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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人房双人床-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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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皱着眉,却有不同的滋味;同样皱着眉,各有孤单的体会……”
徐子谦赶到机场的时候,飞往北京的那班飞机已经起飞了。徐子谦看着飞机离开跑道,飞得越来越高,越来越远。他,见不到她了,连跟她说最后一句话的机会都没有了。
他尽了最大的努力不去爱上她,却没有尽最大的努力去爱她。他现在永远地失去她了。如果他和她出现得早一点,也许她就不会和另一个人十指紧扣。又或者他们在相遇得再晚一点,晚到两个人在各自的爱情经历中慢慢地学会了包容与体谅,善待和妥协,也许走到一起的时候,就不会那么轻易的放弃,任性地转身,放走了爱情。
八年前,他离开了于小曼。八年后,他失去了顾忆罗。
当他失望地回到公司的时候,董事长已经在办公室等他了。
“子谦,你今天怎么了?哪里不舒服了?”
徐子谦却答非所问:“你女儿走了吗?”顾乐生有些吃惊地看着他:“她今天去北京了。”
“哦。”徐子谦再一次感到失望。因为有期待才会有失望,而因为有爱才会有期待。
“那你——刚刚——是去机场了?”顾乐生感到意外。
“是,可惜她还是飞走了。对不起,董事长,刚刚在会上我骗了您。”
“这倒没什么,我想问你个问题,可以吗?”
“董事长,您请说——”
“你——是不是——喜欢——我的女儿顾忆罗?”
“我——我——我喜欢她,可惜一切都太晚了。”
“只要你们有缘,以后还会有机会见面的。”顾乐生其实很希望忆罗能跟徐子谦在一起,不知道为什么,反正他就是喜欢徐子谦。
应采妮还在继续她一个人的荒芜考察。她已经到了“喀什噶尔”,这是最后一个站点,她很快就可以结束这段旅程了。在喀什噶尔,她选择先去了塔县。塔县的夜晚,很安静,什么声音也没有,星星也没有,梦也没有。清晨,寒气浓郁,早早起床,外出看日照金山,运气很好,赶上了。帕米尔雄鹰的塑像,高高衬托着不远处的雪山连绵。
在塔县返回喀什噶尔的班车上,大大眼睛浓浓睫毛的塔吉克姑娘,有一种惊艳的美丽。她们和维族女人一样喜欢华丽鲜艳的装扮,用植物染红指甲,四季穿着裙子。维族大娘带着一个装着黑猫的大口袋,不时拍打黑猫的头,不许它叫。
车过卡拉库里湖时,依然是阴灰的天,下着小雪,非常寒冷。回到喀什噶尔,已经是下午四点,感觉很疲倦。应采妮住进了天南饭店的标间,同屋女孩竟然在里面和情人幽会,这使得她的心情非常不好。应采妮草草洗个澡,就出去转老城区。
老城里非常热闹,到处都是维族人。清真寺也随处可见。黄色班驳的土墙,幽深黑暗的巷子,破碎美丽图案的路面,构成了神秘的西亚风情画卷。应采妮不由自主地穿过一条又一条的小巷,走过一扇又一扇古老的门,那种神秘的追逐,令她着迷,又令她恐惧。也许,她会在此迷路;也许,她会被人劫持;也许……无数种可能,和四通八达的曲折的小路,一样可怕又诱惑。
在古巷里,应采妮抬头看见在天空飞翔的鸽群,真的有那种会翻跟头的鸽子,那种叫做“翻翻”的鸽子。旁边路过的小孩,对她说着维语,应采妮摇头,表示听不懂。他们就说“Hello”,应采妮也答“Hello”。在这里,她变成老外了。
第四十二章
夜晚的时候,应采妮一个人坐在艾提尕尔广场上。夜风凉爽,灯光闪烁。身边的维族人说着热闹的话语,而她只不过是一个过客,迷茫地闯入了他们的世界里,被一双双闪烁的眼睛好奇地探询。这样异域色彩的夜晚,灯火迷离,她却再也不能恢复成从前那个应采妮,那个能够在生活里自得其乐的女子。
第二天一早应采妮坐公交车去看著名的香妃墓。墓前种满了玫瑰花,芳香扑鼻,五彩缤纷,娇艳的花瓣零落了一地,看得叫人心疼,想起那个名叫香妃的女子,芳年早逝。人如花,花似人。
一个女孩走过来在旁边的桑树上摘了几个白色桑葚,递给应采妮:“说,尝尝。”采妮很吃惊地道谢,接过来吃了,很甜。女孩问:“怎么一个人出来?”采妮笑一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心里很苦。
香妃墓建筑表面的琉璃砖,应采妮给自己拍了一张相片,背景是绿色琉璃砖,画面里的女子睁着大眼睛,忧郁的微笑若隐若现。应采妮坐在树下写明信片:这个女子不叫香妃。她忘记自己来自哪里,忘记自己要去哪里,阳光灿烂的时间里,玫瑰花瓣零落一地,她的墓一定不是在这里,是在她爱的男人身边。
安静的早晨,应采妮行走在南疆的太阳下,且听风吟,看见自己的忧伤,如水一般流淌,无法阻拦。那种深入骨髓的寂寞忧伤,宛如荒凉大漠,让心绝望。她在陌生遥远的世界里,独自考察,充满悲哀,却无人知晓。心里越走越荒芜,连饥饿的感觉都丧失。
穿过大街走过小巷,暮色降临,灯光点亮了人民广场,坐到广场的最高一级台阶上,看着街道对面热闹的人群,心底巨大深刻的孤独,终于在瞬间崩溃。顿时,泪如雨下,伤心欲绝。孤独的她坐在遥远的喀什噶尔,远离一切,远离人群,却无法远离思念他的心,无法远离她对他深刻的想念。
终于拿起手机再次拨通了那个熟悉的号码,似乎只有给他打电话,才能支撑自己继续走完它。
“喂,你还好吗?我是应采妮。”
徐子谦在电话里问她:“你为什么要选择去西部考察?难道就为了在西部给我打电话?请你以后不要再打了,好吗?”这句话,让应采妮清晰地看到自己的软弱。独自行走西域的坚强意志,不过是掩人耳目的表象。只有她自己清楚那背后的真相,是多么的荒芜。
“谢谢你这么无情的拒绝我,如果以后我忍不住想你了,又给你打电话,请你再更加无情的拒绝我,好吗?”应采妮说完泪如雨下。
她该回去了,该考察的地方都考察完了,应采妮该回去了。
黄昏时分,她坐上开往库尔勒的慢车。看到了凄美的沙漠落日,和天际的枝形闪电。满目沙尘,满眼荒芜。但独自长途考察一年有余,应采妮终于感觉到归去比出发更令她激动,这样的感受只有此番才有,也或许再不会有。在候机室昏暗的灯光下,她看见了自己暗淡的影子。结束了,她的考察结束了。这也许是她最后的旅行,因为所有的风景都已经不能让她产生兴趣。她对这一年来的不断漂泊,不断长途旅行,已经感到厌倦。
现在的她,只想有一个归宿,那里只有一个地名,被叫做——应采妮的家。平淡安静地陪着自己心爱的男人,守着他,爱着他,生小孩,过日子。她只想呆在他在的地方,哪里都不去,每天过同样的日子,做同样的事情,可以看到他的样子,听到他的声音,摸到他温暖的身体,和这个男人夜夜睡在同一张床上。可是连这么简单的梦想,也许是都无法实现。
去过海角天涯,看过海枯石烂,走过天荒地老,经历过这所有一切之后,应采妮只想要和他,有一个天长地久的家,然后永远都不用再离开。
经过四个小时的飞行,应采妮从最西的城市到达了最东的城市,从荒芜的沙漠来到了近海之滨,身上还残留着西域的沙尘,连续三个夜晚没有安眠,辗转过八千里路云和月,终于归来了,尘埃落定。
在沙漠里,孤独的红柳开放着细碎的粉色花朵,象一个荒凉的新娘,把所有的爱情献给了无情的沙漠,可沙漠,却回报它以沙尘、死亡、绝望。那一点点的粉色,太过脆弱,却依然坚韧。
而,生活在西部的人们,依然和这座繁华城市里生活的人们一样,过着平静欢笑的日子。幸福的感觉,应该没有太大的区别。生活在哪里,并不重要,无论是在沙漠戈壁,还是在荒凉高原,还是在繁华之地,关键的是,你要感觉到幸福,这种感觉来自于身边,和自己一起生活的人。
能和徐子谦同处一个城市,每一天每一刻,都会让应采妮有幸福的感觉。在她的心中,他让所有旅途中最美丽的风景,都黯然失色。世间最美的风景,不在自然里,而是人们的心里。
是的,徐子谦,我回来了。不管你会不会爱我,至少我是爱你的。依然,始终,永远。在这里,我们虽然身处繁华之地,处处笙歌不断,花红柳绿,可是心情却感到荒芜。乱世难安身,盛世却难安心。我走过千万里,却找不到一个让心安定的宿地,是我的无能与无奈。
现在我回来了,带着孤单的影子,漂泊归来。独自走过荒芜旅程,看尽烟柳繁华,品尽爱恨情愁,这一生的浓郁,也许只是一份欠缺的完美。
第四十三章
北京朝阳区一条街角唐装店的橱窗里摆着一件旗袍。顾忆罗站在橱窗外面看了好久好久。
陆叙对忆罗说:“你喜欢的话,我送给你。”忆罗摇着头,不停地重复着“不用,不用”。
“口是心非。”陆叙打趣着,笑容灿烂。
他挽着忆罗,不给她还口的机会,就向下家店铺走去。忆罗很是留恋地回头望了眼那件旗袍,走得有些不甘不愿。
说真的,那真是一件漂亮的旗袍。现代气息与古典韵味结合地完美无缺。高高的束领紧贴着模特的长颈,不留一丝空间。含蓄而内敛,是东方人特有的矜持。肩处却不是平滑的绸缎而代替为一抹烟般的薄纱。粉肩若隐若现,偏偏仅仅限左边一只,于是保守中平添了些许挑逗的意味。胸前绣着一只翩然的蝴蝶,恰巧靠在一朵纤巧的玉兰花上,不知是飞是落,给人无尽暇想。
但最让忆罗心仪的并非这些,而是这旗袍的颜色——那是怎样一种妖娆的绿色,泛着种魅惑的光泽,只让她瞧上一眼,便勾去了魂魄,再也放不下。
第二天,陆叙拿着那件旗袍摆在了忆罗的面前。
“你什么时候去买的?”忆罗诧异。
“趁你不注意地时候偷偷跑回去买的。”陆叙一脸的得意,他以为他买了一件世上最讨人喜欢的东西。
“可是我说了不用的啊,我喜欢它,但是用不着买。”
“喜欢就买下来啊。”陆叙坚定地说。忆罗用力地看着他。他们面对面地站着,手上托着那件旗袍。他和她,现在只有一件旗袍的距离。他的眼神熟悉得很可仿佛又有点陌生,他好像已经不了解她了。三年前,当陆叙决定去北京读研的时候,她哭着问他:“你会不会爱上别人?”“当然不会。”他抱着她说。那个时候,她以为最坏结局是他爱上了别人。可三年以来,他还是爱她的。
虽然爱着,却很陌生。
忆罗觉得他们的距离好像越来越远了。她已经不是六年前跟他初相识的时候那个毫无主见的女孩子了,也不是三年前他去北京之后,每天哭得死去活来,要他打长途电话回来安慰的女人了。没有他在身边的日子,她变得独立了,她有自己的梦想了。
那件旗袍是很漂亮,忆罗的确很喜欢。可是它并不适合啊。它并不适合忆罗穿在身上,它只能用来欣赏,只能用眼睛去享受,不能用身体去试穿。因为它太长了,忆罗的身子很娇小,根本穿不了它的。可是陆叙居然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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