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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居正十讲-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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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者,或内或外,各宜分猷念以济艰难。有言责者,公是公非,各宜奋谠直以资听纳。大臣当崇养德望,有正『色』立朝之风;小臣当砥砺廉隅,有退食自公之节。庶几朝清政肃,道泰时康,用臻师师济济之休,归于『荡』『荡』平平之域;尔等亦皆垂功名于竹帛,绵禄荫于子孙,顾不美钦?若或沈溺故常,坚守旧辙,以朝廷为必可背,以法纪为必可干,则我祖宗宪典甚严,朕不敢赦。”(《张文忠公全集·戒谕群臣疏》)这个诏谕的意思是:神宗登基以来,在一些官员身上出现了投机取巧、呼朋唤友、相互排挤、谗言忠臣等不好的风气。在这些风气的影响下,官员之间怨愤丛生,彼此争权夺利,严重败坏了清明的政治。神宗本来上台就要严肃查处这些事情的,只不过由于担心伤及无辜,因此只需稍微对之进行惩戒。从今以后,希望官员们不要怀有私心、不要拿着俸禄吃喝交游、不要谗言以『乱』政。辅佐的大臣应该主持正义、协调各种关系;内外官员也要恪尽职守;言官们也要敢于直言,明辨是非。这样,国家的政治才能走上清明的境界,官员们也会因为这而福荫后代。如果在这个诏谕之后,还有官员像以前一样我行我素,自然会有国法惩治。

    张居正的这份宣言是有分量的,他说到做到,就在这次京察的过程中,他就对几个“以言干政”的人严加惩处,免去了他们的官职。用他自己的话说,他这样做是因为“芝兰当路,不得不锄”。

    在对违法『乱』纪的人严加处治的同时,张居正对于真正的人才则是予以重用。在用人上,张居正的要求是“能办国家事,有礼于君者”。这一点,他是在向自己的老师徐阶学习。徐阶当初同样抱持着如此的用人理念,既是为国家选拔人才,也是在提拔士大夫上升。

    毕竟,他们两人都是出身士大夫,有些这样的倾向是很正常的。况且,在中国古代,官员的出身大多数是士大夫,也就是读书人,这样的人构成了官员队伍的一大部分,在实际政治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张居正的用人原则也无可厚非!然而,有人却因为这个而对张居正心存不满。张居正对于这样的不满,抱的是一种清者自清的态度,他在一封信中说:“仆一念为国家,为士大夫之心,自省脱诚专一,其作用处,或有不合于流俗者,要之欲成吾为国家为士大夫之心耳。仆尝有言:‘使吾为刽子手,吾亦不离法场而证菩提。’又一偈云,‘高冈虎方怒,深林蟒正嗅,世无『迷』路客,终是不伤人。’丈深于佛学者,岂不知此机乎?”(《张文忠公全集·答奉常陆五台论治体用刚》)他的意思很明显:自己是一心为国,也是为士大夫。如果自己的作为有不合于流俗的,也是由于这些流俗之人想要自己完全代表士大夫的心意。只是,这难以做到。张居正引用佛学的话语,意思是说:这些士大夫其实不用叫自己完全代表他们的心意,只要他们不作『奸』犯科,那就没有必要担心如同猛虎和蟒蛇的国法了。当然,如果这些人执意不改恶习,那就怪不得自己要下杀手,也就不会心存“菩提”的善念了。

    此时的张居正,就是如此的心态:坚持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尽管有很多人不能体谅自己的用心,那也无所谓,但求自己无愧于心就行了!在国家面临着方方面面的改革,急需人才的时候,张居正只有坚持自己的用人原则,才能真正地做到“旁求贤哲,共熙帝载”。

    经过这一番大力整顿,加上明神宗的大力支持,张居正上任后的第一把火烧得很旺!可以说,至少在北京城内,官员的纪律状况得到了很好的改善。撤掉了一些官员,也任命了一些官员之后,张居正已经为他接下来的大力改革做好了准备。要知道,要完成改革弊政的伟业,靠一两个人是不够用的,而是需要大量纪律严明、工作干练的官员,这就需要改革者在一开始就做好人才的选拔和任用工作。这次京察的成功,正好做到了这一点!

    激励与监督的双重机制就改革的第一步而言,张居正是成功了的,但是他仍然保持着冷静,没有马上“乘胜追击”,试图实现大跃进,而是通过反思意识到了当前的主要问题,并且在准备周详之后做出了相应的改革措施。第二步,他也成功了。

    在第一把火烧旺之后,一般说来,应该乘胜追击,继续燃烧第二把火。然而,做好了官员大换血之后的张居正并没有立即开展他的改革计划。

    按理说,此时的张居正握有大权,既然已经有了改革的方针,就应该能够顺利地进行部署,着手工作了!可是,跟以往任何一个时代的改革一样,张居正的改革同样遇到了阻碍。

    有一帮文人不赞同张居正富国强兵的改革战略,却要在外患深重的时候实行王政,即所谓的王道政治。他们甚至公然说:“我们以为张公在朝,当行帝王之道。现在看他的议论,不过是富国强兵,仅仅这样,真真使人失望。”面对这样的攻击,张居正只是一笑:“这是太客气了,我怎样能使国富兵强呢?”

    这不只是谦虚,也不是自嘲,而是一种审慎。的确,当这帮文人发难的时候,张居正还没有做好充分的准备。

    他其实在中国古代政治思想的一个古老问题中徘徊:究竟是应该走王道政治之路呢,还是走霸道政治之路?表面看来,王道政治更有道义上的理由,然而这恰恰说明了这种政治道路的软弱无能:在敌人打到家门口时,唯一能做的却是用仁爱和宽恕去感化敌人,能够起作用吗?

    如此说来,走霸道政治才是现实的选择。更何况,并非先贤都一概屏弃霸道政治啊!就连孔子、周公都要谈论粮食和军事,自己为什么不能谈?这些穷酸文人其实根本不懂什么是王道和霸道的区别,只知道生搬硬套。看来,一定要坚定自己的主张——明朝要走富国强兵的道路。

    可是,又要怎样才能富国强兵呢?在张居正看来,富国强兵的改革方针中,“富国”是开始,“强兵”是目标。那么,一切就要从发展经济,想办法增加国家财政收入开始!在一封信中,他如此说道:“然足食乃足兵之本,如欲足食,则舍屯种莫路焉。诚使边政之地,万亩皆兴、三时不害,但令野无旷土,毋与小民争利,则远方失业之人,皆襁负而至,家自为战,人自为守,不求兵而兵自足矣。”(《张文忠公全集·答王鉴川言边屯》)张居正的意思很明显:没有『政府』官员和天灾的搅扰,农业经济就会发达;农业经济发达,就能生产充足的粮食供给军用;军用充足,士兵打仗才有力气,才能取得战争的胜利!

    道理看似简单,可是要做好就不容易了!到底应该怎样开始?张居正把他的眼光再次投向了改革政治制度。

    万历元年(公元1573年)的六月,张居正联名内阁大学士上疏请求进行随事考成,这就是著名的“考成法”。应该说,这是谨慎的张居正一生中唯一一次创制的新法。然而,正是这一次的立法,使得张居正的改革事业有了良好的制度基础。

    一切的关键都在于是否能够产生成效!这就是张居正“考成法”所关注的问题。一项法律、一个政策,如果不能达到预定的成效,那就跟没有法律和政策无差别!

    可是,如何才能做到呢?那就需要“随事考成”,也就是对执行的效果进行核实。按照这样的原则,张居正规定了许多具体的办法。在他看来,只要“月有考,岁有稽,不惟使声必中实”,那么就可以达到“事可责成,而参验综核之法严,即建言立法者,亦将虑其终之罔效,而不敢不慎其始矣”的效果。如此看来,考成法其实是将所有的官员都纳入了一个严格的责任考核体系之中。

    有人或许会关心,具体说来,张居正的“考成法”包括哪些内容呢?其实说起来也简单。张居正要求各衙门分置三本账簿,一本记载一切发文、收文、章程、计划,这本作为底册。

    在这些项目之中,把例行公事无须查考的一概删除之后,再做成两本账簿:一本送给各科备注,实行一件就注销一件,如有积累很久却没有实行的,就由该科上奏,等候处置;另外一本则送到内阁进行查考。一切的出发点都是考察具体实施的效果和情况,以做到真正的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对于这样的奏疏,明神宗自然是十分赞同。他很快就下旨:“卿等说的是,事不考成,何由底绩?这所奏,都依议行。其节年未完事件,系紧要的,著该部、院另立期限,责令完报。若不系钱粮紧要,及年远难完的,明白奏请开除,毋费文移烦扰。”(《张文忠公全集·请稽查章奏随事考成以修实政疏》)神宗的意思是大力支持。他也认为,政事如果不经考核,怎么能够知道执行的成绩呢?于是,他决定,以前没有完成的工作,重要的必须立下期限完成;如果不是很重要的,以及那些需要很久才能完成的事情,就写清楚了报告上来,免得增加公文的麻烦。

    有了皇上的同意,张居正的“考成法”开始实行了。张居正久在官场,深知“公文政治”的危害有多大!法律、政策倒是制定了一大堆,可是当它们从北京发出后,就没有多少真正地变成现实。北京的公文到了地方,地方本来应该按规定执行,可是地方官员却只知道“办纸”,不知道“办公”。于是,一纸公文往往就变成了空文!对于这样的情况,张居正久已知悉!在他看来,要解决这个问题,不能靠增加『政府』机构,因为问题不在于少了人去执行,而在于有人也不执行;也不能增大立法,因为问题不在于立的法太少,而在于有法也不实施。他知道,真正有效的办法只有一个,那就是对法律、政策的执行实行监督和考核,先做好要做之事的账簿,内阁有一本,六科有一本,六部也有一本,以六科控制六部,再以内阁控制六科,从而形成一个完善的监督和考核系统。

    从实行“考成法”以来,明朝的赋税征收状况得到了很好的改善。由于“考成法”不关注公文,只关注实效,因此在税收的征缴上避免了从前的缺漏问题,很多滞留在地方的税款收归了中央,使得明朝的国库一下充实了许多。

    几年下来,应该收缴的税款大多足额进了国库,这不能不说是张居正的功劳。更重要的是,由于在赋税制度上实行考成,该征的税收征齐了,却没有因此而加重百姓的负担。这是因为地方官员只能按照规定的征税方案(不仅包括征多少,而且包括征哪些税)办事,向上足额报交税款,就没有了以前为填补税款空白而对百姓『乱』摊派的现象。

    其实,明朝的税收问题,不仅出在地方官员身上,还出在大地主身上。举例来说,在某些产粮大州、府,在没有实行“考成法”之前,这些地方的官员为了多捞取税款,因此就往百姓身上摊派。

    试想,如果不从税收征缴制度上进行改革,也就是实行税收考成,要求地方官员严格按照规定的赋税制度征税,那就还是会给地方官员以可乘之机,扣留税款、肆意摊派,『逼』得税源灭绝。因此,张居正的办法不是夺田还民,他一方面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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