一百五满分的,”老胡继续说道,我和周杰放声大笑。
“后来呢?”我问道。
“我告诉她是一百分满分的,可是她不信!”老胡无奈的说道。
“你这娃没人品!”周杰大笑道。
我不禁有些感叹,一年前沉默得如此的男生,现在居然开始给我们说笑话,看他一脸乐在其中的样子,我的心里暗暗为他高兴。 。 想看书来
青色滋味
与“邻居们”的快乐相处很快就有了些许副作用,首先是老师的不满,在他们觉得应该是紧张、压抑的环境里出现了太多不和谐的笑声,不过他们给与了老胡充分的信任,只是把胡闹的我和周杰教育了一通。
另一个问题是嘟嘟!在这段时间里我和其他俩人过于密切,导致我俩说话的时间都有所减少,她开始埋怨我重色轻友,不过我知道她并不是认真的。但是当我知道了她的一个决定后,我大吃一惊,她告诉我,她要竞选班长。我看着她那张洋娃娃似的脸,根本不敢相信她说的是真的。我从没当过什么官儿,对此也没什么兴趣,也许是我的问题,但我还是希望我们是同道中人,就好像如果她成为了班长,我们的友谊将不复存在似的。
那一天,我似乎说了很重的话,我们还是一起下学,但是没有再说一句话。彼此的心里都不好过,这是我们第一次吵架,也是唯一一次。
第二天下课后,嘟嘟说希望我们谈谈,那一次她直言告诉我,我们的性格不同、选择不同、未来的路也不会相同,但有一点她可以肯定,我们是朋友!无论我们在哪里、无论我们在干什么、担任什么职务都没有关系,都不能改变我们是朋友这一事实,我们永远都会是朋友!
那一天,我很感动,我帮助嘟嘟起草了她的讲演稿,(她的稿件过于正经,就像在背课文)。之后,我又帮助她背诵。竞选当天,她上台之前把我叫到教室外,我发现她出奇的紧张,连脸都涨得红红的,说话有点语无伦次。马上就要轮到她了,她简直不行了。
我把手放在她的肩上,盯着她的双眼,让她也看着我,我告诉她,这是她的选择,她必须去面对,必须习惯去面对,没什么可紧张的。下面都是我们的同学,大家都很熟识,就好像聊天一样,把节奏放轻松。无论怎样,我都力顶她!
其实我的经验比较丰富,我从小就是学校的小喇叭广播电台的,只要有节目,什么诗朗诵啊、演话剧小品啊从来就没少过我,所以这种场合我比嘟嘟要镇静多了。
嘟嘟听了我的话,平静了很多,这时轮到她上场了,她转过身,我冲她的屁股猛拍一掌:“加油!”我大声说道。她似乎恢复了往日的状态,冲我笑着挥了挥手,我也溜回了我的座位。那一次她讲的很成功,她也很激动,说道最后她大声说道:“感谢一直以来帮助我的朋友!”那一刻我们的目光相对,我的眼圈霎时红了,我怕被她看到影响她,赶紧转过头去。正巧,这时周杰正看着我,我眼圈红红的样子一下被他看到了,他像安抚小孩子一样,微笑着伸出手摸着我的头。我的情绪更混乱了,脸上红一阵白一阵的,赶紧看向另一边,刚转过头,左边的老胡却扑哧一声乐了出来,显然在笑我。我真是……他真是越来越不省心了!
嘟嘟的演讲完毕,我拼命鼓掌,在我的带动下周杰和老胡也拼命鼓掌,此后嘟嘟毫无争议的成为了我们班的班长!
那天放学,我们开心极了,俩人一起哼着歌享受着马上就要西去的阳光,淼淼从后面赶了过来,我不由得一紧张。
“咱别骑那么快了,行不?”我对淼淼说道。
“放心吧!我再也不骑那么快了。”淼淼说道。
“噢?”我和嘟嘟都觉得奇怪,“快说说发生什么事了。”我催促道。
“别提了!”淼淼有点不想说,但看到我俩的眼神后,说道:“那天下课太晚了,天都黑了,结果路上有条沟,我没看见,前轮扎进去了,我就从车把上飞出去了差点磕掉门牙……”
我和嘟嘟大笑,淼淼一手扶把,一手过来掐我脖子,“你们还笑,有没有同情心啊。你们知不知道我差点破相,知道这多严重吗?我!这么一美女!差点破相了!”淼淼大吼大叫,我和嘟嘟笑得更厉害了,淼淼气得将我俩别下车,然后追打着我们。晚霞中,年轻的笑声在夕阳中回荡。
嘟嘟当班长最大的好处,那就是——特创收。嘟嘟的全家都是部队高干,父亲转业后做生意,她家家庭环境挺好。所以,嘟嘟第一次说收班费时,就开出了一人一百的天价,我则带头大喊:“抢钱啦!”
说归说,虽然对于“穷”学生来说,一百也不是小数,但对于家庭比较富裕的我们班来说,只不过是回家开个口的问题。嘟嘟那时做了不少好事,例如,全班经常一起去附近的公园玩啦(自发的,钱用班费);还有夏天时,每天下午给大家发冰棍啦(也是班费);还有热心于公益事业啦,经常组织大家踊跃募捐,(这是大家自己掏钱),而每次这种时候,她总是先走向我说:“你带个头吧!”。
于是,我很不情愿的掏出十元,对她说:“哥们够意思吧,你以后少组织点这种活动,这次我就先顶一下。”
嘟嘟瞪大了眼睛看着我,大声吼道:“你这也太少了吧?!”
我也激动的说道:“开玩笑吧!”
嘟嘟大声冲我说:“你!最少五十!”
我也大声说道:“不会吧!那你捐了多少?”
嘟嘟大声说:“我捐了一百!”
我无语了,乖乖拿出五十元放到捐款箱里,在嘟嘟的高压政策下,普通同学一人二十,班干部一人至少五十,只许多,不许少!这在当时简直创了天价。最后校大会念捐款数时,我们一个班比其他班总和还多,并且超过了全高二年级组教师的捐款总数,全校大哗。嘟嘟那天别提多高兴了!
高中的学习生活绝对可以用暗无天日来表示,但没有任何人可以否认,那绝对是一段让人终身难忘的幸福时光,因为年轻的心不会被压力打垮,年轻的人也不甘享受孤寂。
刚上高二时,我和嘟嘟就每天下午放学都会在操场上“锻炼”一个小时,说得好听,其实就是玩一会儿,我们要么打羽毛球、要么打乒乓球,最多的是打篮球和排球,班里的人对于一起打排球情有独钟,女生打一传和二传,男生主攻,队形完善,有模有样。周杰也每天和我们一起玩儿,过了没多久,老胡也加入了我们的行列,(我不知道何时开始这么叫他的,只是知道一切都那么顺理成章),因为我们已经很熟识了,而他在我面前再也不是那么内敛和冷漠,虽然绝大多数的同学还是认为他难以接近,但在我和周杰这两个活宝的带动下,我知道,他已经逐渐开始走出自己的圈子了。
我们的排球事业已经发展得欣欣向荣了,每天固定十来个同学,一下课就排球场集合,直到有一天,班主任老师愤怒的将我们一干人等臭训一通,说什么都什么时候了还每天打球,会考迫在眉睫,高考就在眼前等等,将我们所有人都点名批评了一通。于是,我们的这项娱乐便宣布告终。
其实年轻人永远都不会甘心老实呆着的,大家还有另一项娱乐,而这种娱乐从我们高一时其实就开始了,而且一直延续至今,那就是——卡拉OK!
我的家庭生活比较富裕,我小时候的表现形式大概是:当别人家里还是14寸黑白电视的时候,我家里已经换成了20寸彩电;别人家还灰白系列时,指水泥地和白粉墙,我家已经铺上了壁纸和地毯;我家开始安上电话时,我兴奋的跑到班里和小朋友们交换号码时,没人理我,直到我初二时,绝大部分同学家里才安了第一个电话,兴奋的打给我。
让我记得比较清楚的一件事,大概我也就是在小学一二年级时,有一次组织春游,大家带饭。那时候大家带的很简单,馒头或鸡蛋,而我……,我一打开饭盒,一股香味就飘了出来,眼贼的男生早已顺着香味找到了我,发现我居然带了一饭盒肉肚,当时很多男生的眼睛里估计已经闪现出绿光,只不过我没有注意,还在开心的吃着。于是,不知是在谁的带领下,很多男生开始冲向了我,只是说着给吃点儿,其实却是在抢。我“誓死”捍卫了我的肉肚,可实在是寡不敌众,一会儿一饭盒肉肚便被一抢而光。
我一肚子委屈回家向我妈哭诉了一通,结果一段时间内,我是每天都吃肉肚,而之后我春游的食物都变成了馒头夹肉,当大家看见我拿着馒头出来后,很多人都不屑的走开了,只有我知道,这其实是内里乾坤,大口吃着肉……
刚上高一时,大家家里一般是20寸彩电时,我爸托朋友从香港空运回一台34寸彩电,(那时北京还没有卖那么大的彩电)以及一整套音响和配套麦克以及一套卡拉OK光碟,光碟收录了几乎当时所有最时尚的新歌以及最流行的老歌,可为了不影响我学习,从没有人晚上在家吼过歌,而我每逢寒暑假,爸妈上班时,我就会约上一大帮女生来我家吼歌,叫的就没有不来的。那时感觉效果特棒,刚开始大家还比较拘谨,后来则是完全放开了,声音也调大了,嗓门也放开了,拿手的不拿手的都大声歌唱,淼淼和嘟嘟合唱了一首“纤夫的爱”,淼淼唱男的那部分,她嗓门极大,吼得我家地动山摇,我也来了兴致,吼了一首张学友的“饿狼传说”,那次,我们唱得极爽!
开学后,我发现很多男生以一种奇怪的眼神看我,我不明所以,有时候还经常看见他们和其他男生交头接耳,后者则瞪大了眼睛看着我,令我很不舒服。
直到有一天,上课时,周杰兴冲冲从外面跑回来,冲着我大声说道:“挺牛的,听说你还会唱饿狼传说那,快给哥哥来一段!”
“噢?”老胡也转过头来,脸上路出少有的兴奋,说道:“来一段,来一段。”跟着起哄。
“你们滚~”我打了二人一人一下,但脸上却一阵发烧,显然这帮人一直在说这事儿,我那天是特投入,连狼叫都学了……我这个恨那,发誓定要抓出那个泄密者。
终于,在一天以后,“欢欢!”我大吼着从外面跑回教室……
欢欢名叫张欢,是我的发小,如果非要把青梅竹马之类的词用我们身上也不过分,他就住在我家楼上,小时候我俩一处吃一处玩儿,形影不离。后来我上初中时在姥姥家住了三年,回来后俩人就陌生了些,其实也有避嫌的成分,因为我们同班,年轻人都比较敏感,不想让别人说三道四的。
欢欢长得白白净净的,带着一副眼镜文质彬彬的样子,加上学习巨好,平常人看上去老实巴交的挺招人喜欢的。班里有不少女生喜欢他,加上文科班本来就女多男少的关系,男生就变得格外受欢迎。
班里当时特受欢迎的男生排行第一位就是周杰,因为这小子特别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