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樱桃错-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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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摩梭女子玫姆便是这样一只鸟。经常看到她疲惫的眼神与慵懒的姿态,我想,她是有些累了。      
    13      
    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地,加贝获得了一些面试机会。但都是一些非常小的广告公司,有的刚刚成立,办公家具还没有买;还有的,干脆就在地下室办公。        
    至于我,则一直杳无回音。加贝与思嘉都劝我放低标准,不如先从国内普通企业做起,积攒几年工作经验后,再寻找进入外企的机会。但我认为,起步是决定命运的关键。于是仍然坚守原则不放松,并报名参加剑桥商务英语与国家英语六级的考试。兆龙饭店的那个男人提醒得对:一方面有缺憾只能通过另一方面来弥补。人只有“谋事”之后,天才会助你。              
    就这样,白天,我们依然四处参加招聘会、投简历;晚上便来“心湖”。加贝唱歌,我在昏暗的灯光下学英语。      
    第一次看我捧着商务英语学习,玫姆哈哈大笑。当我告诉她缘由后,她笑得更欢了。她说:“亲爱的,两张破证儿有这么重要吗?买假的不就成了吗?”      
    “假的?”      
    “现在连处女膜都是造假的,这世上还有多少真东西?”      
    “被发现怎么办?风险太大了。”      
    “哈哈哈,害怕风险就别飞那么高。人生就是赌博,我们全是赌徒。”      
    我摇摇头。其实我不是害怕,而是不屑那样的风险。      
    玫姆果然很讲信用,按天付报酬。来“心湖”的客人们品位不俗,他们喜欢听加贝唱老歌,也非常尊重他,从来不提无理要求。所以除了玫姆的一百元,每天晚上我们还能赚到不少小费。听说,后海不少酒吧歌手的小费需要与老板五五或三七分成,玫姆从来没有向我们提及此事,真是一位豁达的女子。      
    有一天夜里,玫姆有事外出了。加贝坐在吧台旁唱英文歌,我依旧躲在暗处学英语。听着熟悉的歌声,偶尔与灯光下唱歌的“王子”会心一笑,感觉真是幸福无边。快结束时,一群带着三分醉意的男女闯进来,拍着桌子要酒喝。酒刚端上,其中一个挺着圆滚滚的啤酒肚的男人突然站起来冲加贝嚷嚷:“唱歌的,你过来一下。”              
    加贝抱着吉他走过去。害怕出事,我也急忙跟上前。      
    “小伙子唱得真不错!”男人喷着满嘴的酒气,朝身边人指了一圈,“你们说是不是啊?”      
    “是啊是啊!”那些人怪叫着拍起巴掌。      
    “我们点歌你唱,行不行?”      
    “对不起,我不见得什么歌都会唱。”加贝矜持地拒绝。      
    “肯定会唱,我们只点流行歌。”      
    “这——”加贝犹豫。我知道他骨子里的清高又发作了,他一定不愿意给这样的人唱歌。      
    “什么这这那那的!老子给钱,唱一首一百元,够了吧?”男人一手拎酒瓶一手拍胸脯。      
    天哪!一首一百元!我们一定撞到财神了!我想这些人肯定喝醉了,醉鬼的钱不挣白不挣!于是我狠狠掐了一把加贝的后背,他非常勉强地点了点头。      
    他们点的第一首歌便是“纤夫的爱”,不允许换歌。加贝的脸色很难看,但他强迫自己用力划拨琴弦,大声吼了一句:“妹妹你坐船头,哥哥我岸上走——”              
    听到他痛苦的歌声,我的心像被刀划过一样疼。不过,我们的伤口很快便被钞票贴住了。男人果然不食言,一曲终了,心满意足地往我掌心中放上一张百元大钞。我捏着这张粉红色票子,与加贝面面相觑,几乎有种做梦的感觉。              
    第二首歌是“一无所有”。这首歌尽管加贝也不喜欢,但他还是非常投入地唱了,于是男人又在我手上放了一张红色钞票。      
    就这样,这群人点一首,加贝唱一首,我手中也被放入一张大钞。或许在钞票的鼓励下,我们俩都越来越惊喜,加贝唱得也更尽兴了,张张堆积起来的钞票被我激动得几乎攥出水来。              
    正在狂躁兴奋时,我手中的钞票突然被硬生生抽去。扭头一看,竟然是玫姆。不知何时,她从外面回来了。她拿着钞票对着光线一照,立刻满脸紫胀,气得浑身都哆嗦起来。她把手腕狠狠一挥,一大沓钞票如巴掌般甩到那群人脸上。              
    “不要脸!滚——”她叉着腰,怒骂。      
    我胆战心惊地捡起一张钞票,仔细一看,竟然是假钞!刹那间,我的脸像被人抽过似的,火辣辣地疼。      
    那群人的酒也被骂醒了,自知理亏,小声嘟囔:“牛什么牛,小心我去工商告你。”      
    “骗子!这话还有脸说出口?我不告你使用假钞就算便宜你们了。滚,我这里不招待骗子!”玫姆骂着,将桌布奋力一扯,满桌酒瓶酒杯哗哗啦啦地碎了一地。              
    被玫姆豁出一切的怒火震住,这群人终于灰溜溜地离去,留下我们几个人,静得能听到彼此的呼吸声。      
    终于,玫姆低着头蹲下去收拾玻璃碎片。我也急忙蹲下帮她,没想到,手刚伸出去,她就猛地冲我大叫一声:“樱桃,你以后不许强迫贺加贝!”      
    一圈人全部都愣怔住。      
    玫姆非常欣赏加贝,这是显而易见的。每天夜里加贝唱歌时,她总会尽量推却一切事情,盘膝坐在火盆旁静静地听,手握一杯红酒,非常享受的样子。      
    有时听着听着,她会突然对我说:“樱桃,你要看好你的阿夏,千万别让别人抢走了。”      
    “哈哈哈,不会的,我的阿夏啊,扔都扔不掉。”这话一点儿都不夸张。加贝拥有一幅浪荡的外表,但感情却专注坚定。他最崇拜的偶像便是金庸笔下的杨过,那个等了十六年的呆子。              
    “别这么自信。”玫姆嘲笑着警告我,“摩梭人的萨满都不敢断言自己明天能不能再进阿夏的花楼。”      
    “我们不是摩梭人,是汉人。”      
    “摩梭人坦坦荡荡地走婚,汉人偷偷摸摸地走婚。只怕汉人,还不如摩梭人。”她咬牙冷笑。      
    我觉得玫姆肯定是在深爱着一个汉人。这份爱,一定是畸形的,这令天真率直的她,痛苦不已。                
    14      
    天气渐渐转暖,来酒吧消遣的客人也越来越多。或许因为加贝唱得实在好,没多久,不少客人竟然慕名来“心湖”。看着日渐增多的小费,我们找工作的紧张与迫切终于稍稍得到了缓解。              
    一个夜晚,因为客人不停地点歌,加贝一直唱到后半夜。回去的路上,我紧紧地按着着鼓鼓的背包,喜笑颜开。我们穿过一条胡同,黑暗中,突然窜出来几个流里流气的男人,有两个还背着电吉他与键盘。              
    “你们是新来的吧?”为首一个染着蓝公鸡发型,披挂层层钢链的男人问。      
    加贝急忙把我推到身后,问:“什么意思?”      
    “你们到底懂不懂规矩?”背电吉他的捏着嗓子问,瘟鸡似的。      
    “规矩?什么规矩?”      
    “哈哈,别装傻了!到什么山唱什么歌,保护费好像从没见你们交过吧?”      
    糟糕!我脊背一阵冰冷。原来我们遇到地痞的了。难道天子脚下÷皇城根前也有这种事?我吓坏了,下意识按住背包。就这么一个微小的动作被背吉他的男人发觉了,他尖着嗓子叫了一句:“在女的身上!”立刻,几个男人虎视眈眈地盯住我。我不禁惊出一身冷汗。              
    加贝紧紧搂住我,冷静地说:“别怕,给他们,全给他们。”      
    我万分不舍。因为不放心地下室的安全,我们把大部分的钱都带在身上了。本打算这两天存起来的,可这下子——      
    “快点快点,别拖拖拉拉的!”估计害怕被夜间巡逻的警察看到,“蓝公鸡”不耐烦地催我。      
    我偷偷瞥了一圈四周,发现不远处有隐隐绰绰的影子,心头一喜。于是故意放慢动作,慢慢地脱下背包,慢慢地拉拉链,慢慢地从这个口袋找到那个口袋……我想蘑菇到有人经过时,就大声尖叫。              
    然而,我的计划落空了。看到有人过来,“蓝公鸡”情急之下,伸手便抢我的包。可他的手还没有挨到我,脑袋上就被盖上一把吉他,“砰”一声巨响。是加贝砸的。他一定误以为“蓝公鸡”要伤害我。              
    刹那间,四周炸开了锅。纷乱迷离的光影中,加贝被几个人同时按倒在地,我惊恐万分地尖叫,毛发飞张、不顾一切地扑上前……      
    待一切喧嚣平定下来时,世界静得可怕。黑暗中,男男女女的腿从我们眼前昂然经过,可没有一双腿停下来看我们一眼。      
    钱包被抢走了。加贝像被抽了筋的鱼,软蹋蹋地趴在地上。我拼足了力气,挣扎着拉他,可刚一碰到他的头,手上就黏黏糊糊的一大把——      
    血!      
    “加贝、加贝、加贝——”我尖叫,疯了般用力推他。      
    静寂的夜色中,他微弱的声音缓缓地轻轻地传来:“樱桃,别担心,我没事,真、真的没事。”      
    我大哭。摸出手帕紧紧捂住他的头,浑身筛糠似的发抖。      
    不想让我担心,加贝努力爬起来,可稍稍一动,脑袋上的血像泉水般汩汩外涌,刹那间功夫,我的手帕便拧出血水来。      
    远远地,依然看得到后海的灯红酒绿、歌舞升平。可一切繁花似锦,都像被冰冻住的冰灯,诡丽、冷酷、遥远、可怖。      
    咬紧牙关,我摇摇摆摆走向最近的一个IC电话亭。当电话那头传来一声温柔的“喂”时,我泪眼滂沱,失声痛哭。      
    我找了思嘉。在最失神时,我想起了那个协和医院的江帆。      
    二十分钟后,那辆纯白的本田在我们身边缓缓停住。门开了,思嘉与江帆快步跑过来。一看到趴在地上血流不止的加贝,江帆急忙伸手按住他耳鬓前的两个穴道。              
    “得赶紧去医院。”江帆命令。他拉过我的手按住加贝头上的穴道,和思嘉一起用力把他往车上拖。      
    江帆的车技很好,车开得又快又稳。一路上,思嘉不停回头安慰我:“别担心,江帆已经把一切安排好了,他是最权威的脑科专家,一定不会有事的。”      
    我流着泪,频频点头。加贝虚弱地靠在我肩上,本就苍白的面色,如今更青得可怕。      
    “实在太麻烦您了,江教授。”我感恩戴德地冲着江帆的后脑勺说。             
    “后脑勺”一声不吭。略有些稀薄的头发在昏黄的车灯下,泛着尊贵的光泽。      
    江帆的确不是普通人物。车子刚一停靠在协和医院急诊大楼前,两位一袭白衫的男医生拎着一把折叠轮椅跑过来,毕恭毕敬地说:“江教授,已经准备差不多了。”              
    “嗯,先把病人推过去。注意止血。”江帆吩咐。      
    “是。”两个大夫合力把加贝放在轮椅上,一人按住他的穴道,一人推着他疾步跑进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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