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谋锦-第7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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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孝敬的够诚意,他也不介意放王老实一马。



  “梁大哥,刘郎被这个外乡人给杀死了,你可一定要为他做主啊,刘郎死的可真是惨啊,梁大哥只要你能帮刘郎讨回公道,哪怕把我们家的那些田都送给你也行啊。



  只求梁大哥能在大老爷面前说句话啊”。



  这个梁捕快听着孙春花的话,倒是很心动,他跟刘黑汉经常在一起喝酒,倒是知道这孙春花的娘家还真有上百顷的好田。



  他一直都很纳闷的,在京郊附近的田都是京城里的世家大族们所有,田外还有大坝,不管是旱灾还是涝灾,这京郊的田都是稳收的。



  除了一些大臣侯爷们的田,剩下的都是皇庄。那些人的田都是千顷以计的,所以梁捕快才对孙家那百顷田地纳闷。



  不过他不明白不要紧,他只要知道这孙家有银子就行。这百顷良田,一年就是几百两银子的收入,破去交给官家的官粮,一年也能有个三百两银子的收入。



  孙春花的爹也是个会做生意的,在京城开了间小小的杂货铺子,至于为什么这个孙老爹这么疼闺女,愣是孙春花闹了这几年都没有让她和离的原因,只有孙老爹一个人知道。



  孙老爹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把王生给熬死。这样他就彻底的把这百顷良田给占了,至于那什么王家,不是早就败了吗。



  “大哥,你看这死的是自家兄弟,这弟媳妇都伤心成这样了,我们是不是先把人给绑了,等着老爷定夺”。



  梁捕快凑到那捕快头跟前小声说道,眼神中暗示,这里面有油水。



  也亏得这梁捕快能这么自然的说孙春花是“弟媳妇”,当着王生的面。



  “拿人”。那捕快头这么多年的差,也不是白当的,手一挥,下面两个官差就上前,要去绑王生和王三。



  “你们凭什么不问青红皂白就拿人,明明是这荡,妇勾,引汉子偷人,你们不拿奸,夫淫,妇,反而来捉我兄弟两人,是何道理,还有没有王法了?”



  王三气呼呼的说道。他刚才已经让蜂鸟给小姐送信了,相信很快就能知道这里的事情。



  小姐连苏州府的布政使都能搞得掉,还怕小小的顺天府?



  所以相比于王生的不安,王三显得很镇定。



  蜂鸟是引泉在阴禁卫学习的秘法,用于送信,既快又不容易被发现。在后,宫的花草林间,仔细看的话,就能发现一些蜂鸟在繁忙的穿梭。



  “道理?王法?外乡人,今天就让你见识见识我们京城的王法道理”。



  王三那一口带着江南口音的官话,让捕快头更是放心了。送上门的肥肉,不咬两口,太对不起这缘分了,对不。



  不过这王老实实在是没有什么油水了,梁捕快同时在心里想到,打量了一下,家里除了四堵墙,什么也没有了。就剩一张炕,一张桌子,一把椅子。



  看这外乡人身上应该有一些盘缠路费吧。



  “你干什么,你凭什么搜我的身,那是我的银子,你还给我”。王三叫道,看着那梁捕快把他身上的二十两碎银子都献媚给了捕快头。



  “闭嘴,真是聒噪”。梁捕快一个大耳刮子打在了王三脸上。王三的身手,这几个官差他还不放在眼里,只是他不想把事情闹大,这些官差就是再对不起身上的官差衣服,那也是官家的人。



  他等着小姐给他做主。到时候,连本带利的讨回来。



  “走,兄弟们,今天大哥我请客,香醉楼走着”。捕快头很满意梁捕快的懂事,扬了扬手里的银子,高兴的道。



  王三愤怒的看着这几个官差们,把他们的长相牢牢记住。同时心里暗自庆幸,幸好把钱庄卖掉的两万两银子存进了大德盛。



  此时小姐在通德应该取出来了吧。
第55章:放人=借势=借命=找死?
  引泉拿着王三传回的信,交到孟言茉手上。展开,看着前几行字,孟言茉的如远岱般细若的眉微微皱起。



  那些衙门的人显然要借口要银子,就算满足了他们的银子,王三和王生也不一定会放出来。父亲和长祖父虽然在京城,可是这事是不能借孟家的力量摆平的,不说自己是被罚在反思,就是这事让他们知道,也只是多了一条让他们惩治自己的借口。



  王生她是一定要救的。因为孟言茉想起前世的一件事情,很可能就是王生做的。前世震惊朝野的太子刺杀案平息以后,那时候皇宫大内的警戒比以往严格了三倍。



  但就是这种情况,居然皇后还是险些被刺客刺中。原因是皇后不顾底下侍卫统领和内侍工宫女们的反对,执意让一名首饰打造师进宫为她量身打造凤钗。



  众人看那造首饰的又瘦有小,干巴巴的没有几两肉,他的手艺又太过精湛,就让他进了后,宫。这件刺杀是被宫中的消息封锁起来的,连带着太子那件刺杀,这要是传出去,会让百姓以为太子和皇后失德。



  俗话说没有不透风的墙,在宫中孟言茉那时又丑又任劳任怨,所以一些消息,那些小宫女太监也许是处于对弱势的同情或者小视,他们会和孟言茉说,宫中的秘密太多,总是压抑在自己的心中,不好受啊。



  孟言茉是像王嬷嬷打听过王生的。才知道他是会设计和锻造金银珠宝首饰。一个对王家忠心耿耿又有这么好的手艺,就如同当初的引泉等人,所以孟言茉才会让王三亲自去找他。



  想不到还是出事了。



  “王生那个小子是奴婢亲眼看着长大的,人本分老实,又有上进心,关键是对王家忠心耿耿,那时夫人派他去京城的银楼里去做学徒,在整个店里他是最吃苦的。



  那时候宝丽银楼生意不怎么好,王生就挨家挨户的去那些稍微有些资产的大户人家,当然换得的都是冷眼。几个月下来,也就有一两户人家到店里看了看。



  后来王生就开始反思,他想首饰的好坏一在材料,二在工艺。他跟着那些老师傅去学习雕刻,锻造,不知道吃了多少苦。



  等他学成了,我们王家当家的主子就剩老太太了,那时候小姐也走了,谁都没有心思关心京城的铺子了,这些又都是小姐的嫁妆,也由着孟府管着了。



  奴婢也跟老太太去过信,老太太只说,小姐嫁到孟家,就是孟家的人了,这嫁妆以后留给小小姐的,由孟府管着也无可厚非”。



  “王生虽然对王家忠心耿耿,可是老夫人对他更是没有话说,他当年在京城娶妻,那户是农家,也没有什么陪嫁,老夫人就把京城里剩下的那百顷良田,由着他们夫妻两打理,除了官衙里的文契上这些田是落在小小姐的名下的。



  其他的他们跟主子没有什么分别,庄子上的佃农和农户都任他们差遣,这每年光收租也得有几百两银子。



  这些是散田,京城京郊的那些田地都被那些勋贵们瓜分了,本来我们王家祖上留下的可不止这百来顷,几千顷的良田,都被老爷当初为了大小姐的事散出去了。



  不然就算大小姐没了,小小姐你以为皇后的那些人会轻易的放过我们王家吗,还不是因为老爷当初打点了京城里的那些权贵们。这才平息了。”



  “我还不知道有这些事。为什么那百顷田地没有放在母亲的陪嫁里,反而落在了我的名下?”



  “小小姐才这么大的小人儿,怎么会知道这些老黄历,当初小姐出嫁时,那点散田也不值当的放在陪嫁里,不好看不是,我们这些人家不管是娶妻还是嫁女儿都讲究个面子。



  后来小姐眼看着就不行了,老夫人想着以后小姐的都是留给小小姐,我们离开京城也久了,京郊的田都靠着一个管事在打理。



  王生又要娶妻,老夫人就做个人情,也顺带着找个人管理这些田地,等以后小小姐长大了,这些良田也不至于荒芜。”



  王嬷嬷已经六十几岁了,孟言茉也一直拿她当长辈看待,虽然王嬷嬷一直自称奴婢,毕竟是照顾了两代主子的,回忆往事的时候,语气上也难免带着长辈的口吻。



  王嬷嬷一直觉得王家才是她的根,从来只把孟府做客居。后来王氏的故去,跟让她对孟府带着一层恨意。只不过孟言茉是姓孟的,所以才没有在她面前说过孟府的不是。



  王嬷嬷的心思,孟言茉也了解,在这个时代,连王老夫人都觉得王氏进了孟家门,就是孟家人,生生死死都因着孟家。王嬷嬷的想法只是反映了她真的把王氏当成亲生女儿在疼。



  回想这些王嬷嬷的谈话。孟言茉从心中看到那孙氏的作为,冷笑一声,他们孙家以为逼死了王生,那些良田就姓孙了?真是一群作死的货。



  对于爱做白日梦异想天开的家伙,最大的惩罚就是在他们以为美梦就要实现的时候,给予重重的一击。梦,原来只是一场幻境的追逐。



  孟言茉这么重视宝丽银楼是因为她以后准备把它做成全大明最高档的银楼。为什么她会这么有信心?如果她不知道母亲嫁妆里有那一处大同府的戈壁沙地的庄子,她不会这么有信心。



  空有王生的手艺,没有源源不断的原材料,孟言茉不会有信心做最好的珠宝楼。前世她一直不明白继母一家是如何逃脱了那场孟家的大难的,现在她明白了。



  前世在她病的糊糊涂涂的时候,继母曾经拿过一些文书让她签字,她不知道她亲手送出一座金矿。



  前世宝丽银楼在继母手里发光发热,成为皇室的御用银楼。孟言茉也是在宫里的时候,听小太监们偷偷说的,说是江南甄家用一座金矿买了全族的性命。



  孟言茉清楚的记得继母进门的时候,二伯母还讥讽继母娘家的清贫,如何会有一座金矿?



  大同府的庄头如今还在府中,他是外公王潜时的老人,据他说在大同府的庄子是王老爷生前在勘察司的一个同僚,建议他买的。



  大同地处戈壁沙漠的边缘,是流放犯人去的地方,那里的世代军户开垦荒漠,砂石山岭。是整个大明军户最多的地方。



  这些军户不同于卫所里的军人,是不允许出大同府的。



  孟言茉拿起书案上的字出神。上次自己告诉他模仿过他的字,他都没有问,应该是不计较的吧?



  这次自己只是打算借他的人,他的势用一用,他应该不会计较的把?



  引泉把信递给小姐以后,就在这等指示,可半天见小姐不说话,这次的事应该棘手吧,王三这小子,伴鹤不是把他教的不错的吗,怎么这回还是惹下麻烦了。



  这臭小子跑京城去,就以为我管不到了吗,等回头再治那小子。



  王三莫名的就在义父引泉这里记上一笔,让他知道了,会哭的吧,话说他也很无辜呢。



  孟言茉悬腕提笔,在一张寸纸上写了几个字。



  顺天府,王姓两人,救。



  瞧着飘逸不羁的字体,孟言茉暗自得意,就是那人亲眼看了也辨别不出吧。不亏是自己这么些天勤奋的练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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