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聚奇塔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我的极品女友-第2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事实上,金玲玲的父亲当了一辈子警察,深谙其中甘苦,并不愿意让自己的宝贝姑娘遭这份罪。可以想见,以金父作为市公安局长的影响力,给自己女儿找一份好工作,简直易如反掌。但是金玲玲却偏要穿警服,父亲无奈之余,只能同意了。

这里面有件很有趣的事情:按理说,金玲玲应该对警察的工作非常了解,然而在她的记忆中关于警察的印象,除了父亲终日忙碌和疲惫的身影,竟然更多的是从国外的警匪片中得来的。

金玲玲自幼被周围的人视若掌上明珠,娇惯的很不像样子。她一直都渴望一种充满刺激的生活,这才是她当警察的真正的目的。进入公安系统之后,金父的一个错误安排,还真就创造了机会,差一点成全她的这个理想。

在很多人看来,金玲玲的父亲应该把她安排到市局机关工作,不仅工作相对轻松、待遇好,留在自己的身边也方便照顾。但是,国家公务员管理条例里面有关于亲属回避的规定,按照这一规定,金玲玲不能在自己父亲的直接管理下工作。

金父作为全市公安系统的领导,绝不可能公然违反这一规定,因此就把金玲玲派到基层去了。这个时候,他动了一点私心,本来金玲玲可以去派出所当个户籍员,但是他却让金玲玲去了待遇比较好的刑警队,也就是金玲玲梦想中,可以与歹徒枪战的地方。

但是这个决定却给刑警队的大队长增添了许多麻烦,面对天天吵吵嚷嚷要破大案要案的局长千金,大队长颇感头痛。

对于金玲玲而言,正式成为刑警没多久,她就明白了何谓国情不同。在国外的电影电视剧中看到的那些场面,绝难在我们的现实社会中见到。事实上,即使国内的一些警匪类电视节目,都已经严重脱离了生活实际。有的人当了一辈子警察都没开过几次枪,甚至有机会佩枪执行任务的时候都不多,更别说满街飞车抓贼、悍匪机枪狂扫之类的事情了。昨天庞劲东碰到的银行劫案,就已经是该市建市以来天字第一号的大案。

其他的大案要案也有,甚至还很多,但是警察破案更多靠的是智慧而不是武力。每侦破一个案件,都需要到基层做大量的走访和调查工作,同时还得写大量的法律文书,不仅单调乏味,而且十分辛苦,这些都不是金玲玲愿意忍受的。

大队长也正是看出了这一点,才捧着金玲玲这么一个烫手的山芋左右为难。万般无奈之余,派了两个老成持重的警察,陪着她便装上街巡逻去了。不指望她能破什么案子,但求别惹祸就好。

在街上逛荡了一段时间,面对无聊透顶的工作,金玲玲的神经快崩溃了。直到昨天,好不容易才发生一个大案子,她却因为感冒发烧而请了假,很不幸的没赶上。

不过金玲玲不肯轻易放弃,今天在案发地点来回巡视,试图发现一些线索,结果刚好看到了庞劲东“救美”的那一幕。当时,她本着“找不到劫匪就是抓个色狼也好”的原则,立即出面干涉。

如果不是昨天的案子让警方高度戒备起来,另外两名警察身上也不可能带枪,看到金玲玲吃了亏,他们毫不犹豫的制住庞劲东。

几个人很快回到了刑警队,金玲玲洋洋自得的向大队长汇报:“抓到了一个色狼!”

大队长简单询问了一下经过,当时就大致明白了是怎么回事,但又不好打击金玲玲的工作热情,于是苦笑着摇了摇头,吩咐两个警察:“你们做一下笔录吧!”然后就走开了。

按照程序,庞劲东和女模特被分开询问。女模特并不能肯定庞劲东的行为是否带有恶意,但是也说了烟头的事情。

不知道究竟是庞劲东幸运,还是女模特幸运,那个烟头只是落在了胸罩上面,把胸罩烧坏了一点点,女模特则玉体无恙,庞劲东因此可以省掉一大笔医药费了。

询问完毕后,两人的笔录一对,基本上没有什么出入。办案的警察明白,这不过就是一个误会,连最普通的民事纠纷都算不上。

但是金玲玲却不依不饶,强烈要求:“给他定个流氓罪!”

这话让庞劲东有些火大,问金玲玲:“你知道什么是流氓罪吗?”

“这……”庞劲东问到点子上了,金玲玲没有系统的学习过法律知识,她只是听说过这么一个词,却根本不知道具体内容。

“我来告诉你:流氓罪是指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进行流氓活动,破坏社会秩序,情节恶劣的行为。根据流氓罪的主观特征方面,只能是出于故意。其他犯罪动机一般来说,不是基于某个人的利益冲突,也不是为了某种特定的物质利益,而是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道德,通过粗野下流无耻的破坏公共秩序的滋扰活动,寻求精神刺激或追求某种卑鄙欲念的满足。这种主观特征是流氓罪和本质特征的重要表现,也是正确区分流氓罪的一个重要特征。1997年新刑法颁布后,这一罪名就取消了。”

第二章 新老板上任

第二章 新老板上任

金玲玲被庞劲东说的目瞪口呆,旁边的警察虽然知道庞劲东说的有道理,却也不能看着自己人吃亏,于是说:“但是你的行为毕竟构成性骚扰!”

“第一、你们没有证据证明我实施了性骚扰;第二、我国刑法中没有关于性骚扰的处置规定。”

这个警察还要说什么,庞劲东根本不给他机会,冷冷的告诉他:“我有理由怀疑你们违法办案,我要把这件事情如实反映给警务督察部门。”

其他警察都不说话了,无奈的看向金玲玲。金玲玲想了想,然后问:“你说你不是故意把烟头扔到对方的衣服里,可我就不相信,怎么能那么巧?你明明就是故意的!”

庞劲东毫不客气地说:“当时,我是向身后扔出的!难道你的后脑勺长眼睛了吗?我是没长,所以没看到!说巧合,有人买彩票还能中五百万呢,不是更巧合吗?”顿了顿,庞劲东继续说:“此外,如果这位女士认为我的行为对她的人身安全构成损害,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民事赔偿,或者也可以到派出所报案,我愿意承担属于我的责任。但是无论如何,这件事情都轮不到你们刑警队来管。”

金玲玲走到那个模特身旁,问:“你是不是要告他?”

模特看了看屋子里的人,摇了摇头:“算了,我相信他不是故意的!”

听到这话,金玲玲似乎看到自己梦寐以求的大案要案马上就要飞走了,但是她不肯轻易放弃,于是开始做女模特的思想工作:“你要敢于同不法分子作斗争,何况他已经伤害到了你的利益!不必担心他事后报复你,我们将对你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我真的不想告他!”女模特摇摇头,无奈的说:“我还赶时间呢!如果没有其他事,我是不是可以走了?”

女模特本来就不想追究下去,金玲玲的话,作用更是适得其反。事情发展到这一步,金玲玲自己也知道,继续纠缠下去没什么意思了,只能恨恨的对庞劲东说:“你给我等着,别落到我手里!”

“那么就看看谁的命长!或者,你干脆就等到下辈子吧!”

走出刑警队的时候,那个模特匆匆从庞劲东身边走过,庞劲东对她说:“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没关系!”模特回答说。她正要继续往前走,庞劲东又说:“但是你也应该感谢我,帮了你的忙!”

毫无疑问的是,庞劲东再次迟到。当庞劲东灰头土脸的出现在公司的时候,会议已经开完了。他灰溜溜的走进办公室,同事们纷纷投以怜悯的目光,那种感觉就像是在出席遗体告别仪式一样。

庞劲东知道自己铁定是要失业了,也不管在同事们的眼里,自己是否已经是死人一个,径直走到自己的办公桌前,一屁股坐在椅子上,长长的叹了一口气。

总经理秘书周瞳蹑手蹑脚的走到庞劲东身旁,悄声问:“亲爱的庞总,您怎么才来啊?!”

“我说我自己都不知道,你相信吗?”庞劲东苦笑起来。

“你不是出去干什么坏事了吧?”周瞳轻声笑了起来,她对庞劲东的个人生活很是感兴趣。

“是坏事把我干了!”

周瞳没有继续追问下去,转而说:“可你迟到得也不是个时候,大家都很担心你呢!”

在同事们当中,庞劲东享有不错的声誉。一则因为他很少介入公司内部的派系斗争和利益抢夺;二则是他为人很慷慨。

对于前一条,涉及到一个各大企业和其他单位都存在的问题,而庞劲东所在的这家公司表现的尤为明显。有一句俗话“秦桧尚有三个好朋友”,在一个大的群体里面,往往会有一些人彼此走得很近,如果同时又存在着共同的利益需求,小团体或小帮派就产生了。

在庞劲东所在的公司,有来自祖国各地的员工,虽然说“五湖四海皆兄弟”,但是老乡之间自然要更加亲近,因为彼此的生活和行为习惯,乃至性格都要更加接近一些。比如说,东北人和上海人在这些方面相去甚远,相处在一起的时候,互相间都会感觉有些别扭。

与之类似的是,毕业于同一个学校的人,因为有着一段类似的生活经历,会产生亲切感。此外,年龄相近的人,共同话题比较多;脾气秉性相投的人,更喜欢凑在一起……凡此种种,验证了所谓的“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的道理。也因为如此,一个人既可以属于这个小团体,也可能属于那个小帮派。

因为在升职、加薪之类的问题上,人们往往会产生竞争关系,也就是个人的私利往往是互相对立的,就容易导致个人借助团体的力量帮助自己达成目的,派系斗争因此产生。

如果说,在公司表面的一团和气之下,隐藏的是刀光剑影,一点不为过。庞劲东对此采取了一种超然的态度,从不参与任何一方,与大家都保持着良好的关系。能够做到这一点,既是因为庞劲东在个人利益上从不计较什么,也是因为自己做为一个新员工,在公司时日尚短,还没有机会深入接触这些事情。

至于后一条,则是庞劲东性格使然了。

庞劲东刚到公司没多久,同事们就发现这是一个冤大头。想让庞劲东请客吃饭简直太容易了,只要脸皮厚点,主动提出来,庞劲东肯定答应,而且是见者有份,至于去的地方,档次也绝不含糊。

当然,这样做一次两次还可以,没有谁的脸皮可以撑到第三次或者第四次。但是有人却摸索出来别的办法:随便找出一个借口,比如“今天过生日”之类,假意请客吃饭,庞劲东必然赴约。等到酒足饭饱之后,拖沓一下,比如装醉,或者躲在卫生间里不出来,庞劲东一定会毫不犹豫的把帐付了。这个时候,当事人再出现,装作不好意思的一拍脑门,说:“哎呀,怎么能让你付账呢,下次吧,下次我一定请你!”

事实上,在这一个月时间里,几乎每一天的中午和晚上,庞劲东都在请公司的人吃饭。

如此一来,公司的同事终于感到有些不好意思。毕竟吃了人家的嘴短,庞劲东终日迟到、工作散漫的事情,除了王伟同,也就没有人诟病了。不过,王伟同也只是说在当面上,根据周瞳提供的情报,王伟同从没有在公司高层面前说过庞劲东的不是。

同时,公司的人也对庞劲东的真实身份产生怀疑,各种各样的猜测和谣言疯狂流传。因为十分显而易见的是,庞劲东的这种慷慨,再加上平日里的一身名牌服装,并不是那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