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诚,所以才更伤人。”阿龙笑了笑,然后拍了拍野马的肩,对他说,“咱们去那边冲一下去?”
“啊?洗完了?”野马像是突然惊醒,茫然的看着镜子里满头白泡儿的自己,然后扭头跟我说,“我梦见咱闺女了,长得贼漂亮,可是个光头!吓死我了!”
“去死!你今天怎么这么讨厌啊?什么咱闺女?”我本来就觉得刚才和阿龙谈论许欣、以及他说他自己是“破剃头的”那个话题挺尴尬的,这会儿正好借着骂野马把这个话题岔开。
“嗯嗯,不是我闺女。”野马又闭了一下眼睛,才晃晃悠悠的站起来,一边跟着阿龙走一边和我说,“是你和老默儿的闺女,本来说好要当我媳妇的,结果管我叫干爹!真他妈吓死我了!今天谁也不许我和提光头了!兄弟,说好了,平头,不是光头。”
“平头。”阿龙言简意赅的把野马带到了后面。
我手中的杂志有些看不下去了。我曾经问过许欣到底和阿龙在一起是什么打算的,她说她也说不太清楚那种感觉,只是她觉得阿龙很像小一号的周群。阿龙和周群都是那种话不太多、很肯干也很温柔的男人,最重要的是肯对她好、全心全意的爱她。但是她说她从来没想过会和阿龙有什么结果,因为诚如阿龙刚才所说的,许欣是个挺自我的人,心气儿也高,也许刚才他那句“破剃头的”就是许欣生气的时候说的,我相信许欣是说得出这种话的。
我听许欣说过她小时候的事情,她说她小时候家里的日子过得挺苦的,她爸吃喝嫖赌什么都干,唯独不上班,最要紧的是还到处坑蒙拐骗,所以许欣和她妈经常要面对来家里堵着门要钱来的人,这也就练就了许欣泼辣、敢说敢干的性格。许欣说她那时候就下定了决心,长大以后一定要挣许多许多钱,多到可以拿钱把她爸淹死。所以我知道,她是无论如何不会选择阿龙成为她的结婚对象的,她一定要找个更有钱、更有势力也更有潜力的男人结婚的,就比如周群。
周群家里条件很不错,所以才能在90年代末他高中还没毕业的时候就有门路去美国留学。周群他们那年代到我和许欣这年代,社会上已经开始流行自费留学了,而且不像再以前的公费留学生那样,一定要学习非常好才可能有留学的机会,只要家里有钱就可以把孩子送出去读书。但是那时候家里有钱把孩子送出去上学的,一般也都是选择英国,虽然去英国上学也价格不菲,但比较好办;不像美国,即使有钱也不见得去得了,还要有关系、有门路、有背景。
许欣一开始就看出了周群是个绩优股,所以她初一一入学就开始追初三的周群,并在她初二的时候就和周群偷尝了禁果,但是无奈她的出身实太被周群家瞧不起,周群他妈甚至骂过许欣是鸡,于是他们俩一直分分合合的,也就是因为他们分分合合的才造就了许欣的许多次恋情。
不过最终周群还是忘不了许欣,当他在美国待了十年站住脚根、拿了绿卡以后还是又回来找到了许欣,想办法把许欣也接到了美国。当然这之前周群也回过国找过许欣几次,但是那时候一是周群没能力把许欣弄去美国、二是周群他妈一直以死相逼,三是因为许欣也不愿意放弃她在国内做得蒸蒸日上的生意,所以两个人又纠缠了很长时间,不过些只是小插曲,并没有妨碍许欣和别的男人交往。
但是人一长大可能想的问题就不一样了,当周群拿到绿卡在回来找许欣的时候,许欣终于决定放弃国内的一切,去美国读书。去读书是许欣的原话,她并没说她决定嫁给周群了。许欣真的读了两年书、结交新的朋友、环游世界,隔一段时间还要回北京来住一阵子,和我叙叙旧,其他的时间则和老吴腻在一起,日子过得不亦乐乎。就这么过了两三年,许欣和我说她怀孕了,紧接着她和周群两个人立刻公证,终于成为夫妻,而这之后许欣立刻把她爸妈也接到了美国。而她爸大概是岁数大了,或者是因为要靠许欣养着,所以现在倒是挺老实的,听说收拾院子的活儿他爸干得挺带劲的。
不过为此,许欣她婆婆、周群他亲妈差点儿气得犯了心脏病。但毕竟胳膊拧不过大腿,她杀去美国和许欣以及亲家吵了几次,但是一直没有得到他儿子的支持,差点儿连儿子都留不住了,最后老太太也无可奈何了。许欣每次给我她讲怎么治住她婆婆的就兴高采烈的,像是打了一场大胜仗一样得意。许欣和我说,况且她马上就要为周家添个新丁了,而且已经确定是个男孩儿了,所以周群他妈也就无话可说了,现在讨好她还来不及呢……
因此阿龙,自始至终,大概都只是周群的一个替代品。那么,看来许欣爱上的男人也都是同一个类型,而老吴……我也说不清楚,但我知道,她至今和老吴依旧保持着联系,她和我说她最爱的是老吴,只是有缘无份吧。
对于她的感情世界,我永远也看不懂;她是个太聪明的女人,这一辈子该玩玩了、该乐乐了,婚也结了孩子也生了,连年轻时不愿意读的书最后也读了,还拿了个学位,什么都没落下;不像我,什么都没做过,也什么都没得到过。
不一会儿头上包着毛巾、像个印度阿三一样的野马又晃晃悠悠的回来了,大剌剌的在椅子上坐下以后感叹了一句:“舒服!终于好好洗了个头了。”
“哎,你以前是怎么洗头的啊?”我不去想许欣的事情,终于忍不住还是向野马问出了这个问题。
结果大爷一样的野马竟然对我说出了这样的话:“享受脏,习惯油,爱上痒。”
连站在他身后的阿龙都笑了起来,然后拿起剪刀上下翻飞的把野马那一头乱毛剪到了地上去。
野马看着镜子中的自己,突然严肃的问我到:“小阳阳,如果你闺女以后真的是个光头,你能接受吗?我反正倒是不介意娶她,只要人好留什么头都行,不能以貌取人。不过小阳阳,千万别让你闺女叫我干爹,一乱|伦这事儿我就受不了了,以后我得让她学会叫我马哥,小马哥也行。”
也许是这一天被野马念叨的,我竟然听他说起“我闺女”也不像从前那样敏感的反弹了。
也许我真的应该坦然面对这一切了,不管是孩子还是过往,或者是严默。
我其实真的应该好好向许欣学学:目标坚定,而成大事者不拘小节。
作者有话要说: 给野马哥哥加戏份,让他和Andy竞争一下男二,挖哈哈哈~
☆、第 192 章
原来一个人的头发真的可以反应一个人的精神面貌,这话一点儿也不错。
剪掉了一头脏辫儿的野马确实焕然一新,而且让人眼前一亮,我看他完全可以走台湾偶像小清新的路线。台湾的阮经天啊、凤小岳啊、赵又廷啊这些新生代偶像,在三十六七岁的野马面前完全都可以靠边站了——他看起来比他们还要年轻帅气。
我才发现,野马不仅看起来如此的年轻,而且他的五官竟然是这么的好看。他虽然不是像严默的长相那样一下子就可以把人吸引住,但是只要细细的品味野马的五官,就会发现他其实是很耐看的类型,而且是越看越好看,不招人烦。
野马的眼睛虽然不像Andy那么大,但是眼眶很深邃,眼睛因为黑白分明所以显得很明亮、很有神,而且我才发现,他竟然和严默一样也是漂亮的桃花眼!野马的嘴唇唇峰分明、薄厚合适,颜色有一点儿深但是也很好看,只是他脸上的胡子不知道什么原因没刮干净,显得有些邋遢,但是好像这又正好顺应了现在“型男”的潮流。说实话,野马的鼻子有些夸张突兀,看起来像是异族人的鼻子那么高大,这是他五官中比较缺憾的一点。
不过以前我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野马是个很壮、很魁梧,甚至有些胖的人,直到今天他把头发剪短我才发现,他其实身材还不错,不胖不瘦的,而且他还是个标准的小脸儿,加之他那个短短的流海儿,显得他脸型特别好:额头宽宽的,而下巴则恰到好处的收了下来,形成了一个非常标准的欧式下巴。
他的那头乱发掩盖了他所有出彩儿的地方,甚至还夸张的把他本来优势的地方变了形,这么说来他也是和严默一样成心把自己弄难看的人吧?
呃,野马他不是汉族人吧?到现在我才想起来,野马来自西北,姓马,十马九回……那他应该是回民吧?可是我看他好像也没少吃那个……肉啊。算了,管他是什么民族的呢,说不定他会一口咬定他是汉人,然后跟我扯他祖上有外国血统什么的。他要是一口跟我咬定他是犹太人后裔,我还真拿他没辙……还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什么都别问他了吧。
总之,现在的野马看起来已经是非常非常养眼了,这样一来他的相亲大计我觉得就没什么太大问题了。相亲这种事当然是凭眼缘的,如果第一眼感觉不好,人再有多好恐怕也没时间接触、没时间了解与发现了。以前野马那样子连我见了都害怕,除了吸引那些怪怪少女好像对别的女性的吸引力不会很大;不过再看他现在的样子,我觉得他现在不仅能吸引暗黑少女,估计连良家妇女也都要被他那双电眼电死了!
“怎么样?哥们儿精神吗?”野马一张脸都快贴到镜子上了,挤眉弄眼的胡捋着他脸上的头发茬子问到,“当你女婿不给你和老默儿丢人吧?”
“你还没完没了了!”我斜了他一眼。
不过人靠衣装马靠鞍,我虽然觉得野马现在这样挺帅的,但是我对他身上那身装扮还是不满意,那件看起来又脏又破T恤再加上那条裤裆快了到膝盖上的垮裤,他当自己是加勒比海盗吗?而且除了衣服他好像还有什么地方不对劲,只是我一时说不出来。
“哥们儿,你这手艺真地道!不过我就是觉得这一下子脑袋轻了吧还挺别扭的,老觉得头皮发凉。”野马终于胡捋完他那张脸了,转身向阿龙竖了竖大拇指,“但是我妈要看见我现在这样肯定特喜欢。哎,以后我要是理发找你弄行吗?”
“行,温阳有我电话。”阿龙一边答着一边收拾他的工具。
“那能打折吗?友情价?”野马得寸进尺的问到。
“你还真好意思!”我奚落了野马一句。
我不知道阿龙现在剪一次头发到底要收多少钱,我只知道以前我和许欣一起来弄头发阿龙是不收我们钱的,后来我再回来他这儿不好意思不给他钱,便死皮赖脸的在他这儿办了一张2000块钱的卡,可是用了得有小两年了都没用完。
但是我在网上看过他们这儿的价目表,一个什么总监随便剪一个头发都要好几百,如果让阿龙老板来执剪明算账的话,说不定我那2000块钱还不够用一次的呢。所以如果不是野马那头乱发实在太让我头疼了,我也不至于麻烦阿龙亲自出马。不说结账的时候给多少钱,能让阿龙放弃钓鱼过来这其实已经是个挺大的人情儿了。
“这有什么不好意思的啊?是吧兄弟?”野马很不见外的拍了拍阿龙的背,“以后你要是去我店里纹身,我也给你打折。”
“开纹身店的?”阿龙问了一句之后看了看野马的胳膊。
还好野马当初自己纹的那个骷髅头被严默改成了一个漂亮的图腾图案,要不然他那胳膊绝对是砸自己生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