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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晨看出了我的反常,他顺着我的眼光望去。“他的篮球打的不错。”他说。
终于下课了,我丢下田晨一个人跑到篮球场边坐下。
刘浩民一眼都没有看我,倒是其他的几个人注意到了我,有人冲我笑,有人投中球了以后还冲我挥手吹口哨。我不理他们,我只盯着刘浩民。
这是我第一次看见刘浩民打球,我对篮球一窍不通,我只是觉得他很帅。
打完球了他们要走,我跑过去拦在刘浩民面前。他看着我,面无表情,仿佛我是一块石头一棵树或者一只篮球。
“浩民,又是找你的。”一个男生说。
“那当然,这么漂亮的美眉难道还会是找你的。”另外一个男生说。
他们笑着走开。
我们相对无言。
“我打你的电话一直都打不通。”我终于找到话开口。
他哦了一声,并不解释什么。
我该说些什么呢?我该怎样像郝好说的那样替他做一个决定。
“有事吗?”他开口,冷冰冰的。
即使是我们初次作为陌生人相见,他的语气也不曾这样冷漠。
我的心情骤然跌落谷底。
我死死咬住牙,不敢开口,分手之后我已经在他面前哭过一次了,我不想再有第二次。而且我知道,即使我哭出来,他对我的态度也只会比前一次更糟。
他从我的身边走过,一言不发。我清楚的看到他的脸上写满了厌倦。
我觉得我真的很失败。不止是因为我心中纵有万语千言,在他面前却什么都说不出。更是因为,当我以为自己可以忘记的时候,他们来劝我让他回心转意。而我最后所替他做出的决定,竟然是让他厌倦我。
我一个人坐在球场边缘哭起来,就像Linda常常挂在嘴边的那样,“冻的我的心打颤颤”。Linda终于选择了郝好也许是因为她需要在刘浩民的冰冷之外寻找一点温暖,郝好劝我和刘浩民在一起也许是为了让Linda彻底死心,而王平则是为了让Linda也尝到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心爱的人爱上别人的滋味。
我发现原来所有事情都可以有两种解释。如果你是佛,那么一树繁花;如果你是魔,那么漫天飞雪。我不是佛,也不是魔。我只是愿意把一切都朝好的方面去想,我愿意相信他们。只有爱情我无法挽回,除此之外,我不想失去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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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卷 第三十九章 无法轻易忘记
我再一次尝试忘记他。
有一天吃过晚饭在路上走着,身后有人叫我的名字。回过头来,怔了一下,几乎不敢认。
是秘书长,西装皱皱的,头发仿佛很久没有洗过,曾经的那一脸忧伤如今变成了疲倦。
“我签了。”他苦笑。
那时我不明白,当时我以为签到工作是一件很愉快的事情,有了自己的收入就可以做一些曾经想做却不能做的事情。挣钱,是多美好的一件事情啊!年少的我想。
直到后来,临近毕业。身边几乎所有的同学都在为工作奔波。每天都有人回来说“我签了”。羡煞旁人,只有当事人的脸上写满了无奈和不甘。不是每个人的工作都如想象中那般完美。
终于轮到我,当我在决定我一生的那份协议上签下我的名字的时候,我有一种卖掉自己的感觉,忐忑不安。我所能做的,只是向坐在我对面的人露出一个笑容,因为太过勉强,所以看起来那更像是苦笑。
但现在,我笑的很高兴。我在替秘书长高兴,我想他签的一定是家研究所一类的单位,因为他现在的样子实在是太像刚从实验室里冲出来了。
“签的哪儿?”我问他。
他没回答,只是从里面的口袋掏出一张名片递给我。
上面的头衔是一家汽车公司的销售代表。
我记得他是学生物技术的,如今却改行做了销售。也许是这份工作赚钱更容易吧,我想。
“那你一个月工资多少?”我问他。
他犹豫了一下说,“六百。”
“六百?”我吓了一跳,“这么少。”
“我现在还在试用期,”他解释说,“公司说要从底层做起。”
“你为什么不找份跟专业相关的工作呢?”我终于忍不住问。
他又一次苦笑,“太难了。”他摇头。“我们这个专业没有硕士以上的学历出去根本没人要。当时高考填志愿的时候我还以为……”他住口不说,只是摇头。
我不知道该怎么来安慰他,这是我第一次隐约意识到生活的艰难。
然而他却安慰我,同时也在安慰自己,“我们班大部分同学都遣返回了原籍。留下的不多几个,有一个去了酿造厂,有一个在网吧帮人修机器,还有一个男生和他女朋友在卖报纸。倒是之前两个去了西藏的男生过的不错。一个月一千八,比我们强多了。”
我还是不知该说些什么,我一直觉得大家都会有份美好的前程,尤其些这些曾经在学生会里叱咤风云的人物,而现实却是这个样子。
“不跟你说了,我得赶快回宿舍写论文了。”他匆匆离去。
我没有问他为什么留在这里不回老家,必定是这座城市还有些什么是让他留恋的吧。
刘浩民,他现在又怎么样呢?我知道他不会为了工作发愁。只是,他应该是不会留在青岛了。我曾经专门去查过学校张贴出来的这一届毕业生的考研名单,没有他,没有一个我熟悉的名字。我一方面一直努力忘记他,另一方面又忍不住想再见他一面,每次体育课我都忍不住张望,也许他会再一次来打球,然而,他一直没有再次出现。
玲子恋爱了。这个消息是陈剑最先宣布出来的,他说那天他在街上看见玲子和一个男人很亲密手挽手走在一起。
当即就有人对他的措辞提出质疑,为什么是男人不是男生。他说那是因为那个人看起来实在是太老相了。
我们去问玲子,她只是笑,羞红了脸。在我们的反复轰炸式追问下,她终于说了一句话,“其实他挺像梁朝伟的。”
这是本学期的第一条爆炸性新闻。
第二条爆炸性新闻是——
那天中午放学走出教室的时候,我看到那个疯狂大猩猩站在门口。我开始观察地形准备逃跑。他热情的张开双臂迎了过来。我准备自卫。可他拥抱住的是我身边的非洲方便面。然后他们两个人就勾肩搭背的走掉了。
大家立刻议论纷纷。
“自作多情了吧。”田晨凑过来问我。
我擦了把冷汗,点点头。
他说,“我也是。”说完径自走开了。
我转头看看他的背影,大概他和我一样以为那个大猩猩是来袭击他的。
我去图书馆借书。
有个男生隔着书架看了我很久,终于走过来跟我说话,“同学你是中文系的吗?”
我点头。
“我这学期选修了古代文学作品欣赏,现在要写论文了,你能不能帮我推荐几本参考书?”他笑,露出一口整齐的牙齿。
我忽然记起……
我随便抽了本书递给他。
他说,“谢谢。我叫……”
我打断他的话,“你叫秦保文是吗?”
他点头,一脸的大惑不解,挠挠头,大概是在想我怎么会认识他。
我不想揭穿他即将毕业不可能有什么选修课的真相,我只是轻轻走开。
显然他已经忘记我了。一年前,他曾经在这里用同样的话跟我套瓷。
那时他称呼我弟妹,因为我是刘浩民的女朋友。
而当我失去刘浩民的女朋友这个身份以后,我就很容易的被人忘记。
只是我却无法如此轻易忘记我的爱。
终于到了离别的最后时节。很多人开始穿着学士服四处照相,走在路上经常会被人叫住帮他们拍一张照片。笑容在按下快门的刹那定格到永远。
那天下午我在D大之声里听到那个熟悉的声音。
“大家好。我是小雨。在我即将离开D大校园的时候,我想为大家做最后一次节目……”
我第一次因为D大之声停住脚步。她的声音甜腻依旧,只是略带忧伤。我忽然就不恨她了,就像当时我原谅苏苏一样,改变只在刹那之间。其实恨一个人不过是一种执著,当我意识到她也和其他人一样即将离开时,一切都没有了意义。刘浩民不属于我,同样也不属于她。我们谁是谁的假想敌都已经没有意义。
“同学。”有人过来叫我。“可不可以麻烦你帮我们拍一张照片。”他说。
我说好,他把相机交给我,然后告诉我用法。这一段时间里我所接触过的相机种类比之前二十年的总和都要多。
破旧的傻瓜相机,机身磨损很厉害,可从取景框里看出去却很清晰。
清晰的脸。我开始怀疑这是不是做梦,又或者这是不是什么妖法。也许童话里会有这样一架相机,在里面能够看到你最念念不忘的人。
“怎么了?”刚才那个人远远的问我,他以为是相机出了什么问题。
我摇头。这样都能够遇见,应该是缘分了,却是孽缘。
镜头里他们露出灿烂的笑容,他也一样。
我轻轻按下快门,是机主告诉我的,他说如果用力太大的话,整个相机都会散架。
我亲手拍下他的笑容。
那温和的笑容同时也定格在我的记忆里。
那个人从我手中接回相机,说了谢谢。然后他们一起走开,我也走开,不回头,我相信他不会多看我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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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卷 第四十章 那夜流星雨
体育舞蹈课结束时我和田晨的成绩最好。老师留下我们谈话,说要推荐我们去参加下学期校里的一个舞蹈比赛。
“他有女朋友。”我说。
老师仿佛不相信似的看田晨。他只得点头。
“其实这也没什么关系,都什么年代了……”老师试图说服我们。
老师一走开,田晨劈头就问我,“你刚才为什么要强调我有女朋友?”
“你本来就有女朋友嘛。”我做出无所谓的样子。
“你怕他误会?”他问。
我点头。
“你们都分手那么长时间了……”
“等等,”我打断他,“你说谁呢?”
“刘浩民。”他说。
“我是说苏苏,不是刘浩民。”我努力让自己在说出他的名字的时候看上去更坦然。
“梦醒了,玻璃鞋碎了。”他说。
这是我和PPK的聊天。
“可你不肯醒,你宁愿你的梦醒了才是一场梦,等到这场梦醒了你还在梦里。”他说话像绕口令。
我第一次发现网友一旦在现实里出现是多么的令人厌烦。
“不用你管。”我跑开。
他在我身后叫,“梦醒了就要面对现实!”
我觉得他像居委会大妈。
“不要去想念什么,因为你们太远了,想念穿不透那些墙。”
田晨发短信给我,我不理他。
可他反反复复的发,一遍又一遍。
我关掉手机塞到枕头下面,拿出扇子来扇。因为是海滨城市,所以学校坚决不在宿舍里装风扇,结果是我们的宿舍比内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