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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涯懊恼的看着他,咬咬牙清清嗓子:“你去洗洗澡吧,我做了早餐,吃了你还要去上班,我也该去店里了,昨天的事,嗯,你当没发生好了!”
塞缪尔身子一僵,不敢置信的看着她,这个女人在说什么?昨天的事当没发生?她把自己的爱当成什么?他的脸一下子沉了下来,身上忽然散发出冷冽的气势来,倒让庄涯吓了一跳。
塞缪尔站起身子,一把把庄涯拽了起来,将她圈在自己的怀里,他狠狠的亲吻蹂躏她的嘴唇,直到她喘不上气来,才沙哑着嗓子说:“当什么都没发生?小姐,我还是处男呢,你得对我负责任!”处男?庄涯简直快被口水呛死了,他一晚上跟她做了四次,每次都变着花样来,说他身经百战她都信,说他是处男?她打死也不信,可这种事女人可以有证据,男人你还真没办法证明,她气的半天都没说出话来,塞缪尔看她被气的怔住,反而高兴了,大咧咧的说:“亲爱的,你们中国人不是很看重这个的吗?我的第一次交给了你,你一定得对我负责啊?”
庄涯气的拿起钱包抽出一打钞票,准备摔给他,可塞缪尔看了看,笑道:“这些钱,怕是不够吧?”
“那你要多少?”
“亲爱的,像我这样的人才起码要一千块才够,我说的是欧元,而且是每次,我们昨晚做了四次,要四千欧元呢!”真是无耻的没天理啊,他以为他是谁?汤姆克鲁斯?
庄涯抛了个白眼给他:“你以为你是谁?”
塞缪尔伸长舌头忽然在她的颈子上舔了一口,庄涯一个激灵:“干嘛?”
“我是你的塞缪尔,亲爱的,既然你不给我钱,那就这样偿还我吧!”他忽然一把抱起她来,将她抛在床上,然后在她跌的头晕眼花还没反应过来时,合身扑上来,以庄涯的身手,当然可以三下五除二将他摔下去,可是塞缪尔十分聪明,他仗着男人的力气将她的四肢死死的压住,伸着嘴唇在她身上的敏感部位四处挑逗她的热情,让她僵硬的身体一点点的柔软下来,等她的理智再回来时,她已经被吃干抹净了。
140第140章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庄涯更为懊恼的发现,自己被这个比自己小九岁的男孩吃的死死的,他无耻的将自己的身份定位成她的情人和男朋友,他经常带着鲜花来咖啡店,当着所有人的面送给她,如果她表示拒绝,他就沮丧的像一只被主人遗弃了的哈巴狗,眼巴巴的看着她,眼睛里的伤感让所有女同事都指责她的无情,他风雨不误的准时出现在她的公寓门口,如果她不开门,他就门口唱意大利情歌,高亢嘹亮的嗓音引来所有人的侧目,然后她不得不放他进门,进了门他就化身人狼,不停的挑逗她,勾引她,直到把她勾引上床,他像所有意大利男人那样热烈浪漫,半夜里拉着她番强进公园散步,压着她在公园的树上热吻,如果不是她及时喊停,他们很可能在公园里亲热开了。他知道她害怕雷雨夜,每到雷雨夜里,他就搂着她抱着她哄着她,仿佛她比他小很多是个脆弱羸弱的小女孩似的。
这样热闹的日子颠覆了庄涯的生活,他霸道的闯进她的生活,似乎无所不在的入侵她的世界,让她冰封的外壳一点点的融化,她开始惶恐,自己是不是真的爱上了这个小男孩。
直到那一天,一个娇小美丽的中国女人找到了她,她自称是塞缪尔的母亲。
那一刻,庄涯知道,她的梦,该醒了。
“庄小姐,我叫郑朗月,你可以叫我月姨,”月姨是个美的精致的女子,身上的高贵气质和穿着让庄涯明白这个女人来历非凡。
“月姨。”
郑朗月安静的看着庄涯,半晌,叹了口气:“庄小姐,我们都来自同一国度,本来可以成为非常好的朋友,我儿子喜欢你,前几天他回家告诉我他爱上了一个女孩,非常的爱,他疯狂的迷恋着这个女孩,想娶她为妻。”庄涯震惊,他从来没有说过。
郑朗月接着说:“塞缪尔是我们家最出色的孩子,从小就有很多女孩喜欢他,但是他都不喜欢,我曾经怀疑这孩子性取向有问题,苦恼了很久,他宣称爱上了你,老实说我非常高兴,于是我派人调查了你,很抱歉,我知道这很不礼貌,可对于我们欧德思卡尔基家族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事情。”
“欧德思卡尔基?”有一秒钟,庄涯觉得自己很傻。她居然从来没有问过塞缪尔他姓什么,如果早知道,他姓欧德思卡尔基,也许,她会跑的远远的,永远当做从来没认识过他。
欧德思卡尔基家族,意大利人人皆知的贵族,其渊源可以追溯至达芬奇时代,虽然已经取消了君主制,但对于上流社会来说,这个家族的存在就以为这高贵血统的存在,意味着高贵永远存在,等级永远不能平等,欧德思卡尔基是意大利贵族的标准,他们家的城堡和传说永远都是意大利人向往和谈论的神秘所在。
郑朗月也愣了一下:“你不知道塞缪尔姓什么?”
“不知道”庄涯面无表情。
“你比他大九岁,是个咖啡师,这都没什么,可是你是个私生女,这一点,我怕家族的老人们无法接受,庄小姐”郑朗月忧愁的看着她:“我不知道该怎样跟你说,才能不伤害你”
“不必说了,我离开他。”庄涯冷静的放下杯子,礼貌的微笑:“夫人,我明白自己的身份,配不上塞缪尔少爷,不,也许应该称他王子殿下,您的好心我明白,也一定会尊重您的心意,我会尽快离开意大利,并且永远不再回来。”她干脆利落的让郑郎月吃惊。
三天后,庄涯离开了意大利,在欧洲绕了一圈回到英国,又从英国返回中国,从此消失在塞缪尔的世界。
她以为,她和塞缪尔的故事终于结束了,他们此生再也不会相见,他将成为她暮年时充满浪漫的回忆
直到,他又一次出现在,在她面前。
她狼狈的奔出酒吧,身后那个高大的身影追了上来。
她站定,冷冷的看着他,美丽的少年长大了,变成了一个充满魅力的男人,只有那双澄澈的蓝眼睛依然深情款款。
“你有什么事?你怎么来这里的?”
“来这里?我追随者你的脚步来到中国已经五年了,可你进了中国就像石沉大海,我只好在博客上发了你的照片,讲述了我们的故事,网友们同情我,在网上发起了人肉搜索,在各个城市寻找你,终于在前天,一个博友发了一张你在调制咖啡的图片给我,确定你在这个城市,我就飞来了。”
庄涯大惊:“你来了五年?”
“是,我找了你五年,从意大利到英国再到中国。五年,亲爱的,终于找到你了!”塞缪尔深情款款,手紧紧的抓住她,好像怕她忽然飞走了。
庄涯压住心底巨大的震撼,努力向后撤了一步,拉开两人的距离,可是却挣不脱塞缪尔的大手:“松手,很多人在看。”
“我不在乎”塞缪尔根本就不看周围,只牢牢的盯着她:“我只在乎你。”
庄涯只好拉着他的手走到僻静的角落:“你想怎样?”
“我爱你,始终如一,嫁给我吧!”
庄涯揉揉眼睛,低下头,理了理思绪,尽量让声音听上去平静:“塞缪尔,我比你大九岁,我是个私生女,你是欧德思卡尔基的贵族,我们是不同世界的人,我们”
一双大手捂住了她的嘴巴,堵住了她接下来的话。蓝眼睛幽深的像黑色丝绒布上的蓝宝石,充满了火焰和冷冽,他低下头,在她的耳边轻轻的细语:“不要跟我强调这些理由,你是什么身份,我是什么身份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亲爱的,当年你一声不响的跑了,我找你找的几乎发疯,我告诉我自己,这辈子我如果找到你,就算是求黑手党的人出手,我也要把你绑回意大利,绑回我身边,我找了你五年,这五年来,一千多个日子里,我煎熬的几乎疯掉,我每天都这样告诉自己,这样鼓励自己,我要找到你,如果你还是不肯做我妻子,我就把你绑架回去,我可以用一辈子的时间来慢慢等你答应,但是,你一定得再我身边”
庄涯目瞪口呆的看着他,他声音很轻,语气很重,很认真,像一个誓言,她觉得嘴巴发苦,眼睛发酸,挣扎了半天才有气无力的说:“你看起来更像个无赖,哪里像贵族?”
蓝眼睛男人莞尔一笑:“遇到你这样绝情的女人,我的贵族气质不能够赢得你,只好出此下策!”
他眯着眼睛,笑的风轻云淡,可周身散发的阴鸷和危险的气息让人不寒而栗,庄涯忽然有种陷入网中的感觉,仿佛四周都是这个男人布下的天罗地网,而她,将无处逃生。
141第141章
正文:
2月份快过年的时候,李丹剖腹产生下了一个八斤四两重的胖儿子,贾哲新笑的只见牙不见眼,贾母也高兴的不得了,李丹在贾家的地位得到了空前的提高。
李妙给孩子定了纯金的手镯和项链,链子上坠了个实心的金锁,金锁上刻着长命百岁和蝙蝠桃子的图案。
因为李丹坐月子,李妙只好担当了书吧的所有事宜,每天忙的头昏脑胀。
叶践行心疼媳妇,每天尽量早下班,回家给李妙做点爱吃的饭菜给她送来,有时也买点港市茶点。
这天,叶践行又来接李妙下班,李妙发现叶践行今天似乎有些心事,欲言又止,忙问:“老公,怎么了?有什么事吗?”
叶践行想了想,转头问她:“小灼的男朋友,你见过,觉得怎么样?”
李妙一怔,想了想答道:“那个王辰?我见过几次,感觉还好啊,对小灼挺温柔体贴的,说关怀备至也不为过,前段时间俩人还跑到杭州去吃什么正宗的西湖醋鱼和宋嫂鱼羹,回来叶灼还很是炫耀了一下呢,怎么了?有什么不对吗?”
叶践行面沉如水,漆黑的眼睛眯着,上面氤氲着一层看不透的薄雾:“今天有个朋友求我办事,说起来这个王辰,他们是大学同学,王辰在大学的时候有一个女朋友,叫薛娆,据说他们在上高中的时候就是一对,考大学特意报了同一志愿,薛娆家境贫寒,父亲是个社会混子,母亲下岗,在街边摆了个小吃摊,生活十分窘迫。王家很不满意,王辰不顾家人的反对,执意要跟薛娆在一起,俩人毕业后王辰还托人给薛娆安排了工作,俩人同居了一段时间,后来不知道为什么分手了。”
李妙被这个消息震的半晌没说出话来,也就是说这个王辰前后跟薛娆处了八年,不知道为什么分手?可不管是为什么,一个女人曾经在他生命中存在了八年,这都是一个无法抹杀的事实,是他最后终于屈服在家人的反对之下?还是其他的什么原因?叶灼对他而言意味着什么呢?是他无可奈何的屈从,还是他明修栈道暗度陈仓的挡箭牌?
李妙蹙眉,脑海里浮现出叶灼欢快的笑声,王辰看着她充满宠溺的眼神,不,她晃晃脑袋,她不会看错,王辰是喜欢叶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