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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的语法-第4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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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言重了,压得我颈骨都酸了。”
  “说不过你。”贤珠莞尔,我爱死了她那个样子。
  “所以你就想用身体来对付我喽?”
  “你想气死我对不对?”她佯装发怒。
  “你真的喜欢我?”我问得很幼稚。
  “我什么时候喜欢过你了?”
  她的口是心非让我开怀。我的唇企图去捕捉她的。
  “答应结婚之前,不行。”
  “我们不是相爱吗?”
  “就凭一个爱字是不够的。”
  “别的人不相爱也会这么做。”
  “我们和那些人不一样。”
  “那刚才算什么?”
  贤珠犹豫了半天,才辩解道:“我是以结婚为前提的,所以没有罪恶感。”
  “那么就我是坏蛋了?没做结婚准备就接吻。咱们别太按原则行事了,别把亲吻看成罪恶,别人听了会笑死的。”
  “让他们笑去吧,我不管。重要的是我们怎么做,以前的行为是失误,现在虽然晚了点,但还是不想重蹈覆辙了。”
  “后悔了?”
  “什么?”
  “我们的行为。”
  “没有,只是不想跟不是结婚对象的人接吻。”
  是谁说过的想不起来了:爱情是超越理论和理性的东西。我们的关系说明了这一点,我们已经打破了先前的传统观念,但现在已经恢复了理智。
《夜的哈姆雷特》2(2)
  “这想法有建设性,不过你不觉得这有点逞强吗?我看够呛……”
  “你以为我做不到?”贤珠的反问里显然带着反抗,“真讨厌,好像你因为是我主动,才出自同情勉强应付我似的。”
  “贤珠,咱们不要计较这些了,我不是告诉过你,我爱你是你爱我的两倍吗?是真的。”听到我直呼她的名字,她的气消了一点。
  “来,因为咱们和好了……”
  “不要。”她还是拒绝了我的吻,我又一次感到了她和一般女孩的不同。
  一般情况下,女孩都会同意的。就为一个“爱”字,不仅是亲吻,更宝贵的都能献出来。而贤珠会控制感情,她不会廉价到以肉体作诱饵来麻痹男人的理智。
  我没再坚持。这个要求虽然是单纯意义上的表白,而不是为了寻欢,但我不想再用接吻来动摇她重新武装起来的意志。对她来说,接吻和纯洁是一样珍贵的,所以,我应该尊重。
  我们俩去了菜市场。虽然她们家附近就有一个,但我们还是散步到东大门市场去了。
  市场里非常拥挤。如果是以前,贤珠肯定会挽着我的胳膊,而今天是例外。一想到她是有意的,我就不由自主地笑了出来。
  “怎么?结婚之前挽胳膊都不肯了?”
  “我干吗要挽着一个不相干的人?”
  贤珠撇着嘴气我,于是我也想逗逗她了。
  “来真的?”
  “什么?”
  “我是不相干的人吗?”
  “当然。”
  这时,我大声喊了起来:“你这女人真逗,我不是给你一万块做小费了吗?”
  路人的目光全部投向我和贤珠,贤珠的脸“刷”地红了。
  我死皮赖脸地继续喊:“你问问金小姐,我是那种喝了酒还不给小费的人吗?”
  市场里的人都看着我们俩交头接耳。冷不丁变成了女招待的贤珠用手捂着脸逃到了小吃街。我追过去的时候,她抓住我的肩膀咯咯笑了起来。人们一看是我们俩在闹着玩,都讪讪地散开了。
  “当了回陪酒小姐,心情怎么样?”
  “唉,我怎么会喜欢上你这号人……”
  “快挽我胳膊,要不然我又要喊了。”
  “知道了。”贤珠微笑着挽起我的胳膊。
  “今天,要不要叫她们过来?”她指的是五公主,看样子要通宵了。
  “不要。”
  “为什么?”
  “我要和你单独在一起。”看她脸红,我又想抱她了,想到这里我又笑了。
  “你笑什么?”
  “看你脸红太可爱了,想抱抱你,可又没有那个勇气。”
  “那证明你不爱我。”
  “要我证明吗?”
  “省省吧。”
  我觉得她刚才那个提议很新鲜,为什么要叫五公主来?可能是因为我保留了结婚的承诺,所以她觉得两个人一起过夜有点不妥。
  “你为什么想叫姐姐们来?”
  “不知道,”她的脸又红了,“我可以问一个问题吗?”
  我点头表示同意。
  “今天,我发现了一个重要的事实。”
  “什么?”
  “你一开始叫我姐姐,过一会儿又叫我名字……不连贯。我是你什么人?一定要说实话。”她的率真让我感到别扭。
  “那……为什么问这个?”
  “说真的,到现在我也摸不透你的心思。”
  我觉得该是宣布的时候了。
  “金贤珠!”
  “怎么?”看我这么严肃,她紧张了,但脸上还是挂着笑容。
  “从现在起我是你的男朋友,也不再跟你说敬语了,因为你是我女人。有意见吗?”
  “……”男人的阳刚会征服女人,贤珠屈服了,没有做声。
  “给我一个月时间,我会给你满意的答复,你能做到吗?”
  “……”
  “说话啊!”
  “我害怕,又紧张。”她一脸苦相,而在我眼里,那就是女人的魅力。
  我温柔地问:“答应了?”
  “嗯。”贤珠点点头。对于我的一切,她既信任,又顺从。那张笑容可掬的脸非常可人。
  贤珠挽着我的胳膊说:“仙郎,我……”
  “嗯?”我用温柔的目光催促她。
  “现在你对我像对待小孩似的大吼大叫,所以感觉不一样了。”
  “怎么说?”
  “不知道。我好像有奴性,我想做你的奴隶。”
《夜的哈姆雷特》3
  我望着系着围裙在厨房里忙碌的贤珠,想像着我们十年以后的样子。那个时候,我会在什么地方,从事什么工作呢?
  起初我对电影颇感兴趣,而今更钟情于戏剧,虽然电影更为大众化,又是借助于科学的艺术,但是我认为舞台表演才是更纯粹、更高级的艺术。这并不表示我放弃了电影梦,那是我跟自己的约定,我是把约定视为生命的人。
  大学毕业后,去当兵,然后进研究生院。我想,在目前从事戏剧的人员极度短缺的情况下,如果开辟我的专业,大学讲师的地位会更容易获得。也想向电影导演和制片的领域发展,还想写小说和剧本。我是不是过于贪婪,这一切会是妄想吗?
  常人想都不敢想的功夫让我考上了我国最棒的表演系。我相信凭这种努力到我而立之时,成为大学讲师、导演、作家、演员和制片这五个领域的韩国年轻的文化名人是没有问题的。
  我还想过贤珠的未来。
  她说过毕业之后会去留学。她的音乐天赋再加上西方艺术的熏陶,回国后一定能获得大学教授和钢琴家的头衔。
  那时,我们会结婚。青年导演和年纪稍长的美丽女钢琴家的结合,会轰动一时,媒体会以此为焦点大做文章的。
  我不禁失笑了。这一切虽然是想像,但是很可能成为事实。
  那还犹豫什么呢?害怕媒体的视线?不是,那么……
  我的设想一直延续到贤珠向我求助的时候,她说自己不敢切鱿鱼,让我帮忙。我告诉过她我最爱吃鱿鱼,尤其是妈妈做的生拌鱿鱼,于是她就给我买了回来。
  贤珠看我美滋滋地捧着鱿鱼,问我:“你笑什么?”
  “一想到结婚后,每次吃鱿鱼你都要劳驾我,就觉得挺好笑的。”
  “臭美。”
  “为什么?”
  “谁说要买鱿鱼来着?”
  “你难道不打算做我爱吃的?”
  “我每天都煮方便面。”
  “谁说我们要结婚的?”
  “开玩笑也不行吗?”她撅撅嘴,然后可爱地笑了。
  我把鱿鱼放在菜板上举起了刀,贤珠立刻捂住了眼睛。
  人类真是残忍的动物,看着在菜板上挣扎的鱿鱼我也有点不忍心了,觉得有点歉疚。
  我突然想起了小时候的事,大概是我十岁左右的时候,家里来了客人,于是妈妈叫我杀鸡,那时我觉得鸡很可怜。妈妈安慰我说,牲畜是老天赐给人类的礼物。
  人能不吃肉吗?我们虽然鄙视屠夫,但还是一直吃着肉活到了现在。这么一想,我们吃的东西都是有生命的,从生物学的角度分析,动植物之间没有任何差别。
  人要生存,而为了生存不得不杀生,这是人类的悲剧。从妈妈的解释里获得勇气,正要往下砍的时候,贤珠的举动又让我犹豫了。
  “你睁开眼睛,让我觉得就我一个人犯罪似的。”犯罪的时候如果有共犯,会减轻良心上的谴责,因此我要求她协助。
  “不,我害怕,也有点恶心。”
  “你是说我没人性了,就你有啊?”
  “我知道你的心情,可我是女孩。”
  “就你自己上天堂,让我下地狱啊?”
  “不会为了这种事下地狱的,这是主允许的。”她说话的时候是睁着眼睛的,一看我举起刀,又捂住了。这下,我的心也软了。
  “我不吃了。”
  “你别往心里去,这不算什么。”
  “你老那样,我也心软了。”
  “咱们太善良了,趁我祈祷时你赶紧切吧。”她闭上眼睛在胸前画了十字,看着她那个样子我更是不忍下手了。
  “对不起。”看我把鱿鱼放回碗里,她难过地说。
  “没事,又不是吃不到它会死人。”
  “可能我的爱还不够,不能给你做你爱吃的东西。”她非常难过,实在是太善良了。
  “我想亲你。”
  贤珠闭上眼睛,我亲了她一下。
  “我会努力去做你喜欢的事。”
  “包括杀人?”贤珠点了点头。
  “我不会让你做坏事的。”
  “我知道你是什么样的人,所以我爱你。”
  “要是我犯了罪你肯定不再爱我喽?”
  “不会,我知道你不会。”
  “世事难料啊。”
  “我相信你。”贤珠闭上眼睛,这是要求亲吻的信号。
  “你不是说没有婚约,就不会接吻的吗?”
  “我不知道。”贤珠羞涩地扑进我怀里。
《夜的哈姆雷特》4(1)
  已经是下午六点半了,但夏天的窗外依然明亮。
  我们在餐桌边坐下。桌上摆着十几样菜。
  “没什么可招待的,请慢用。”贤珠客套了几句,给我递上筷子。
  “韩国人真怪,桌子都快压散架了还说没有东西吃。”
  “那是因为谦逊。韩国人很会吹牛,菜摆得再丰盛,桌子也不会散架的,除非那些菜是用铁做的。”
  “有长进,整天跟着年轻的哥哥,的确不一样了。”
  “你这孩子。”
  “孩子?”一想到我们现在的关系,我就产生了反抗意识。
  “对不起,我说错了,我道歉。”她那尴尬的表情让我感到莫名的快慰。
  “咱们进展了很多是吧?”
  “你先动筷子,我饿了。”贤珠羞涩地回避我的提问,催我吃饭。言外之意是身为男人的我先动了筷子,自己才能吃。
  “好吃吗?”贤珠问我。
  “盐田发洪水了?”我的意思是菜淡了。
  贤珠边给我递盐,边说:“淡了没事,咸了就麻烦了。”
  “知道了,高见。”
  看着我放盐,贤珠说:“我做的刚刚好,是你爱吃咸的。”分明是在嫌我口重。
  “全罗人口都重,因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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