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不会,我怎么可能丢下你。Lulu,我的Lulu,Lulu……”
渐渐接近的两双唇,将那一句句狂喜的“Lulu”隐没。
这是真正的初吻吧,对于两个同样没有经验的人来说,初吻也许并不是那么浪漫。
“哎呀!”
沈露惊呼一声,一把推开万广仲。
“对不起,Lulu……我……”万广仲看着沈露有些出血的唇,万分歉意,本就没有经验,刚才好不容易两个人牙齿不打架了,Lulu的唇却让他一不小心咬破了。
“我该叫你小狗啦。”
沈露抚着唇,娇嗔了一句,却更引得万广仲热血沸腾。
一把拉过来,又是一番狂吻。这一次,顺利的找到了藏在檀口中的小舌,就开始纠缠嬉戏。
那天晚上,究竟是怎样的天,怎样的月,他已经记不得,唯一记得的,就是沈露的眼睛好亮好亮,仿佛那亮光闪耀着他都觉得刺眼。
然后,还是那么糯糯的一句“你想吃了我吗?”
单纯的丫头并不知道,这么一句话就让他一个晚上睡不着,一想起来就要去冲凉水。
那么快乐的日子,就在时间的流淌中溜走。
现在想来,万广仲真的恨不得能够飞回到那个时候。彼时是那么懵懵懂懂的过日子,知道快乐,知道幸福,却不知道在经年后的自己再想起来,却是那么那么的羡慕。他总是在想,如果让现在的自己回到那个时候,他必然会更加珍惜和沈露相处的每分每秒。
要问那个时候有多快乐有多幸福呢?
沈露本是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千金小姐,却为了他学习做饭。
还记得有一天,沈露的父母不在家,她把他叫到家里,说是要送他一份礼物。
当他被蒙着眼睛坐在餐桌前,就闻到了一股香味。挡着眼睛的东西移开,他看到一颗形状完美的太阳蛋呈现在他眼前,再抬头,就看到沈露含羞带怯的咬着唇,轻声说:“听说你喜欢吃,特地做给你的。尝尝吧……”说完这话,好像还不放心一般,又补充了一句:“如果不好吃就别勉强啊。”
岂会不好吃,就算真的不好吃,他也一定全部吃光。看着沈露因为他一口吞了蛋后不断满意的夸奖时露出的惊喜表情,那真是他一辈子看到的最最可爱的表情了。
自此,沈露像是有了动力,更像是着了魔一般,不停的学习各种各样的菜式,总在一遍一遍试验成功之后,才拿到他面前让他品尝。
后来,听一直照顾沈露的吴嫂说,光是那个时候为了做好太阳蛋,沈露就不知用了多少鸡蛋,花了多少心思,一定是做到了每一次都能打出完美的形状后,才拿出来给他吃得。
感动吗?
现在的他想来,怎么就是那么那么的感动。
但是,彼时的他,连幸福的感觉都不会形容,只是一味的沉浸在这样的生活当中,就这么理所当然,不急不躁的,好像一辈子都能过这样的生活一般。
可是,现在的他回想起来,多希望那个时候自己清醒一些,好好体会好好把握。
然而,青葱岁月不就是如此。年少的你,经历的时候,都觉得是那么顺理成章的,所以不紧不慢的就那么经历着。直到有一天,长大了,才发现,那个时候的生活怎么那么美好,那个时候的自己怎么那么该死,为什么不每天每天都好好体味,好好珍惜?
当然,两人也有争吵,可是争吵的内容却也是与众不同。
那个时候,他确实是很多女孩子爱慕的对象,本来心气高的他,有了沈露更是一心一意。然而,两人的关系并没有多少人知道,自然那些个情书还是会源源不断的送到他手上。时间久了,他也觉得奇怪,为什么沈露就能跟没看见一般。甚至有一天,隔壁班一个女生,在他们班上自习的时候,就大剌剌的跑进来对着他说:“万广仲,我非常喜欢你,我做你女朋友好不好?”
那个时候,他本能的望向沈露那里,却看到她睁着大大的眼睛——竟然在笑。就像是看到了非常好笑的闹剧一般的笑。不知为何,一股无名业火就这么汹汹的在胸口燃烧,他可是她的男朋友,她怎么能就这么毫无感觉的笑?
后来,他究竟说了多狠的话已经忘了,只记得那个女孩儿说了句:“我讨厌你!”就跑掉了。
而他根本顾不了那么些,直接拖着沈露就往教室外面走。
没想到这丫头竟然还说:“万广仲同学,有话咱们好好说,别拉拉扯扯的,男女授受不亲。”
该死的小丫头,竟然还这么装模作样?
人家都在她面前明着抢男朋友了,她还能这么云淡风清的笑?
那天,他不知说了什么话,反正现在想来也很后悔,也只是记得沈露急急吼了句:“我讨厌你。”甩开手就走了。
然后竟然一个星期不理他,就连正眼都不看他一下。那叫一个折磨呀,后来他硬是厚着脸皮,从她家大别墅的后门,翻了进去。知道她父母又不在家,这才敢在守了一天的大门却又不得其门而入之后,想了这么一个下下策。
那天是沈露不和他说话后的首个周末,也是第五天。可就是那五天,仿佛世界末日前夕一般的难熬。
好容易找到机会,他冒着犯罪的危险,番强到了她家,就在她惊愕的目光中,说了句:“你讨厌我可以,但是别不要和我说话,那样好难受!”
也许是他大胆的举动,也许是他可怜兮兮的语气,总之沈露很轻易的原谅他,并且主动的抱着他。
一切都出乎意料的顺利,当然,除了后来沈露在他肩头狠狠咬的那一口除外。
真的很疼。
回忆就是这样,就像开闸的洪水,只要一放出来,绝对会奔流不息。
两人一起吃过的冰糕,一起逛过的小店,一同听的演唱会……一幕幕仿佛都在昨天一样。
还有那天,万广仲永远也忘不了的一天。
沈露红着眼睛,跑到他面前,对他说:“万广仲,我不要做自私的人,更不想成为你的负担。你知不知道,你现在这样牺牲,对我们来说并不是好事,对我来说更不是。我不希望将来有一天你恨我,恨我斩断了你的翅膀,恨我的自私。所以,万广仲,我们分手好不好?我放你自由,我不要做你的枷锁,我不要捆着你。你不能这么自私,我也不能这么自私,我们分手好不好?”
他不知道沈露到底受了什么刺激又听到了什么话,只觉得当时那股悲凉是从小到大从来没有体会过的。他是犹豫是摇摆,可是面对这么个可人儿,怎么让他放的了手?
其实,在他动摇了仍旧想要出国的时候,他曾去找过沈家辉,希望他能答应让沈露和他一起出国。想当然沈家辉不可能答应,还记得他对自己说:“现在的你有什么能力向我要求这样的事情?听说你要是出去,家里是绝对不会给你支援的,你凭什么让小露跟着你?这样的你们有未来吗?你能给她安稳的生活吗?如果你想娶我的女儿,就堂堂正正的来,等你有一天功成名就衣锦还乡了,再来和我谈吧。”
那些话,对他来说着实是打击。是啊,那时的他,凭什么要求沈露跟着她,他能够给她一如既往公主的生活吗?恐怕去了异国,连养活自己都会是问题吧。
于是,顺势的,他同意了沈露的分手。
也许两人都是痛苦的,他好几次在回家的路上隐约看到沈露的身影,却在一转身又找不到了。
后来,沈露真的出现在他面前,弱弱的问:带我走,好不好?
就是这一句话,撕扯着他。他何尝不想和她一起,可是,正如沈家辉说的,当时的他,哪有那样的资格?
后来,就看到沈露虚弱的笑着说:开玩笑呢,没有成功可不许回来见我哦。
所以,他一直记得她的话,要成功。不管多难,多苦,他一直朝着那个方向努力。却在这个过程中,再也不敢联系她。
他总是想着,两人还年轻,还有那么长久的未来呢,不急,万广仲,等你成功了再回去找她。
可是,就在他觉得自己将有资格时候,却得知,沈露已经嫁为他人妇。
Lulu,我的Lulu。
我终究是迟了的。
“哎呀!”
一句娇嗔的惊呼,将万广仲的从回忆中拉了回来。环顾四周,原来自己还在机场的候机厅里。
看着被自己不小心撞到的东方女孩儿,他本能的伸手扶住她,本能的用国语说了句“对不起。”
她好小,好瘦。
看着被自己轻轻一提就带起来的女孩儿,长长的头发遮住了她的脸。好长好黑的头发,越发显出她的娇小。
女孩儿抬起头,露出白皙的小脸,让万广仲一瞬间呆楞住。好像东方的芭比娃娃啊,尖尖的下巴上,一双菱形的红艳小嘴,此刻正被贝齿咬着。鼻子笔直又可爱,顶端微微翘起,还有一颗黑色的痔就那么点在那里,却更显得可爱。大大的黑亮黑亮的眼睛闪着些火花望着他……总之,看着这个女孩儿,万广仲突然就想起几个词:精致、可爱、娇小。
目光再次回到那双樱桃色的小唇,却发现她张口说:“cao,走路不长眼睛啊!老娘这么急,当什么挡道的狗啊!真是***!”
说完后,急匆匆也不看他一眼,扬长而去。
寒!
看着那个刚才还被他比喻为精致可爱娇小的东方芭比娃娃,施施然爆出的这一句粗口,让他久久回不过神来。
她刚才说什么?她说什么?她竟然说……!!!???
他收回刚才对她的所有评价。
万广仲摇着头,叹息,人果真不可貌相。
当然,这只是个很小的插曲而已。万广仲期待,在家乡,那个他等了多年的女人,终于肯现身了,这才是重点。
再见沈露,还是那么温柔的样子,如水一般的眼眸,低低柔柔的声音。都是他记忆中的样子。
抱着沈露,他只能不断在心里说,太好了,Lulu,我的Lulu回来了。
然而,Lulu,却终究不属于他。
暮尉迟说的很血淋淋,沈露爱的是严洛,她愿意为他做饭洗衣生孩子,她那么明显的爱着他,是人都能看出来……
暮尉迟果真是个冷血的家伙,一句句,就像是鞭子似的在他心上抽,抽得他叫痛都叫不出来。
经他这么一说,好像是有迹可循的。
回来一段时间了,看着沈露开心的投入新的生活,身边还有暮尉迟照顾,他似乎真的该回去了,再说,Chill已经不止一次的在催他了。
心里一直因为暮尉迟的话而别扭,所以不让Lulu送他,只等他想通了,再回来看她。
盯着泪流满面的温柔女子,万广仲忍了很久,才忍住拥她入怀的冲动。如果自己的存在,造成了她的困扰,那么离开就是必然的。
虽然,这种离开,是不舍的。
“广仲,答应我,你一定要幸福,好不好?”
这是Lulu最后对他说的话。
这句话,怎么就让他想起多年前,沈露也是泪流满面的说:“广仲,答应我,不管将来怎么样,我们都做一辈子的亲人,好不好?”
那个时候自己是怎么回答的呢?
对了,好像回答:好的,就做一辈子的亲人。
原来,幸福是那么唾手可得的事情。
原来,幸福却是那么轻易丢失事情。
原来,爱情,就在我手心翻转的瞬间,遗落了。
华丽丽的反击
更新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