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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倾城的声音强横、霸道:“我的左腿,是天下独一无二的左腿。可惜,你知道的太迟了。”
刹那间,他变的睥睨一切,目空一切。
(四)
可是,他随即疑惑道:“他真的是雁赤虎?”
从墙角走出来的钟别离肯定道:“千真万确!”
“这种身手也能成为一流剑客?他怎配的上江南第一侠盗的称号?”
钟别离随口答道:“也许他平时太忙了,忙着劫富济贫,急着沽名钓誉,便忘记了练功。”
朱倾城慨然长叹:“没想到我的左脚最后一次杀人,居然只杀掉了一个名副其实的废物。”
稍一迟疑,抬脚便往大厅走去。
钟别离跟着他一同入了大厅,立在一旁。他的整个人像极了一根竹竿,尖尖的脑壳如雨后竹林冒出头的竹笋,四肢长的离奇,垂手过膝,一双脚板就像两只舢板。
他身上的灰袍打着泛白的补丁。神情卑微如低贱的小丑,语调谨小慎微:“这几日城里突然出现了一批不明来历的胡姬。她们以狼牙做饰。嘴唇和耳朵都镶着蛇形金环,她们身上……”
“够了!”朱倾城挥手打断了他的声音。
“狮子山的人,终究是来了。”
“舍弃这条左腿,是唯一的办法。”他脸上流露出复杂的表情,有恐惧,亦有惊疑,更多的却是怨毒。
为了活下去,一条腿总比一条性命容易舍弃。
“用那柄铁剑?”钟别离瞅向了假山上钉着的雁赤虎,以及那死不瞑目的表情。
朱倾城摇了摇头:“我改变了主意。”
他拍拍手,旋即走进来两个秀丽的侍女,一人手里端着铜盆,装满了热腾腾的开水。
另一人捧着两尺长的铁锯。
地板铺上了油毡,摆了一张软塌。
塌旁设有一几,几上有酒,碧莹莹的酒浆映着烛火,透着瑰丽的光泽。酒是好酒,专贡大内的梨花春,杭州西湖所酿,趁梨花开时熟,因此得名,极是难得。
朱倾城把盏在手,挥手屏退了侍女,惟留下钟别离。
他将盏中酒一饮而尽。
而钟别离似乎在等待着什么。
朱倾城抬起眼帘,幽幽瞥了他一眼。
钟别离默默的凑上来,单膝跪地,掏出两根细绳,分别系在朱倾城大腿和膝盖以下三寸的部位。
细绳扎的很紧,让朱斩城直皱眉头。
钟别离的动作很仔细,很认真,很用心,熟练的打好了绳扣,又不声不响的拿起冰冷铁锯,那铁锯的锯齿密如犬牙交错,锋利而尖锐,泛着一层淡蓝的光泽。
他将锯子横在朱倾城的小腿上。
“动手!”朱倾城牙缝里迸出两个字。
钟别离抬头看了他一眼,那眼神充满了悲哀。
朱倾城忽然抬手按住铁锯,猛然将钟别离推倒在地。
“体肤毛发,受之父母。让我尝尝痛的滋味!”
朱倾城狂笑,俯身,双手握住铁锯两端。
他咬了咬牙,用力拉动。
他竟要亲手锯断自己这条天下无双的左腿。
血,喷涌而出,劈头盖脑的浇湿了全身,顷刻间肉屑横飞,锯齿啃咬着皮肉、骨头,那动静令人毛骨悚然,不寒而栗。
“真他娘的疼!”朱倾城面部的肌肉扭曲、抽搐、痉挛,继而狰狞不可言状,额头冒出豆粒大小的汗珠。
一刹那,他的裤裆里散发出浓烈的恶臭,他的身体也终于抵挡不住可怖的折磨而失禁。
“啊——”他咬牙切齿的惨嚎,双手却没有丝毫的停顿、犹豫,动作也不快,他似乎在刻意的品味、挽留着撕心裂肺的痛楚。
朱倾城看着彻底分离了的左腿,以诅咒的口吻重复着。
“狮子山的男人……终于……还是来了……”
“老子不怕你……”
菊花、古剑与少年
(一)
九月初九。重阳节。
秋老虎的威力犹胜夏日,青石板路晒的滚烫,岔路口矗立着两株百年古樟,碧油油的树叶被骄阳烤的蔫头耷脑。
这样一个挥汗如雨的晌午,官道上罕有人迹。重阳节,本该是登高眺远,佩茱萸,食蓬饵、与亲朋好友一起痛饮菊花酒的日子。
尉十三没有心情赏菊喝酒,他正匆匆驾着马车赶往怒石镇。
尉十三是一个风度翩翩的美少年,脸庞清秀白皙,红唇明眸,微笑的时候还会露出两个酒窝,虽然眉宇之间尚带一丝稚嫩,但漆黑的眼珠却透着咄咄逼人的英气。
对于他而言,今天注定是一个不同寻常的日子。
他不辞辛苦,冒着酷热一路狂奔,只为了一个目的。
抢劫一家钱庄。
——千斗鑫。江北首富金无稽在怒石镇刚刚开张的第三十六家分号。
这个主意听上去很是疯狂与荒谬。以江湖人的观点来看,根本就是丧心病狂。先不说这间分号雇佣的保镖是关东第一快剑——廖鹰,一个令人闻风丧胆的致命剑手。
更重要的一点,千斗鑫是斐名天下的老字号,九代经营,历经一百八十余年的岁月洗礼,在江湖上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
千斗鑫是公认的道义号,票号创建伊始就立有一条奇怪规矩,凡是潦倒落难的江湖义士,只须留下名号,立下一张字据,就可以借支一笔银子。
道上混的,又有谁敢保证自己一生无虞?好借好还,再借不难,从千斗鑫借过钱的人,渡过难关后大多会连本带利的还回来。欠着千斗鑫人情债的侠士不计其数。若是真有人想去惹麻烦,估计很快就要倒大霉。一旦成为武林公敌,绝对没有好下场。
千斗鑫彷佛就是扶危济困的道义。是以,百余年来,一直没有人甘冒江湖之大不韪而去造次。
(二)
“凡事都有第一次。”
“即便是抢劫钱庄,也务必干净利索,毫不留情。”
尉十三在心里反复告诫自己,只须拔出青爵剑,以惊世骇俗剑法震慑店中人,从容不迫取走一万两黄金,兵不血刃,即可大功告成。
他坚信这种方式直截了当,简单而有效。
他身上流淌着倔犟与执著的热血。凡是认定的事情,绝对不容更改,就算赴汤蹈火也在所不惜。
他在岔路口的樟树下勒住马车,远远地看着镇子的轮廓。虽然不希望被任何事情耽误行程,此时他却不得不稍事休息,让拉车的马歇息脚力,缓解疲乏,否则它们随时都会倒毙在路上。
一只秋蝉从远处飞来,发了疯似的撞向树干。
‘啪嗒’,落到尉十三脚尖前,他弯下腰用两根手指捏住,任凭布满黑色纹路的翅膀极力振动。
他深深吸了口气,松开手指,任秋蝉笨拙着飞向茂密的枝桠。
‘呛’,他忽然拔剑,青爵剑在阳光里划出一抹青泓,清湛的耀眼。
秋蝉落地,再也无法飞起,两片透明的蝉翼在空中翩翩起舞,随风飘的远了。
尉十三对这一剑很满意,无论拔剑还是出剑,一切都似行云流水,羚羊挂角,不着痕迹。
此时的风,徐徐掠过发际,也拂过剑刃。
‘铮——’剑身轻微的嗡鸣之音恍若妙不可言的天籁,让他听的痴了。
千古名器,懂得为知己者而鸣,人呢?是否也会为剑而战?
青爵剑,薄且泛白的剑脊隐隐透着青筋,剑身蕴含的森寒叫他在烈日下感到无比宁静。
这剑有七百个年头了罢。
他的手指拂过剑锷上刻着的四粒蝇头小篆:戒急用忍。
少年人的血管里流淌着灼热而滚烫的血液,又有谁能戒的了急?用的了忍?人生百年,不过弹指一挥间,仗剑江湖,马不停蹄尤嫌太迟,又何须求忍?
尉十三感觉自己也像极了这柄剑,干净、清澈,朴素。
他认定自己和任何一位剑客都不同,他有一颗无比坚定的心,无比坚定的信念。他已将信仰托付于剑,连同灵魂。
(三)
出发前依照惯例,他沐浴焚香,斋戒三日。只不过,他似乎刻意忘掉了一件事,今天不是一个吉利的好日子。简直就是一个令人倒霉的日子。
黄道如此记载——
宜:祭祀祈福入殓余事勿取;
忌:诸事不宜;
绝对的意外
第二章 绝对意外
(一)
尉十三终于瞧见了镇中心矗立的五色怪石。那堆山石乱棱穿空,瘦石嶙峋,鬼斧神工,像极了怒发冲冠的须发,故称之为怒石,镇子的名字正是来源于此。
怒石镇原本是毫不起眼的弹丸之地,只因濒临长江,扼守于通往慈航渡口的官道上,早年做过水军营寨,现已废弃多年,建筑格局尚且保存完好,近十年间聚集了一批商人,形成了一处颇具规模的商阜。
如今镇子以及周围百里的地界都属于一个人,金无稽。
尉十三同时也看到了千斗鑫的招牌。
目标就在前方,他依然平静如水。千斗鑫只是家钱庄,并没有腿脚,所以它跑不掉。
千斗鑫斜对过是一间牛汤馆,兰家牛汤馆。
门旁停着一部马车,车辕拴着两匹枣红老马,皮毛沾满了泥渍,显然也是长途跋涉而来。
尉十三驾着马车徐徐驶过牛汤馆时,看到了一个奇怪的人。
那人懒洋洋的坐在紧靠大门的凳子上喝汤,穿着皱巴巴的衣裳,赤脚趿着草鞋,看着不过是一个庸碌的车夫。他喝汤时的声音很响,三丈开外就能听到呼噜呼噜的啜吸声,也许对于他而言,牛肉汤是这辈子吃过的最可口美味。
尉十三对别人的吃相不感兴趣,让他感兴趣的是,大热的天,滚烫的牛汤,喝汤人为何将面目裹的严严实实,不仅头戴斗笠,而且斗笠下面还裹着灰色汗巾。
这人斗笠边沿居然插着一只雏菊,淡淡的,黄色的花蕾,戴在他头上说不出的别扭。
在那人低头喝下最后一口汤时,尉十三看到了令人不寒而栗的脸庞。
过目不忘是一个剑客与生俱来的本能,但那张脸非但让人过目不忘,还能让人渗出一身冷汗。
那张脸庞上面少了一样东西。
这人没有鼻子。
不吉利的黄道,破相的无鼻人,都不是好兆头。
那人漫不经心的向外瞥了一眼,刚好与尉十三的目光交错而过,这时候马车驶过了牛汤馆,径直来到千斗鑫门前。
(二)
千斗鑫位于镇子中心两条主路的交汇处,坐落在一栋年头久远的老宅子里,墙皮覆满了浓密的爬山虎,整栋房屋如同披上了一层碧油油的外套。
老宅两侧环绕着一条深深的窄巷,唤作回财巷,其实起了隔绝钱庄与周围建筑的作用,如此一来,钱庄就是独门独院的格局,自然更加安全。
房檐下的青衣小厮腆着笑脸翘首以待,轻轻撩起了竹帘。
尉十三甩手抛开缰绳,跳下马车,大步走进门厅。
厅堂是三间筒子屋,宽敞明亮,柜台一尘不染,一切都井然有序,和其他钱庄不同的是,这里既没有戒备森严的铁栅栏,也没有横眉怒眼的坐店保镖。房内很寂静,偶尔的算珠拨动都显得突兀。房内的角落里置有盛满冰块的竹筐,一丝丝清凉弥漫在空气中,沁人心肺,叫人神清气爽。
柜台后面堆着几口红木钱箱,里面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