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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不到吃饭的时辰,孙妈妈就跑去把窝在书房里不露头的董婉拉出来,一脸郁闷,脸上的皱纹都纠结在一起。
董婉只好去看了一眼。
果然是有些不对劲,家里那小孩儿也不知道想什么呢,眼神呆滞,脸上还带着傻笑。
“谈恋爱了?”董婉一挑眉,迟疑地眨了眨眼。
孙妈妈吓了一跳:“别,别开玩笑,咱们山哥儿还是个孩子呢,再说了,他可不能学外面那些人谈什么自由恋爱,会在外面谈恋爱的女孩儿,哪里是正经人家的,合该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才好……”
说到这里,孙妈妈的脸色就变得有些难看,显然是想起刘家那一摊子事,觉得刘山将来大约也不可能能得了刘老爷的重视,刘老爷也不会费心思给他说一门好亲。
“幸亏山哥儿是男孩儿,将来读了书,有了出息,不愁找不到好女人来配!”孙妈妈絮絮叨叨的。
董婉哭笑不得,那还是个小学生,离长大需要考虑这个问题,还有十万八千里的距离,用不用现在就开始发愁!
想了想,董婉抬起手,才要敲门,就看见刘山拿着一根毛笔,做出睥睨天下状,一挥手,刺出去,又轻轻收回来,放在唇边吹了吹!!
孙妈妈:“……”
好吧,没读过什么书,没有文化的孙妈妈也看出来了,刘山在那儿学西门吹雪呢!
董婉失笑,轻声咳嗽了下,就见刘山一回头,脸上胀红,像只羞涩的小兔子似的,蹭一下就背过脸去。
“哈哈哈哈!”董婉忍不住大笑。
孙妈妈瞪了她一眼,“姨娘,你不是小孩子了,别老欺负山哥儿。”这些日子以来,她老人家和董婉相处越发的自在,有时候也会当面数落几句,应该算是件好事。
在这个时代,她最不习惯的还是很多人自以为低别人一等,反正董婉不知道其他穿越女穿越回古代社会,是怎么适应那种仆从成群的生活,反正她是一百个不自在,而且觉得自己永远也自在不下去。
她就是把孙妈妈当做自家的保姆,该有的尊重也要有。
心里头高兴,董婉干脆走过去拉着刘山的手,到桌边坐下,笑道:“来,我画西门吹雪给你看。”
一身雪白的长袍,面如冰雕,乌鞘剑寒光凛冽,一丝鲜红的血,在他轻轻吹拂下滴落于雪地里。
董婉画的画,比写的字更好。
当年她可是靠着给杂志画插图,维持了她和宝贝妹妹的大学生活,外加学费,在这方面,她是下了大苦功的。
果然,刘山一看就喜欢上,也忘了刚才的尴尬,抱着画不撒手。
“行了,就是画给你的。”董婉嘻嘻哈哈笑了两声,又手一动,画了个三头身的西门吹雪。
刘山:“……qaq!”虽然看了觉得对心目中的剑神是一种亵渎,可还是好,好可爱!
董婉笑眯眯画画哄了孩子,就手拉手一起出去吃饭,只是看看刘山这痴迷的样子,就知道自己的书在外面现在有多么受欢迎。
事实上,以前董卿这个笔名,读者来信也不算少,但大部分都是寄给编辑部,编辑部随意就能处理掉了,可现在,几乎是一眨眼的时间,董卿便成了大名人,各种读者来信让编辑部那边人手都开始有点儿不够用。
连拆信简直都成了危险的事,一般的读者来信,表达崇拜之情啊,表达倾慕之心啊,这些还无所谓,但还有一些追问董卿的身份,地址的,就很让人头痛,你不回,对方就一封接一封地寄信,京城的人甚至去堵编辑部的大门。
要知道,这里可是京城,闲来无事只会四处消遣玩闹的纨绔子弟数不胜数,一块儿砖头下去,就可能砸到个把权贵,编辑部能很简单地‘轰走’那些一般的读者,对于权贵家的公子哥儿们,却是好言好语劝不走,只能想尽办法躲避了。
不到万不得已,编辑部也不乐意泄露作家的个人信息,万一要是惹恼了人家董卿,得罪了摇钱树,岂不是得不偿失!
还有人把董卿这个笔名,和那本《开眼看世界》的编者联系在一块儿,只是两本书属于完全不同的风格,实在不能确定,不过,还有人专门在报纸上分析,两本书的作者,有些语言习惯很相似,而且虽然一个文字朴实,一个较为华丽,可认真读的话就看出来,一本朴实中也透着华丽,另一本华丽中也有质朴。
董婉看了报纸上的报道,写这篇文章的也是个作家,好像还是写的推理小说,算是小有名气,看人家分析的一板一眼,相当像那么回事儿,不由脑洞大开,下一本小说或许写个,利用统计学,统计一下习惯性使用‘的’、‘吗’之类感叹词的数量,,确定两封信出自一人之手的梗。
这种分析在眼下的时代一定很新颖。
她想着,就在自己的小本子上记了一笔。
董婉前些时候,自己拿指尖裁了个小本子,只有巴掌大小,还弄了牛皮纸做的封皮,认认真真装订好,平时就揣在身上,灵感爆发了就记下一笔,现在已经写了大半本,估计很快就需要新的。
要是有外人无意间看到她写下来的东西,说不定也会因为她的脑洞而吓得以为这姑娘是个疯子。
一边吃饭,刘山一边叽叽喳喳地问有关‘大金鹏王’的问题,稀奇古怪的问题一大堆。
“上官飞燕不会出事吧?她好漂亮,好可爱,要是花满楼能早点儿找到她就好了。”
董婉笑眯眯,太天真了。
不知道那些读者们看到结局,会是什么表情!
小说报那边每天连载,大概正好过年的时候,能连载完这第一部大金鹏王,不知道读者们喜不喜欢她送出的年礼!
最近报纸上的评论,貌似有不少是喜欢上官飞燕的,喜欢上官丹凤的也有些,只是不知道为什么,没有喜欢飞燕姑娘的多。
当然,也有读者发表批判的评论,称上官丹凤一个公主,居然当众勾引男人,实在太不要脸云云。
董婉看了之后连连点头,哈哈大笑,觉得甚合她的心意,把孙妈妈都给吓到,好几天给她做最喜欢吃的煎排骨。
第14章 年节(改)
虽然煎排骨这种东西,因为‘物美价廉’,向来是孙妈妈改善家里伙食的最高选择。但董婉觉得,这会儿她提出要吃半肥不瘦的红烧肉,被答应的可能性也很大,只是孙妈妈做出来的合不合她的口味,那就是另外一回事儿了。
大金鹏王连载中,一日比一日火爆。
终于到连载完成,读者们跟着出了一口气的同时,抓狂的也有不少,可大部分读者对这个故事表示接受,觉得每一处都写了伏笔,相当不错。
花满楼,西门吹雪,陆小凤的人气都很高,颇有些平分秋色的意思,连董婉自己创作的主角龙城,也有很多读者喜欢。
小说报显然是把这篇小说作为重点推荐作品在推荐了,光是有关它的评论,就给了整整一个版面来连载。
有个留名‘剑雨’的读者,评论说,陆小凤是浪子,西门吹雪是剑神,花满楼是人间一切美好的象征。
只有龙城,他是个人,和我们大多数芸芸众生一样的人,他也有私心,也有**,受到家族的影响,把忠君爱国写在骨子里,愿意为了自己的**,弄脏自己的手,欺骗自己的朋友,耍各种阴谋诡计,但大家不能不爱他,他的私心也和他的人一样可爱。
这个评论一出,后面便如雨后春笋似的,冒出很多关于龙城的评论。
实在是这个人物一开始太不起眼,看到最后,他又成了最后的赢家,反派人物都让他给耍了,连陆小凤那些人,即便知道他的行为,也只有无奈一笑,并不反感。
读者们都没觉得龙城这个角色有违和感,还很喜欢,董婉也觉得高兴,看来她这部同人作品算是创作的比较成功。
只是最近董婉发现,街边上卖那种白袍的人多了起来,她前天出去逛街,就看见好几个男人,像是读书人,一身书卷气,却都穿着一身白衣服,冷着一张脸,腰上还佩戴乌鞘剑,在街边走来走去。
有一大爷路过,还以为他们家里有白事,念叨了好几句:“……最近京城是不是又闹上了疫病,怎么披麻戴孝的人这么多?”
董婉:“……”
好吧,就算让当成披麻戴孝的,这种很不吉利的事情发生了,也没阻止那些中二少年,中二青年们时髦的举动。
至于少女们倾慕的对象,到大部分都是花满楼,也许在这样的时代,花满楼那样的男人真是让人连心尖都酥麻起来。
董婉把小说授权给春香楼,让美姐她们找说书先生说这个故事,先不提客人增加了多少,反正美姐那些人一个个都把花满楼当成理想目标,连现在喜欢的男人,交往之间也淡了几分。
宋编辑一口气写了三封热情洋溢的信来,一是表示祝贺,二是求后面的篇章,显然宋编辑根本不能接受这篇文没有后续。
事实上,大金鹏王完结一日之内,编辑部接到的读者询问后续的信件,就在桌子上堆了一堆,幸亏董婉给宋编辑吃了颗定心丸,让他放心,后面的篇章很快开始写,要不然宋编辑估计都想上门哭求了。
小说报能出一部大卖的作品,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儿,他们旗下的几个名家都属于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一年能出一两部作品就算不错,像董卿这样写得又快又好,读者还买账的作家,绝对是值得保护的稀罕物。
稀罕物董婉小姐,今天没心情写小说大纲了,她接到一封从上海过来的信件。
是刘家的五小姐刘颖寄过来的,信里也没说有什么事儿,只说要借一百块钱,董婉不是舍不得借给她钱,但一个女孩子孤身在外,忽然要借钱,怎么想,怎么让人心里不踏实,不过董婉最近手里头不缺钱,还是按照她留下的地址,给她汇过去一百块,又写了封信,问问刘颖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事。
结果一封信寄过去,就如石沉大海,没了消息,要不是钱还被提走,当初那封信也确实是刘颖的笔迹,董婉都要担心那位小姐是不是出了什么大事。
想了半天,董婉没把这事儿告诉刘家,却托孙妈妈帮忙,拿钱找了刘家一个下人,给三姨娘捎去个封信。
刘家其他人被惊动了恐怕会是□□烦,但在董婉的记忆中,三姨娘的确很疼爱她唯一的女儿,是掏心掏肺地疼爱,作为一个母亲,想来她绝不会害了刘颖。再说,刘颖到底年纪小,经验不足,三姨娘虽说一直呆在刘家后宅里,大约也没太多的生活经验,但总比女儿更了解这个社会,让她娘亲写封信去问问情况,总比所有人都蒙在鼓里,结果最后闹出乱子连个知情人都没有要好。
不是董婉好心,而是一个正常人,知道一个花样年华的女孩儿,还是和自己认识的女孩儿,可能会闯了祸,甚至已经闯了祸,就不可能做到完全无动于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