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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之王-第38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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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

我猜她一定是要开启暗室,但潜伏在左近的敌人不除,很可能会造成大患。

“何小姐,请听我说——”我举手阻止她的下一步动作,眼角余光一扫,之前发现的铁青色图案不见了,地面上只留着一个钢笔粗细的黑洞。飞月刚刚苏醒,当然不会去碰四周的东西,唯一的可能就是敌人曾进入过二楼,从地面上撬走了什么。

“什么?”何寄裳靠在墙边,突然一怔。

“我想咱们该坐下来谈谈下一步的计划,既然马帮的进攻如此凶悍,是否需要迁移暂避一下?他们喜欢这个寨子,就送给他们好了。”我提高了声音,旨在吸引窃听者的注意力,顺便把飞月扶了起来。

“嗯?你是什么意思?把寨子送给马帮,这算什么馊主意?不行,肯定不行!”何寄裳干干脆脆地拒绝了我的胡乱提议,抬起右手,按向墙面上的一块原木疤痕,那应该就是开启暗室的机关枢纽。

“喀啦”一声,锁住暗室门扉的机关弹开,两扇伪装得非常逼真的滑动门左右退开。

飞月“咦”地叫出了声,她没料到山野木楼里还隐藏着这种机关,右臂一挥,孩子气地笑着:“真想不到那边还别有洞天?”

“砰砰、砰砰砰砰”,她手里的枪连响四次,都是在挥手之后完成的,笑容和说话都只是掩盖射击的幌子。子弹射向二楼的东北角屋檐方向,有人几乎是在飞月开枪的同时,以“珍珠倒卷帘”之势倒挂下来,手里的微型冲锋枪喷溅出一道灿烂的火焰,轻快的“哒哒哒”声响成一片。

“小心,我——”她原来站在我的侧面,陡然横过身子,完全挡在我的正前方,用自己的胸膛挡住了敌人射出的一长串子弹。

近距离进攻中,射速快、后坐力小、故障率约等于零的微型冲锋枪几乎是主宰一切的天生杀手,飞月的后背贴在我的胸前,我能清晰感到子弹射进她的身体时那种令人窒息的撞击力。

“咔”的一声,那是冲锋枪子弹射完后撞针的空响动静,对方敏捷地翻身跃进来,左手一按一挥,第二个弹夹已然换好,单手举枪直指我和飞月。

他的光头比月光更亮,脸上那种淫邪诡诈的表情不亚于五角星芒大阵里的毒蛇。

“游戏结束了,何小姐、风先生,还有大名鼎鼎的飞月小姐,我已经拿到了绝世宝刀,而且相信那只珍贵的碧血夜光蟾就在秘室里,下一步就不必麻烦何小姐了。所以,我不得不站出来向大家宣布,该是谢幕的时候了。”

那是不男不女的胭脂,这一次他换了奶黄色的运动装,耳朵上垂着两粒鲜红欲滴的宝石坠子,随着他的摇头晃脑恣意地跳荡着。

我顾不得理他,飞月脸色惨白地倒在我怀里,胸膛上的鲜血像雨后山泉一样汩汩流淌着。

“我要死了……答应我,救醒我哥哥,救醒他,这是我最后的愿望……”几秒钟时间,她的脸迅速转为蜡黄,跟着变成灰白色,身体里的生命力正在急剧流逝。

这么严重的枪伤,就算一分钟内送进大城市的高级医院都抢救不及了,更何况现在是在远离人烟的大山深处。

我变得张口结舌,连说些假话哄她的勇气都没有,只是怔怔地看着十几道血泉在她身上肆虐着。

“风先生……不,不,我想叫你的名字……风,吻我一次,让我死得开开心心的,我一直……忘了告诉你,第一次见面我就身不由己地爱上你了。两个月前,哥哥答应苏伦小姐进山……的时候,有位算命先生就警告过我,这一次会遇到我……生命中的真命桃花天子,不过却是……二月桃花,经霜而败……”

她的喉头哽噎着,无数血块从唇角涌出来。

“吻我吧,无论桃花开还是败……怒放还是凋零,至少我看到了你,然后对着月光死在你的怀里,这是……我死的日子,这样的死,我愿意——”

飞月的生命就在“愿意”两个字之后戛然而止,不再延续。自始至终,我没有说一个字,因为在脑子里找不到任何一句话能够安慰她,只是眼睁睁看着她在血泊里走完了生命的最后一秒钟。

小楼上的气氛凝重到了极点,胭脂也感觉到了,身子紧靠在栏杆上,右手拇指死死地扣住扳机,精神高度紧张。我、何寄裳都是马帮的主要敌人,他能做这样的严密戒备是非常正确的,但他还是犯了一个小小的错误,不该给我们喘息的时间。

我在飞月额头上轻轻印下一吻,曾经很多次面对死亡,但飞月的死却给了我最深刻的震撼。

“我答应你,救醒飞鹰,一定会做到。”她年轻的躯体正在我的怀里渐渐冷却,不能不令我再次伤感生命的脆弱。

“喂,我的话听不懂吗?交出宝物,然后——”信心不足的胭脂用力摇晃着冲锋枪,月光照在他的额角上,汗珠一粒一粒渗出来,然后从脸颊上缓缓滑落。

何寄裳脸上忽然有了笑容:“好,宝物归你,但是,你得保证不再开枪杀人。”那种嘲讽的笑冷冽到了极点,很明显是一个被慢慢激怒的人即将出手歼敌的前兆。

胭脂意识到了事态正在失控,但他一跳出来便杀了飞月,已然骑虎难下。

“我能保证,只要你不耍花招,要知道这片大山是马帮的天下,任何人想要立足,都得按照马帮的规矩行事。”他的表情绝不像是稳操胜券的强者,两侧颧骨上的肌肉剧烈地哆嗦着,越来越僵硬。

我只用眼角瞄着他,对于这种似人非人、似妖非妖的变态怪物来说,杀掉一万个都不可惜。

“嘿嘿,看我干什么?信不信我食指一扣,连你一起送佛上西天?”胭脂撇了撇精心涂过唇膏的嘴唇,鼻子里冷哼着。这是我们的第二次会面,我的隐忍造就了他的嚣张。

飞月已经死了,或许她曾喜欢过我却羞于表达,而我则一无所知,心里完全记挂着苏伦。正因为这一点,我心里深深的歉意永远没机会补偿。

“杀了胭脂?他那种人的烂命就算再加上一百条,又怎么抵得了飞月年轻的生命?”我的目光掠过地板上那个古怪的圆洞,“那里到底藏着什么呢?难道是刚才胭脂说的‘绝世宝刀’?”

何寄裳按下开关,暗门无声地滑开,一阵雅致清幽的香水味飘了出来,混合在飞月身上的血腥气里。

“请跟我进来,宝蟾就在书桌下面的暗格里。”她轻轻迈步进入秘室。

胭脂犹豫了一下,斜着身子向前走,枪口始终指向我。他错误地估计了形势,以为一支枪就能控制局势,简直是太不了解何寄裳的底细了。对五毒教的人轻敌,就等于是让自己的一只脚踏进了鬼门关。

何寄裳走向书桌,在桌子侧面摸索着,背对走到门口的胭脂。

“等一下,别乱动,站到一边去!”胭脂及时醒悟过来,大声命令何寄裳。他此刻双脚都在秘室门外,身子贴在墙上,眼珠子不断来回转动,同时监视我们两人。

“好吧,暗格的开关就在那里,我一定很合作,放心。”何寄裳顺从地抽回手,慢慢退向左面,离开书桌。

“丁零零——”,我口袋里的卫星电话突然响了起来,胭脂吃了一惊,因为整个寨子一片死寂,这阵铃声显得分为突兀,他的枪口不由自主地抖了一下,仅仅是普通人一眨眼的工夫,我左手里弹出的小刀已经到了他的喉结上。

杀鸡不用宰牛刀,区区一个胭脂还用不着我动用口袋里的沙漠之鹰,一刀就能解决问题。我之所以迟迟不出手,是为了看看何寄裳的杀人手法。

胭脂的后背贴住墙壁,伸手摸向刀柄,身子古怪地抽搐着:“你……这是手术刀的‘秋风扫落叶刀法’,果然……好……”小刀贯穿喉结的同时,已经终结了他身体里所有的反击力量。假如我能先一步出手杀敌的话,也许飞月就不会死了。

“好刀、好刀。”何寄裳“啪啪”地拍着手走出来,伸出手指掂着刀柄一拔,胭脂软绵绵地倒在墙根下,喉头汩汩地翻起了血花。

“人在江湖,妇人之仁是最要不得的,对不对?”她从口袋里取出一张洁白的绸帕,抹拭着刀锋上的污血。

我放开飞月,心情变得沉郁无比。其实我比她更早一步意识到了檐顶有人,却没有果断地主动迎击,才导致了飞月的死。

“在这片古老的山林里,‘以杀止杀’才是最值得奉行的原则。风,记住我的话,好人不入马帮,马帮里也绝没有好人,杀了他才是对天下人最善良的拯救。”

何寄裳把刀放回到我手里,凝视着飞月的尸体,极其惋惜地哀叹了一声。

我走向胭脂,伸出脚尖把他的身子翻过来,赫然发现,在他脑后玉枕穴的位置,竟然出现了一个拇指粗细的血洞。

“海军陆战队的超微狙击弹?”我身子一晃,掠到何寄裳身边,挽住她的腰,急速退到暗影里,同时拔出沙漠之鹰,指向正东偏南三十度的灌木丛位置。

“怎么?还有敌人在外面?”何寄裳低声叫起来,嘴唇呵出的热气带着兰花般的芬芳。

灌木丛随着夜风轻摆着,像是一大片银色的波浪。按照胭脂身体中弹的位置和角度,子弹就是从那边射来的。那种枪弹的特点在于能够精确地控制对目标的杀伤程度,绝对区别于普通子弹离开枪膛后结果无法控制的射击过程。

现在,我无法判断究竟是自己还是对方杀了胭脂,抑或是两记杀招同时发出、同时中的?但我知道,暗处隐藏着的绝对是一位高明的狙击行家。

这种僵持的状态维系了三分钟之久,对面毫无动静。

何寄裳从角落里取出望远镜,谨慎地向那边窥探着,最终失望地摇摇头:“没有人,大概是狙击得手后已经悄然撤离了。”

第284章 逾距之刀

再过了五分钟后,我确信灌木丛附近没有危险人物,才重新走回胭脂身边蹲下来,把手伸进他的怀里,立刻摸到了一件钢笔粗细、一尺多长的冰冷铁棍,困惑地取出来。

其实那是一柄铁棍一样的刀,刀柄约有三寸,刀身插在一个滚圆的铁筒里,黑黝黝的毫不起眼。我记得日本伊贺派忍者的伏击刺杀兵器中曾有这样的怪刀出现,但早就随着武士刀的全球风行而销声匿迹了。

“这是什么?难道是传说中的‘逾距之刀’?”何寄裳不解地苦笑着。

我分别握住刀柄和刀鞘,缓缓一拔,“锵”的一声,一股阴森森的寒意刹那间刺痛了我的眼睛。等到刀身完全离鞘之后,寒气更重,七寸长的平直刀身两面錾刻着无数大大小小的星星,一刻不停地闪烁着。

毫无疑问,这是一柄削铁如泥的宝刀,材质介于百炼精钢和现代工艺不锈钢之间。一看到好刀,我立刻记起了那个日本铸剑师屠龙刀,如果给他看到这样的好刀,肯定又会彻夜不眠地把玩欣赏、喋喋不休了。

“何小姐,你没有见过杨天大侠的那柄‘逾距之刀’吗?”我有些奇怪,因为她之前曾向我说过,亲眼看到大哥瞬间出刀斩杀山豹。

何寄裳再次摇头:“我没见过刀,只看到过刀光,他说过,逾距之刀是一种杀人的利器,宜养而不宜外露,多看无益,会损伤平常人的血气。所以,我无法确定逾距之刀到底是什么样的。”

刀是好刀,却无法证明手握这柄刀的人,就能有一刹那逾越空间距离杀人的能力。

我把刀重新插回刀鞘里,试着放进地板上的小孔里,正好严丝合缝,只是少了那个硬币大小的东西把洞口盖住。在胭脂身上搜了几遍,什么都没发现,真是奇怪之极。

“那东西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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