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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下这种常识错误的根本原因在于不自觉地把〃畅销〃当作了一种标尺。如果说把〃畅销与否〃作为〃写得好不好〃的标尺,还算是一个观点问题,有待讨论;那么把〃畅销与否〃作为一件行为是否发生过的标尺,则是彻底的荒谬,就好像说〃有钱与否〃是是否偷窃的标尺一样。
不论抄袭还是没抄袭,其判断依据都不应该是两部作品的销售量。假使庄羽的《圈》卖也很畅销,又或者假使《梦》卖得很少,那是否就可以确定郭敬明抄袭了呢?
能说话的只有事实。
(2)动机说
〃这是一次炒作,是通过打官司求出名。〃这是反驳抄袭说的第二种声音。
我们可以欣喜地看到,这些一贯被〃炒作〃玩得团团转的孩子开始牙牙学语地说出这个词了,并且赋予了他们的倾向:鄙视。
然而,比这一点点欣喜更严重得多的失望随之而来,因为孩子们在运用这个概念的时候还没有脱离〃发现新大陆〃的亢奋,有些拿它当万金油的意思。
一名原告控告被告,是出于一种什么动机,是想出名还是想获得赔偿,都属于一种心理状态。而被告有没有犯下被控的罪行,则属于一个事实。难道前者的心理状态可以影响后者的行为吗?
庄羽是否出于想出名来控告郭敬明,这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根本没有办法加以切实的证明,永远只能停留在推断;而郭敬明是否抄袭了,则是一个可以用事实加以分析,能够由法院加以判决的问题。难道前一个问题可以影响后一个问题的结论吗?退一万步来讲,假使某甲故意把稿件塞到某乙的鼻子底下,诱使乙抄袭,为的是可以控告他让自己出名。那么一旦抄袭发生了,我们能够因为甲的〃动机问题〃,而否认乙曾经抄袭的事实吗?如果答案为〃是〃,那任何官司都不用打了,因为绝大多数原告不是想获得赔偿就是为受到的伤害报复,因此被告必定是无辜的……这是多么荒谬的推断啊。
质疑他人行为的动机是任何人的权利,但是事实如何,并不会因为动机而改变。
(3)过往表现说
早在一百四十多年前,雨果就通过《悲惨世界》说明了一个道理:当过一次贼,并不代表一辈子是贼。
如果我们控告一个人杀人,那么无论他过去是否曾经盗窃抢劫强奸贩毒……甚至杀过另外一个人,都不能作为认定其现在杀人的根据。不根据一个人的过往,而是根据当下的事实作判断,被认为是现代法制进入文明的一个标志。
同样地,如果我们正在分辨甲书是否抄袭了乙书,那么甲书的作者过去有没有抄袭的前科,并不能作为判断他现在有没有抄袭的依据。具体地来说,哪怕郭敬明过去所写的一切作品都是逐字逐句抄袭自别人的,庄羽如果要控告他现在抄袭了《圈》,还是要拿出其他的切实证据来才行。同样的,郭敬明从来没有抄袭史,也并不能理所当然地据此认为他现在没有抄袭。
我们看到庄羽和她的支持者显然是懂这个道理的,所以他们根本没有试图从郭敬明的过往中去寻找什么污点,因为他们知道这和现在是否抄袭的问题根本无关。
然而另人哭笑不得的是,现在的情况却是相反,支持郭敬明的人提到了这个问题:
〃……用脚指头想郭也不可能抄袭,那么他作文大赛也是抄的喽?〃
权且不管说出这句话来的人是怎么莫名其妙地用出这个反问来的(权当是习惯用脚趾头想问题的人和用大脑想问题的人之间的天生差异吧)。我们可以读出其实际上想表达的意思是:如果一个作者作文大赛(新概念作文大赛)的参赛作文不是抄的,那么其他作品也不会是抄的。
在持有这种观点的人看来,新概念作文竞赛是一次提供了抄袭机会的仪式,在这个仪式上某人没有选择抄袭,就是通过了某种考验,获得了一种〃神圣的豁免〃,那么他以后一辈子都不可能抄袭了。
依此类推,一个卖肉的曾经手握切肉刀面对顾客(杀人的条件),而没有做出杀人的事情来(经过了考验),那么以后他一辈子都不可能被卷进杀人嫌疑了(神圣的豁免)。因为辩护者会反问:〃你说他杀人了,那么他以前卖肉的时候也杀人了咯?〃
可惜马加爵没有去卖过肉。
说到这里,笔者的为何要使用这样的标题已经很清楚了。
〃抄了〃还是〃没抄〃,其实根本不是我们要讨论的重点。宏观地看,郭敬明和庄羽只是成千上万写作者中的两个,他们之间有没有发生过抄袭,地球都照样转。然而我们无法忽视的事实是:郭敬明的支持者,独一代的孩子们在判断这个问题时体现出的思维混乱,达到了何等程度。
笔者花费了数千字的篇幅,仅仅去用来阐明三个具备基本逻辑和常识的人都应该明白的道理:
一、理所当然只有一个答案的事情不能作为判断另一件事是否成立的标准。例如:〃世界上存在云〃不能作为判断〃今天会不会下雨〃的标准。
二、一个人的心理活动如何和他事实上做没做出某行为是两回事,和另一个人做没做出某行为更是完全无关。例如:被抢钱包的人正为钱多发愁,和强盗有没有抢过钱包是两回事。
三、一个人过去曾经如何或者不曾如何,都不能作为判断现在的事实的标准。
而这三个道理其实都源于一个基本的道理:要看事实下判断,或者说,实事求是!(这可是我党我国宣传了几十年的基本思维方式啊。)
连这样一个道理都需要花费如此大的力气解释,不禁让人怀疑自己生活在中世纪,或者文革刚刚结束的那几个月里。
五四时期新文化运动的先辈们,也曾经花费过这样大的力气来教国人认识〃德先生〃、〃赛先生〃,用来启蒙向愚昧宣战。
80多年过去了,现在,21世纪的第四个年头,笔者却还在被迫做着同样的工作,而且对象是本应该最进步、最开明、代表着民族的希望和国家的未来的学生!
这个问题要比某某畅销书作家是否抄袭严重一千倍一万倍!
一群,是一大群,我们的孩子,他们的思想很愚昧!
他们中将来要出我们国家的政治家、科学家、法官、教师等等,当然还有最不值钱的作家……��
以上的句子,是让任何一个有责任心的成年人默念几遍都会冒冷汗的。
因为物质上的匮乏只会制造困难,而精神上的愚昧,会导致亡国灭种。
以上就是〃抄袭还是不抄袭并不重要〃的第一个原因。
而第二个原因,在于对独一代的郭敬明支持者们来说,〃抄袭不抄袭〃也根本不重要,因为事实如何对他们来说毫无意义。在发表观点的时候他们根本不会通过事实来佐证自己,他们好像自己喜欢的作品中的人物一样,游离在现实之外。不断地重复着一些自以为有理,其实根本找不到根据,甚至跟论点毫无关系的猜想。
他们早已狂热地脱离了现实的疆界。
顺者昌,逆者亡
在上一节的末尾,笔者使用了〃亡国灭种〃这个词。也许不少人会觉得危言耸听,〃孩子么,懂得少一点,可以慢慢学……〃他们大概会这样想。
好,如果思维方式混乱带来的冲击还不够,那么再加上道德意识淡漠呢?
应该给那个女人泼硫酸。
这样的话出自一个孩子之口。
笔者不知道在阅读这本书的每个人心目中,〃泼硫酸〃是一个什么概念?什么样的道德底线允许一个人用这种方式去伤害另一个人。在你看来,一个人基于什么样的仇恨去泼另一个人硫酸,是可以理解的?是杀父奸母还是夺妻害子?
默默地给出你答案,再和我们看到的事实对比一下。
说要给人〃泼硫酸〃的孩子,不过是因为对方控告了他的偶像,而控告的案件还在审理之中,事实如何并无公论仅此而已。
而〃泼硫酸〃仅仅是冰山一角,在网络上各地讨论抄袭事件的话题后面可以看到许多类似的跟贴,而在郭敬明自己的〃刻下来的幸福时光〃论坛中,这样的话语只能算是众多同类中温和的不用试图去求证,该论坛的管理人已经把这类话语删除掉了,笔者比任何人都更渴望有人能证明我这是在造谣中伤,中伤那些纯洁善良的孩子曾说出这种残忍疯狂的话,但事实是无情的。
笔者不认识庄羽,不知道她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但笔者设想自己如果是她,现在一定会尽一切可能逃离这个国家。不是由于自己面临这样的人身威胁,而是由于为自己生活在这样一个野蛮疯狂的地方而胆寒。
笔者也不知道庄羽所控是否真的是事实,但根据之前的章节里所分析出的信息,我们可以知道即使属实,一样也会有人作出这样的威胁。
这个国家的宪法里写着保障每个公民的身体和住宅不受侵犯(人身自由权)。然而现实中出现了这样一种人上人,他们有一群狂热的崇拜者,一旦你跟他们的利益相冲突,他们的这些狂热的崇拜者就会琢磨着泼你硫酸……即使你并非主动挑衅,而是由于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犯去讨公道。
这是一种什么力量?
这是〃王道〃的力量。
顺者昌,逆者亡。
哪怕庄羽是热衷炒作也好,是野心家也好,仅仅因为她在这种力量面前没有立刻转身逃走,而是坚持把官司打下去,笔者就觉得她实在勇敢。
至于像笔者这样的胆小鬼,仅仅想像一下这种〃王道〃普及以后的社会,就会觉得两眼发黑天旋地转。然而如果三杯黄汤下肚,胆子壮了一点,笔者可能就会疯狂地拥护起这种现状,并且力争成为一个有大批FANS的人:FANS这种东西实在好使,尤其在你不擅长说理的时候,他们可以用叠加起来几千分贝的聒噪把任何试图说理的声音淹没无踪,而当你能够质疑你敌人的居心给自己带上受害者的标签时,他们甚至愿意为你杀人放火。他们的最大优点就是道德对他们毫无约束力。
是的,收起玩笑的口吻严肃判断,独一代中的部分人(还不是小部分)对道德意识的淡漠,已经达到了危险的境地。
道德是一种什么东西?
笔者从来不认为道德是一种天经地义,亘古不变,神圣不可侵犯的东西。
道德只是一种工具,一种协调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工具。
它极端功利,毫无理想主义色彩,但是大公无私。任何符合道德的行为,无非都是将群体利益最大化的行为人类最古老的道德,其本质面目非常清晰:不得杀人,是为了保持部族的人口数量;同姓不婚,是为了保持部族的人口质量;不得偷窃,是因为私有财产得到确认……而道德演变至今日,不论形式如何复杂微秒,就其本质,无非都是维护群体利益的一种约定俗成。
而所谓不道德,就是破坏现有约定俗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