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死峭跽獠乓鸶詹诺睦呛俊�
正在休息的禁卫军听到狼嚎顿时紧张起来,夜晚对狼来说有着极大的优势,而禁卫军的数量已经下降到六十多人,其他的已经在追踪的过程中或是受伤返回或是命丧黄泉,现在他们的状态实在不宜与狼群争斗,略微思量,他决定以最快的速度向最近的部落赶去,他相信以他禁卫军和四级恶狼骑士的身份,那些部族不会拒绝他们的庇护。
想到这他立刻率领众人向远处跑去,不一活一群狼也向禁卫军消失的方向追去,一切又回归了平静。
天刚蒙蒙亮,郑文就从树上跳了下来,认了认方向之后继续向森林外走去,路上摘了些野果充饥,如此走了五六日后他终于到了森林的边界,这是他自出身以来第一次来到森林边界,一直紧绷的心终于放松了下来。
他凭借经验很容易的找到了个兔子洞,在设了草套之后等待半个时辰终于套到了一只肥兔子,他用骨刺(大型野兽的肋骨,掰断可以当一个简易的匕首)将兔子蜕皮又用骨头与石头摩擦产生磷火,生了堆火准备烤只兔子慰问自己的五脏庙。森林边缘是草原,与最近的大秦边城还有近二千里的路程,他打算在去边城之前准备些东西,方便他道城了换取资金。
他能找的资源有限,一般是森林里常见的草药;蛇皮蛇胆一类的,不过还要自己储存些食物,因为二千里的路不是一两天就能走到的,保守估计也要二十天,他不敢保证在草原上能轻易找到食物,所以有备无患。
储存食物的方法很简单,就是将蛇皮完整的屡下来,往里面塞满肉类,由于蛇皮可以伸缩所以能塞好多肉食,塞满之后将里面的空气挤干密封之后只需要在太阳下暴嗮半天就能发酵成熟称为狼族居民特质的酸肉,虽说这个味道不怎样有一股腥味,但是是远行救命的好食物。
至于水,就比较简单了,先挖一个坑,周围用树叶铺满,将捕捉动物的血倒进坑里,使其凝固做出血块,渴的时候吃上一块效果很好。
在森林准备了三天,他已采集到一定量的草药并捕捉到一头草原上常见的羚羊,能抓到这只羚羊完全是运气,这只羚羊跑进森林觅食,结果被一只狼赶了出来,由于跑的太快一头未来得及躲避前方的树结果一头撞在树上晕了过去,郑文在旁边逮了个正着,他把那只撵羚羊的狼赶走后(最为一个猎人,对付一只狼还是比较容易的)将羚羊据为己有,并用石头敲断羚羊的角作为自己临时的武器。并将羚羊皮剥了下来制成一个简易的包裹,将这几天准备的草药食物以及其他可交易物品放了进去用藤子绑着身上准备妥当后开始向边城走去。
“什么,活祭中果然有幸存者!你们还让他跑了,真是一群废物”王生气的将手中一金杯摔在地上喝道!“一百禁卫军只带回来了三十人,真是给我丢脸”
“尊敬的王,森林里的野兽好像专门和我们作对似的,我们一百人时常受到野兽袭击,而那位幸存者似乎一路走得很顺利”那名禁卫军队长说道。
“放屁!无用既是无用,无须解释”王打断队长的话说道。
“陛下息怒,想必是那位狼王吸收了近一千人的怨气使得那些野兽不敢靠近,这种状态想必持续不了多久,现在估计他已经走出森林边界了,陛下如果要阻止狼王成长的话,恐怕要派人深入中原了”从王宫后走出一名老者缓缓的说道。
“老师!你也相信狼王诞生、狼族崛起的语言?”王对着这位老者恭敬的说道。
“哎~这就无人能解释了,一些被认为是不可能的事情,放在现在是奇迹,时间稍微久点就变成传说了,但你不能否认他的存在”老者叹口气说道。
“启儿怎么样了,听说你最近逼他逼的很紧,你也务须过分担心,狼神能培养个狼王,我们也能培养个盛世之君,狼族是个务实的民族,只要对他们有益的他们就会积极的接受,否则先祖也不会称为他们的王了,到时候就算狼王回来如果他不能给狼族带来足够的利益,那也是无济于事的”老者随后说道。
“话是这么说,但也不能掉以轻心,吴邦义!”王指着一直跪着的禁卫军队长说道。“你率领十个得力助手化妆潜入中原寻找那个幸存者,如果发现不惜一切代价将他斩杀,注意隐藏身份,低调行事,如果失败,你和你的家人就阴阳两隔了。”
“是,大王,臣一定不负所托”。说完吴邦义向宫外退去。
“我一定不会让天狼国毁在我的手上,那怕你是神也不行”国外对着门外沉思到。
而此时的郑文还在路上急速的行走,此时他发现前面来了一队人马,看装束是中原人,在这一帮人当中有个不知道是他的福星还是灾星的人正等着他。
………【第四章 皇甫巧云】………
大秦帝国有三大商会,分别是鸿运商会、皇甫商会、朝阳商会,这三大商会由朝廷的三大派系控制,使得他们轻易能控制着大秦帝国近九成经济贸易,大秦三大派系有以左丞相为首的文官势力,他们在背后扶持鸿运商会;以右丞相为首的武将势力,他们在背后支持朝阳商会,以及以一字并肩王赵士俊为首的皇室势力,他们背后支持皇甫商会,三大势力无论在朝政上还是在经济上形成鼎足之势互相制约,令人不得不佩服大秦皇帝的制衡手段。
远处驶来的车队属于皇甫商会设在大秦边城狮子城的分行,此次他们护送的货物是从草原游牧民族那里交换过来的兽皮、药材等,这些货物在边境城市不怎么值钱,但是一到内地价格将会反几十倍,利润相当可观。
这个车队共有近百辆马车,共有上千人押运,在车队的前面有两人骑马并行,其中一人是中年人大约四十来岁,满脸络腮胡子胯下骑一个胖嘟嘟的黑色板栗马,只所以叫板栗马是因为这匹马的两肋比较宽,而且平远看就像一个平板车一样,此马别看其貌不扬,但是无论力量、耐力、速度都远赛常马。
这名男子叫胡勇彪,是皇甫商会狮子城分行的护卫首领,由于此次货物众多,所以分行掌柜排他亲自押运。
在他旁边的是一位身着红色劲装,面容出众年约十五六岁的少女,她骑着一匹红色的火麒麟,此马是大秦帝国朝廷特别为边关将领所培育出来的,培育此马的成功率不高,一般只有大秦帝国战功卓越的武将才会得到皇上的赏赐,因此能拥有火麒麟的人均是大秦帝国一等一的武将。
此女叫皇甫巧云,是皇甫商会会长皇甫宏振的孙女,此次他跟随他的三叔皇甫星峰来边城巡查,因得知此次生意是今年狮子城最大的一次,因此强烈要求参与此次护送任务,他三叔知道侄女的脾气,即使他不答应她也会悄悄的跑出去跟随,这样的话反而更危险,不如答应,为此他专门向边关守将借来这匹火麒麟,这样即使遇到危险,皇甫巧云也能骑马逃遁。
皇甫巧云得到这匹马非常的开心,为了撑托马的颜色特意换了一身火红的装束,使得人和马融为一体,从远处驶来好似来了一团火,异常的惹眼。
两人边走边交谈:“彪叔,此次出来好开心啊!这草原的分光和内地完全不同,在这个整个人都洒脱了,我都不想回去了!”
“哈哈小姐说笑了,这塞外苦寒之地,偶尔待一段时间还好,如果长期待得话你会闷死的”胡永彪笑了笑说道。
“咦--前面那人怎么那么奇怪,打扮的跟个野人一样,和草原上的人完全不一样啊!”此时皇甫巧玉看到路边行走的少年说道。
“哦!看他的装束应该是西方原始森林里狼族部落里出来的”
“奇怪,他们一般都是以商队的形式来我们边城交易的,这个少年为什么会一个人过来”。胡永彪略微思量后说道。
“原始森林出来的,那她身上是不是也背了很多宝贝啊!否则他一个人来边城干什么!”皇甫巧玉说道
“看他的样子应该是和他们的队伍走散了,要这道从原始森林到这里有两千里的路程,或许他们遇到土匪而走散了,你不要小看他的这个包裹,他这个包裹里的东西估计顶我们这一车的货物啊!”胡永彪指着少年的包裹说道。
“彪叔,你说他包裹里的东西比马车上的值钱?那我要去会会他了!”说完皇甫巧玉催马向那位少年走去,胡永彪紧跟着追了过去。
这名少年正是走了两天路程的郑文,在看到这队车队的时候,他已经暗生警惕,当他看到那名红衣女子骑红马向他奔跑而来的时候,他更加警惕了,手里将在森林边得到的羚羊角从腰里抽了出来。当两匹马跑到郑文跟前的时候,郑文已摆出了攻击的姿势。
看到这个姿势,皇甫巧玉一愣,随即明白少年如此做的原因,当即拉马停在少年前两丈外,不过让皇甫巧玉更吃惊的是这个少年浑生是血,手里居然用一根价值连城的羚羊角当匕首,她想起刚才胡永彪的话,也肯定这名少年是应为遇到的土匪而和他们的商队走撒的,更可能他们整个商队就剩下他一个人了。
而胡永彪看到少年的时候更加吃惊,吃惊的是这个少年身上好重的戾气,这种戾气只有在边关常年奋勇杀敌的将领身上才能感受到,这种戾气也只有经历过生死搏杀的人能体会到,常人或没有经历生死磨练的武者是不能体会到的。
不过皇甫巧玉关注的是这个少年的背包里有多少珍惜物品,她定了定神说道:“小兄弟,你不要担心,我到此没有别的意思,我是这狮子城皇甫商会的,看你的样子也是要道城里交换物品,于其道城里交换不如在这里和我交换,这样你就不用背那么大的包裹走那么远了,我保证给你的价格高出城里两成怎么样。”
“不必!”回答她得只有冷冷的两个字。
皇甫巧玉一愣,没想到少年拒绝的那么干脆,她从小到大从没有人这样对她说话,她的容貌虽然说不上沉鱼落雁,但也属于小家碧玉清新丽人,没想到少年队她的容貌居然不感冒。
她不知在郑文眼中,她虽然靓丽但他的森林经历告诉自己无论任何时候都不能被对方美丽的外表所迷惑,否则就很难见到明天的太阳。
不过皇甫巧玉也是见过世面的人,整理了下思绪说道:“小兄弟,你是要去城里的,但是你现在浑身是血到城门口的时候一定会受到阻拦,搞不好还会有牢狱之灾,这样我们做个交易,我看你手握羚羊角,将他当武器,这样你将羚羊角卖给我,我给你一把弯刀,两套衣服外加一两银子怎么样?”
郑文略一寻思觉得有道理,他现在缺的就是武器和衣服,虽说他没去过狮子城,但从一路遇到的中原人来看,他们的穿着还是有很大区别的,他知道天狼国的人在森林里没有找到他一定会派人继续追杀他,只有隐藏身份隐于中原才能保存性命。于是他对皇甫巧云说道:
“我同意!”
“好得,彪叔麻烦你令人取几把刀来让他挑,在找两套衣服过来,这是一两银子,你先接着。”说完将银子抛了过去。
郑文在部族里生活的时候大部分使用的是铜板,一两银子可兑换一百个铜板,够他们一家人半个月的生活费,因此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