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公司所在的位置跟工地不是特别远,他老远看见那工地上竖立起来的楼房已经有点像模像样了,不像一年前还是光秃秃的才开始打桩,时间真快,效率也真高。要是自己不坐牢,这座大楼的拔地而起应该就是自己的功绩了。可惜!
他朝公司办公的地方走去,但令人吃惊的是,他找不到公司了。确切地说,公司原来所在的位置变成了一个超市,门口顶部挂着一个非常大的牌子,上面有五个大字:新世纪超市。
公司改成超市了?他疑惑不解。他往超市里面走去,的确是货真价实的超市,里面摆满了商品,而且很大。
这个变化太大了,他的脑子有点发懵了。到了一个收银台前面,他看了看一个正在收钱的小姑娘正在按计算器,就凑了上去:“请问这个超市所在的地方以前是不是一个房产公司的?”
小姑娘抬头诧异地看看他:“不好意思,我不太清楚。要不,您找我们经理问问?”她手一指角落里的一个房间,门上挂着经理室字样的牌子。
走到经理室门口,他轻轻地敲了敲门,里面响起一声“请进”,他便轻轻地走了过去。
一位大概三十岁左右的年轻人坐在办公桌前,查看电脑里的表格,看到林小新进来,友好地问:“请问,有什么事情吗?”
“您好,我想问一下,这个超市什么时候开的?”
这位经理似乎没料到他会提这样的问题,奇怪地打量了下他,说:“我们是五月一日开的,您有什么事情吗?”
林小新说:“我刚从国外回来,我有个朋友在自强房产里上班,我回来时想过来找他,我跟他五年多没见面了。等我回来的时候,发现他手机打不通,停机了,老家也搬了,我就想到他公司里来找,结果看到这里没有公司,只有超市。”
经理呆了一下,忙道:“是这样的,确实这里以前是个房产公司的,后来听说出事了,公司被查封了。后来政府部门说要出租这里,我看这里位置很好,发展潜力不错,就租了这里开超市了。”他又沉吟了下,“你这样来找朋友很困难,我建议您去派出所打听一下,或许有一点帮助。”
派出所?那种地方这辈子再也不去了!
林小新有点苦笑,他想起去年那曲斌与阿华对他暴打,还不让睡觉的一幕幕,真是令人毛骨悚然。
看来这里也没什么收获了,不过他还抱一丝希望,继续问道:“那您知道不知道对面那个工地是什么公司在施工啊?”
这位年轻的经理看上去很爽快:“这个我知道,是永成公司的,本来也是自强房产公司的,后来自强垮了,永成就接手了,听说永成里面的老板都是当官的,后台硬的很啊。其他的我就不知道了。”
“太感谢您了,我没有白来一趟,谢谢,我得先走了。”他笑笑,经理伸手跟他握了握,“请走好。”
轻轻地掩上门,他突然觉得世界突然坍塌了,这个情形也太出乎他的意料了。他颤抖着手找林自强的号码,他觉得现在必须要找大哥问个清楚了。但同时他又害怕大哥也联系不上,当林自强三个字呈现在他面前的时候,他摁动了拨号键。
您拨的用户已停机。这一句话钻进他的耳朵,最不希望出现的结果出现了,他的心里简直如一团乱麻。为什么连大哥都联系不上了?
首先是周靓联系不上了,然后是林自强也联系不上,彷佛他想找的人统统都失去了踪迹,突然想拨个电话给冯小欢,但又怕她叫他马上回家,想想又停止了拨号的冲动。
但如果自己就这样返回北京,那是不是太丢脸了?自己莫名其妙地被逮捕,审判,然后坐牢,而这背后到底潜伏了什么,自己居然一无所知。若是传出去,别人还会把自己看作一个可怜虫,一个离奇的笑话。他可不愿意这样回到北京,他一定要查到眉目才可以!
那下一步该怎么做?
还是先回三号公寓吧,好好休整下,好好地思考下一步该做什么。事情既然已经发生了,不接受也得接受吧?
他怔怔地挪动着脚步,中午那轻快的脚步到现在已经变得沉重,原先感觉这个艳阳天非常漂亮,如今却是感觉阳光有点炫目。
当他经过鹿港酒吧门口时,突然想起了那个纯纯的蒋燕菲,她晚上还会在这里吗?会不会跟周靓林自强一样也消失无踪呢?
这么多事情纠结一起,他很想大醉一回,什么都不用想,什么也不用记得,一切事物都在酒精里融化,那该多好。
他在小卖部里买了一包烟,钻进房间里,开始燃起一支烟。但他以往基本上不抽烟,这一口下去,他便剧烈地咳嗽了下。他突然觉得自己很可笑,便将烟头扔在地上,用脚踩灭了。烟是解决不了麻烦的,看来晚上得去酒吧里喝一顿再说。
他突然对晚上又充满了期待,蒋燕菲那小丫头会出现在他眼前吗?
他又觉得自己其实很肮脏,从冯小欢到周靓,他从精神到身体都早已背叛。只是现在找不到周靓,他又开始怀念一个没有几面之缘的大学女生。 。。
第二十四章
如果一个平常不怎么喝酒的人突然想喝酒,那他肯定非常想将自己灌醉。平时循规蹈矩的人最容易做出惊人之举,如果一个向来不规矩的人由于天天惊人之举,长期下去,他的惊人也就是不惊人了。
“乌溜溜的黑眼珠和你的笑脸
怎么也难忘记你容颜的转变
轻飘飘的旧时光就这么溜走
转头回去看看时已匆匆数年
……”
鹿港酒吧很怀旧,从第一次进入放着蔡琴的歌到这一次有歌手在台上唱罗大佑的歌,校园,怀旧,爱情,青春,所有最值得纪念的东西都在灯红酒绿之间闪烁。
台上唱歌的是一位年轻人,看样子是大学里的校园歌手,抱着吉他的样子很熟练,但在舞台上却不是特别老练,他那稚嫩的脸令小新想起自己的年轻时代。他留着长发,牛仔裤洗得发白,黑色上衣竖起衣领,彷佛周润发饰演的小马哥,英气逼人。
他应该有一个歌手的梦,他很动情地演唱,边上两个漂亮的女歌手给他打着拍子。台下的年轻人,高举着酒杯,所有的人进入这个酒吧之后,只有燃烧的青春,哪怕是泪水,都是无怨无悔的。
林小新坐在吧台前,他的对面就是一副错愕表情的蒋燕菲。这一次他没有遗憾,蒋燕菲确实还在这里打工。虽然一年未见,但蒋燕菲看上去没有什么变化,也没有变得看上去成熟,或许是一年的时光太短吧。她穿着米黄色的T恤衫,大概是在忙东忙西的缘故,她的外套挂在椅子上。
“真没想到你还在这里。”林小新压抑住心头的激动之情。
“不来这里来哪里啊?我还要靠这个吃饭呢!”蒋燕菲一边给他倒酒一边说。
“倒酒的技术提高不少嘛!想把我给灌倒啊?”林小新调侃她。
她微微一笑:“灌醉你倒是不敢,醉了要是不买单的话就麻烦了,最好把你灌个八分醉,好让老板多赚点。”
林小新盯着她的脸,这张充满了青春活力的脸带着笑,让人不由迷醉。她吐出的每个字都非常悦耳动听,他突然有一种冲动,想一把抓住吻她的冲动。
她令他想到了当年的冯小欢,她老是刮他鼻子:“来啊,来啊,怕你啊!”他便装作恶狠狠的样子,一把抓住她的胳膊,嘴巴就往她唇上凑,她拼命地晃头,一副惊慌失措的样子。她的秀发不断地拂过他的脸颊,痒痒的,他便松开她的双臂,但没等她挣开,他一把将她搂在臂弯中,深深地吻向了她。她非常听话地闭上了双眼,在他吻了一会后,她反而开始回吻他。两人热烈地纠缠在一起,都不知道要呆上多久。彷佛少一秒世界都会丧失了趣味。
“喂!”蒋燕菲猛然一拍桌子,他顿然醒了过来。她举着一杯白开水,“来,我们干杯!”
“啊?你这是开水,我的可是啤酒啊!”他不同意。
她笑了笑:“大叔啊,小女子感冒了,敬请谅解!”说罢,又把杯子擎到他边上。
“好好好,我就委屈下陪你喝好了,谁不知道你们女人每个月都有那么几天的。”林小新故意装作生气的样,仰起头喝下杯子中的啤酒。
而她听到他的如此调侃只好尴尬地一笑,稍稍地伸舌头进去舔了一舔,好像有点烫,马上又缩了回来。小新迅速伸出手在她鼻子上刮了一下,她被这突然动作吓了一跳。
林小新故意堆出一脸坏笑:“谁叫你骗我喝酒!”
“人家,人家的很烫那!”她像个孩子般的开始撒娇。
“人家,人家是谁呀?”他故意继续打趣。
“人家,人家就是我自己啊。我发现,你,林小新,很笨!我晚上就把你灌醉了卖了!”她故意叉起了腰。
“怎么?你叉腰干嘛?想撒泼?”
“才没呢!哪像你啊,一个大男人欺负我小女子!”她嘟起了嘴,那晶莹的小嘴像是饱含水分的樱桃,让人看着情不自禁地想咬上一口。
“让青春吹动了你的长发让它牵引你的梦
不知不觉这城市的历史已记取了你的笑容
红红心中蓝蓝的天是个生命的开始
春雨不眠隔夜的你曾空独眠的日子”
台上悄悄地换成了一位女歌手在唱歌了,她唱起了《追梦人》,这首歌很有名,1991年三毛死了,罗大佑写了这一首歌,林小新记得当时电视里经常播放这首歌。
“让流浪的足迹在荒漠里写下永久的回忆
飘去飘来的笔迹是深藏激情你的心语
前尘后世轮回中谁在声音里徘徊
痴情笑我凡俗的人世终难解的关怀”
熟悉的歌词传入耳朵,他不由地跟着轻轻哼唱,三毛喜欢流浪,她追随荷西进入撒哈拉沙漠,最后,她也在痴情中结束了自己的人生。而她所留下来的,就是那么多的文字,那么多厚厚的人生情怀。飘来飘去其实不仅仅是笔迹,而是心语。
“我也很喜欢这首歌。”蒋燕菲道,她这一瞬间很认真地说,烛光映照着她的脸庞,红红的她,如一个纯情的天使,他蓦然有一种错觉,他伸出手想抚摸下她的脸,但她躲了一下,他颤颤地缩回了手,顿时气氛有点尴尬起来。
他低头喝酒,一口气喝了两杯,蒋燕菲看了看他,又给他倒满。她有点爱惜地说:“少喝点,不要这么快。”
这一句话似乎将刚才的尴尬冲走了,他冲她友好地笑笑:“我知道,喝多了被你卖了就麻烦了。虽然说我不值钱,但按猪肉市场价来算的话,我还是值点小钱的。”
这话顿时让蒋燕菲哈哈大笑,但马上她发觉有点失态,赶紧拿手捂住了嘴,脸朝门外,吃吃地轻笑,身体不断地颤抖着,他呆呆地看着她侧面,她那光洁的额头,优美的鼻梁在摇曳的灯光下弯出一道弧线,周圈有蛋黄色的光晕,他盯着看有点发呆了。她回头的时候看见他的表情,顿时有了害羞的举动,用手摸了摸鼻子。
也许跟酒吧里的气氛有关,特别容易让人沉醉。蒋燕菲也趴靠在吧台上,对视着林小新好几秒,缓缓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