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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月梧桐-第1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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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日扬皱起了眉头解释道:“程先生也是用刀,和你一样,另外天逸是双手剑,左边对他来说没有大的破绽,你是右手刀……”

王天逸这个时候说道:“我想保护翠袖小姐。”

古日扬一愣,他想了想同意了,因为他和左飞是外边的人,不像长乐帮的这些人头上都有森严的帮规压着,必须考虑他们的想法。

王天逸看了看那边的两个倚马而立的女子:一个身材曼妙,斗笠下面的薄纱飘飘,宛如仙子,那个就是高高在上的小姐了,而那个绿衣服的小丫鬟翠袖正百无聊赖的理顺马毛,和小姐比起来,单就外表就是凤凰和麻雀的分别了,看着那个丫鬟,王天逸却有一种难以言表的亲近感,这是因为翠袖说的好听是二号人物,但看古日扬和程铁心他们的表情,很可能一遇到危险,这个小丫鬟就被他们抛弃掉了,因为她是个小人物。而自己也是个小人物,出身于江湖排名第十六的青城,见谁都要低头;更是青城中的戊组,一个被华山派称为垃圾的地方;就算现在,他正在相处的这群人里,哪一个都比他强:沈家管家就不用说了,古日扬──长乐帮的剽悍指挥官,宋影──鹰级别的杀手,俞世北和燕小乙──身经百战的暗组虎成员,左飞──前途光明的昆仑派青年高手;不仅武功,还有地位、身份、江湖经验,王天逸在江湖里深刻感受到了自己的渺小与无力,所以他心里对这个丫鬟产生了都是小人物那种同命相怜的感觉。

“左兄弟和天逸,一会在路上燕小乙会给你们说一下打起来和战斗同袍配合的基本要领,还会告诉你们一些手势暗语,左飞你眼睛看哪里?注意点行不行?江湖上不是靠单打独斗能行的!”古日扬大声的对左飞表示不满。

看左飞满脸不屑的样子,他接着说道:“我从华山出来的,蒋丹他们的武功我熟悉的很,你看,如果天逸和石德或者方中圆任何一人一对一,分输赢比武的话,以天逸的武功应该百招之内见分晓;若是分生死的死斗,天逸生的可能性倒是很大,但对方两人一配合,天逸只坚持了四招就被制服了。你说说,应该怎么作战不是很清楚的吗?”古日扬的一番话让王天逸茅塞顿开,马上频频点头。

“知道了!我们凤凰刀不是没有训练过这个,你们不要拖累我就行了。”左飞一句话让长乐帮几个镖师全气青了脸,只有宋影哈哈的笑了起来。

交代完了事项, 一行人在夜色中出发了,古日扬抽个冷子靠近了燕小乙,低声命令道:“若事急当勿纠缠,弃二保一。”

燕小乙看了看骑马走在翠袖旁边的王天逸,点了点头。他心里明白,自己这边只有六个人,对付可能有五十人的敌人,保护两个人根本不可能,只能全力保护一个,而王天逸绝不会接到这个命令,他会在遇到敌人大举来袭的时候,全力保护翠袖,拖住一部分敌人,而绝不会有一个人来支援他们,他们只能生死听天由命了,但这为沈凝竹的逃跑加大了机会。

在局势极糟的情况下,必须有人当弃子,这事古日扬连程铁心都没有商量过,因为有些事情就是要顺势而为,逆天行事必然要惨败,但这种事情却不能明讲,就算讲,古日扬知道程铁心也不会表态,毕竟怕小姐日后记起他的不是啊,只会说些“尽量两人都保”的屁话,但程铁心肚里却肯定是明了的,换了他也会这么做,也只能这么做。

与其明知故问去得到屁话,还不如给他落个人情,自己去布置。

这是古日扬的风格,上级们喜欢的也是这种风格:上级们有功劳却无推脱责任的烦恼。

古日扬原来考虑的是左飞,而王天逸却要过了这个差事。

翠袖是弃子,那么保护她的王天逸也是弃子,燕小乙又看了一眼他们俩个,心中叹道:“天逸你人很好,但这却是江湖。”

第三十六节 家族之刀

轻轻的马蹄声中,宋影问程铁心道:“程先生遇袭后可曾着人去报信?”

“我遇袭之后,走的皆是僻静乡下,住民有的几代没有离过家乡,我找人送信难于登天,最后遇到了几个商人,托他们给你们帮主送信,给了他们几两银子做答谢,说你们帮主是我的借债人,若是信送到,他定有重谢。但是我想你们帮主能不能收到是个问题,他们走的快慢也是个问题。”

“程先生来时为何不通知武林同道,我们自然会迎接大驾。”

程铁心叹了口气道:“本来小姐千金之躯,不便抛头露面。这是其一;她生性爱静,若是知会沿途武林,必然来访者如潮,反而逆了小姐出来散心的原意,这是其二;沿途非常太平,我们沈家在关内只有生意朋友,没有什么仇人,这是其三,故而悄悄前来江南。哪料想遇到了这种飞来的横祸。”

“程先生可知袭击你的人是谁?能猜猜吗?”

“我也很想知道啊。”程铁心面子上咬牙切齿,心里却平静的很,下手者是谁,他猜了个七七八八,又回想起前段时间发生的事情:

“混帐东西!老爷的女儿多少人跪着来求都求不到!他居然给脸不要脸!这个慕容龙渊真是昏聩到家了!”包燃节拳头握得噼里啪啦乱响,他是沈放的重臣。

当时程铁心就坐在包燃节对面,他也气得脸色铁青:老爷去给慕容龙渊提亲,想把沈凝竹嫁给慕容秋水,提亲人居然在慕容家连屁股都没坐暖就被送走了,而且还是十几个高手夹着他们,又是骑马又是坐船,像疯了一样,把提亲的沈家人像送瘟疫一样飞似的送回了关外。

这不是混帐是什么?简直是羞辱沈家到极点了?哪有这样对待提亲的?别说沈放是有头有脸的武林豪强,就是寻常百姓家遇到这种事情也受不了啊!

程铁心冷冷的转头对沈放说道:“老爷,我们不和慕容世家做生意了,所有契约一笔勾销!这种不讲礼节的杂碎实在是不配和我们做生意。下次慕容家的人敢踏进关外一步,我们就碎剐了他们!”

沈放一只胳膊支在椅子的扶手上,拳头支着腮,整个身子歪在椅子里,看着几个心腹都气炸了肺的样子,他脸上却一丝表情都没有。

沈放既然这个样子,几个心腹都不敢说话了,他们虽然跟随他多年,但也摸不准他心里想什么,因为沈放是个喜怒不形于色的人。

整个大厅里只有他们三个人,既然没人说话,大厅里静得掉根针都能听见,程铁心心里是恼怒,外边却是安静,他只感觉这安静一层一层的落在自己身上,压得他喘不过气来,正想说话请示的时候,沈放突然小声笑了起来,一开始声音很小,好像偷着乐那种,但越笑声音越大,在声震云霄的笑声之中,沈放立起身来,背负着双手在高高的平台上缓缓走动,边走边放声大笑,笑声好久才停住,但沈放脸上还满是笑容,真的是很开心。

呆若木鸡了良久,程铁心大着胆子问道:“老爷因何发笑?”

沈放却没有直接回答,他一返身又坐回了椅子里,微笑着说道:“这不是慕容家的事情,是慕容龙渊这个人是个混蛋。”

“您的意思是?”

“哼!这个家伙年轻的时候就是个情种,但重情的人是当不好大人物的,这家伙搞得慕容世家差点垮了,现在又做这样的事情,真是个不折不扣的混蛋。唉,他都当了二十多年的慕容世家的家主了吧?到现在都没学会怎么做家主。做什么事情都是脑子一热,完全不顾别人的感受,老大一把年纪了和小屁孩一样,天生的败家子!哈哈。”

“老爷是有针对慕容龙渊的计划?”包燃节看沈放大笑着数落慕容龙渊的无能,猜想难不成老爷对慕容龙渊有所计划。

“没有。”沈放还是在笑,看两个部下迷惑得都嘴巴都合不上了,他笑道:“我给你们说吧,我刚才为何发笑。我其实一直都很羡慕这个混蛋。我年轻的时候,特别烦老爷子,烦这个家,觉的自己是被关在笼子里的雄鹰,本能展翅高飞,却被无聊陈腐的家族束缚着。我不想做沈家少爷,我只想做个浪迹江湖的沈少侠。所以有一天,我被老爷子打了一顿,我就从家里偷跑去了,当时觉的外边的天也蓝,风都是甜丝丝的,不像家里,风里一股尸体的臭味,我高兴的几乎是在马上一路喊着狂奔入了关内……”

程铁心和包燃节交换了一个眼神,看来老爷很高兴,居然对他们说起了他年轻时候的事情,这可奇怪了。不过老爷说的这些事情他们可从未听过,程铁心笑着说道:“老爷当年一定威震关内武林吧?”

“哈哈,刚入关,身上的钱就被骗光了,就剩下手里的一把刀。我当时拼着一股很劲,想着自己彻底和父亲决裂,隐姓埋名,就是靠做保镖、脚夫、哪怕就是纤夫,也要去看长江。但是我除了做少爷什么都不会,处处得罪人,一路上和人干了无数架,身上多了七条疤,四次差点被杀,一次骨折一次重伤,还有一次居然被人骗了,被卖到了采石场当苦力,妈的,杀了几个监工才跑出来,那次最危险,差点命就丢在那里了。等我到了长江边,面对波澜壮阔的滚滚长江水,我却什么豪情都没了,我对着长江大喊:『江湖,我怕你了。我服你了。我不想做狗,我现在宁可回去做家主啊!』”

说到这里,沈放发现自己的眼角居然湿润了,他不再笑了,脸上表情又恢复了宁静:“后来我像一条狗一样回到家里,彻底死心了。安心学习起了如何做一个家主,再也没有豪情了,再也没有梦想了,我也不怕江湖了,因为我彻底成了江湖的一部分。但是后来我听说慕容家的少爷为了女人离家出走,一两年都没有音信,我佩服他的勇气,佩服他的执着,居然能撑那么长时间!我……我……我很羡慕他,觉的他有种,比我有种。后来他也回去了,我知道这是必然的,生在四大家族,如果离开了家族,那你比老鼠都不如,你不会撕不会咬,那就只能被别人撕碎咬烂。”

“老爷,丁家公子一定也很对您的胃口,他一直在江湖上厮混,为何您把丁开山的提亲推了呢?”

“哼,丁家?和我们不同。在江湖上厮混都是他们长辈故意惯的,这是他们家主训练的一部分,他们每个人和家族关系都很好,不像我们,为了去江湖,是和家族决裂的!直到昨天,我还羡慕慕容龙渊,虽然不适合做家主,但总是按自己的意思活着。但现在我不羡慕了,我知道他也怕了。他也一样苦啊,哈。”

沈放又高兴起来,放声大笑了起来。

笑完他接着说道:“慕容龙渊什么想法我已经很清楚了!联姻是每个家主都求之不得的事情,现在论地位,只有我的女儿地位最高,是所有武林千金的至尊,是一只凤凰!丁家小子都太孟浪,一脸痞相,都是活到三十岁才算懂事了,这样的小孩不懂得疼人,我怕女儿受委屈,而且丁玉展什么时候能成为一条龙啊;唐家家族太大,配的上我女儿地位的都五六十岁了,难道要我女儿给唐博这样的唐家三代小儿做妻?长乐帮霍什么……什么来着,我都忘了霍长风的儿子叫什么了,算了,他可能打算不入武林。武当派的千里鸿是掌门之子,人才还可以,但比起人中之龙的慕容秋水来,差的实在太远了。放眼江湖,能配的上我女儿而且没有娶妻的只有秋水。我也很喜欢这个慕容秋水,天才!比我们当年都强。一手就托起了慕容世家,啧啧,要是我有这样的儿子该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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