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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龄球。他没有朋友,只有些泛泛之交。他从来没费神去考虑过这点,但这一事实仍然让他伤心。他不知道或者说不明白自己潜移默化地受着身边专业人士的影响,也已经或多或少有了那些人的习性。格丽塔·肖太太(要比其他人好些,但是天哪,这最多也只是个安慰奖罢了)能做十分专业的三明治。她把面包切成四份,而且把周围的硬边都切掉,这让他在课间吃起来就好像他应该在一个鸡尾酒会上,一手拿一块小三明治,一手拿杯饮料,而不是拿着本体育读物或从学校图书馆借的克雷·布雷斯戴尔的西部小说。他的爸爸赚大笔的钱,因为他是玩“杀人游戏”的大师,他总是能比竞争对手棋高一着,将他们淘汰。他一天抽四包烟。他的爸爸不会咳嗽,但他的笑容很僵硬,他总也不会厌倦他的那句可口可乐的笑话。
他沿着街走。他的妈妈给了他坐出租车的钱,但只要不下雨他就步行。他边走边晃着自己的书包(有时是他的保龄球包,尽管多数时候它被留在他的储物柜里)。在其他人眼里,他是个典型的美国男孩,有着一头金黄色头发和蓝色的眼睛。女孩们早就开始注意他(当然有她们母亲的批准),他也并没有以害羞小男孩的傲慢来避开她们。他跟她们说话时带着他自己都没意识到的专业态度,总是把她们都吓走了。他喜欢地理,喜欢在下午打保龄球。他爸爸拥有一家生产保龄球馆用的自动排瓶机的公司的股票,但是中城保龄球馆不用那个牌子。他以为他没有注意这一点,但其实他心里是清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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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侠》:驿站(5)
沿街走时他会经过布麓蜜百货商店,橱窗里的模特穿着裘皮大衣,爱德华式的六颗纽扣的西服;有一些一丝不挂,一些“差不多是全裸”的。这些模特——专门穿时装供展览的模特儿——也都十分专业,而他憎恨所有的专业态度。他还太小,还不知道会恨自己,但是种子早已播下了;给他些时间,种子会发芽,会结出苦涩的果实。
他站在街角,拎着书包。车流轰鸣而过——有咕哝着的巴士,都是蓝白相间,有黄色的出租车,“大众”汽车,一辆大卡车。他只是个孩子,但和平常孩子不同,他从眼角里看到了杀死他的人。是黑衣人,但是男孩没看到他的脸,只看到他飘动的长袍,伸长的双手,和那个僵硬的专业微笑。他跌倒在街上,双臂前伸,还拉着他的书包,包里面格丽塔·肖太太做的极度专业的三明治完好无损。他瞥到一张完全吓呆了的脸,是透过挡风玻璃看到的;那是一个戴着顶深蓝色帽子的商人,帽子的绶带上还插着根很小但惹眼的羽毛。某个地方有台收音机里正传出震耳欲聋的摇滚乐。远处人行道上的一位老妇人尖叫起来——她戴着顶黑色帽子,还有面纱。那层黑色面纱没什么特别,看上去倒像是穿丧服时戴的面纱。杰克什么都没感觉到,只是有些吃惊,还有一些他通常有的那种不知所措感——难道一切就这样结束了?在他的保龄球打到二百七十分前?他重重地跌在街上,看到离眼睛两英寸的地方有一条沥青的接缝。书包从他手里震了出去。他正在想膝盖是不是擦破了皮,这时那个戴着深蓝色帽子、插着惹眼羽毛的商人的车从他身上开过。那是辆巨大的一九七六凯迪拉克,有着侧壁是白圈的费尔斯通轮胎。这辆车的颜色几乎和商人戴的帽子一样。它压碎了杰克的背部,把他的内脏挤成了汁水,他的血从嘴里喷出来,像高压龙头喷水那样。他别过头,看到凯迪拉克闪亮的尾灯,已经抱死的后轮下面喷射出许多黑烟。汽车也碾过了他的书包,留下了一条很宽的黑色轮胎印。他又转过头,看到一辆灰色的福特车尖叫着急刹车,停在离他几英寸远的地方。一个推手推车卖椒盐卷饼和汽水的黑人向他跑过来。血从杰克的鼻孔、耳朵、眼睛和直肠里流出来。他的生殖器官都被碾碎了。他很烦躁地想知道他膝盖上的皮被擦成什么样了。他不知道是不是上学要迟到了。现在那个凯迪拉克的司机朝他跑来,嘴里胡言乱语。不远处有个可怕的、平静的声音传来,那是个象征着死亡的声音:“我是个牧师。让我过去。《悔罪经》……”
他看到黑色长袍,突然产生了一种恐惧。就是他,黑衣人。杰克用尽最后一点力气转过脸。收音机里现在放的是摇滚乐队“亲吻”唱的一首歌。他看到自己的手在人行道上拖动,很小,白色的,很好看。他从来没咬过自己的手指甲。
看着他的手,杰克离开了那个世界。
《黑暗塔之二》
《三张牌》
作者: 斯蒂芬·金
序幕:水手
枪侠从那个该死的梦里醒来,梦中好像只是单一的场景:那黑衣人从一叠塔罗牌中抽出一张“水手”,预见了(或者说是正在预测)枪侠未来的悲惨命运。
他给淹死了,枪侠,黑衣人说,没有人能拉他一把。那个男孩杰克。
但这不是噩梦,是好梦。因为他就是那个正要淹死的人,也就是说,他根本不是罗兰,而是杰克。明白了这一点他松了口气,因为做一个淹死的杰克要比活着做他自己(为了一个冷冰冰的梦想而背叛一个信任他的男孩)好得多。
好,好啊,我将被淹死,他想,一边听着海的呼啸。让我淹死吧。但这不是海洋的声音,这是石块卡在喉咙里似的令人难受的漱水声。他是那个水手吗?如果是,为什么这样靠近陆地?况且,事实上,他不就是在陆地上吗?感觉上好像是——
冰冷的水漫过靴子,漫上他的大腿,一直漫到他裤裆那儿。他躲闪着睁开眼睛,把他从梦中惊醒的不是下身那球的冰凉(虽说它们突然收缩得像胡桃模样),甚至也不是右边那个可怕的玩意儿,而是因为想到他的枪……他的枪,更要紧的,是他的子弹。枪弄湿了可以很快拆开来,揩干,上油,再揩一遍,再上一遍油,再装回去,而湿了的子弹,就像打湿了的火柴一样,没准就再也不能用了。
那是个爬行缓慢的怪物,肯定是让前一波海浪冲上来的。它拖着湿漉漉的闪闪发亮的身子,费力地沿着沙滩挪行。那家伙差不多有四英尺长,在他右边大约四码远的地方。这蠕行而来的东西用冷峻的眼睛盯着罗兰。长长的锯齿样的喙部突然张开来,发出一阵奇怪的像人说话似的声音,那古怪的口音伤心甚至是绝望地向他发问:“是—呃—小鸡?达姆—啊—朋友?爹爹—嗯—可汗?戴德—啊—查查?”
枪侠见过龙虾,可这不是龙虾,虽说这玩意儿跟他见过的龙虾形廓上模模糊糊地有点儿相像。它倒丝毫没被他吓住。枪侠不知道这东西是不是有危险。他对自己意识上的迷糊倒不是很在意——他一时想不起自己在什么地方,是怎么来到这地方的,他是不是真的追上那黑衣人了,抑或这一切都只是在做梦?他只知道自己得趁子弹被浸湿之前赶快离水远点。
他听见了吱吱嘎嘎刺耳的越鼓越响的水声,瞧瞧那家伙,(它停在那儿,抬起朝前伸出的爪子,滑稽可笑地像拳击手那样摆出一个起手式,这姿势,柯特曾对他们说过,叫做致礼式。)又瞧瞧惊涛拍岸浪花四溅的海潮。
它听见海浪了,枪侠想。不管这是什么玩意儿,它是有耳朵的。他想试着站起来,可是他的腿,麻木得失去了知觉,只好放弃努力。
我还在做梦,他想,即使处于现在这种朦胧状态,这种想法也太诱人,令人不敢相信。他再次挣扎着想站起身来,几乎已经站起来了,却又一头栽下。海浪正好退下去一波。这会儿再不跑开就来不及了。他只好像右边那个仿佛也在移动的家伙一样挪动自己的躯体:他两手抠地,拖曳着身子,肚皮贴着海滩砂石爬行,要躲开波涛。
他挪得不够快,没有完全避开海浪,但也算达到了目的。海水只淹到他的靴子,几乎冲到膝盖这儿了,好在又退了回去。也许第一波潮水还没那么快吧。也许——
天空挂上了半个月亮。在薄雾笼罩的朦胧中,那点光亮足以使他看清手枪皮套的颜色太暗了。那两把枪,准是湿透了。别提这情形有多糟糕,不管是转轮膛壳还是里边的弹槽,沾湿了都挺要命。在检查枪支前,还是先离开海水要紧。他得——
“刀得—噢—塞住?”这声音更近了。他刚才惦记着海浪,忘了这东西也让海水给冲过来了。他朝那儿瞥去,发现它离自己只有四英尺的距离了。它拔出埋在石缝里的双爪,抖抖外壳上的砂砾,拖着身子过来了。当它抬起锯齿状的多肉而强壮的躯体时,霎时收缩得像一只锯鲷,但罗兰发现它没有刺毛。
又是一阵哗啦啦的海水上涨声,这回更响了。那家伙马上停了下来,举起爪子,又摆出它那种像拳击起手式的致意姿态。
这阵海浪更大了。罗兰又赶紧拖着身子向海岸斜坡爬去。他两手伸屈之间,那个长爪子的东西也毫不掩饰地以同样的速度跟上来。
枪侠觉出自己右手一阵阵地作痛,但现在没时间去想它了。他用湿透了的靴子后跟抵着地面,两手奋力向前扒去,努力躲开海浪。
“的得—嗯—小鸡?”那怪物似乎发出一种哀求的声音:你就不能帮帮我吗?你难道没看见我有多着急吗?罗兰看见自己右手的食指和中指正被那怪物吞进锯齿样的大嘴里。它又扑了上来,罗兰急忙闪开滴血的右手,剩下的手指才没给吞掉。
“达姆—嗯—嚼嚼?爹爹—啊—吃啊?”
枪侠摇摇晃晃地站起身。那东西撕开他湿漉漉的牛仔裤,撕开了那双虽说已浸泡得发软但那老牛皮还是坚韧似铁的靴子,从罗兰小腿肚上撕下一块肉来。
他抽出右手正要开枪,这才意识到要靠那两个失去的手指才能执行古老的开枪动作,这当儿,他的手枪又砰地掉到了沙滩上。
怪物贪婪地咬噬枪。
“不,你这杂种!”罗兰咆哮着,便抬脚使劲地踢踹。但这就像是在踢踹一块巨石……它撕开罗兰右脚的靴子头,大脚趾头给撕下大半,硬是把靴子从罗兰脚上撕了下来。
枪侠弯下身子捡起手枪,却没能捏住,他嘴里诅咒着,总算抓到了手里。曾经对他是那么轻而易举的事儿,几乎连想都不用想,突然间却成了玩杂耍似的把戏。
那怪物匍匐在枪侠靴子上,连啃带咬像是在断章取义地提问。一阵海浪席卷而来,浪涛推过来的泡沫在弥漫的月光下显得苍白而了无生气。那大螯虾似的东西撇开靴子,又摆出那副拳击手的架势。
罗兰用左手触动扳机开了三枪。卡嗒!卡嗒!卡嗒!
现在他至少知道枪膛里的子弹是个什么情况了。
他把左边的枪插入皮套,可是把右边那支插回去有点麻烦,他得用左手把枪筒摁下,这才让它滑入枪套。血从手掌断指根部汩汩涌出,那铁木镶嵌的磨旧了的枪柄上全染红了,枪套上都沾满了血,跟枪套皮带连在一起的旧牛仔裤也弄得血迹斑斑。
他那只被撕烂的右脚由于过度麻木竟觉不出疼痛,而右手痛得像是在火中烤灼。那两根历练既久而机巧灵敏的神奇手指,此刻已进了那怪物腹中,被消化成一摊浆汁了,可是手指原先所在的地方还在火烧火燎地受着煎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