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本文来自派派小说后花园 ://。paipai。fm/r4787104_u10649936/
穿成三岁的肉包子
clear:both;〃》我穿越了。
我裹着有好几个破洞的衣服,光着脚丫子站在冰天雪地里。
这是一具三岁左右儿童的身体,小胳膊短腿的,赤胳膊赤腿的。
这是一片雪地,漫天白雪,我已经冻得动不了了,又饿又冷的我想我大约又要穿了。跟书上说的一样穿了,很悲催的是不过才呆了一小时不到。
这是一片树林子,前有木后有木,可惜我不能跟书上说的钻木取火。树太高,我爬不上去;数枝等道具找不到,我钻不来火。
我挪动了几步,就无力地躺在雪地里等死。
远处,一个人走来。脚步虚浮,走路一颠一倒的,看来是个病患。我燃起的希望又被浇灭了,这种人都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了。
那人走得更近了,我惊悚地发现这人长得跟鬼似的。一张恍如涂满白粉的唱戏脸,血红的双眼,厚重的眼袋,嘴角、嘴角……还在滴血。
于是,这是在拍戏片场?这个龙套演员太尽职了,看到我眼睛顿时冒绿光。
“小朋友,迷路了吗?”他狰狞一笑,猛地张大血口,露出獠牙朝我扑来。我闭眼等死,五秒后,我发现这个演员动作实在是太慢了。
于是,我睁开了眼睛。
一个人,一个帅哥,一个拿着武士刀的小帅哥。小帅哥低头看了我一眼,眼睛真漂亮。我只叹了一声,便晕过去了。
帅哥,你一定一定要等我,我不介意你玩养成游戏的。梦中,我追着帅哥跑,口水蹭得帅哥满脸的。帅哥笑眯眯地看着我,眼睛都弯成了月牙湾了。
再睁开眼的时候,我发现我悲剧了。
我打量了一下环境,整洁又破旧的屋子,简单到死的家具摆设——一桌一床一屋子。
帅哥人不在了,当一个满脸麻子的修女走进来的时候,我绝望了,我被送到了修道院了。
这位修女一身阴沉的气息,板着脸,两眼冷漠地扫视着我。
“整理一下。”她不悦道。
我不明白我哪里惹她不高兴了,扭头看到湿漉漉的枕头和踢到床下的被子。哦,我的口水。
我明白自己给这位衣食父母留下了不好的印象,于是迅速整理着床被,趿(ta)拉着破烂不堪的拖鞋站在了门口。修女皱了皱眉,出了门头也不回地往前走,我小跑着跟上保证自己不被落下。修道院很旧,孩子却很多,我被分到了一块睡觉的地方——打地铺的。
也许我可以理解他们,毕竟除去能够干活帮忙的孩子还是有挺多吃饭不干活的嘴。但是,我实在是很抓狂,为什么我要穿越来受罪!
这里大多是孤儿,孩子的纯真早就被各种勾心斗角的讨好互踩中消磨殆尽。进牢子的第一天,我就被修理一顿。
此后每次活动,我都坐在角落里,努力降低自己的存在感。
我在一个堆放杂物的阁楼里找到了一本用古英语撰写的书——吸血鬼史,每天没事干的时候我就翻上几页。当然,这个没事干的时候还是极其稀少的,因为我们会被分配各种任务,比如打扫屋子种菜浇水。
过了段时间,我又发现了一个秘密。每隔一个月,就会有孩子失踪。当然,没人会去注意,因为孤儿们的死活比狗还贱,没人来这里领养孩子。
我以为我隐藏得很好了。
很快,我发现我被麻脸修女安琪列为头号问题分子。也许是因为我和其他孩子不一样,我做事自有自己的方式,比别人有主见。靠着前世日语二级水平加上婴儿的优势,我学习的能力日益飞涨,不多时就可以把后辈们哄得团团转。每次我给后辈们讲故事的时候,安琪就猛地冒出来,骂我是恶魔。
一个三岁的恶魔婴儿,一个会讲故事的恶魔,这玩笑真不好玩。
在悲惨的生活里,我的自娱自乐让我坚持了下去,直到四年后的一个冬夜。
那天晚上,下着很大的雪。每逢冬天尤其是雪夜,我就无法入眠,那个血夜给我的印象太过深刻了。我两眼盯着黑漆漆的天花板,冷意不断地侵袭着我的脚丫,又痒又疼的,我不得不想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来转移我的注意力,比如我到底穿到了一个怎么样的世界。当然,更多的时候我是在努力回忆那位惊鸿一瞥的帅哥。
帅哥固然不能当饭吃,但帅哥能抚慰我幼小的心灵。
窗户外面是一片雪白,雪地把月光反射到了屋内,显得一片冷清。我裹着被子,凑到窗户边,翻开那本厚重的吸血鬼史。
这时,窗外一道黑影闪过。
我擦擦眼,以为是自己的幻觉,因为那道黑影闪得太快了。
我想了想,裹了被子把自己包成团,小心翼翼地一旁绕过报成一团的孩子,爬到中间的过道。我知道自己应该闭上眼装成什么都没看到,如果被安琪修女发现了,我一定会吃不了兜着走。
光着脚丫子踩在冰冷的地面上,路是粗糙的石板铺成的,有点磨脚。我站在修道院的过道上,走廊是屋外光明和屋内黑暗的分界线。
院子里,站着一个人,熟悉的人。
那高瘦的影子被拉得老长,和我的影子如情人般交缠在一起。影子的另一端,雪地上,猩红色的血花开得一片灿烂。
她转过头来,我这才相信我的眼睛——那人赫然是修女安琪。
那张脸不复往日吊死鬼般的苍白,而是带着一丝血色。嘴角的獠牙微微翻起嘴唇,露在外面,血顺着嘴角滴落到地上。我的目光往下移,她的手上,一个孩子,耷拉着脑袋毫无生气的孩子。原来,那些孩子都是这么失踪的。
她扔掉孩子,一步一步向我靠近。我站在原地,脑子懵了,看来太聪明不是好事,太好奇更不是好事。
短暂的呆滞后,一股强烈的求生欲望涌上心头,我不能死!
于是,我迈动我的小短腿开跑。
我往教堂跑,牧师布道的桌子下,我曾经从那里挖出一堆破旧的十字架,银的,当时怕被发现所以不敢拿。
我跑得很快,安琪跑得更快。她腿比我长,腿的韧度和跳跃力也已经超出地球人的范围。在我跑得半死扑倒在桌子下的时候,她已经一跃三步直接站在了桌子上,俯视着我。
教堂并不黑,屋顶有几处是破洞的,微弱的光线透射进来,我良好的夜视能力能让我看清修女的一举一止。
她的脸好狰狞,血一滴滴滴到我的脸上,我抹一把,恶寒,分明是口水!
“没想到你居然会发现,还想将你再养大一些的。”在我以为她完全失去神智的时候,她忽然开口了。我第一次发现女鬼比男鬼可怕,而且要丑陋得多。
“没用的。”她得意地笑了,我这才想起了一件事。很久之前,安琪以整理教堂为由,支使孩子们把十字架都抱到了阁楼上封存起来了。
我下意识地往后退,在她废话的期间,手四处乱摸,最后摸到了一个瓶子。悲催的瓶子,难道我就要握着一个瓶子难看地死去吗?
安琪动了,动作非常快。她朝我扑来的一瞬间,我血液里所谓的人类潜能爆发了。我恶狠狠地将瓶子甩到她的脸上,拔腿就跑。
身后传来了一声不似人类的嚎叫声,夹杂着痛苦愤怒。跑到门口的我不禁扭头去看,她捂着脸,毫无血色的手臂已经黑得成焦炭了。难道那瓶子里装的是圣水?
我掩面泪奔,真是耶和华保佑!
我迅速跑到后面的菜园子里,因为前院的大门我个子太小够不着也打不开。菜园子的角落有个狗洞,我一边谢天谢地谢自己是个矮子,一边弓着腰往外爬。
站在外面,我感到自己脱离险境,不由得双腿一软,贴着墙壁滑倒下来。
捂着胸口,发现自己的心态跳得好厉害,我还活着吗?我抬头看天,忽然觉得自己既像一个旁观者又好像一个外来者。在这个世界,我没有归宿。
一个黑影笼罩住我,我下意识地想向后退,却发现已经退无可退。
安琪的脸毁得不成样,狠笑起来的她尤其的狰狞可怖。
“去死吧!”她咆哮着,爪子带着风飒飒有声的。
在那爪子距离我的鼻尖0。1毫米的时候,她顿住了。
一声枪响,她的额头出了个黑洞,血流出来了。她血红的瞳孔陡然放大,踉跄后退了好几步,难以置信地盯着自己的双手,喃喃:“怎么……”她颤抖地转过身去,我的目光顺着她面对的方向看去。
哇!型男!大叔,你好帅!黑眼套遮住半边脸的大叔威风凛凛地站在墙头,瘦长的身材衬着天上那轮圆月,一派遗世独立的风姿。
安琪抽搐了几下,便像被风化的沙子一样陡然散去。我哆嗦着腿站了起来,感觉有一股凉凉的液体顺着嘴角流下来了。
大叔的眼睛把我扫视了一番,皱了皱眉。我把小身板挺得笔直的,希望能被大叔看上。大叔,不要欺负我现在身材胜似洗衣板,十年之后我也会前凸/后翘的。
大叔的衣襟动了动,我以为他要逃跑,赶紧用我的两条小短腿去追他。
“大叔,收下我吧——”
……
赖上帅大叔
clear:both;〃》我迈动着两条小短腿使着劲儿地朝大叔飞奔而去,大叔的皮大衣在风中飘逸地飞舞。他的腿一弓,轻飘飘地跃了下来了。我用劲儿太猛,一个扎在大叔的腿缝间。
我二话不说地伸出胖手抱住大叔的大腿不放。手太短了,我想了想,干脆两只手抓死大叔的裤腿。万一等下他逃跑不要我的时候,顶多我把他的裤子拉下来罢了!
抬头看大叔,大叔的独眼在月光下熠熠生辉。
“大、大叔……”我一开口就发现这样子不行!说话结结巴巴的,搞不好大叔以为我智障或者有残疾问题,到时候改变主意怎么办!
我清了清喉咙,一本正经道:“大叔,收我吧!我会种菜浇水,上得了厅堂下得了厨房,再过几年也可以给你暖/床,娶媳妇钱都省了。”
说这话,我是有根据的,这些活我在修道院都干过的。
大叔的面瘫脸终于出现了一丝裂缝,他黑着脸拉着我的手,扯不下来。
大叔终于拗不过我,开口说了四个字:“走吧,放手!”
我松了松手,踟蹰着。
忍无可忍的大叔一把揪起我的后领子,把我拎了起来。
我回头看我生活了四年的哥特式教堂,直到它消失成一个黑点离开我的视线。不管安琪也好,level E也好,这些永远都将会是我回忆的一部分。人,到底是靠着怀念生存的动物呐。
大叔果然是个单身汉。
他的屋子也很破旧,但很干净,比修道院自然是好多了。
大叔让我睡在他隔壁的小房间里,小房间不大但是东西挺齐全的。麻雀虽小五脏俱全,除了没有多出来的床,我很体贴地对大叔道:“没事,我可以打地铺的。”大叔毫不客气地放下电话,面无表情:“那么你就打地铺吧!”
我的心情一下子阴郁了。
洗了一下地板,被子往地上一铺就是睡觉的地方了。我在被子上打滚了一圈,开心得要死。打滚了一圈,我开始郁闷了。现在我全身家产只剩下身上的这套衣服,比我在修道院的时候还要穷。
到底是七岁的身体,脑容量太小,想的事情多了就容易犯困。
一觉醒来,就是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