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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天,她会带着她去泡温泉,去野外,或者买些野味回来,烤出香喷喷的肉,给可怜兮兮的她吃。
好天气时,她会带她去赏赏花,逛逛集市,或者在某个开满鲜花的山头,在那看星星,跟给她讲故事,也许是她的,也许不是她的,就这样,过上一夜。
雨天时,她会找好多小玩意给她赏玩,陪她闹,有时也会弹弹琴,读读诗,为她解闷,逗她开心。
当然,她也有忙的时候,早早地,她就出去了,然后晚上再一身疲倦地回来,那样的日子,她们就会打赌,在一天里,看她能不能写出一首好诗,能不能弹奏那人刚教的好曲,能不能绣出一朵好看的花……
那时的她是幸福的……
再后来,她上学堂了,她开始忙碌起来,陪伴她的时间越来越少,而她依旧过着安稳的小日子……
终于有一天,她告诉她,其实她是她在一家青楼门口的台阶下抱回来的,而她是魔教的圣女,她的存在,只为守护一样东西,那天,她把那件东西交给了她……
她那时什么都不懂,只知道她交给她的东西,她会好好收着,绝不让别人抢了去。
然后,就在那日的第二天子夜,她在熟睡中被叫醒,然后被她点了穴道,关进了衣柜,那一刻,她有种不详的预感……
果然,透过那小小的缝隙,她亲眼目睹了,那另她终生难忘的一幕:那件漂亮的白衣,如何从白色染上红色,如何从染上红色到变成红色……
最后,那个温婉的人留给她最后的东西是慈爱,不舍,疼惜,歉意的眼神……
画面在那一刻定格,子凌面无表情,只是眼底的波涛汹涌,有谁知,何人懂……
本以为会和婆婆就那样,幸福安稳地过一生,谁会料到呢……
手中紧紧攥住一枚木牌,隐约可见上面刻着一轮弯月。
子凌眼底突然一片阴骛,周身散发着骇人的杀气,语气却异常平淡地道:“最终,她还是走了!”
“是啊,最终,她还是走了……”
这个声音的突然传来,才让子凌猛然惊醒,所有的情绪瞬间散去,又恢复了往日那个处事不惊,沉着冷静白衣女子。
她心里有些恼怒:真是大意,身边何时来人都不知,若是居心不良的人……
面上云淡风轻地转头向来人看去,两人的目光……在空中不期而遇……
第九章
在甫云城停留了月余,子凌打算再过两日,动身前往庆阳城。
吃过晚饭,易竹坐在子凌的房中,神色有些惆怅。
子凌微微摇晃纤手中的玉杯,杯中澄澈的酒液晃到杯沿,却并未洒出一点。悠闲自在。
易竹看她悠闲无忧,自己则焦头烂额,不禁有些恶意地大力叹了一声:“唉…………”
仰头饮下那杯酒,慵懒地躺回铺着狐皮的软榻上,眯起双眸,应着易竹的心声,懒懒地问道:“怎么了?何事让你如此忧虑?都快成老妈子了。”
易竹嘴角微不可察地抽搐,这才从桌边的椅子上起身,踱步到子凌身侧,开口道:“虽然易竹这些日子在外面找了活干,赚了些银两,可还是远远不足开销。”
子凌恍然大悟地哦地应了一声,然后……然后就没了声息,似是睡着了。
易竹脑门上黑色一片,这就完了?认命地没再吵她,轻手轻脚地出了房间,掩好门。
过两日就继续赶路了,至于银子的问题,他再想想办法。
次日,天朗气清,惠风和畅。
进出子凌所居酒楼的人络绎不绝,这家酒楼是甫云城最大的酒楼,来此吃饭的都是些有钱人家的公子小姐,达官贵人。这有个好处,什么好处呢?
午饭时间,一楼大堂,人满为患,来人比往日多了许多,不为什么,只因最显眼的位置,坐着一个白衣女子。
她一身白纱,隐约可见如雪的肌肤,圆润的肩头和修长的手臂,长长的墨发挡住了脖颈和锁骨,引人遐思,更令人惊艳的是那张脸,凝脂般如玉的脸颊,两叶柳眉,纤长浓密的睫毛,亮如星辰的眼眸,高挺的鼻,艳红的樱桃小嘴,组合成倾城的容貌。
此时,她面前的桌上只有一个玉壶,纤长的两指捏住一只白玉杯,坐得洒脱又慵懒。饮酒时豪迈又魅惑。
大堂内的人眼光各异,没人敢走近她五步以内,一是因她飘渺如仙的气息,二是因她高贵雍容的气质。怕极了一旦惊扰了她,她就会御风而去,永远都不再回来。
世上有两种人,识相的人,和不识相的人。当然,不识相的人是用来宰的。
这不,一个一看便知是纨绔子弟的蓝衣男子,挂上温文的笑,自认风度翩翩地走到子凌的对面。
对她弯腰施了一礼,才问道:“姑娘,这大堂内只余姑娘的位置未满人,在下可否坐在此处?”
子凌眼皮都没抬一下,不语。
男子见她不答应,也不反对,大大方方地坐下,对周围羡慕妒忌恨的众人挑衅一笑。
一面对子凌,又是温文尔雅的样子,道:“在下甫云城城主之子宋明,敢问姑娘芳名?”
子凌依旧不语,心下想的和所有人一样,原来是城主之子,难怪有如此“胆色”。
只是众人多担心了一成,就是不知是担心那神仙般的女子,还是担心那有权有势,风流成性的城主之子。
世界上的事情,总是有很多是别人无法预料的。
第十章
那宋明见子凌未理会自己,觉得人前会颜面不保,只得耐着性子继续问道:“姑娘为何只喝酒?”
子凌这才抬眸看了他一眼,顿时,连大堂都瞬间亮了几分,人们眼中只余下那双如星空般黑亮,看不到边的美眸。
众人才回过神,宛若天籁,清悦的声音响起:“没钱。”
大家都在心里唏嘘不已,她穿的是最上乘的连云锦,那可是只有达官显贵才穿得起的,还有那从骨子里散发出的气质,非一般的大家闺秀能比,更别说她喝酒都是用玉壶,玉杯了。
宋明也不相信她没钱,以为她是想让他表现君子风度,因而很是自得地道:“那在下请姑娘,姑娘尽管点自己喜爱吃的。”
子凌定定地看着她,问:“你很有钱?”
被美人盯着,宋明有些分不清东南西北,本能地回道:“还好,还好,若是在下说第二,这甫云城还无人敢称第一。”
子凌放下酒杯,轻抚下颚,似是思索了一阵,才突然眼神一亮,道:“那把你身上所有的钱都拿出来吧。”
周围的人一直在认真地看戏,突然来这么一出,都纷纷倒地。这……这摆明了就是个抢劫的。
见对面的人也很是错愕,子凌的声音立刻低沉了几分:“怎么?你不乐意?”
宋明见佳人不高兴,忙说:“乐意乐意,何来不乐意之理?”边真的将身上的银票都取出来,放到面含兴味地看着他的子凌面前。众人再次绝倒。
子凌满意地,悠哉悠哉地将银票都放进怀中,这才对宋明道:“宋公子真是好人。”
宋明被夸得有些飘飘然,云里雾里。
拿起玉壶和杯子,不再管愣神中的某人,转身朝二楼潇洒地走去。
底下众人仰天长叹:“这样抢劫,也行?”
后来传言,有些处境落魄的女子,也效仿今日之事,可惜,未有成功的。
夜幕降临,易竹做完一天的活,拖着疲惫的身子,想着银子的事情,慢吞吞地回酒楼。
一进酒楼大堂,发觉盛传着一件事,一个美貌的白衣女子打劫城主之子的事。在回来的路上略有耳闻,只是并未在意,这一听了几句,觉得对那白衣女子似乎有些熟悉……
突然,易竹瞳孔一瞬放大,难不成……
急急忙忙跑上二楼,猛地推开子凌的房门,往房里大声嚷道:“小姐,听说你打劫城主之子?”
现在窗边的子凌回头看到风风火火的易竹,似笑非笑,道:“淡定。”
易竹平稳的急速的呼吸和心跳,关好门,才问道:“小姐,莫非你真的……”
走回桌边,倒了杯茶递给他,子凌才懒懒道:“何谓打劫,无非是宋公子心地好,见我没钱吃饭,特地送与我罢了。”
听到她如是说,再想起外面之人的议论,易竹将信将疑。
“外面的流言,你无需理会。”静静地站了一会,子凌才又对易竹道:“明日你便去结了工钱吧,我们提前走,省得麻烦。”
易竹点头,今日之事说小不小,说大不大,听说,那银子足足有上千两。还是早些离开比较妥当。
于是,第二日,甫云城最大的酒楼,空了两间房,好在需付的银子,一点都没少。
第十一章
一路走走停停,用了将近一个月的时间,子凌和易竹终于在晚饭前风尘仆仆地走进了庆阳城的城门。
子凌和易竹这次倒是没住酒楼,只找了家不错的客栈住下,当然不是因为囊中羞涩,那可是整整一千两银票,这个月两人还用不到二十两,省钱省到此般,功臣莫过易竹,只因他爱上了子凌…………的烤肉。
子凌也不嫌麻烦,这事做了六年,她已经觉得像吃饭一样简单了。
吃过晚饭,子凌和易竹便早早地歇下了……
休整了两天,两人终于有精力出去走走。
庆阳城是距离国都桧晚城最近的一座城,它的繁荣紧次于桧晚城,只是与桧晚城繁荣的原因不同。
国都繁荣,那是必须的,而庆阳城的繁荣,则是因为那里的一山,一湖。
山,叫彩山,之所以为之彩山,是因为此山山上四季如春,常年花开不断,更绝的是,阳光明媚的日子,傍晚时分,夕阳阳光必然能洒到山顶,远看像永不落霞,身临其境,便觉自己身处仙境。百花环绕,千里飘香。
湖,叫云湖,倒不是它有云一般的形状,而是湖面总有雾气,迷迷蒙蒙的一片。好天气时,似给湖披上一件金纱衣,耀眼炫目,天气不好时,湖面呈现一片白色,宛若天上的瑶池。飘渺,神秘。
就因这彩云山湖,庆阳城里大多是外来人,他们都想亲眼目睹这美丽奇景。因此城里的客栈,酒楼,茶楼,大大小小,数不胜数。每日都有可观的收入,城内百姓自是过得还算宽裕的日子。
这日,子凌又带着易竹去买衣服了……
这是女子的通病,易竹心下想,他同时发现,子凌很爱干净,长久以来,从未发现她衣上有过哪怕一点点污点,除了下雨天,无处躲雨时,沾上的雨水,等雨一挺,她第一件事便是用内力烘干衣服,恢复那清清爽爽的样子。说来也不怕人笑话,子凌的衣角,他都没碰到过。
子凌依旧挑了套连云锦的里衣,易竹看看自己有些残旧的衣裳,再看看子凌一身素雅却依旧光鲜靓丽,衡量了下,终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