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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了?
“是的,是家族联姻的女孩,婚礼是12月27号,在华盛顿举办,安岑,你会来么?”他的声音有一丝试探,也有一丝不确定的希翼。
他结婚的日子,竟然就是他们确定关系的那天,初恋的纪念日,也是他以后的结婚纪念日。
他到底是怎么想的呢?
安岑手指愈发冰冷,反问道:“我?我去干嘛?抢亲吗?”
他没有说话。
良久良久的沉默。
然后他轻柔地问:“你敢吗?”
声音像是黑夜里寂静的星光。
安岑怔怔出神,良久,唇角也渐渐有了迷离的笑容,仿佛他和她从来没有分开过。
她笑着问:“你要玩这么大吗?”
“你敢吗?”他固执地问,声音落寞。
不知道是不是隔着遥远的距离,安岑突然觉得他很脆弱,她的心动了下,几乎是不受控制地说:“我去了,你的未婚妻会不会杀了我呀?”
“会。所以,你敢来吗?”
“我敢。”
他突然笑了起来,声音沙哑,“我等你。”
空旷的办公室死一般寂静。
安岑坐在真皮沙发椅上,犹豫了几秒,鼓起勇气说:“秦秦,你恨我吗?”
“我恨你。”
“你恨我?”
“是,我恨你。”他的声音恢复了一贯的凉淡,甚至比以前更加冰冷。
安岑全身发凉。
几乎是条件反射下,她的心骤然一疼。
耳膜轰轰作响,出乎意料的答案让她惊怔。
她才准备好放下一切,义无反顾去找他,然后他又说他恨她,那么他到底是真的想她去?还是想借机羞辱她?
他爱她?要她去抢亲?
还是他恨她?要当着所有人的面在婚礼上羞辱她?
“安岑,这辈子,我都不会原谅你。”秦初低喊,声音里充满了惊痛和恨意。
安岑的脸色骤然苍白。
所有的淡定,所有的理智,顷刻间荡然无存……
听到这,九九瞳孔放大,不可置信地看着兰仲文,“兰花儿,秦初是要报复她?”
兰仲文托着下巴,眼珠明净湛然,“我也猜不准,也许是,也许不是。”
“那你说,安岑该去找他么?”
兰仲文没有说话,伸手揽住九九的腰,才抬起惑人的眼看她,“你晚上买这套衣服,就是打想出国的注意是不?”
九九点头,想了下,又摇头,“不是,现在重点不是这个,是你觉得安岑应该去找他吗?”
“老婆啊,你们机票都买好了,我还能拦着你不成?早点睡吧,明天你们还要出国呢。”他手臂一凝力,九九就被他压在身下了。
九九不依,不死心抬着小脸问,“你说嘛,该不该去?”
“该。不管结局是什么,她都应该去争取试试。”
“为什么?你不担心秦初是骗安岑的吗?”
“哎呀九九,比如你要跟我分手,我能不恨你么?比如你要跟别人结婚,我能不生气,不对,我是要杀了那个奸夫。九九啊,恨本是爱的来处,这么多年他都不肯放手,又怎么可能是真的恨她呢?”
“也对。”九九嘟起小嘴,兰仲文正要吻下来,她突然捂住自己的嘴巴,让兰仲文的吻落在她手背上,“我还没问完呢,兰花儿,你怎么知道我们买好机票了?我们明明保密得很好呀。”
“我掐指一算,就知道了。”兰仲文微笑,眼珠灼灼。
九九哈哈大笑。
被他瞪了一眼,他低下头,淡漠的眼珠凝视九九,“好了,九九,明天你就要出国了,现在,该是我们的二人世界了吧?”
九九脸色微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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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抢婚()
美国位于北美洲南部,气候属温带和亚热带。
美国人穿衣打扮无拘无束,十分随便,无论是城市还是乡村,无论在大街还是在小巷,服装形形色色,无奇不有。
桌上摆着五花八门的烤肉,挤满番茄酱的馅饼,q弹爽口的肉酱通心粉,辣黄辣黄的印度咖喱饭,勾人食欲的匈牙利蒸肉……
九九和安岑吕颖三人坐了12个小时的飞机,一着陆,三人饿得前胸贴后背,直奔一家标新立异的特色风味饭馆。
白底红格的餐桌上,三人狼吞虎咽地吞食着,早忘了路人诧异的目光。
美国人用餐讲求方便和效率,一般不在精美细致上下功夫,简单粗暴,所以没多久,桌上就剩几个残羹冷炙的纸盒。
九九满足地打了个饱嗝,眼珠懒洋洋的,“真爽。”
“我也这么觉得,飞机餐特么难吃,幸好熬过来了。”安岑擦干净嘴巴,靠在椅背上吐气。
美国,她终于来了。
扭头看了眼白雪皑皑的屋外,有辆圣诞马车停在广场上。
今天是圣诞节,整个美国都像是被彩灯装饰了起来,闪烁着五颜六色的光。
大小商店门外都栽了圣诞树,挂满了花环,彩珠,魔杖,圣诞袜。
彩灯闪烁在玻璃上。
遥遥望着。
就像是踏进了一个梦幻般的童话国度。
安岑朝窗户呵出一口白气,用手指写上:秦初。
吕颖最是心细,见着此景,喝咖啡的杯子顿在手中,“岑,你想清楚了?”
“嗯。”安岑微笑,眼珠明亮,“这么多年了,我一直怕我办不到等他,所以一开始,我就拒绝了,等待一个虚幻的人,是多么傻的一件事,两个人甚至没有确定关系,万一我等他的时候,他爱上别人了怎么办?又或者,他等我的时候,我爱上别人了怎么办?万一哪个人先违背了诺言,那就是一辈子的记恨了吧。”
所以长痛不如短痛。
不确定自己办得到,就要做到拒绝,这虽然是伤害他,但也是尊重他,如果一边说着等他,一边又和别人谈恋爱,这种人才是最恶心的。
安岑是个理性的人,也是个有原则的人,诺言,之所以珍贵,是因为答应了就要做到,办不到,便不会答应。
看似简单跨越的苦等恋情,让多少人等白了头,也没见到心上人归来,多少人因为答应了一个诺言,苦等数十年,最后等来的是对方已结婚或者分手的消息。
所以不管是三个月,半年,一年,她都不会等,她不会守着这种缥缈的诺言过日子,每当别人问起她是否单身时,她会肯定的说是,而不是告诉对方,她的心尖人在国外,她在等他。
多么痴情又多么愚蠢的做法。
人生又不是只有爱情,何必摆出一副情深似海的模样,也许她天生是个寡情的人,她习惯顺其自然,在一起了就真心无悔地相爱,到了需要分开的时候,那就潇洒利落地告别。
分开这么多年了,她也逐渐放低了他,虽然心中有遗憾,却也不在那么痛苦了。
也许,是九九和兰仲文的感情打动了她,他们分开了六年,谁也没有说过要等谁,但他们却默契地等候着,等候着重遇的那天,就算没有一丝希望,他们不分年月地为彼此守候着。
两个人真心相爱,那么无论怎么分离,终会重遇。
安岑想,如果他不回来,那么他不属于她。如果他不放手,她也愿意放手一搏。
神圣的白色教堂外飘着雪花。
白茫茫一片的,将光秃秃的树木和草地都裹上了银装。
雪花轻盈地跌在肩上。
将九九的面容映衬得洁白无瑕。
她和吕颖踩在雪地上,穿着严谨高贵的骑马服,白色长袖,白色小马甲,白色高腰裤,白色长靴,面容宁静,如男子般俊秀,又透出几分女子的妩媚。
两人穿这身,是为了方便随时开跑。
今天是来抢婚的,她们当然要有点准备了。
灰茫茫的雪地被映出一条长长的脚印。
雪霜簌簌。
安岑静静走来,笑容妩媚。
雪白的婚纱已经穿在她的身上,透明的绢纱锦缎被阳光照耀出柔和的光芒,恍如是脱下灰扑扑女佣服赶赴宴会的灰姑娘。
这件婚纱,就是当初九九在香港选购的那套,九九花了九牛二虎之力才穿上,没想到,安岑却轻易地穿上了,真正的腰如细柳,柔若无骨。
大抵,这套婚纱就是属于安岑的。
安岑慢慢走来,手捧一束新鲜百合花,满天星坠与其中,星星点点,晶晶盈盈。
今天,就是秦初结婚的日子了。
安岑站定脚步,看了看九九,又看了看吕颖,笑着问:“姐妹们,你们都准备好了吗?”
九九和吕颖点头。
不管结局如何,只要努力过,就不会留下遗憾。
安岑牵起她们的手,“那我们就去抢婚吧!”
圆拱的大门外,停着无数辆豪华的轿车。
安岑日思夜想的心尖人,就在这扇大门后面。
雪花明媚而梦幻。
风很大。
安岑盖上透明的白纱。
提起裙裾。
长长的裙摆将整条石阶都掩盖了。
她纤细的双手贴在大门上,用力呼吸,“秦初,我来了。”
大门打开!
神圣的婚礼进行曲正在演奏着。
晃眼的白色灯光拂照着安岑白皙的肌肤。
妩媚细长的浅瞳。
如芙蓉的红唇。
精致的下巴。
修长性感的脖颈。
清瘦却傲然挺立的肩膀。
耀眼的细钻高跟鞋。
她慢慢走进殿堂。
无数玫瑰花瓣从头顶跌落下来。
灯光轻柔地流淌着。
她站在红色地毯上,笑容冷傲睥睨。
就像秦初心动的那天一样,她明明长了副妩媚的模样,却有男子的英气。
殿堂里的人不多。
都回过头来看着安岑。
“好美啊……”人群中不知道是谁发出惊叹。
秦初就站在钢琴旁,穿着白色的礼服。
几年不见,他俊美如昔,然眼底的冰霜更甚,黑洞洞的眼珠看着殿堂中央的安岑,没有一丝温度。
良久,他嘴角勾起一抹不知是嘲笑还是冷笑的弧度,朝她慢慢走来。
耳边是神圣婚礼交响音乐。
站在殿堂中央穿着婚纱的安岑美丽如圣洁的女神,那种光芒让他微微眩晕。
他望着她,眼珠冷凝,“你终于来了。”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他要结婚了,所以态度也好了起来,又或者是他的脾性,一开始总是一副平静的模样,说了几句话后,就变得暴怒。
安岑与他分开的日子比相聚的日子长,但是她了解他。
她知道他的执拗敏感。
“不是你让我来抢婚的吗?”安岑声音清脆,细长的浅瞳往殿内一扫,她怎么感觉气氛不太对劲,她不是来抢婚的吗?怎么没有一个人感到惊讶?衣着优雅的宾客们一动不动地坐在原位,表情平静。
九九和吕颖和四处张望,怎么气氛那么安静?一点也没有剑拔弩张的感觉。
两人对视一眼,一名白衣黑超的保镖上来为她们领位,两人懵头懵脑的,只好先跟着保镖轻手轻脚坐下。
敌不动我不动,以不动制万动。
“你穿着婚纱出现,是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