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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琅笑道:“得天下英才而育之,只是文人的通病,不过呢,这个人的目的不纯粹啊。”
霍光皱眉道:“此人身上的破绽太多。”
云琅道:“一个匈奴人能做到这一步你还要求什么。”
霍光抬头瞅着屋顶遗憾的道:“想当年冒顿单于纵马天下,鞭策万国何等的英武,子孙太差了。”
“你以为每个人都有机会看到我西北理工的密藏吗?你以为每个人都有机会从这些秘藏中看到这个世界的本来面目吗?
如果没有这些助力,你如今能达到金日磾的地步,为师就很满意了。
你一个站在巨人肩膀上的小人儿,说什么时无英雄使竖子成名的大话。”
霍光傲然道:“弟子是西北理工大弟子,祖先的荣光智慧自然就该是我登天的阶梯,等我时候,后来的弟子自然也可以踩着我这道阶梯继续登天。
就像师傅您一样,既是开创者,也是铺路者。”
云琅无声的笑了,指着霍光道:“我是不同的,我是一个搬运者。”
霍光很疑惑,可是,云琅不给他提问的机会,摆摆手道:“金日磾将有大难,等差不多的时候,你出面帮一下他,最好能通过这件事在你与金日磾之间分出一个主次来。”
“狗子出手?”
“不是,狗子出手不给人活路,现在并不能弄死金日磾,所以,出手的是平遮。”
霍光道:“好吧,这几日我正好要与刘据去一遭细柳营,离开几天比较好。”
“嗯,去吧,记住了,莫要跟刘据纠缠过甚。”
“弟子明白。”
日落之前,云琅陪着苏稚在庭院里漫步,虽说才刚刚怀孕,时不时地走走路也是很好的。
苏稚在显摆了几天之后也就没有显摆的心思了,在大宴过亲近的几家妇人之后,连医馆都不去了,安心在家中养胎。。。
年节过后,春天就不远了,向阳的台阶下,已经有一丝丝的绿草冒头了。
不过,在长安气候多变的春日里,提前发芽并不算是什么好事情,有时候一场倒春寒,一场突如其来的大雪就会把刚刚萌发的生命毁掉。
天色刚刚暗下来,长安城里的角斗场早就灯火通明,人头涌涌,不论是坐在石头台阶上的贩夫走卒,还是戴着幕篱坐在有炉火的小房间里的贵妇,在这一刻都在为即将出场的角斗士疯狂呐喊。
只穿着一条犊鼻裤的金日磾手里提着一柄长刀,孤独的站在空旷的角斗士场地上。
他不知道自己今天能否幸运的活下来,这个时候已经不是想这些事情的时候。
冷冽的风从高大的甬道里吹出来,将他一头漂亮的金发吹拂的蒙在脸上,这让金日磾自己都觉得有些悲壮。
他不记得自己当时为什么会在暴怒之下杀了那个愚蠢的角斗士,也不记得自己为什么会答应代替那个角斗士出战六场。
他只记得,自己清醒过来的时候,就已经站在角斗场上,手里捏着一把刀子面对另外一个相对瘦弱的角斗士。
战斗是匈奴人的本能之一,当那个匈奴角斗士扑上来的时候,他就本能的开始了战斗。
长刀割裂了角斗士的衣衫,也同时切开了他的胸膛,直到一对饱满的**出现在他的面前,他才赫然明白,他的对手竟然是一个女人。
每一个新上场的角斗士都是从屠杀一个女人开始的,这样做的目的,是在向世界宣布,他已经放弃了身为武士的尊严,从这一刻开始,他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角斗士,不再是骄傲的休屠王王子。
名誉丢掉了,金日磾并没有悲伤太长时间,如果在名誉没有了之后,连合约都不能遵守,他将彻底的失去在长安城立足的根本。
风很大,金日磾却感受不到寒冷,他轻轻地移动自己的脚步,让自己站在上风位,很小的时候,师傅就告诉他,战斗的时候能站在上风位的时候,就一定要争取。
即便做不到,也不能让对手占据这个优势。
今天是第四场决斗,金日磾能感受到他面对的敌人已经越来越强大了。
昨日那场角斗,他与敌人整整鏖战了半个时辰,才将对手送进了地狱。
为此,他的腰肋上,被对手重重的抽了一铁棍,直到今日,那里依旧隐隐作痛。
他知道事情不对头,可是,他不敢多想,每天一场角斗,是他首先需要面对的事情,只有从角斗场上活下来,才算是活过了这一天。
金日磾将金发撩到脑后,冲着无数来看角斗的人怒吼一声,引来无数的喝彩之声,尤其是那些贵妇们,更是发出一声声的尖叫。
在他看不见的地方,一个灰衣人站在阴暗的角落里,正在跟一个肥胖的大秦人低声细语。
“不能坏了他的脸,不能让他残疾,当然,更不能要了他的命。”
大秦人嘿嘿笑道:“只要钱给足,我就能让角斗士用命把这事完美的圆过去,不会坏了他那张漂亮的脸,不会让他残疾,更不会让他死去,他只会认为是自己在经过苦战之后,取得了最终的胜利。”
灰衣人笑道:“很好,这是最后三场的钱,对了,我们不认识是吧?”
大秦人笑道:“不认识,您也知道,大秦人看大汉人,总觉得每一个人都长得一样。”
灰衣人点点头,随即就走进了甬道,从甬道里走出来,他已经变成一个挑着两个空酒坛子的商贩,在一群同样挑着各式各样的食物,以及美酒的商贩中间一点都起眼。
在人群中走了一会,灰衣人身上的担子不知什么时候消失了,他也不再是一个灰衣商贩,而是变成了一个赳赳武夫,他从不向后看,只是,总在不经意间,他的身份总是在变化,面容也跟最先前的灰衣人有了天壤之别。
当他蹲在一个灶台前面开始烧火的时候,掌柜的走过来道:“没人跟踪。”
烧火活计点点头瞅着远处的角斗场,听着那里出来的山崩海啸一般的呐喊声,摇摇头道:“角斗开始了。”
第一二六章迷惘的金日磾()
第一二六章迷惘的金日磾
突如其来的角斗,对很少吃苦的金日磾来说太艰苦了一些。
他是休屠王太子,即便在被霍去病活捉的日子里,他一样过的要比其余匈奴人好得多。
他族中的老人,妇人,孩子会省下不多的口粮全力供应金日磾,让他保持健康。
眼看着老迈的族人因为无人购买,快要活活饿死的时候,金日磾终于敲响了那口中尉府门前的那口呈情钟。
做这件事情之前,金日磾对大汉国是仇恨的,他亲眼目睹霍去病的大军如同宰杀羔羊一般,将他的亲人一一的杀死。
不论多么悍勇的匈奴猛士只要出现在霍去病的马前,就会被这个魔神一般的男子杀死。
那时候的金日磾想要冲出母亲的怀抱,想要与那个屠夫决一死战,却被一个又一个的妇人牢牢地抱住,失败已经成了定局,母亲只想保住她的孩子。
金日磾曾经发誓,一定要亲自杀死这个毁灭了他的家园,杀害了他族人的凶手。
然而,当那个魔神坐在一匹被鲜血染红的如同怪兽一般的战马上俯视他的时候,他不得不低下他这颗高贵的头颅,将祭天金人双手奉上,只求他莫要再杀他的族人。
他记得很清楚,那个魔神张开长满雪白牙齿的嘴巴对他说不服气?可以再战,随时!
而后,在成为奴隶的日子里,金日磾见到了一个又一个强大的匈奴人倒在他的马前,连投降的余地都没有。
亲眼看着昔日高傲的不可一世的浑邪王,谦卑的跪拜在他的马前,甚至低下头去亲吻了战靴……
那一刻,金日磾痛苦的捂住了耳朵,那个魔神的每一声骄傲的大笑,都像针一样扎在他的心口。
从河西走回长安,这一趟长途跋涉对匈奴人来说就是一场地狱之行。
受伤的,生病的匈奴人会在第一时间被处理掉,每一天拔营离开的时候,营地周围的荒野上总有兀鹫盘旋。
来到长安,金日磾才知道地狱根本就没有尽头,当母亲嘶吼着要族人保持最后的尊严的时候,那些粗鄙的奴隶贩子却如狼群一般冲过来,捏开族人的嘴巴看牙齿,就像挑选牲口一般挑选奴隶。
如果不是他们身为休屠王王族,需要献给至高无上的大汉皇帝充当奴仆,金日磾不敢想自己剩余的族人会是一个什么样的下场。
饥饿的日子是如此的难熬……
眼看母亲憔悴的不成人形,还要每日打扫宫室,金日磾放弃了心中的仇恨。
在这段饥饿的日子里,他见到了大汉帝国的强大,见识了长安城高大的城墙,见识了全身甲胄的武士组成一道望不到边际的铁流昂首入城。
见识了长安城华美的宫殿,见识了穿着绫罗绸缎的宫人,见识了一眼摩肩接踵的繁华闹市……而大匈奴,连一间可以遮风避雨的房子都不会建造。
来到这里,他才知道,那个魔神一般的将军,只是这个庞大帝国的将军群中的一个年轻人。
与这位魔神同样名声的年轻人还有三个……
他见到了万民朝拜皇帝的模样……这样的敌人不可战胜!
敲响呈情钟的那一刻,金日磾只想活下去,只想带着那群爱他,保护他的百十个族人活下去!
于是他放弃了高贵的挛鞮氏,接受了金这个赐姓。
“嗷……”
痛苦让人清醒,沉重的铁骨击打在金日磾的背上,他觉得全身的骨头似乎都被这一击给打碎了。
他从肋下击出的一刀却要了对手的性命!
金日磾努力坚持着没有扑倒,口鼻都有血渗出来,每挪动一步,他似乎能听见骨头发出的哀鸣。
他丢掉长刀,张开双臂冲着看台咆哮“我,金日磾,你们一定要记住这个名字,总有一天,你们一定会匍匐在这个名字下面。”
喝彩之声轰然而起,那些赢了钱的汉人大声为他叫好,那些输了钱的人就把一枚枚竹筹丢进场子,如同下了一场竹筹雨,更有一些妇人似乎刺激过度,翻着白眼尖叫一声昏厥了过去。
汗水,尘土,没有能遮盖住金日磾俊美的容颜,反而因为这些变得更加具有雄性美。
他一步步地挨下角斗场,对于身后死去的那个同族人,他连看一眼的兴致都没有,魁梧强壮的身体逐渐走进了甬道,而身后的喝彩之声更甚。
“好啊,好啊,真是一个天生的角斗士,年轻人,享受你的胜利吧,这是你该获得的金钱……啧啧天啊,如此年轻的英雄一次战斗就获得这么多的钱,我像你这个年纪的时候可没有你的这份本事……
去寻找长安城最美的女人吧,去吃长安城最美味的食物,去喝长安城中最浓烈的美酒……
天啊,天啊,我爱死这座辉煌的城池了,罗马跟长安相比就是一个满是老鼠的阴沟。”
金日磾停下脚步,将大秦人搭在他肩头的钱袋放回大秦人的手中问道“能告诉是谁把我送来角斗场的?”
肥胖的大秦商人贪婪的看了钱袋一眼,摇头笑道“没有人送你过来,是你要挣钱才来的吗?
你打死了角斗士,只是在替他战斗赚本该他赚的钱而已,合约上写的清清楚楚,你识字吧?
该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