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频伽王子。”殿外,茶壶盖有些担忧的声音传了过来。
“不是说了不要来打搅我吗?出去!”
“是,是关于千寻小姐的事。”
“千寻?”频伽忙扔掉手中的《唐律疏议》,起身来到茶壶盖的面前,“千寻又怎么了?”
“王子先不要着急。千寻小姐现在很好,刚才婢女来报,她现在还没有起床呢。”
“那是什么事?”
“启禀王子,是前天为千寻小姐把脉的御医求见。”
“御医?”频伽眸光一闪,命道,“请。”
很快,身穿猩红色长袍的御医战战兢兢地走来,朝向频伽俯身拜跪。
“这些繁文缛节就省了吧!有什么事,快说!昆奴,看座。”
“是。”那御医落座在椅中,神色凝重地说道,“那天下官给小姐请脉,当时就觉得不太对劲。可是也害怕是自己诊断有误,就开了祛热的方子先让小姐服用着。不论怎样,退了热便好。回到家中,下官就把小姐的脉象仔仔细细地写了下来,第二天跟王御医和洛御医一起研究。果然,他们的诊断与老朽的一样。”说到这,他稍顿,表情更加凝重了。
“什么诊断?快说!”
“我们三人都认为小姐的发热绝不是简单的风寒!”
“哦?那是什么?”
“这个暂时不太清楚。小姐的脉象很奇怪,我从医这么多年竟是第一次碰到。她这发热的症状怕是隔一段时间就会发作一次,而且会一次比一次严重,一次比一次凶险。最可怕的事,下官翻查了所有的医典,找不出原因!”
“你说什么!”频伽大惊失色,身子猛地站立起来,力道之猛,竟掀翻了书案!上面堆砌的各种文书散落一地,狼藉一片。
“不过她毕竟年轻,身子还算结实。相信还能捱个几年……”
频伽怒吼一声,一把攥住了御医的衣领,把他整个人带离了地面,一字一字地顿声问道:“什么叫还能捱个几年?你的意思是——”“下、下官的意思是、是、是……”那像小老头般干瘦的御医被频伽这么一拎,吓得手脚发软,顿时结巴了起来。
“一派胡言!”频伽手拎着御医,大步朝殿门外走去。看到茶壶盖,沉声道,“你去把御医院所有的御医都给我带到花萼相辉楼去!快!”
“是!”茶壶盖抽身飞快离去。他跟随频伽这么久了,第一次看到频伽的脸上出现绝望的神色。此刻一见,连一向沉稳的茶壶盖也慌乱了起来,脚步踉跄。
当他带着一众御医赶到花萼相辉楼的时候,却只看到伫立在三楼床榻前如同魂魄抽离的频伽。他的手中紧握着炫目的月光宝石,而宝石的主人却已不知去向。
清晨还温暖的被窝此刻早已冰冷。玉枕上,还有几根亚麻色的卷发。风一阵吹过,蓝绿色的琉璃风铃清脆碰撞,发出了孤独的“丁当丁当”声。
空气里,松节油的香气仍在,可那个小女妖却难觅踪影。她的画夹和背包也一同消失了。
频伽紧攥着月光宝石的手死命的用力,宝石的尖翘处狠狠地、狠狠地嵌进了手掌心。殷红的血珠挤了出来,一滴一滴地直扎进茶壶盖的心里。
“王子请稍候!昆奴一定在日落之前把千寻小姐带回来,一定!”说完,将一众御医遣走,带着回纥最好的士兵策马朝兴庆宫大门奔去。
客栈。
躺在床上的高大飞阵阵哀嚎着。黛螺正在他酱紫的裸背上涂抹着治愈外伤的膏药。房间的一角,琥珀端坐在椅子上,面无表情地望着忙忙活活的两人。
“琥珀,幸亏你没去!你不知道,千寻那个女人简直就是个灾星!我一见到她就会倒霉的!这一次居然莫名其妙地遭受牢狱之灾。她倒是一早就被频伽王子救了出去,可却把咱们忘了,一直关到大天亮!我还被狱卒毒打了一顿!”
“行了行了!”黛螺涂抹的手力道重了些,数落道,“说那么多干吗?又不是千寻的错,还不是我让她画画的。”
“啊!你轻点儿!”高大飞团皱着脸,话里带着明显的醋意,“你当然替千寻说话了。别以为我不知道,整整一夜你都在跟狱卒厮混!要不然他们怎么对你这么好,没让你受一点罪!”
“闭嘴!”轻柔的手力道猛地一狠。
“啊!黛螺,你故意的,下手这么重!千寻,都是因为你!都是因为……”
他话还没说完,就只听“轰隆”一声巨响,客房的房门整个直挺挺地倒了下来,茶壶盖一个箭步就飞蹿到高大飞的面前,紧紧攥住他的手腕问道:“千寻呢?你看到她了?”
高大飞被这突如其来的质询吓得一愣,紧接着晕了过去。茶壶盖一看他晕过去了,大怒,扬手把他重重地甩到了地上。这么一摔,高大飞立刻又痛得醒了过来,喊又不敢喊,哆哆嗦嗦地趴伏在地板上。
“千寻?”黛螺迟疑问道,“她不是被频伽王子带走了吗?你怎么来这儿找人了?”
没来过这儿?茶壶盖沉思了一下,迅速离开了房间。高大飞刚想喘一口气,就听见远远地传来他的喊声:“你们两个留在这里,一看到千寻小姐就立刻带回去,知道吗?”
“是!”
房间内,琥珀和黛螺面面相觑,不约而同地自语道:“千寻怎么了?”
西市旧货市场。
任何一个朝代的大城市都会有旧货市场。二手货的交易自古就有,只不过现代人名曰:跳蚤市场。
千寻在其间穿梭着,寻找着自己喜欢的旧货。古董,是千寻另一个爱好。她一直有个奇怪的想法:只有曾经被人使用过的,沾染过人的气息的商品才是有生命、有灵性的。
此刻,她背包里除了香烟之外的所有东西已经全部被她换作了旧货。现在,那里面装了一面花瓣文金银平托铜镜;一个小型的玛瑙灯树;一盏熏黄纸面的宫灯;甚至还有一个胡人陶俑。
千寻在市场里漫无目的地走着。满背包的收获仍不能扫去她心里的阴霾与忧虑。越是身在熙攘的人群中,越是可以看出她灵魂的孤绝。
他还好吗?发现自己的不告而别了吗?
心,缓缓抽痛着,痛得连呼吸都有些困难。
他会心痛的吧?就像自己现在这样?
就这样想着、走着、心痛着,不知不觉,身边的人越来越少,不知不觉,走到了一个荒凉的破旧寺庙前。
走进去,蜷缩在铺着稻草的角落里,抽出一幅为频伽画的画像,贪婪地望着,舔噬着自己的心痛。
这画儿,自己画得可真好!那一对清亮的眼眸,不论从哪个角度看都在注视着自己。眼神中,竟然饱含着如此丰沛的情感!千寻不堪如此深情的注视,猛地闭上眼睛,闭上心灵之窗。可是,眼睛可以闭上,心呢?
脑海里,频伽说过的话像是汹涌的海浪,一波一波、一浪一浪朝她打来——
“你这女人,睡起觉来怎么像个孩子?”
“为什么要站在阴影里?为什么不能站在阳光下?”
“等有一天你看到我会像今天一样脸红,我会驯服你的,戴红帽子的女妖。”
“以后,再也不会让你离开我的身边!”
“如果一定要画,就让昆奴把人带来画。知道吗?”
“我会是个好夫子,我会用一辈子的时间教会你什么是幸福!”
……
“噢!”她不自禁地轻喊出声。紧闭的眼眸,滚烫的泪抑制不住地奔流着,在尖翘的下巴汇聚起来,一滴一滴,一滴一滴地滴落在幽深的“马里亚纳海沟”里。如同世界上最深最深的海洋。
频伽,我是不祥的!跟我在一起,你的子民会憎恨你,厌弃你!你是未来的王!而我,只不过是一个不属于这里的人。你不必那样做!不必为了我牺牲自己国家的利益!不必,不必……
千寻的面颊异常红晕,浮现着不祥的潮红。
情,真是动不得啊!曾几何时,千寻也学会了替别人着想?
她的意识越来越昏沉,很快地,陷入了恍惚之中。
天,很快昏暗了下来。远远地,走来两个人。
“咦?阿伯。这里有个姐姐?她躺在你的稻草上了。”说话的,是一个衣衫褴褛的小叫花子。看起来,不过十岁的样子。
“大概也是个无家可归的可怜人吧。金豆子,别叫她了,就让她在这休息吧。”那个叫阿伯的是一个年纪很大的乞丐。看起来,这两个人是相依为命的人。这破庙,就是他们简陋的家。
把乞讨来的食物摆在地上,两个人开始狼吞虎咽起来。
“阿伯。”那小叫花一边吃一边说道。
“怎么?”
“今天我在西市听很多人说皇帝明天就要从华清池回宫了。”
“嗯,我也听说了,还要在大明宫设宴款待回纥的王子呢。后天的重阳节,东市、西市不闭市,彻夜开放。哈,金豆子,我们可要趁机多讨些钱啊!”
金豆子愣着神,目光中浮现向往之色,“大明宫设宴?那个回纥王子好有口福!能吃到那么多好菜!”
“笨!”阿伯朝金豆子头上敲了一记,“人家堂堂回纥王子,什么好吃的没吃过?”
“王子?”金豆子揉着被敲痛的头,喃喃道,“王子,王子。金豆子恐怕这辈子也不可能见到这么尊贵的人。”
“嗯,算你还有自知之明。”阿伯的话刚刚说完,寺庙破败的门前,传来了一阵急促的马蹄声。蜂拥的火把,将寺门前照映得如同白昼!
“在里面吗?”身披宽大白色斗篷的频伽从两旁伫立的回纥骑士中策马穿过,因为充血而泛红的眼眸逼视着立在寺门口恭候的茶壶盖,追问着。他的脸上,被心痛袭扰的痕迹很容易就暴露在火光闪烁中。
“在,已经睡着了。”
在!她真的在里面!频伽眼中闪过一道狂喜,以闪电般的速度从马背上跃下,消失在寺庙残破的大门内。
寺庙内大小两个乞丐被突然冲进来的频伽吓了一跳,频伽身后紧紧跟随的茶壶盖身影魁梧得像一座巨大雕像。在他庞大身影的黑色笼罩下,金豆子把身体蜷缩进阿伯的怀中,瑟瑟发抖。
天!我们只是乞讨,从没做过犯法的事,从来没有啊!
那黑色身影越走越近,压迫得人喘不过气来。
终于,走近了,巨人的脸显露出来,虽然面无表情却是很有礼貌地说:“两位能不能先出去一会儿。回纥王子要借此地一用。”
啊?回纥王子?金豆子好奇地朝身披白色斗篷的频伽望去,心情有些激动:他是王子!他就是回纥的王子!天,我终于见到王子了。“金豆子,别愣了,快出去。”
“打搅两位了,实在抱歉。这里是一锭金子,今晚,两位就到客栈委屈一晚吧。”茶壶盖掏出一锭金子递了过去。
委屈?怎么可能?阿伯晕晕乎乎地接过金子,拉着仍好奇窥视的金豆子离开了破庙。
茶壶盖也退了出去,轻轻地关上了破旧的几乎失去遮蔽作用的大门。
寺庙外面,骁勇的骑兵整齐伫立在两旁。火把,仍然剧烈地燃烧着。
睡着了?频伽望着蜷缩在角落里抱作一团的千寻,嘴唇微微颤抖着。失而复得的狂喜充斥他的胸膛,使得他呼吸急促、心跳加快。走到角落里,缓缓蹲下身子,心痛地巡视着心心念念的脸庞。
千寻的额头渗着大大小小的汗珠,面颊上的绯红没有消退。鼻尖呼出的气热得发烫,嘴唇也嫣红分明。
频伽手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