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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货驯夫-第10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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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图笑而不答。

他回楼上去,不一会儿抱了个酒坛子下来。这正是老高给他的那个酒坛子。

他把酒坛子往妞妞面前一放,说:“这是我的‘宠物’,都给你了。”

把钱当宠物?还真是高富帅的作风啊!林妞妞觉得好笑。

“这是你这几年的积蓄?”妞妞好奇地问。

胡图点头。说:“老高说。等我攒满一酒坛子的钱,就可以娶个媳妇……现在,我攒够了。”

妞妞向酒坛子里看了看。满满的都是铜钱,最上面还有几张银票。她又用手晃了晃,沉甸甸的,晃都晃不动。

“这个,好像钱还不少呢。”妞妞说。

胡图坐在妞妞身边。以手托腮,手肘支着酒坛子的口沿。他斜着丹凤眼,懒洋洋地看着妞妞,说:“我说过,我挣得钱都给你买好吃的。还有以后,我挣得的钱也都给你。你愿意怎么花就怎么花——咱家的事,我全听你的。”

胡图的一双丹凤眼特别漂亮。他笑起来的时候,眉目间别有一种魅惑风情。这风情。与他的年龄根本不相衬,更像一个成熟的美人。

妞妞的心,莫明其妙地“扑通扑通”乱跳了起来。她就是这样,经不住帅哥的几句温言软语,还有他那招牌式的媚眼。

好像。她要被人家这一坛子铜钱收买了呢!

“那个啥——”妞妞说,“这么沉的坛子我搬不动。你给我搬到房间里去吧。”

完了,她真被人家收买了!

她给自己催眠,算了,我就当试验一下自己的超能力吧,看看自己是不是真会成为娃娃新娘,看看水晶球里的影像会不会变成现实。

胡图开始帮忙打理林家的产业,他现在就开始处处为林家着想。

他跟秦氏建议,往胡家送聘礼的时候,干脆把从前剩下的那些丝绸添进去。

胡图所说的“那些丝绸”,就是之前这家铺子的老板,让孙有财从南方进来的那些丝绸。因为花色过时了,一直卖不出去,积压到现在,真快变成古董了。

秦氏还有些不好意思,怕那东西拿不出手去。

胡图却说:“能省就省吧,反正也是好料子。”

秦氏窃笑,心想人们说女生外向,原来男人到这时候也一样。

于是秦氏毫不客气地,把六十匹上等丝绸,算进了聘礼里。

哪知夏氏更有办法,她见丝绸的花色不好,干脆一匹不留。她把这些丝绸当做男方的回礼,都给秦氏送了回来。这样一来,胡图和妞妞的婚礼,夏氏一个钱都不用花,全用丝绸抵了。

妞妞看着送回来的丝绸,对胡图说:“瞧你能耐的,出这么个馊主意!我娘和你娘这么一鼓捣,这些‘古董’都成咱俩的了。”

胡图不说话,只对着妞妞笑。

妞妞说:“你傻笑啥?”

胡图说:“我笑你说‘咱俩的’。”

妞妞被他说得有些不好意思,悻悻地说:“切,这么小就结婚,跟角色扮演游戏似的……你觉得好玩儿啊!”说着,她转身就走。

胡图却追在她后面,笑着说:“我就是觉得好玩儿,可好玩儿了呢!”

妞妞停住脚步,回头对他说:“你觉着好玩儿,可这些布你怎么处理?卖不出去,放着还占地方。”

胡图笑道:“就在你屋里放着呗——如果招了老鼠,还可以让小龙帮你捉呢!”

妞妞忍不住白了胡图一眼。胡图提及小龙,纯粹是故意的。

胡图现在已经明白,大娃不会影响他和妞妞的婚事,大娃和小龙不是他的威胁。

妞妞虽然喜欢跟大娃玩儿,可她还是很怕小龙啊。小龙真的会咬人,兰香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啊!

不过,兰香虽被大娃的小龙咬伤了,可是她并没有责怪大娃和小龙。

不仅没有责怪,她伤好之后,还时常请大娃到侯府去做客。

兰香似乎对南越森林里的事情挺感兴趣的,总是让大娃讲森林里的事情。而且她还跟小龙成了好朋友,除了大娃之外,唯一敢接触小龙的人就是兰香。

大娃跟妞妞解释——兰香可以跟小龙亲近,是因为兰香喝过他的血,小龙觉得兰香身上有主人的味道,所以把兰香也当主人了。

妞妞眼珠转了转,忽然说:“大娃,你也让我喝口你的血,好不好?”

大娃犹豫,似乎他真想答应妞妞的请求。

但是这时,胡图忽然走过来,他从后面把妞妞一把拎了起来,抱走了——他才不会让妞妞喝大娃的血呢,谁知道喝了之后,要不要负责任啥的?大娃是不在乎跟胡图“称兄道弟”的,可是胡图在乎!

其实,自从小龙咬伤兰香的事件之后,大娃对于小龙的看管就认真起来。小龙再没走丢过,除了林家的人,外人都不知道大娃有条“宠物蛇”,连招娣等人都不知道。

因为大娃说他想开药铺、当大夫,林二郎便通过马郎中的关系,帮大娃找了家药铺当学徒,大娃干得挺起劲儿的。

大娃似乎天生就熟悉各种药材的药性,师傅稍一点拨,他就已经融会贯通。药铺里坐堂的一位老大夫,也就是上次给兰香治蛇伤的那位大夫,他对大娃很欣赏。后来,他正式收大娃为徒,大娃的学医生涯从此开始了。

大娃私下告诉妞妞,他认药性认得快,其实是因为小龙的功劳。

“小龙的舌头很厉害,能尝出各种药材的药性来。”

妞妞觉得挺有意思。古时传说,神农尝百草时,也带着什么灵物。但是小龙又不会说话,连个表情都不会做,它是怎么跟大娃交流的呢?

妞妞问大娃:“小龙虽知道药性,可你是怎么知道的,小龙能告诉你吗?”

大娃说:“不用告诉啊——我的灵魂在小龙身体里啊,它知道的事,我自然就能知道啊!”

妞妞觉得惊奇。她问:“照你这样说,灵魂寄存不仅可以保护灵魂的主人不受伤害,还能把主人的一部分意识放到‘灵魂容器’里,让‘容器’做主人的另一个感官?”

大娃听不太懂妞妞的话,他说:“我不知道……反正,如果把灵魂放到树上,人就能察觉土地的潮湿干燥,还能预知阴天下雨。”又说,“我跟大家不一样,先知说只有小龙适合我的灵魂,所以把我的灵魂给了小龙。”

哇,这么神奇啊!

林妞妞觉得好玩儿。她想,大娃的灵魂在小龙身上,小龙岂不就成了大娃的分身?不管小龙去到哪儿,感受到什么,大娃都能感受到了。

不过好像也不太对,大娃和小龙第一天来到裁缝铺的时候,小龙迷路了,大娃找了半天找不到它。

如果他俩感觉是相通的,大娃怎么可能找不到小龙呢?

第148章 “驯夫第一回合”

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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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妞妞把这个疑问向大娃提出来。

大娃也困惑。不过他说,就在同一天,当兰香踩到小龙、小龙受惊吓咬了兰香的时候,他在书房里清晰地感受到了小龙的情绪。而且最近,他跟小龙的感官联系更紧密了。

妞妞想,这期间发生了什么事,让大娃对小龙的感觉变得清晰了?

想着想着,她想到一个关键的东西——那就是药材,侯府花园里种了许多药材,大娃学徒的药铺里药材更多!

“是不是某种药材,促进了你跟大娃的联系?”妞妞问大娃。

大娃耸耸肩,表示不知道。实际上,他也不在意,他现在心思全在医术上。

大娃一门心思学习医术,其余诸事全不放在心上。对于胡图和妞妞准备婚礼的事情,他也没有什么反应。也许因为他们南越族对婚姻根本没有概念,也许因为他并不在意妞妞会跟谁结婚。

不过他对妞妞的感情,还是很特别的。他在药铺学徒,药铺提供食宿,但是因为妞妞住在裁缝铺里,所以他晚上一定要回裁缝铺里住,一定要跟妞妞住在一起。

妞妞并不在意大娃回不回来住。她倒是觉得,胡图才应该这样每天准时回家。

因为酒楼客栈那边,现在是通宵经营,经常有青楼歌馆的女人在那里留连。

胡图将来必定要去帮岳父经营酒楼,如果他在那边“值夜班”不回家,妞可放心不下。

原来,还没有结婚,妞妞就开始琢磨怎么驯夫了。

妞妞故意发感慨。用林二郎和大娃做例子,说:“晚上知道回家的男人,才是真正的好男人啊!”

胡图明白妞妞的意思。但他不屑跟妞妞做保证,说自己每天会准时回来。他顾左右而言他,道:“大娃每天晚上回来,把小龙也带回来了——晚上正是小龙捕食的时间哪!”

他一边说,一边用双手比划小龙在地上“爬爬”的样子。

胡图不是喜欢耍宝的人,偶尔耍宝一次,大家都觉得挺好笑的。

大家都笑了,可是妞妞却绷着个脸。撅着个嘴,“哼”了一声,起身走了。

众人都不知道怎么回事。不过也不以为意。因为她还是个小孩子嘛,小孩子脾气有什么准儿!

还是秦氏,女人理解女人。她睡到半夜的时候,忽然醒悟过来。

她推推林二郎,说:“二郎。酒楼那边太乱,不适合让胡图在那边……妞妞年纪太小,不能约束胡图,只怕胡图在那边被人带坏了。”

林二郎说:“那也未必。会生就住在酒楼里,也没学坏了。”

柴会生现在已经是客栈的管事了,他狡猾机灵。虽然身处鱼龙混杂之地,却能保持头脑清醒,也没学到赌、嫖等坏毛病。

秦氏说:“可不是人人都像会生那么心眼多!”又说。“我只有妞妞一个,我可不敢冒这个险,这可关系着妞妞一辈子的幸福呢。”

林二郎说:“要不还是让胡图留在裁缝铺这边吧?”

秦氏不赞同,裁缝铺这边没有适合胡图的工作,总不能老是让胡图藏在楼上搬布吧。连个人都接触不到!

秦氏说:“要不把酒楼客栈那边改一下——以后就专心做酒楼生意。别弄些乱七八糟的了。”

林二郎苦笑,说:“恐怕张大厨不愿意呢。通宵经营本来是他的主意……”

说了半天,两人没计议出什么好点子,暂且作罢。

一转眼,到了入冬的时候。也到了妞妞跟胡图结婚的日子。

在秦氏、兰香、招娣等人的共同努力下,妞妞的新嫁衣做好了。至于妞妞,她只为自己绣了一条小手帕。

秦氏跟女儿开玩笑道:“这条手帕是上轿时,在手里攥着的……你可要攥好了,千万别让人看到上面的绣工!”

妞妞白了秦氏一眼,心说,您真是我亲妈!

西厢房已经盖好了,从名义上说,这是属于妞妞和胡图的房子。不过他们结婚后,只有胡图住在这里,妞妞仍然睡自己原来的闺房。等到妞妞长大后,两人圆房,妞妞才会搬到西厢房和胡图同住。

新房布置在妞妞的闺房里。喜幛、龙凤烛、大红双喜字,喜气洋洋。

因为胡图是婿养子,所以林家要把胡图当儿子,他和妞妞的婚礼,林家要当做是娶儿媳妇一样操办。

又因为胡图当作是林家的儿子,所以结婚前两天,他住在新房里。而林妞妞却要避到别处居住。按当地习俗,应该避到外祖家。但是秦氏娘家较远,不方便,干脆避到了葫芦巷的老宅里。

秦氏的娘家的哥、嫂、侄子们也来了,也住在葫芦巷里。

林二郎的哥嫂,柴大郎和白氏也来了。但是因为葫芦巷里已经住满了,秦氏只好安排他们住在客栈里。

白氏不高兴。她对柴大郎说:“你看你这弟媳多霸道——让自己娘家人住葫芦巷的宅子,却让夫家的人住客栈!”

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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