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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孩逃了出来。他不知道自己在什么地方,却记下了家乡的名字——
‘哟!这娃真标致,哪来的?’
‘津南。’
……
人贩子随口的对话,竟被他默默记进脑子里。他想着爸爸,想着家里的小轮车,想着门前吱吱嘎嘎的小鸡小鸭,想着家乡的一切一切…… 一份天真与执著,竟让一个小孩决心开始漫长的流浪。
那年,他不到六岁。
有目的,却没方向,他只能糊里糊涂的游离浪荡。不知走了多少冤枉路,尝过多少凄凉辛酸,又遇上多少好心的人。风雨迢迢,他饿了就吃垃圾,困了便睡地上,在一个个陌生的城市里挣扎一宿之地。男孩身上什么都没有,只有那把带着人贩子血渍的匕首。他就用这把匕首赶走了跟他抢食的人和狗。鲜血,让男孩既害怕又兴奋……终于三年之后,他走到那个叫做“津南”的地方。
然而这时候才发现,自己根本不知道家的位置。
他擦干眼泪,只好继续流浪,凭着朦胧而破碎的记忆,挨条大街小巷摸去,希望终有一天能找到自己曾经熟悉的人和物……
可惜天意弄人。无论他怎么努力,怎么耐心,依然毫无结果。最后,他已分辨不清,到底自己的家还没出现,还是早已错过。
那天,男孩饿得两眼发黑,却仍然紧握着匕首,为地上一盒剩饭跟一头野狗死死对峙。那双本该充满稚气的双眼,却闪着比恶狗更凶的光。他满颈是血,身旁躺着另一头奄奄一息的狗崽……男孩已经几乎支撑不住,就在大狗飞身扑起之际,忽然一声闷哼,竟也倒在地上。
狗尸淌着血。它身后出现了一个漂亮的姐姐,美丽得像天上的天使。
‘小孩子,饿了吗?姐姐带你回家吧。’
‘我、我要找爸爸。’
‘你爸爸在什么地方?’
‘津南。’
‘津南哪儿呢?’
‘……’
女郎打量他一眼,笑着说:
‘你知道津南有多大吗?等你长大了,才有能力去找爸爸。来吧,姐姐家里有许多食物和玩具,还会教你活下去的方法……’
男孩低下头,想了许久,那女郎就一直在身旁安静地等候。狗尸的血,快淌到了他鞋子上,他倏地跳开,再抬起头,眼里已露出既兴奋又迷惘的光。
最后,她拉着他的手,离开了那片满是血污的地方。
那年,他九岁。
* * *
到了姐姐家,果然有许多好吃、好玩的东西,还有许多年纪相近的小孩陪他。而那个姐姐也真的教了他许多活儿——如何生存,如何杀人,如何不被人杀。”
听到这里,小看浑身蓦然一震,眼睁睁望着花满溪……然而,她也只是这样看着,却什么都没说,慢慢的,又再沉默下去。
花满溪没有看她,只自顾继续说着,十分专注,十分孤寂,仿佛整个世界,此刻就只剩下了他一人。
“那男孩渐渐长大,也渐渐懂得了身边所发生一切。其实在那样的环境,也容不得他不懂事……
的确,这里有很多食物和玩具,还有‘朋友’,但却活得很可怜、很可怕,几乎天天都被推进地窖里嚎哭咆哮,甚至眼睁睁看着同伴,在自己面前慢慢死去。
他想逃,发疯似想逃出这个鬼地方。可奇怪是,每当他濒临崩溃,那位姐姐就会出现,把他抱到干净的床上,用甜美的声音安慰他,抚平他遍体伤痕,让他每每一息天堂,一息地狱的错觉。
‘姐姐,你叫我阿溪,那你叫什么名字?’
‘琉璃。’
美丽而神秘的名字,就如同名字的主人。
男孩愣愣看着眼前这个圣女一样的姐姐,有点痴醉。忽然,那位姐姐笑了,笑得非常好看:
‘傻孩子,这里每个人的名字,都是假的。’
假的么……
是啊,假的。圣洁如玉的人,也是亲手把他带进地狱的人。
那一刻,男孩困惑了,只觉得许多东西在眼前不断扭曲、交错,无法成象,更无法触及……从此,他就一直在想——究竟她,是天使,还是魔鬼。
男孩继续在那里生活,每天学习着怎样杀人,怎样不被人杀,然后被丢进地窖里受罚,遍体鳞伤,接着又重新被拖出来……周而不息。
她对他说,知不知道你为什么活得那么惨?因为你不够狠。那个地窖就是用来惩罚那些,在比赛中输掉的孩子的。
接着,又对似懂非懂的他说,知不知道,为什么当年我带回来的是你,而不是其他人?因为那个还是小孩子的你,眼里却有比野狗更凶的光,而且,最后你活了下来。
所以你要记着,现在你身边是一群比野狗更凶残的人,你要活下去、要活得好,就必须活得比他们更狠,明白吗,溪……”
故事讲到这里,小看已把嘴唇咬得发白。她不忍心再听下去,但却无法抗拒,因为她知道这就是他的故事,怕一旦捂上双耳,以后就永远都听不到了。于是,她只是紧紧握住他的手,无言看着,看着。
花满溪抿一口梨酒,然后放下。晶莹的杯中物,在残阳下血一样。
那些鲜红的回忆,继续在晚霞中随风飞散……
男孩很听教诲,似乎也很有天资,在特训中他失败的次数越来越少,被押进地窖的次数也越来越少。十三岁那年,完成了他杀手生崖的第一个任务,干净利落,一鸣惊人。
那个美丽的姐姐很开心、欣慰,因为自己没有挑错人。
之后,她争取更多的机会带引他一起行动,把他扶植得更高。
至于寻找亲人,他倒已没有了那种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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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岁,受命接下一桩工作——目标,一个家财显赫的富豪。
他把猎物追至后院,一击毙命。可就在转身离开的时候,方才在争斗中,脑后被击中的地方忽然一痛,他晃了两下便倒在地上……
失去的意识很快聚拢回来,他立马惊醒,却看到一个头发花白、面容憔悴的男人正直直盯着自己,看得那么肆无忌惮,一张爬满皱纹的脸,竟满是热切又忧心的神色。
他举起枪,想了结这个老头,可对方忽然冲他喊出一个名字,那双混浊的眼睛,同时生起灼灼光芒。
少年登时一阵恍惚。这个名字,那么遥远,又那么熟悉,因为……那就是自己小时候的乳名。
他刚想发问,那老伯竟抢先开口,问他是不是出生在津南,是不是四岁就没了妈妈,是不是五岁被人拐走,一直找不到家人,还有左耳那个耳洞是不是给妈妈弄的……他认真地听着,这一串串问题,已经不是拷问与印证,倒更像在唤起他心底那些陈旧而破碎的记忆……
握住枪的手,放了下来。他回答他,是。
男人终于一把抱住了他,一声一声喊着他的小名,一声一声地哭:‘儿子啊!我的儿子啊!——’
激动不已的老人,已完全没理会地上的尸体,和他手中的枪。
他把手枪一翻,用枪托将男人击晕,然后带走了他的血液。
* * *
组织设有资源,可以进行DNA鉴定,使一点私利或者私情便可。
四天后,一纸密密麻麻的报告告诉他:阔别十年,他终于找回了自己的父亲。
血浓于水,点滴在心。
那一刻,重逢的喜悦几乎让他承受不住。整片天地、整个生命,仿佛一下子都明暖起来。这十年,他并非没有私下寻过,可一直徒劳无果,甚至让他怀疑,自己是不是从一开始就记错了家乡的名字,记错了那些似是而非的景致。
原来一切都没有出错,原来老天还眷顾着这条未断的血脉。他握住父亲的手,说不出话来。父亲好像活得很糟糕,四十岁的人,就像五六十岁的沧桑老者,让他说不出难受。
从那天开始,他就经常偷偷往父亲那儿跑,带去好吃的、好用的,带去一个儿子的感情和责任。因为他真的很开心,这个世界里,原来自己并不是一人。
爸爸,一个唯一真正爱护他的人——虽然现在的自己再已不需要他的保护,但给父亲宠着、护着,那是每个孩子内心深处的情结与渴望,无关乎能力。
点点滴滴的相处,点点滴滴的积聚。不同于组织,父亲让他懂得什么是纯美与幸福、正义与是非;也不同于那个漂亮的姐姐,父亲让他领略到更宽大无私的爱,而且不带目的,不带腥荤。
父亲告诉他,当年失去他之后,就开始没日没夜的寻找,不仅整个津南,甚至跑到周邻的地方。妻子早已去世,他不能连唯一的儿子也失去。于是越找越焦急,越焦急越盲目地奔波。四年过去,竟徒劳无果,因为承受不住身心的折腾,终于大病而倒。老乡看不过眼,就把他送回了乡下让人照顾。直到两年前身体康复,可以打工劳作,便又回到了这个地方——因为他一直掂念着,如果儿子回到这里找不到亲人怎么办?是的,说不定哪一天,他的儿子会自己回到这里,真的回到这里……
父亲擦去老泪,继续絮絮不休说着,仿佛这么多年的担忧和辛酸,怎么倒也倒不尽。
回到这里后,他四处打工,也继续四处打听。但那已经是八年前的事了。八年,可以湮没多少人和事……
他把自己折磨得白发斑斑,苍老十分,现在就在这富贵人家中干着最下栏的活儿。万万想不到,竟在后院找回了自己牵肠挂肚的儿子。
父亲轻轻的笑,轻轻摸着儿子的头发,就像他小时候一样。
这小子的长相,从小就十分秀气,那种特有的、跨越性别的美,让老人只看一眼便再无法挪开视线。
当时,他颤着手,扶起已经晕过去的少年,下意识去看对方的左耳……果然,耳坠上有一点红点,仿佛嵌着一颗红色的小珠子!老人当场就哭了出来……
那年儿子才满周岁。爱美的妻子欢心儿子长得标致,竟在他左耳扎了个耳洞,扣入一颗小小的水晶。因为这件事,父亲还跟妻子吵了一架。耳环被摘下来之后,儿子那粉嫩嫩的耳坠,竟就长出了一颗红色的小肉粒,而且一直没有消褪。看上去,就像在耳坠上缀着一颗鲜红的珠子。想不到,今日竟成了相认的印记……
天意也好,巧合也罢,一切都已成过去,只能无力缅怀。今日,能紧紧抱着曾经失去的亲人,便已心足。因为在这个世界上,我们还亲人。
你,和我。
……
故事讲到这里,小看下意识望了眼花满溪的左耳。在轻轻飘扬的发丝中,却只能看到一颗银色耳钉,在夕阳里,闪着鲜红的光……
【 第三十九章:昨日花开 】(完)
【 第四十章:凋零 】(待续)
【 第四十章:凋零 】
亲情,一天一天厚重起来,而与父爱相伴,还有父亲的担忧。
他轻轻帮儿子擦着伤口的血,也轻轻擦着自己的眼泪,劝他离开这个杀人的地方。
而他,望着白发斑驳的父亲,终于暗下决心——带上他的亲人,开始新的生活,过一种真正属于常人的生活。
申请退出组织是不可能的,除非你愿意放下沉重的代价——可能是毁掉你一生的代价。于是,他只能在暗中想办法,然而千想万想,却料想不到……
那次私下的血亲鉴定,东窗事发。
秘密是琉璃发现的,然后向上级汇报。她不是什么救世主,也不是什么圣女,她只是一个忠于组织、严于戒规的执杀者罢了。
那日,他跟平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