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然后,我便驼着背上的小麻烦往巷外走去。
出巷之际,我辨了辨前往医馆的道,认准方向后,在淅沥雨幕中气沉丹田,好心扯着嗓子,高声吆喝道,“下——雨——啦——!打——雷——啦——!”
话音刚落,抬头只见一条雷光电闪的通天巨龙从厚重云层中应声而下,屈尊降贵地,怒吼咆哮着直接冲向我们身后的小巷。
震耳欲聋的轰炸具有何种毁灭力,我相信不用多说,背上的少年一定知道。
方迤行一直瘫软的手忽然用力扣住我的肩头,而这次,没有再抖了。
宵夜的小油鸡没了,我不是很高兴,可想着背上的少年急需看诊,只好加快步伐朝医馆前行。
以为雨夜惊魂到这里,就该差不多了吧?当初我也是那么单纯地想的。
谁知,这夜远不是解决一个变态屠夫那么简单。
##
待和方迤行折腾了大半夜,先是敲开医馆威胁郎中替他包扎伤口,而后花钱跟人讨了两身衣服,我疲惫地背着他,他困倦在我背后打着伞,一路走回城西角义庄的时候,已经月落星沉。
人还没进门,便闻到院内极浓腥气,我明显感到背上人猛地一震。
垂首再看,自半掩着的破旧木门下流出的雨水,隐约带了红色。
见鬼,我这乌鸦嘴!
就算能预见尸变一事,我又岂能料知具体日子?
夜风呜咽,油纸伞跌落在地,我和方迤行又一次淋成了落汤鸡。
自从我替天行道解决屠夫后,少年原本该有的喜怒哀乐全都回来了,刚才在郎中那里包扎上药,方迤行不知嚎叫得多惨烈,哪里还有平时的冷淡从容。
即便伤成那样,他现在也要死要活地欲从我身上挣扎下来。
开玩笑,能落地站稳了又不表示有本事对付丧尸。
我这次很明智地选择直接劈晕了他。
介于整个过程太过血腥,这段就不赘述了。
值得庆幸的是,暴雨一夜未停,天光时分,义庄院子地上的破石板被冲刷得还算干净,除了些许味道残留,其他一切如初。
哦对了,还少了三个小崽子。
有的被啃得脑浆迸裂,有的被撕把得东一块西一条,都由我亲手收集好,放了一把火,将他们烧得干干净净。
被丧尸咬过,尸首难免也会生异,葬以火是最好的处理办法。
雨过天晴后,空气格外清新,义庄院内火光冲天,看猩红火舌缭绕,小崽子们在其中从有至无,我的心情其实并没有看上去那么平静。
方迤行不知道是什么时候醒的,待我确认那把火确实烧完了所有隐患,才发现少年正无声无息地立在我身后。
我拍了拍他的肩,他没有答话。
五个人,死了三个,除了方迤行昨夜与我一道得以幸免,余下的那个便是将我从街上领回义庄的小乞儿了。
小乞儿虽然暂时捡回了一条命,但是肩头还是被啃得稀巴烂。
我看方迤行片刻后倔强地收起情绪,含着笑去给小乞儿处理伤口,又安慰小乞儿说他伤势其实不重,过些日子定能痊愈。
能痊愈才怪。
我斜眼瞄了瞄自欺欺人的方迤行,没好意思当面拆穿他蹩脚的谎言。
作者有话要说:矮油。
求围观,求收藏,求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