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云琅笑道:“我现在学会了一个道理,那就是不要相信任何无缘无故的帮助,更不要相信任何无缘无故的忠诚。
这世上的每一样东西都需要我们自己去争取,我只相信自己争取来的,不相信凭空得到的。”
“所以,你就让老虎去抄那些孩子的底,然后你以上位者的姿势出现,让他们感恩戴德是不是?”
云琅抖着衣服上的糜子面无奈的道:“不要说得这么难听。
这件事其实是两方面的,一方面,我可是豁出命才把他们救了出来,他们至少知道我是重视他们的。
另一方面,就是你说的施恩与人。”
“还不是一样?”
“我承认,我有些害怕了,被那些人坑过之后,我就担心被任何人坑,我的性子你是知道的,不能跟人论感情,一旦上升到论感情的地步,就很难拒绝他,我知道这是一个缺陷,可我总是不想弥补上这个漏洞。
因为这样,让我感觉我自己还活着。”
太宰笑道:“随你怎么做吧,反正你的目的与我是一致的,我就装着没看见过程。
你不是说过只有坏蛋才能长命百岁吗?既然如此,你就不要总是当好人。”
与太宰的一番话,让云琅觉得浑身燥热,他干脆再一次跳进了温泉池子里,在水底下停留了很久,直到快要被淹死了才抬起头。
无力地把脑袋耷拉在岩石上,瞅着湛蓝湛蓝的天空觉得很没意思。
太宰把一颗栗子塞老虎嘴里让他咬开,然后剥出一颗黄澄澄的栗子肉,随手塞云琅嘴里道:“知道不,这段时间是我此生最快活,最轻松的日子,每天坐在断崖上看脚下的庄园一点点的起来,我就快活的想要大叫。”
云琅吃着香甜的栗子道:“我们以后的每一天,每一刻都该如此快活才对。
你今年才三十七,至少能活三十年,过三十年快活的日子再死不迟。”
太宰瞅着远处的始皇陵,笑容渐渐地褪去逐渐变得坚毅起来。
“我想要更长久的快活!”
云琅没有看见太宰的脸,更没有听明白他话里的意思,絮絮叨叨的一边跟老虎嬉戏,一边向太宰诉说自己接下来的打算,他不仅仅要自己过幸福快活的日子,也要让身边的人,一起幸福的活到老死。
褚狼带着满身的伤痕回到了山洞口,早就哭得没了生气的丑庸立刻就爬起来,没看到云琅的身影,就再一次软软的倒在地上。
丑庸哭,小虫也跟着哭,两人都哭得发软没了力气,褚狼只好做了两个滑竿,跟兄弟们一起扛着,把她们送回家。
才到家门口,就看见梁翁站在墙上鬼哭狼嚎的,同样上墙的还有他那个多病的老婆。
“小郎带着老虎回家了……”
丑庸立刻来了力气,从滑竿上跳下来,打开院门一看,一只巨大的老虎正蹲坐在门前,好奇的看着她……
今天家里吃饭的人多,丑庸跟小虫以及梁翁的老婆三个人忙碌了很久才做好了饭菜。
只是,给云琅的是白米饭,其余人都是高粱米,即便如此,那些孩子依旧吃的非常香甜一点腊肉被他们退让了很久才落在一个最小的女孩碗里……
云琅很高兴……
别的孩子距离云琅很远,就连梁翁都不敢靠近,这就让云琅吃饭的过程变得很麻烦。
大王不知道怎么了,他的盆子里全是肉不吃,偏偏长大了嘴巴等云琅往他嘴里喂饭。
一盆子白米饭,云琅没吃多少,大半都被老虎吃掉了。
家里敢在云琅饭盘里夹菜的只有年纪最小的小虫,十几片好吃的腊肠被小虫不知不觉的给吃光了。
事实上,她的注意力也没放在腊肠上,而是放在了老虎的身上。
“小郎,你真的把老虎打服贴了?”
云琅抬手就给了老虎一个嘴巴子,这家伙刚刚吃完生肉,嘴上还沾着血,就敢把嘴巴往云琅的饭盘里塞。
老虎吧唧一声,就用舌头把嘴上的血渍全部舔舐干净,见云琅饭盘里也没什么特殊的东西,就低下头继续吃的野猪肉。
小虫趴在云琅身上,小心的一点点的拿指头去戳老虎的肩膀。
被云琅一把抓住,结结实实的按在老虎身上,小虫惨叫一声,屁股着火一般的跑开了。
云琅见那个叫做褚狼的小子在看他,就招招手,示意他过来。
褚狼站在云琅面前,多少有些局促,刚才丑庸姐姐说了,小郎是个好人,也是一个有本事的人,他年纪轻轻甚至已经是一千担的官员,如果他们能在云家当仆役,以后就不用担心饿肚子了。
“爹娘还在吗?”云琅轻声问道。
褚狼摇摇头。
“还有亲眷可以投靠吗?”
褚狼继续摇头,见云琅指向了他的那些伙伴,他连忙道:“他们跟我一样。”
云琅看了一眼焦急的丑庸,笑道:“听丑庸说你们打算进家里当仆役?想好了吗?不管你明白不明白其中的利害,我还是要告诉你,当仆役之后,就再无改变的可能,你还想当仆役吗?”
褚狼看看一脸喜色的丑庸,认真的点点头,单膝跪地道:“请主人成全。”
第七十三章欢乐的原野()
第七十三章欢乐的原野
一个诺大的宅院里如果没有人,就该叫鬼宅,即便是再漂亮,也会在很短的时间里变得破败,甚至坍塌掉。
这很神奇。
如果一座屋子里永远都有人居住,不论这间屋子有多么简陋,也比空旷的废宅更让人感觉舒适。
家里人口多了,云琅就打算搬去庄园里居住,尽管那里还非常的简陋,依旧被丑庸跟小虫认为是最英明的决定。
家里的游春马日子过的不好,因为它要兼顾多重角色。
没活干的时候它就是游春马,会被二十几个小子,小丫头争着骑。
有活干的时候它就是挽马,需要拉上马车去荒原上带柴火回来。
每当家里的粮食吃完了,而水磨又不堪用的时候,它还要拉着磨盘在原地转圈。
有老虎在,云家庄园附近根本就没有什么大型野兽敢来,后来,连兔子野猪这样的低智商动物也消失的不见踪影。
第一次可以自由自在的在地面上行动,而不虞有危险,那些孩子的天性在第一时间就被释放了出来。
褚狼带着一群大些的孩子拿着云家的新式工具正在清除庄园上所有不需要的灌木,然后把灌木堆放在远处的田野里,只要等柴火晒干,这些灌木就会被一把大火烧掉,成为地里的肥料。
云琅带着小些的孩子跟丑庸,小虫一起装扮自己的家。
怎么装扮呢?家具是不用想了,大汉的木匠高傲的如同神仙,他们宁愿接受权贵的蹂躏,也不愿意放下身段去为普通人服务。
所以,云琅能做的就是用漆来让整个庄园变得生动起来。
说到漆,这东西在大汉实在是太普遍了,这种从漆树上获取的汁液,在混合了各种颜料之后就有了把普通东西变成艺术品的神奇功能。
于是,大汉贵人乃至平民家中,但凡是能上漆的东西,人们统统给他上一遍漆,有些东西上了百十遍漆料之后,就变成了真正的艺术珍品漆器。
《盐铁论》中说得好,在大汉,漆器已经成了百姓生老病死必须的器物,蜀中,兖州,一带种植的漆树已经有上万亩的规模。
给木头涂上漆,就能有效的防虫,防腐蚀,防止阳光,又能增加房子的美感,确实是一个很好的东西。
唯一的麻烦就是很贵。
在大汉,钱不值钱,值钱的是货物,很多时候人们不愿意接受钱这个谁都能随便制造的东西。
在大汉,以货易货才是最正确的贸易方式。
云家的庄园没有产出,自然就没有货物,云琅积攒的两百万钱,买了十头牛跟十套最新式的元朔犁跟耧车之后,也就剩不下多少了。
好在家里的粮食很充足,可以一直吃到明年秋收。
云琅购买耕牛,农具宁可去集市上花大价钱去买,也不肯跟长平,或者卓姬张口,即便这样能够省很多钱。
长平得知这个消息叹息了一声,就去忙着准备卫青出征事宜,霍去病去了右扶风平叛,没人能帮她转圜一下与云琅的关系。
皇家的两千万钱卖地,已经成了长安市上的一桩美谈。
云琅用元朔犁,耧车,水车,水磨来换取皇家的三十顷地已经成了长安市上的最大笑话。
水车,水磨暂且不论,仅仅是元朔犁与耧车经过皇家专卖之后,获利何止两千万。
长平知道皇帝曾经许诺的关外侯,也知道皇帝已经忘记了这件事。
假如此事再无人提起,皇帝也会更愉快的装作忘记了自己曾经说过的话。
云琅自从出现在阳陵邑之后,跟他接触的人基本上都获利不菲,唯有云琅付出了这么多,唯一得到的就是三十顷荒地。
世人对恩人的态度很奇怪,知恩图报的人很少,更多的却是希望对自己有恩的人早点死掉才是最好的。
皇帝不提,自然就没人再提起云琅,长平也不能说,至于卓姬,如今因为元朔犁的缘故日进斗金的,估计早就忘记云琅的存在了。
长平很容易在脑海中营造出一个凄风苦雨般的云琅,却不知被人遗忘,就是云琅目前最大的幸福。
少年们的身子很轻,平日里又在山野间奔跑习惯了,没人在意给高楼刷漆是一个苦差事,一个个吊在绳子拖拽的木板上,对自己轻易的就把难看的木头覆盖上美丽的颜色而欢喜不已。
田野里的大火,日夜不息,每当一块土地上覆盖了厚厚的草木灰,梁翁就会带着十几个半大的小子用曲辕犁把那里的土地翻耕一遍,然后把田地里的草根,树根挑选出来,准备晒干之后继续烧。
新式工具的大量使用,极大的提高了劳动效率,即便是一群孩子,在树叶落尽的时候也开垦出来了六百亩地。
如果不是云琅劝阻,那些兴奋地孩子们说不定会把剩下的一千八百亩地也翻耕一遍,虽然,这已经远远地超过了他们的能力。
每日傍晚,是云家庄园最好的时间。
丑庸,小虫以及梁婆在厨房里忙碌着,那些赶着耕牛会来的孩子,以及给高楼刷完漆的孩子们会兴奋地钻进家里的温泉水渠里洗澡,这里的水虽然比不得山上的泉水好,用来洗澡却足够了。
洗的白白的少年们一个个正襟危坐在饭桌前,渴盼的目光总是离不开厨房。
如果看到餐盘里有肉,就会有一大片赞叹声,并一起感谢老虎给他们带来的肉食。
如果看到餐盘里只有盐菜,一个个就哀叹不绝,痛不欲生,埋怨老虎一点都不尽力。
云琅坐在大长桌子的尽头,当他拿起筷子开始吃饭,也就宣告了吃饭比赛的开始。
这种场面下,即便是最没胃口的人,也能多吃两碗。
没人记得家里什么时候多了一位戴着高帽的教书先生。
每日里吃完饭后的一个时辰,就是他们去松林中的老院子里接受教育的时候。
每天都要认识十个字,否则,下场凄惨。
卫青带着亲卫离开长安的时候,第一场雪已经落下来了。
大雪的到来,也就预示着冬藏真正的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