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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皇神慧-第9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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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怜天下的苍生。也可怜我和容,昭阳殿里长大的孩子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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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番外:酒狂 '返回顶部' '插入书签'
              国庆前夕六个新番外之(四)
               
              我十岁的时候,就独自醉倒在酒瓮的旁边。醒来以后抱着破掉的瑶琴:大弹一曲《酒狂》。那是我的第一把琴。虽然质材不太好,但我对它尤其钟爱。它彻底无法使用以后,我把它葬在白桦林里,树立了一个“琴冢”。
               
              那把琴——也是我的第一个“酒友”。
               
              我二十岁的时候,已经和许多人一起喝过酒。对我,人都一样。世间最高贵的男女,或者偏僻山村里的农夫农妇。我只记得我最喜欢一起喝酒的人,和我最讨厌却不得不在一起饮酒的人。
               
              可见要让一个人记住:要么让他爱,要么让他恨。折中的话,就要甘心被遗忘。
               
              我有个朋友:杜言麟。这人相当自命不凡,但喝酒绝不超过二十二杯。等我发现他的秘密的时候,他说:“我一旦过了这个尺度必然失态,会多话来。静之,总之言多必失。”
               
              一个人对我不隐藏自己的秘密,反而坦然解释。所以他不单是我的朋友,而且是我的好朋友。
               
              虽然他是朝廷重臣,我是一个宫廷乐人。
               
              天下二分,我走过不少地方。南北的酒如同南北的人,风格不同。我在南朝游历的时候,不止一次听见人说:“赵先生,你不像北方人。”这不知道是一种赞美,还是纯属感叹。或者是南朝人的优越感?的 
            
               
              我的长相像母亲,在北朝是少见的细致。小时候,我和母亲在一个流浪的木偶剧团讨生活。我在幕后弹琴配乐,母亲帮着艺人们煮饭,缝补衣服。出门去的日子,一切只好将就点。春夏天还好,我随意往河水里一跳就可以洗净身子。到大冬天,河水冰冻。我只好和一群小伙伴一起洗。大家在大木桶旁边你打我,我掐你。我的皮肤细腻,就常常被小子们取笑。有个说:“赵静之怎么是穷人家的孩子呢?他活像个千金小姐。”我听了也不恼。以后他们叫了我一阵“大小姐”,我习以为常,笑着应声。他们撩拨不动我,也就没意思了。我不是故意装做温雅。实在耳濡目染,从小学琴。举手投足间甩不开的琴韵。可其实我真是地道的北方人。
               
              北朝的祖先是游牧民族,北方的草原上只有用酒驱寒。因此至今男人们的血液里还流淌着酒精的热度。可惜大部分贵族已经忘记了,他们学习南朝贵族的“风仪”。对南朝的奢华,表面上他们不屑一顾,但暗地里趋之若鹜。
               
              南方人的酒里,一定是加过什么东西的。因此我从来没有碰见那种喝了以后身体着火的酒,渐渐的,长安的高级酒肆也很少有这种酒卖。我只得裹了破旧的羊毡,到黑暗的穷巷里去觅酒喝。
              的 
              大雪飘飞扑人面,北风阵阵,乌云紧锁。长安城里有各种民族的人出没。不时有白肤深目的柔然人,头戴笠帽的高丽人,身穿奇特长袍的突厥人和我擦身而过。皇上海纳百川,首都的居民对外来的人不带一丝惊讶。可谓是一种友好的倨傲。
               
              我走了不久,就发现有人跟着我。我在路上故意问了两次价,还到一个作坊里面弯了一次,这人始终跟在我的后面。
               
              我看了几次那个身影,一寻思,不禁仰天笑了笑。脚下步子加快,实在是天气寒冷,我的身体还没有全部恢复。心里只想着沽酒驱寒。
               
              病了一场,我倒有些孩子气了。十七岁的时候,我游历丝绸之路,曾经在祁连山淡绿色的薄冰面上坐望星空,那时候好像一点也不怕冷,憧憬着未来,心里热乎乎的。我母亲活着的时候,我走到哪里心中老是惦着家里的灯火。母亲不在世,我的心便野了,天南地北的到处跑,没有牵绊。不过命运这东西古怪,总是变着法子让我回到长安城来。
               
              酒香不怕巷子深,自有我这等酒徒寻去。小小酒肆边有几个异乡客围着一团篝火,坐在泥地里烤肉。火焰照着里面的人物个个红光满面。
               
              我还没有踏进去,一个瘦小的黝黑孩子就跳出来,冷不防一嗓子:“看!老赵来了……”
               
              比方在体面的酒楼,人家总是尊称你为“某某老爷”,“某某公子”。此处往来这一批酒客,彼此均以“老某”,“小某”称呼。我初次来这里才十四岁,名符其实的“小赵”,但猜不透为什么,去了几年,连面上有疤的老掌柜都和我称兄道弟起来。我就心安理得升格为“老赵”。
               
              贩夫走卒,屠夫力士,一张张熟悉的脸孔惊喜地和我招呼。或者在我的肩膀上那么结识的来上一巴掌——比如刘屠户。
               
              “老赵,你再不露面俺都以为你醉死了!”
               
              我嘻嘻笑:“我病死了也要从棺材里爬起来讨你的喜酒。”
               
              刘屠带着汉腻的手摸了一下桌面:“我老婆还念叨着你呢。”
               
              他的老婆原来是附近的一个妓女,在院里受了常常来这里喝酒,痛骂有钱的嫖客不是东西。因此同我们这些人都熟悉。去年因年纪大了便跟了刘屠。
               
              她能狂饮,喝半醉了就唱“黄河之水”。我若在边上,会用筷子敲击酒杯合节拍。
               
              我笑说:“她是好女人,你要欺负她我绕不过你。”
               
              “是,是”他点头如切蒜。呵呵,见过如此客气的屠户吗?我看他算个异数。
               
              “啪,啪,啪”一眨眼的功夫,面前已经摆好筷子,酒壶,海碗,牛肉。
               
              南朝的公子们不知道闻了北朝酒店的大葱味儿,见了稍有血丝的牛肉,作何感想。但长安的风味就在这里。粗犷,强悍,爽朗。可惜当年草原部落精英们的子弟已经摒弃了这原始的北朝性格。
               
              朱门绣户里,他们熏衣剃面,学南朝大夫们红粉娇娃,浅斟低酌。
               
              南朝有画出洛神图卷的丹青手,有写出兰亭序的神来书家。他们的风雅,与生俱来。
               
              我们北朝,马上得天下。挥洒马鞭,引吭高歌,顾盼自雄。为什么他们不延续自创风流,反而去邯郸学步? 
            
               
              且慢,我要揣测出他人的心,哪里吃这许多亏? 
               
              我苦笑饮酒,方才第一个招呼我的小伙计炭生坐在我的对面,双手托腮看着我。
               
              他皮肤黑,众人原叫他“小黑”。老叫我想起童年时候巷口的那条恶狗。我给改了叫“炭生”。孩子倒也欢喜,打那以后对我亲热起来。
               
              “老赵,我跟着你好不好?”他冒出一句。
               
              我吓一跳:“你开玩笑?我养不起仆人。”
               
              “我不要你养,只要给我一口饭吃,你教我弹琴就好。”
               
              我好不容易吞下一块肉,说:“我永不收徒。对牛弹琴,我觉得比自杀好不了多少。”
               
              炭生不死心:“我知道你不会那么狠心。”
               
              我仰脖子灌酒,对噪杂充耳不闻。我笑:“我不过舍不得你而已……”
               
              炭生好似看透我一样,顿时有些难过。过一会,他翘着脚,装作看着别处,对我放低声音说:“有人盯上你了……?惹了官非么?”
               
              我打开陈年老酒的封皮,问:“是不是一个大个子,脸都看不清楚地男人?”
               
              炭生说:“你知道?”
               
              我大笑:“他是我的朋友,去请他来。”
               
              真是好酒! 
               
              一群西域的马帮进来以后,酒店里的空气也火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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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酒喝在胸臆间,似沸水扬扬。
               
              那个人被我一眼看穿身份,自然有点丧气。面子上当然是还一副随驾时候的贵重庄严气派。
               
              他是“侍中”——国家的体面。
               
              “何以你一眼就看出我?”杜言麟坐到我对面。
               
              我认不出他见鬼了。刚才他大白天就把一个脸遮得严严实实,就像一个活招牌——“你见过我的脸”。然后,长安城里面魁梧的男人虽多,和他这样昂首挺胸走路的可不多。我只要一想到他是杜言麟,自然有无数蛛丝马迹可循。
               
              但我只是故弄玄虚的微笑,也不回答。
               
              杜言麟帅气的面庞上,显出正直青年开朗的笑容。他问我:“我也加个酒杯,讨杯酒如何?”
               
              我翻了一下眼皮:“喝酒请自便。酒杯——这里哪个人用酒杯了?对不住,你金枝玉叶不嫌脏就用我的碗。” 
            
               
              杜言麟嘴边已经有了回话,但他忍住没说出来。反而有些哀伤的看我,夺过我的碗,给自己倒了满满一碗。的 
            
               
              他也有自己的烦心事。
               
              我和他一言不发的轮流喝闷酒,到第三碗的时候我按住他的手腕:“不要忘了二十二。”
               
              他不听,笑嘻嘻的说:“你记错了。我不是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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