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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少的呆萌纨绔妻-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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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气过之后,心里空荡荡的,只剩下委屈和难过,我趴在桌上,失望地咬着嘴唇,不让自己的脆弱泄露出来。

    第三天第四天如是,我们之间彻底无话。夜里,我在床上辗转难眠,怎么想也想不通他为什么要跟我绝交。

    不知道怎么缓解这股僵冷的气氛,我只好爬起来,熬夜给他写了一封信。

    兰仲文,我一直觉得你是我最要好的朋友,没有之一。如果我哪里惹到你,我希望你告诉我,如果我哪里不好,我也愿意改,只要你不生气了,要我做什么都可以。

    如果你不想在理我了,我也不会怪你,但是我会很伤心,因为我真的很在乎你,在我心里,你就是除了我父母外,最重要的人。

    我是真的真的真的很珍惜你。

    这封信没有任何掺假,我是流着泪写完的,昏黄的台灯下,眼泪啪嗒一声落在纸张上,晕成了模糊的痕迹。

    早上走进教室,我在心里酝酿打气了许久,一定要拿给他!

    可是,我还是没勇气拿给他。

    兰仲文安静地坐在座位上看书,浑身散发着生人勿近的强烈气场。

    我神情紧张,把手伸进兜里,握住信封,正要掏出来,他突然抽身离开,我的手抖了抖,把信重新塞回口袋里。

    心里一阵懊恼,开始骂自己,我干嘛要写这封信?真是想杀了自己的心都有了!

    一个早上我都浑浑噩噩的,视线黏在他身上,即想拿给他,又没有勇气。万一他不收,万一他像对待别班的女生那样对我,那我的自尊要往哪搁啊?以后还会有脸面对他和自己吗?

    如果是那样的话,我会成为全班的笑柄吧?

    想到这,我把口袋里的信封暗暗攥紧。

    还是不要给他了。

    匆匆跑到走廊上喘气,感觉全世界都在看着我,害怕得背脊上都是冷汗,呼吸困难。

    算了,既然做不成朋友了,就不勉强了。

    我心灰意冷的安慰自己。

    可是转念一想,如果不把信给他,他以后就不会再理我了,那我在一班就连唯一的好朋友都失去了,还有心底里,那股难以言语的不舍和难过……

    那是什么?

    就像是硬生生要把我的心脏取出来,那种难以忽视的钻心疼痛,令我懦弱得掉下眼泪。到底是为什么啊?

    吸吸鼻子,我站在走廊上踌躇,目光无神。

    上课铃声刺耳响起,我叹了口气,拖着沉重的脚步走进教室里。

    顺着通道走下五组,我握着那封信,连指间都在颤抖,一不小心被桌角绊了下,小腿吃痛,整个人就像泼出去的水,狼狈摔在地上。

    引来同学们的爆笑声。

    我手肘先着地,传来一阵微酸的麻痹,我闷哼一声,揉着自己的手肘慢慢爬起来,不敢抬头,怕同学们看见我红红的眼圈。

    但是。

    我突然煞白了一张脸,因为我发现手里的信不见了。

    不见了!

    ------题外话------

    这感觉,写得我自己都酸,哎,大家快包养我收藏我吧么么哒~

第三十二章 甜蜜() 
在顾不得同学们探究讽刺的目光,我抬起头四处查找,却发现那封信已经滚到兰仲文脚下了,他弯腰捡了起来,目光落在那封粉色信封上,什么字也没有写,但他殷红的唇却在此刻血色全失,眼神茫然而深邃。

    深邃得像个骇人的巨渊,石子滚落,空空的,发不出回音。

    我急得都快哭了。

    修长的手伸到我面前。

    指甲修剪得整洁莹润,阳光下,白皙如美瓷的手仿佛流动着光泽,令人一眼便移不开视线。

    兰仲文。

    我微微一愣,眼眶发热,伸手握住他的手。

    兰仲文把我托了起来,语气淡无起伏,“走路不要老是低着头,要看路,知道吗?”

    我没说话,被他默默扶到座位上。

    “你的信。”他没翻开我的信,随手递给我,不带一点情感的说,“谁写给你的?”

    声音轻得恍如会随风飘散。有点不确定,又有点低落。

    这句话似乎鼓励了我,我把信重新推回他眼前,“这不是别人写给我的,这是我写给你的,你看吧。”

    既然信已冥冥之中到他了手里,我也就不造作了,索性坦诚,好过无缘无故失去一个挚友好,那样的话,也许我会遗憾一生的吧。

    他一愣。

    脸色在一瞬间换了几遍,惊怔,迟疑,惊喜,欢欣。他慢慢拆开那封信,仿佛是稀世瑰宝般,小心翼翼而认真的浏览着。

    良久,他眉眼都染上了淡淡的笑意。

    把信重新折好放进口袋中,他用手捂着,眼角眉梢是浓得化不开的温柔,明净得山水同色,“萧九九,语文进步了嘛。”

    我破涕为笑。

    他揉了揉我的头发,语气宠溺,“你也是我除了父母外,最重要的人。”

    我重重点头,笑中有泪,“你为什么生我的气啊?”

    “你答应有心事就会告诉我,可是你却还是瞒了我,那天你是回学校找蔚北北了吧?”

    “你怎么知道?”

    “其实我什么都知道,只是我不希望通过打听去知道你,而是你亲口告诉我,让我知道你不会骗我。”

    “我没有想过要骗你,我只是不想你担心,所以就算我说谎,那也是善意的谎言,不是真心要瞒着你的。”

    “嗯。萧九九,你说的都是对的,你不想我担心,但是我想知道,并且是你亲口告诉我的。”他的眼神认真而犀利,已现出隐隐的占有欲。

    我一愣,心里有种惘然的甜蜜,“我知道了,我以后都会告诉你的。”

    “嗯。”

    “对了,明天是星期六,不用上课,我们去逛街吧,要参加比赛的衣服我还没买,你陪我去吧,还有一个月就寒假了,我要尽早准备啦。”

    “好。”

    星期六。

    午饭后,我换上了一身宫廷式洋装,领口呈花苞状,系着一个黑色蝴蝶结,裙身微微蓬起,像一朵倒映在水中的白色郁金香。

    长发高束,卡上白色的花夹,素面朝天。我调皮地瞪了瞪眼睛,朝全身镜里做了个龇牙咧嘴的鬼脸。

    见到兰仲文的时候,我两都微微一楞,在彼此眼中,寻到了相似的惊艳。

    兰仲文也穿着一身白,质地柔软的白色毛衣,熨烫笔直的白色裤子。

    他的头发微微长了一点,衬得那双微微上挑的笑眼更加魅惑人心。

    眼睛就像是会说话,卧蚕不笑自拢,看着你时,就像对着你有着深重绵远的爱意,深情款款,灼灼夭夭。

    “哇,你今天真好看。”我单脚点地,倚在玄关上穿白色小皮鞋,点赞他。

    “你也是。”兰仲文莞尔,见客厅一室黑暗,空荡荡的,连窗帘都没打开,随口轻问,“你爸妈都不在家吗?”

    “是啊,他们很忙的。对了,包包忘了拿了,等我一下。”系好鞋带,我动作迅捷地冲回房间。

    兰仲文站在玄关处,听见房间内传来了一阵翻箱倒柜的声音,不久,就见我气喘吁吁的拿着包跑了出来。

    “不用那么紧张,小心摔着了,我不着急的。”

    “我着急啊,我现在迫不及待去逛街了,时间宝贵,我们快走吧,今天星期六,肯定很多人出来逛街,等下坐不到位就惨了,要站40分钟呢。”

    “没事,我开了辆吉普车出来,不用去挤公车。”

    “什么?”我瞪大眼睛,他微微一笑,我立刻破口大骂,“你傻啊,步行街那么闹,人那么多,等下车开进去肯定开不出来了,我可不想衣服还没逛就被堵在那两三个小时啊。”

    兰仲文一言不发,显然对我的指控不悦了。

    我赶紧嘿嘿赔笑,拉过他的袖子就走,“好啦,不要耽误时间了,车子先放我家门口吧,我们坐公交去,节省时间。”

    80年代的房屋多是灰白色,具有浓重的历史色彩,门前耸着两支大柱子,楼房整齐,树木苍郁,街道宽广。

    柏油大道上根本看不到小车,均是公交车,货车和单车。有小车的家庭非富即贵,不是一般人可以开的。

    走上公交车,座位还没满,我赶紧占了个临窗的位置,一屁股坐下,就开始打哈欠,连连不断。

    这是我的习惯,公交车摇摇晃晃的,就像个催眠的摇篮,不久,我就困得不行,瞌睡虫袭来,合上了沉重的眼皮。

    悠悠转醒的时候,我靠在兰仲文肩上,他的手掌挡在我额头上,为我遮去了毒辣的阳光。

    耳朵有些发烫,我伸手一摸,原来被阳光照得发烫了。

    拿开他的手,阳光穿透空气照射而来,强烈的光晕照得我眼前一阵晕眩发花。

    这么强烈的阳光,如果他不帮我挡着,我压根睡不着吧?

    我心中一暖,都说细节看人品,他这样的,应该算是极致的体贴男人吧?心细如尘,无微不至。

    “你帮我挡了多久了啊?”我把视线移到他脸上,脸颊微微发红。

    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只要跟他在一起,我就是安全的,一点也不用担心被人欺负,或者担心睡着了钱包被小偷夹了,又或者被人吃豆腐。

    我觉得,他就像是我坚实的外壳,无论风雨吹打,无论狂风呼啸,他会保护着我,不伤分毫。

    兰仲文眼中蕴着浅浅的笑意,“没多久,你醒来得真是时候,下一站就到步行街了。”

第三十三章 心意() 
三十分钟后,兰仲文站在小吃摊前无奈地看着我,“萧九九,你确定你是来买衣服的?不是来吃东西的?”

    我往嘴里塞了块臭豆腐,他嫌弃地看着我,我嘿嘿大笑,差点呛到,“逛街事小,最重要是品尝美食,你看,有好多小吃,你要吃什么吗?我去给你买。”

    说完一头扎进小吃街里,什么冰糖葫芦,马来糕,白糖糕,羊肉串,鱿鱼串,老北京卷……

    左手拿着一份臭豆腐,右手拿着一条老北京卷,这尝尝,那尝尝,吃得不亦乐乎,拿不下了,把新买的白糖糕和羊肉串塞进兰仲文手里,“帮我拿一下,我买了好多,你想吃什么自己拿。”

    兰仲文蹙眉,“你少吃这些油炸的东西,很不卫生的。”

    “知道啦。”我随口答应,点头如捣蒜,啃了一根羊肉串,满足地发出感慨,“挺好吃的,我再去买几串。”

    没走出两步,后领口被兰仲文拎住,“喂喂喂,你才刚答应我不吃的。”

    “这不是油炸的啊,这是烤的。”

    “烤的也不行,你先把这些吃完再去买,不能浪费食物。”兰仲文对食物的观念还是很传统的。

    这时代的女人都是英雄妈妈,以生孩子为荣,尤其是男孩子,所以大部分家庭都达到了十来口人,饭桌上受的教育都是粒米不剩的好美德,吃得了多少就多少,不能多盛,浪费,不然会被鄙视和教育的。

    兰仲文家里只有父亲,大夫人,他和一个妹妹,他们是军家,要以身作则为老百姓标榜,家规严格,受的教育也比普通男孩要沉重好几倍。

    而我家里只有三个人,饭菜每顿都吃不完,父母又纵然,我妈几乎天天做我喜欢吃的菜,久而久之,我就变得嘴刁,只喜欢吃爱吃的,不爱吃的就是摆在我面前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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