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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苍-第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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们回来,就那样一直坐到夜色降临。      
  一间屋子里没有了人,静就显得可怕。我终于明白出去呼吸新鲜空气是无论如何用不了这么长时间的。      
  我拨打大姐大的手机。      
  “喂,谁呀?”      
  “我,你知道雲姐去哪儿了吗?”      
  “是叇呀。嗯……我也,我也不知道,你在哪儿?”      
  “在家里。我等了一下午了,可是她和露露还没回来。”      
  “那你就别等了,先回家吧。也,别再来找了。”      
  “你说什么?!这是什么意思,你有什么瞒着我?说呀!快点儿告诉我!她们去了哪儿?是不是会有危险?”      
  “我,你被问我了,我什么都不知道。她前天来找过我,说她要走了,让我照顾好你。她说她不会再见你了。我说什么她都不听,好像下定了决心,我也没办法。”      
  “什么没办法!她现在倒底在哪儿?”      
  “我说了,我真不知道!你先别再问了,我现在马上过去找你。”      
  “不用了,大姐大,你只要告诉我,我自己会去找她。”      
  “你找不着她,我也找不着她的。她说她已经耽误了你一年多的时间,她不想你考不上大学。你还年轻,她不想你在你不爱的人身上浪费青春。”      
  “为什么?她为什么这样说?”      
  “你难道看不出吗?她早就知道你不爱她!她对我说有一次她半夜醒来,听见你抱着她,梦里叫着的是‘姐姐’!她只想要你的孩子,她觉得那就是她最大的幸福。她清楚她得不到你,也不想让你为了她耗下去。她看你那会儿睏得发傻的样子心疼得哭过几次,她不想让你这样下去,你懂吗?她要的男人她已经算是得到了,所以她要留给你的是一个自由的未来,而不是因为她因为孩子必须要伏出的责任!你听姐一句吧,别再找她了。就算你能找着又会怎么样呢,两个人难过罢了。她下了决心的。算了吧,姐没办法留下她,你也没办法……”      
  放下电话,我倒在床上。任眼泪肆意地流。我不能相信大姐大的话,一定是我玩了十天没来看她惹她生气了。这让我想起了会考后我对她的半心半意,如果我不贪在外面多回家看看,她是不会走的。      
  平静的时候,我也会生气她怎么狠心扔下我就走了,就带着露露不回来了。就算是我一时忘了爱她,她又怎么忍心这么伤害我。我做这样的解释为自己的罪开脱。      
  但是,我知道,眼前的是我可能再也见不到她了。一切都已晚了。      
  那是我最后一次伤心流泪,泪流干了。       
高三的一年是我寻找白雲的一年,也是我用来遗忘的一年。找寻本身就像写书一样,是为了忘却的纪念。搜肠刮肚地把一样心情表示出来,其实是想把它从思想空间中挤出去。这是我读过《生死朗读》才明白的。书里说:“然而,那不符合事实,因为当一个人为另一个人营造一个小小生存环境时,他实际上就是赶她走。”我终于还是和男主角白格有了相同之处。      
  那时候我懂得了寻找的无谓也了解寻找的必要。我带着全世界都看不出的伤开始。手头仅有的是一张她和大姐大的合影照。大姐大无法劝阻白雲的离开,同样也无法阻止我的寻找。      
  我花了很长时间才习惯了没有她的生活。每次当我从家里出来后,我经常会不自觉地沿着同一个方向走上好半天才想起要去的目的地早已是人去楼空。她没有把房子和家具一起带走,这倒是给了我一个可供回忆和独处的所在。我竭力使自己不去那儿。一个人呆在曾经幸福的屋里是很可怕的事。      
  很长一段时间里我过着清教徒似的生活,不喝酒,烟也控制着不抽,只有锻炼是每日必不可少的。这样得到的是身体上的不断强化。可悲的是,这强化却失去了它本身的意义。      
  后来我有了新的女朋友。我们都知道只是瞎胡闹。高三的单调促使她找上了我,而我则是因为无法适应一个人的生活。我们所做的是中午一起吃饭,下学相伴回家。除此之外没有别的了,也不想有别的了。      
  高三的下半年,我和张真混的熟了,他也帮着我找寻。他认识一个出租司机,他坐过他的车,后来经常坐他的车。张真一直没有放弃找到白雲的希望。他说短时间内她是不会回美国的,也许她就呆在我们看不到的什么地方,正悄悄地看着我们。      
  他找来的那个司机二十七八岁的样子。眼眶上的疤痕和与之不相称的和善的眉眼给人和我现在相似的感觉。      
  他很耐心地听着我们说起白雲各种特征。(可是我们知道的实在太少了)      
  “这可不大好办呀,你知道她常去哪儿吗?”      
  我坦然自己不知。      
  “嗯,你告诉她在哪工儿作吧,我托朋友打听打听。”      
  “她没工作,我只能告诉你她叫白雲。”      
  “白雲……有这么巧吗?不过这样的名字也是很可能重的。”他若有所思。      
  “你说什么?”      
  “不,没有,大概不会是一个人……你有她照片吗?”      
  我递给他那张合影。      
  “这……真的是她!”      
  “谁?”      
  “就是你们要找的这个白雲呀。她以前是我的老大呀——你不知道么?怎么会——”      
  我诚然是糊涂了。虽然我对她的过去知之甚少,但是我想像她那样柔顺甚至有些软弱的性格怎么可能会是别人的大姐?      
  “看来你真的是不知道呀,她以前的脾气可爆了。我听张真说过你,也许跟你差不多吧。不过听说她后来的脾气就变得好多了。我想是因为那时的那件事吧。”      
  “什么事?”      
  “这我得慢慢和你说了。你知道,她在高中时可是我们的女神呢!有钱但大方,人倍儿仗义,谁有困难她都帮忙。她那当儿被我们叫‘女侠’呢。她天生有一股让人不敢侵犯的正义感。那时我们一大帮男生都跟着她,很崇敬她的。”      
  “后来呢?”      
  “高中毕业她没考大学,留校了。”      
  “留校?”      
  “是啊。她英文特别出众,又在美国生活过,学校里从校长到老师都很重视她。不过她其它学科就不行了,考不上大学的。所以校方决定让她留学校教英语。过两年,再送她去上大学。”      
  “那很不错呀,有这样的机会为什么她不干了?”      
  “这就是后来发生的那件事闹的。她刚留校是从初一教起带班到初二。班里有个男孩子,你知道,是早产儿,所以身体特弱,就总让人欺负。一天不知道要被几拨痞子劫钱,那孩子总是愁眉不展的。白雲就去找那男孩儿聊天。”      
  “那时白雲多大了?      
  “也就十九岁吧,和你差不多,但她很成熟。她找那个孩子聊了几次,他渐渐地信任她,也就说出自己常被欺负的事儿。这把白雲气坏了!为这事儿她找到了我们。”      
  “接下来的事你能明白,我们找到了劫钱的痞子,把他们揍了一顿,并警告他们别再去找那小孩儿的麻烦。”      
  “这么做没什么呀?怎么会离开学校了呢?”      
  “你说得对,要是事情就这样结束是没什么。可是被我们打了的小痞子找了帮手,那些人并没来找我们,而去翻回头找了那个白雲要保护的小孩儿。他们下手太狠了,一棍子敲在那小孩儿的后脑,当场给打死了。”      
  “白云总为那件事自责,也许是她还太年轻了。她喜爱那孩子,真心想要帮他。她想让那个男孩儿坚强起来。可是那很难了,小男孩儿的体质太差了!当时她除了找我们帮忙再没有别的办法了。可谁又能想到最后是这种结果。”      
  “校方并不知情,就算是知道了也很难责怪她什么。但她主动提出了辞职。她没法儿在学校里呆下去了。她当一天老师,她的灵魂就会不安一天。”      
  我默默地听着,没有怀疑他所说的话。所有她对自己过去的隐秘揭开了。我已经学会接受很多超乎我预料的事情。我知道在这世上,只有想不到的事,只有做不到的事。我有些惊讶于自己的平静,仿佛她不是她,只是我众多朋友中的一个,我随随便便地听着她的音讯。      
  临走时,那司机问了我一个问题。      
  “能告诉我你多大吗?”      
  “十八。”      
  “是吗?那个男孩子要还活着的话应该和你一边儿大吧。”      
  说完他就走了。         
  时至今日,每当思索白云对我的恋情时,我都会不自觉地想俄帝普斯王的传说。      
  俄帝普斯出生前,他的父亲底比斯的国王接受神喻说,这个将要出生的孩子日后必将弑父娶母,这令老国王大为恐惧。所以在王子一出生后即被遗弃。好在这孩子命大没有死,被邻国的国王收养了。他长大后时常被王室的成员嘲笑。为了知道原由他到了神祗,被告知,自己将会杀父娶母。他为逃避这个事实而离开了养父母的王国(他当然并不知道自己是被收养的)。当他(回)到庇比斯国时,碰巧他父亲乘车出行。车碾过他的脚,他生气地杀死车夫。老王下车打算杀死面前的年轻人为车夫报仇。但他很不幸地被他亲生儿子刺死。老王死后,俄帝普斯的舅父克瑞翁摄政。当时国内出现狮身人面的女妖斯芬克司,她向路人提出问题(即“早晨四条腿,中午两条腿,晚上三条腿的动物是什么”的问题),凡是答不出的路人都会被吃掉(还没有人回答出来)。摄政王许诺,杀死斯芬克司的人就能成为新的国王并与王后成亲。可悲的是,被神愚弄的俄帝普斯找到了斯芬克司并猜出了答案——人!然后,他就成了底比斯新的国王(俄帝普斯王),并娶了自己的生母为妻。      
  这个神话后来成为了心理学界“恋母情结”理论的理论依据。      
  我一直想不明白在白云的眼中,我是否就是那个死去的男孩儿的影子?那个被人欺负的小家伙和初中时挨劫的我一样。白云希望他能变成一个真正的男孩儿,而我似乎就是她希望看到的那样。那男孩儿的死令她伤心,而我的生令她欣喜。她对那男孩儿的喜爱随着他的死,化为了一种情结纠缠在我们之间。可笑的是,我和那男孩子同样对她有着深深的依恋。      
  她从那件事以后失了工作,改变了性格。是不是几年的像修女的生活令她厌倦了?她去迪厅寻找不属于她的刺激,竟在那儿遇见了我。也许第一次我们坐在马路崖子上的谈天,我恍惚记得她目光的闪动就是因为我令她想起过去?      
  那个男孩儿终于长大了,大到能保护她了。于是她就爱上了那孩子,或许是出于歉疚在补偿那孩子(也就是我)。      
  最后的结果是她不得不离开了那孩子。是那孩子变了,还是她变了?      
  在人生的这出戏里,难道她是那个俄帝普斯王,而我是王后?!      
  不过,神话的结局远比我的的分离要惨得多。俄帝普斯王和他的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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