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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好这位朋友相救。”
小丰这时也似乎充满了一身正气,尽然大义凌然的说:“见义勇为是我们江湖侠士的分内事,不需多礼。听说你们也要去大草原,恰好我也想去那里不知可否结伴同行?”
小丰这时已经换上了被我们打晕了的那伙人的衣服,在加上他身为血族脸色特别白,看起来还真有些李寻欢的感觉。
父亲犹豫了一下,看向我,见我点了头便说:“既然少侠有意同往那自然是求之不得,那我们现在就动身如何?”
小丰自然是答应,唯一别扭的是他手里那把剑,还是不能从手里拿下来,他从见我父母开始一直都是握剑的手往后背,好似练完武之后的收剑动作。他又没有马,所以只好我和母亲骑一匹,他骑我的那匹,但是只能一个手握缰绳,一个手把剑藏在袖子里,姿势很是怪异。说来也奇怪,那把剑可以在他手上随意转动换位置,但是就是拿不下来,就好像长上的一样。
这小雨,淅淅沥沥,天色阴暗,但是我心里却很高兴,至少我的朋友还在我身边,有朋友的感觉顶好!
前方的路,很悠远,似乎没个尽头,马蹄的声音也似乎是鼓点,嗒嗒的,我好想突然记起,在我大学时期我曾经极其向往骑马飞驰醉卧疆场。而现在虽然没有醉卧疆场至少还是可以骑马飞驰,但是心里却没有那种澎湃的满足感,是了,因为我怀念我的世界,我怀念通宵玩游戏的朋友,我怀念母亲的电饭锅闷出的米饭,我怀念父亲对我说过的那些激励的话语。
忽然脑海里响起了那个红点的声音:“丫头,我感觉到这附近有钛氯陨石的气息,这可是你重造身体最关键的部分,要不要去找找看?”
我急忙和母亲说我要去个方便,跳下马来,便找了个树林钻了进去。我忙问她:“你说的钛氯陨石大概在什么方位啊,对了我以后叫你小红吧,要不和你说话不太方便,小红还可爱还好记很适合你的。”
“恩好吧就叫小红好了,恩我感觉好像就在这个地下,恩我下去帮你看看。”说完小红变从我的身体里出来,她只是一个能量的形态,泛着微微红光,一下子遁入地下。
不大一会,她上来了,从新进入我的身体,通过意识直接告诉我:“地下的确有钛氯合金,但是在很深的地下,没办法弄山来。”
由于是通过意识对话,我只要脑袋里想,他就会知道,我问道:“那有什么办法么?”
忽然我掏出空间袋,向她问道:“这个东西是空间袋,可以装很多东西,能不能有用啊,它可以把东西收进去。”
小红想了会,对我说:“好吧,恩我得看我能不能控制它。”我把空间袋从口袋里拿出,自从灵核破了以后我一直贴身带着它。
小红也出来,放出一股能量,包裹住空间袋,然后渐渐的空间袋竟然慢慢变小,最红进入了小红体内。
小红重新遁入地下,我焦急的等待,这关系到我的幸福啊。
再次上来的时候,小红直接进入我的身体,然后对我说:“还好不辱使命,收进来了,呵呵,不过还有个坏消息你想听么?”
我说:“当然要听啊。”
小红说:“你的空间袋我还不了你了,因为刚才在我吸收它的时候,才发现它进入我体内以后竟然和我同化了,也就是我本身就具有了空间袋功能。”
我一想这不是更好么,哈哈以后我就不用贴身带着了,只要用的时候找小红就好了,不过看他怪不好意思的样子,我可不能就这样算了。我装作很悲伤的样子道:“那可是我最喜欢的空间袋,是我的师傅塞亚送我的唯一礼物,呜呜,不过好吧小红我不怪你的,因为你也是为了帮我啊,那以后我要用空间袋的时候,你可要答应让我使用啊!”
小红说:“你都这么大方不怪我了,我怎么会小气到不让你使用空间带呢,放心吧我一定随叫随到。”
听了它这话,我老脸微微一红,随即恢复正常。
回到母亲身边,翻身上马,继续开始我们的逃跑大业,前方不知道有多少未知,但是勇者无畏,何况我有小红,关键时刻小红出马绝对顶好几个!
我忽然觉得自己很失败,大学生活中竟然没有交过女朋友,竟然没有牵过女孩的手,这说明我是纯洁的还是说明我很傻很天真呢,我不禁想起,我最喜欢的一个女明星,我一直认为她是我的女神,但是后来她却弄出了一个照照门,当我的一个室友把那些照片拿来让我看的时候我拒绝了,我告诉他不管她是弄出了照照门还是艳艳门,那是她的自由,完全不会影响她在我心里的纯洁。但是事实上我却偷偷的跑去网吧看了。我发现原来以为的女神,竟然是个笑话。
是的我承认我就是传说中的追星族,我罗天,是个歌迷影迷书迷,我同样也是各种粉丝,玉米,盒饭。
说道饭我忽然饿了,才从自己恶劣的回忆里退了出来。
前面还是无尽的道路,远远没有看到有村庄的样子,我紧紧抱住母亲,不得不说,母亲的骑术一流,这样坐在马上,竟然很想好好去睡一觉。
天色渐渐要黑了,似乎今天注定要在野外过夜,好在雨已经停了。
我们找到一些干树枝,围坐起来生起篝火,好像是在狂欢节时学校的篝火,那时我们在喷泉里跳舞,在篝火周围跳舞,似乎什么地方都只有两个字“狂欢”。
母亲依偎在父亲怀里,我拿出干粮,小丰去捉动物去了。我静静看着篝火,感受这生起的温暖。
当小丰回来时手里提着一只剑尾兽,这种动物浑身都是黄色皮毛,尾巴很锋利,身体也是很强壮,长有一米五左右,这只剑尾兽很大。
小丰用他不离手的宝剑渐渐分割了这头野兽,然后将肉用木棍串起,放在火上烤,不大会,飘香四溢,他撕下一条大腿递给父亲,又撕下一条前腿给了母亲,之后便自己撕了块肉吃了起来,完全忽视我的存在。
我也不是小气的人,自己撕了块肉吃起来,说起来这烤肉果然还是烤野味好吃,吃起来果然不同于精饲料喂养的猪猪们。比起猪肉要强出一大截。
让我欣慰的是小丰并没有因为我变成女孩而对我有什么改变,还是和以前一样。
我抬头看看天上的星星,很明亮,闪闪发光,似乎每一颗都是那么的特别,就好像我们,每一个都有自己的命运,但是我不会向命运低头,我要按照自己的方式,做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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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血族吉他手】………
(本书起点首发这里会比起点慢一点)
小丰大学时代,吉他弹的很好,最拿手的BEYOND的真的爱你,我虽然不是个好的吉他手,但是我唱的还可以。我们俩人当时也是个不错的组合,大家叫我们田螺(田罗,小丰全名叫丰田)。
吃饱喝得,我们想弄点娱乐节目,小丰又消失了,留下我自己想怎么充实自己的逃亡生活。
小丰并没有出去太久,他带回来了巨像树的主干,这种树非常的粗壮,他削去了大部分的树干,做成一个扁扁的大葫芦状的东西,然后只见他将中间掏空,直留想一个底和四周的外壁。
他又用剩下的树干做了一个壳子,刚好可以盖上那挖空的大扁葫芦,不大会他又弄了个长扁型木条。最后将这些剃毛,使得他们变得很光滑,要说他那把剑果然厉害,剃过的木头光滑的好像是打磨过了。
他不知道用了什么方法竟然将这些东西都连接到了一起,或许他血族能量有这个功能吧,我很好奇的想到。
忙完这些,他将那剑尾兽的尾巴拿了过来。这尾巴是剑尾兽的攻击武器,里面的筋根根都硬的如同铁丝但是又不乏弹性。小丰抽出了剑尾兽的筋,一共是7根,他挑选了5根比较好的筋连在他做好的东西两端,渐渐的尽然做的很像把吉他。
当他一切完工的时候,吉他雏形已经可以看出来了,唯一不足的是没有上色,只是树木本身的白色。
他试着拨弄琴弦,噔!铛!,声音显得很是奇怪,他紧了紧琴弦,又试了试,最后终于将各个弦音都调到了应在的音调上。
接着他又继续调试各个品位,又打磨起琴枕,全部都完事了以后,他弹起了一首我们家乡的歌“你的承诺”,琴声在寂静的夜里划出一种美妙的音符,小丰也陶醉于自己的琴声中。但是他的姿势有些奇怪,拨弄琴弦的左手还握着那把无敌宝剑。
慢慢的我跟着唱起:“OHBABY你答应我的我都记得,但是你却忘了你的承诺。”
有了吉他,我们这一路来时而唱歌,时而听小丰弹琴,时间过的也使飞快。
当我们行到第十四天的时候,终于,前方出现了我们梦寐的草原,一望无际,时而能看到几个放牧人的帐篷,这时我们已经换了好几次马匹了,由于长途劳顿,那些马根本不可能坚持的下来,幸好沿途有村庄可以买新马。
这时我早已换了身男装,粘上了一撇小胡子,脸上故意弄黑了些,加上我本来就有一股英气,显得也是格外俊俏。之所以这样是因为这一路有很多人看到我一个这么漂亮的女孩子竟然过来招惹我,虽然都被我一一修理了一顿,但是为了减少不必要的麻烦,我还是决定画画妆,在加上我本来就是男人,所以更喜欢以男人面目见人,何况对照镜子看来,化妆以后还真有那么些小帅气。
我们又向前走了小半天,终于见到一个大城赫然三个大字长青城,从这开始就不在是龙虎帝国的地界,进入大草原联合部落,我们刚要进城去,忽然守城卫兵说要例行检查。
这下可犯难了,小丰藏在袖子里的宝剑可怎么办,我不由得看向小丰,但是小丰却一副无所谓的样子,父亲微微一笑,用眼神暗示我们不要惊慌,迎向卫兵。
“小哥,辛苦了,我们一家来此看望朋友,都是本分人,还望行个方便。”说着从怀里掏出一块银元塞进那卫兵手里。
卫兵一见有油水,立马高兴了:“我一看你们就是老实人,还这么懂行,好了你们过去吧。”
我长出一口气,心里暗骂哪个世界都有这种狗人。
进得城来,才发现这里面果然很热闹,草原人的服装都比较随意,虽然说有些不修边幅,但是却多了一分粗狂的味道。
这里由于临近龙虎帝国,所以一直都是两国贸易交往的重地,这里可以看到草原上特有的马牛和癍点羊,还有龙虎帝国产的各种衣物以及各种果实。
我们的目标是去大草原联合部落的首都可汗城,那里是位于雪山脚下,长年都是雪花飘逸。
父亲听说那里之所以被定位首都是因为当年草原人的第一个国王是从那里出来的,后来他统一了草原,但是他依旧热爱他的故乡,所以就将那里定位首都。
虽说长年飘雪,但是那里却并不是真的冷,只是由于位于雪山脚下才常常下雪,所以那里可以说是可以穿着薄薄的外套感受飘雪的地方,再不下雪的时候,由于温度在零上雪会溶化,所以在那里排水渠和蓄水池非常多,也是一个特色;至于为什么温度高的地方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