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甏┖捅臼兰统酰蟹敲骋状τ诠鹊祝簧倬鞯纳倘讼刃幸徊剑诰谢竦霉�50%、甚至100%的利润,但随着越来越多中国厂家的涌入,和大批非洲客户直接赴中国进货,利润率直线下降,近几年,即使公认的厚利项目纺织品,利润较厚的品种也只能赚20%左右,一些小商品的利润早已降到个位数。
非洲金融体系不完善,尼日利亚等国出现过著名的“419金融诈骗”,不少国家货币极不稳定,通货膨胀严重,一些国家实行外汇管制,即使赚到钱,也只能通过地下钱庄寄回国内,成本高,风险更高,2005年西非一名经营地下钱庄多年的印度商人突然卷款消失,造成众多中国商家的惨重损失。
刘会长采用近乎促销的“铺媒体”手段将自己的神话顷刻间传遍中国,甚至北美的免费华人报纸也概莫能外,其中心话题有二,一是希望更多的钱去非洲,二是希望更多的人去非洲,当然,要经过他的手。对刘会长本人的事迹我不便评论,但其叙述中的漏洞是一望而知的。
鉴于刘会长希望说服的对象,是广大对非洲了解极少的农民和农村企业家,作为在非洲生活、经营多年的“老非洲”,觉得有责任提醒一声:非洲有机遇更有风险,决不是遍地黄金的福地,金钱、生命,至珍至贵,在为一些动人的文字和言辞激动、为美好的前景打算痛下决心前,最好先静下心来想一想,问一问。
………【西非黑人的拖鞋】………
有些西方小说把西非黑人描绘成赤脚一族,这也许是过去时了,如今的他们对鞋十分钟爱,几乎随便哪个小城镇的市场上,卖鞋的摊档都开得到处都是,皮鞋、运动鞋,从高档名牌到廉价水货,应有尽有。
然而要说最普及的鞋,那莫过于拖鞋了,不论男女老少、富人穷人,几乎没有不爱穿拖鞋的。
西非黑人穿拖鞋可不像我们,只不过在家里、充其量在沙滩上图个方便,可以说,除了特别正式的礼仪场合,任何地方都不难看见任何身份的人穿拖鞋的身影。我在多哥时,注册会计师、大报关行老板常常穿拖鞋在办公室会客,在贝宁时,国会议员、区长甚至穿着拖鞋一路走进我们的商行拜访。在大街上扛货的“布斯布斯”(搬运工)穿的是拖鞋,在商店里坐镇的“埃拉吉”(信奉伊斯兰教的男性老板)和“马达姆”(贝宁独有的女当家)穿的也是拖鞋;骑着二手摩托揽客的青年往往穿着拖鞋,开崭新宝马的富豪常常也穿着拖鞋。不但如此,他们也不太计较衣服和鞋的搭配,传统长袍、运动便装甚至西便装搭配拖鞋的穿法,在我们看来怪异,他们却安之若素。
他们也不是什么拖鞋都喜欢。普通的平板拖鞋、皮拖鞋、胶底拖鞋,在当地销路并不佳,最受欢迎的,是那种看上去很土气、一般人乍穿很不习惯的“人字拖”。我曾试穿过这种拖鞋,由于需用姆趾和食趾夹住那连接鞋面和鞋底唯一的一根撑子,稍不留神鞋就会脱脚,因此只能慢走,不能快行,但当地人却不然,不但行走如飞,丝毫不碍,而且骑摩托、开汽车、搬重物,样样能做,甚至在贝宁,我曾亲眼见一位胖乎乎的中年妇女穿着人字拖,一溜小跑地撵上一辆已开动的长途汽车。
待得久了才明白,当地气候炎热,地面又多沙土,皮鞋、球鞋穿久了容易出脚汗,石子之类还容易钻进鞋里,既不舒服,鞋又特别费,而且当地许多人是虔诚教徒,祈祷、礼拜时要脱鞋、净足,皮鞋、球鞋都没有拖鞋方便。
至于偏爱人字拖也有奥妙:平板拖、皮拖之类虽然容易习惯、初穿也很舒服,但在西非,拖鞋是要穿出门、走远路的,使用率和磨损情况比通常严重得多,这些鞋的鞋面和鞋底之间不论胶合线缝,一般都是在脚的前端两侧相连,在高使用、高磨损的当地,这些相连部分的皮质和塑料很容易老化开裂,并最终断开,一旦断开,这只鞋就很难修复,只能扔掉。而人字拖则不然,孤零零一根硬塑料撑子看似单薄,却极难损坏,即使坏了,找根绳一接,底下打个大结,就能接着穿好久,至少也不至于光着脚跑回家去。
当然也不是没有例外,比如生活较宽裕的家庭给小孩子买拖鞋当礼物,就往往选择漂亮的彩色平板拖,而不是人字拖。不过在选择时,他们通常会买那种在国内看来比较低档的透明塑料制品,却对真皮、人造革制品不屑一顾,道理很简单,透明塑料拖更结实、更耐穿,而且鲜艳的颜色很讨孩子们喜欢。
………【对付疟疾的高招】………
在西非长期生活的中国人没有不谈疟色变的。疟疾这种由蚊子传播的恶性热带病发作突然,一旦发作,便忽冷忽热,十分难受,而且此病来得急,发展快,早上好好的,不到中午就可能高烧40、满嘴胡话,如果治疗不及时,弄不好有生命危险,因此每个在西非的中国人对疟疾都如临大敌、严防死守。
传播疟疾的杀手是蚊子,预防疟疾的最佳方案自然是灭蚊了。当地人喜欢用蚊帐,可中国人在当地常住的都是大忙人,晚上睡觉很晚,蚊帐再好,总不能一直裹在身上,因此中国人的招数是物理和化学两手:物理招是开足空调冻死蚊子,化学招是杀虫剂加蚊香。这些招用处还是有一些的,但也颇有不足——空调在热带工作负荷太大,加一次氟利昂很快就得再加,用来冻蚊子实在成本惊人;杀虫剂、蚊香不是效果不佳,蚊子根本熟视无睹,就是把蚊子熏死之余顺带把人也熏个半死。
况且,当地四季皆夏、气温高,卫生条件又恶劣,谁也免不了每天被蚊子叮上几口,中招怕是难免的。当地医院卫生条件极差,若去就诊,弄不好疟疾没治好,反传染上别的病症。一些大城市有欧洲人开的医院,卫生条件要好得多,但价格高得怕人。
这还不算,中国人体质和黑人、白人都不同,去他们的医院就诊,往往会出意外。2003年在贝宁科托努我曾得过一次恶性疟疾,被送入一家欧洲人医院,结果被用了超出需要剂量数倍的点滴奎宁,差点把肾脏弄坏不说,疟疾也只消停了半个月不到就卷土重来。
好在许多地方都有中国医疗队,他们不但备有青蒿素等特效药,而且熟知中国人需要的剂量,收费也很低廉(还有中餐调养),我在贝宁那次疟疾复发,就是到邻近的洛克萨中国医疗队驻地治好的,由于全身浮肿无处下针,大夫只好把点滴针头插在我右脚脚面上,以至于每次吃饭、上厕所都分外艰难。
许多中国人由于时间、经济条件或习惯问题不愿去医院,而是自己买药吃。在西非各国,防疟疾的处方药,如“芳西莫夫”和替代品“蒿甲醚”是可以直接去药房买的,不过有时会买到假货耽误病情,就算是真药,也不是对谁都有效的,比如同是“芳西莫夫”,差不多的症状和病情,我的助手3粒即愈,我吃了两盒却几乎无效。因此老非洲往往会劝新来者:千省万省,这钱不能省,该去医院还得去。
不过处方药也有其妙用:疟疾可以治愈,疟原虫却会终生在人体寄生,非洲终究不是家,在非洲工作的中国人总要回国探亲,或功成身退,这疟原虫自然也跟着偷渡回去,平时不发作,一旦寄主抵抗力下降,便冷不防奇袭一下,有时这种疟疾复发会在从非洲回国几年后,由于疟疾在中国已基本绝迹,一旦发作很难求医问药,因此有经验的老非洲回国时会随身备上几盒药防身。当然,如果碰上类似我这样吃药无效的便很头疼,我一位老领导就曾因此差点送命,好在他人在上海,被及时送到有热带病治疗经验的四军大附属医院,总算化险为夷。
因为谈疟色变,有时会虚惊一场。我在马里时,一个朋友突然高烧,就被我们急忙送去几十公里以外中国医疗队,结果只是一般发烧。不过大夫却称赞我们做得对,因为疟疾实在太危险,只要出现症状,“就得照得疟疾来办”。
在中国人中还流传着不少“偏方”,如一个据说是从印度侨民那儿传来的高招,说每天早晚各灌一瓶当地产啤酒,可防疟疾,这招好使不好使且不说,酒量不是人人都有,而且有些穆斯林国家还禁酒,因此很难普及;比较普及的偏方,是喝一种黑非洲几乎每个国家都出产的“TONIC”汽水,这种汽水透明无色,却有一种很奇怪的味道,据说含有防疟天然成分,因此不论当地人外国人都喜欢没事灌一瓶,TONIC也成为黑非洲最受欢迎的瓶装民族饮料,风头直追可口可乐。我也灌过不少瓶,可该得疟疾照得不误。不过得归得,喝归喝,反正就算防不了疟,横竖也没什么副作用,至少还可以解渴不是?
………【“第一雇佣兵”: 他的时代早已死去】………
鲍勃。纳德尔死了,这个在非洲搞了三十年政变、暗杀和颠覆,既当过太上皇又当过丧家犬,曾被称为“第一雇佣兵”的法国瘸腿老人的死,让一些好事者感慨不已,也让另一些饱受其害国家的国人松了一口气。
其实这不过是一个瘸腿、白发、好说大话和不愿从梦中醒来的垂死者的死罢了,纳德尔——或吉尔贝尔。布尔热——死于2007年10月13日,但他的时代却早已死去。
他是雇佣兵,是出名的雇佣兵,也许是最出名的雇佣兵,但决不会是最成功或最重要的雇佣兵,因为真正成功、真正重要的雇佣兵决不会那么出名和张扬。在那个东西对峙的冷战时代,无数打着红旗或白旗、戴着左或右面具的他的同类:古巴人、南非人、美国人、欧洲人,或不知哪儿的人,为了金钱和利益,运用其唯一的特长——杀人技巧——在非洲大地游走、潜藏、厮杀,他们中的一些人获得了辉煌的成功:帮助安哥拉共和国肃清反对者、颠覆刚果(利)的卢蒙巴政权,等等等等;另一些人则一败涂地,如在安哥拉支持萨文比,或在加丹加挑战蒙博托的人,但前者和拥有现代化重装备的正规军周旋十几年之久,后者则直面法、比、美联军特种部队的挑战。相比之下,在安哥拉丢盔卸甲、在乍得若隐若现、在贝宁一事无成的布尔热,只能在远离非洲大陆、仅有2170平方公里4个小火山岛的科摩罗炫耀自己的武勇。他并不是什么“第一雇佣兵”,只是最出名、或最敢出名罢了,对他的死,葬身加丹加机场或卡宾达丛林的无名雇用军人的魂魄,大约只会报以不屑的冷笑。
耄耋之年,他一直执着于他的“后台”,强调他身后站着法国。可在非洲的雇佣兵时代,哪一个雇佣兵的背后,不站着一个后台?苏联或古巴,法国或美国,葡萄牙或南非,这些装备精良、训练有素的雇佣军们拿着后台的武器和酬劳,保持着自己的编制和“独立性”,因为他们不屑、也没必要听命于他们名义上的非洲主人:他们端谁的碗,就服谁的管。
这种独特的代理人战争,和雇佣兵们游离于非洲同僚的战法,让雇佣兵的时代带有浓厚的骑士时代特征——个人英雄主义、精英主义和小团体精神,只是长矛换成了FNFAL自动步枪,坐骑换成了丰田“陆地巡洋舰”。对于纳德尔和他的同类,非洲或非洲人,只不过是舞台、龙套、布景、道具,而对于雇佣兵的后台而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