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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也有人不满意的,酸溜溜的说道:“这又算什么,看我为菲妍姑娘赋诗一首。”
接着开始在纸上笔走龙蛇。
大厅里原本的清净此时全都不见了,只见一个个争先恐后的挤到前面展示自己的才华,但是这里多是秀才之类的人物,写出来的少不了牛郎织女的相爱、相见不得的苦恼。
当然还有些人别出心裁还赞美了一番菲妍姑娘,只是多为平庸之词,让人看不出半点新意。
“哼。”何景冷笑一声,要说写文章他不会,但是写诗的话,他在广海府可是能够排的上号的,自然不会惧怕NY县这小地方的人。
“让开,庸俗之词也好意思献给菲妍姑娘?”
何景推开眼前的两个人,走上前去拿起笔。
“你这人怎么这样?真是有辱斯文。”
“行为粗鲁,不配与我辈读书人为伍。”
这些人心中虽有不满,但是也只是谴责而已,并没有动手。
大多数人都要看看这个嚣张之人又是凭什么如此恃才傲物。
没想到何景的一首诗便让他们闭了嘴。
只见不一会儿,纸面上便出现了几行漂亮的楷体。
“七夕景迢迢,相逢只一宵。月为开帐烛,云作渡河桥。映水金冠动,当风玉佩摇。未愁更漏促,离别在明朝。”
这首诗别出心裁,没有千篇一律的只写牛郎织女相逢之喜悦,而是更进一步,看到明朝离别之苦,在众多的诗文中也是独树一帜。
众人看了之后都有些缄默,看来此人的嚣张也不是没有道理的,刚才的谩骂声在此刻就齐刷刷转换成了赞美,而他刚才的无礼也就成了文人风骨。
见到众人的称赞不断,何景的心中有些得意,但是他想要的可不止这个,悄悄地看了一眼不远处的墨谦。
高声说道:“两位兄台为何独自饮酒,莫非是看不起何某吗?还是觉得看不上在场各位才子的诗词?”
大厅里的人把目光转向了远处,只见那里的墨谦和白前辈都在魂游天外,一个呆呆的望着天花板,一个在跟地板较劲,压根就没有理会这边的斗诗。
不是他们故意无礼,只是墨谦对于诗词之类的东西在前世的时候就已经被强迫着背了许多,现在到了这里也就图看个美女消遣一下,又何必跟诗词过不去呢?
而白前辈……他是单纯看不懂。
但是何景的刻意指出,这两人的行为落在大家的眼里,那就成了傲慢了。
要知道“士农工商”四等,士是排在第一等的,无论去到哪里都会受人尊重,一个个养成了高人一等的姿态,怎么忍受得了这样的无视,何况还是穿着朴素的两人。
于是在何景身边人的起哄下,墨谦两人也被口诛笔伐了一番。
这时,便有人说道:“看这两位,想必也是有才学的,却如此傲慢,不如请两位显示一下你们的才华,也好让我们心服口服啊。”
“没错,若是没有才学还这般无礼,我只能叫人把你们给轰出去了,以为你这不止是对我们无礼,还是对菲妍姑娘无礼。”
何景身边的一个人趁机说道。
此话一出,便得到了众人响应。
“没错,把他轰出去。”
“那不知我要怎么样才能证明自己的才学?”
墨谦睡眼惺忪地走过去,这些文人一直作诗实在是太无趣了,我是来这里看美女的呀,怎么一进来就看到了一堆的大老爷们凑堆互相吹捧。
墨谦一时没忍住看了看天花板,结果就睡着了。
醒来时他已经成了口诛笔伐的对象。
何景身边那个人想也没想直接说道:“这简单,只要你能做出一首比我们在场的人都要好的诗,否则就给我们道……”
“咦,这诗……纤云弄巧,飞星传恨,银汉迢迢暗渡。倒有些意思。”
一人暗暗念出来,这种形式的诗似乎并没有见过,但是读起来也不觉奇怪。
何景看了一眼,有些嗤之以鼻,不过是格式新一点罢了,但是内容的“巧”和“恨”照样是在倾诉牛郎织女的悲剧,一开篇便落入了俗套。
再者,他对自己的诗非常有信心。
偏过头去不再看,只等待此人写完了再好好羞辱一番。
但是他却没有等来想象中的嘲讽,而是周围连续不断的惊叹声。
“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柔情似水,佳期如梦,忍顾鹊桥归路。”
每念出一句,便有无数的赞叹,这首词虽然格律与大齐的不相同,但是好还是不好,众人都能看得出来的,寥寥几句便把牛郎织女的情意和相见不得的无奈写得淋漓尽致。
迢迢银河水,将两个相爱的人隔开,要相见事多么不容易。
接下来便是铺开笔墨赞叹,久别的情侣在金风玉露之夜碧落银河之畔相会,这一刻,抵得上人间千万遍的相会。
只是佳期却似梦一般倏而即逝,相会的鹊桥一会儿便成了分别的归路。
听到最后一句,何景再也坐不住了,“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茶杯往桌子上一顿,惊愕地站起来。
他知道自己这首诗他是无法超越了,再给他十年他也写不出这样的佳句。在场的人都被这最后一句的神来之笔给镇住了,这首诗的前面全都是在写牛郎织女的悲剧。
若是论文藻,绝对是上佳。
但是也没有跳出前人对于七夕“欢娱苦短”的主题,哀婉,凄楚。
但是最后一句已经不仅仅是辞藻的差别了,这是境界上的差异。
即使是相隔两地那又如何,真正的爱情,即便是天各一方,也比终日相伴的庸俗情趣要可贵得多。
“啪啪啪”,不知是谁带头鼓起掌来,最后全场都想起热烈的掌声,楼上的姑娘们都痴痴地看着下面的墨谦,这首词,已经彻底将他们给征服了。
只是在墨谦看不到的地方,一个绝美的女子早已哭成了泪人,泪珠滴落在地上,碎裂成腊梅,她轻声自言自语:“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吗?”
是了,他们把我们分隔两地又有何用,只要两情至死不渝,又何必去贪求卿卿我我的朝欢暮乐。
女子抹了抹眼角的泪珠,眼神变得坚定起来。
第七十一章 强抢()
“好词!”二楼的角落的雅间里,一个浑身书卷气息、头发花白,但精神健硕的老人忍不住拍案而起。
“自古以来,凡是说到七夕都逃不过欢娱苦短四个字,但是这少年却能够别出心裁,将悲观用一句‘岂在朝朝暮暮’化解,实属难得,已经许多年没有见过这等上佳的词句,今天来这里值了。”
“林老爷子,自从您从国子监祭酒致士之后,我也很久没有见到你这么夸赞词句了,不过这首词确实不错,回头我便找人誊抄下来,也好让星云会的各位好好品鉴一番。”
旁边一位翩翩公子说道,轻声细语,但是语气中包含着自信和威严。
若是墨谦在这里,他一定能认出来,这便是在NY县遇见过跟他学习新式拳法………剪刀石头布的那一位趣人,唐方唐行圆。
林源往前走几步,透过窗户看向下方的大厅处,搜索一下,最终目光落在了一个慵懒的少年身上。刚才便是这个少年吟诵的这首佳作吗?
只是这么小的年纪便有这种情感上的经历,让林源有点不确定。
林源揪着胡子,理智告诉他这般年纪的少年还写不出这种词句,也许是找人代笔的,但是内心中又隐隐希望这就是他写的。
唐方看见林源一边揪着胡子一边摇头,有些疑惑,刚才还好好的呢,怎么就这一会儿就唉声叹气的,莫非是这人不合林老爷子的心意。
“哈哈,林老爷子你看得这么入神,我也有点好奇这是什么样的人了。”
他们这是雅间,四面封闭,刚才只是听到了别人吟咏墨谦写出来的词句,所以并不知道下面是什么人。
林源没有搭话,唐方也就自己走上前去,扶着窗户探出头向下面望去,只是这一看,唐方吓了一跳,“这……这不是墨兄吗?”
…………
…………
“现在你们还有什么意见吗?”
墨谦向着周围环视一圈,但凡是刚才羞辱过他的,都羞愧地低下了头。
丢人啊,自己嘲讽别人没有才学,转瞬间别人就写了一首佳作,还是能够名流千古的那一种,脸都被打肿了。
“好吧,既然你们没有意见,那我就回去睡觉了。”
墨谦打了一个呵欠,出这种无聊的题目真是不让人省心啊,现在还困得很呢。
“对了,听说你们这里有一个挺漂亮的姑娘叫什么的来着,等她出题的时候记得叫我一声啊!我都等了那么久了,不见见总不好吧。”
什么?不但是何景愣住了,在场的所有人都愣住了。
一个个瞪大了眼睛,跟见了鬼一样,眼前这个人不会是个傻子吧,最漂亮的姑娘,不是已经被你拿下了吗?
炫耀,绝对是红果果的炫耀。
墨谦当然不知道他们在想什么,撩了撩眼前散落的头发,摇摇晃晃地向着原来的方向走去。
这时之前的那一位美妇走到墨谦的前面,轻声说道:“公子留步。”
“嗯?”墨谦疑惑地看着这位美妇。
随后只见那美妇手掌轻轻一拍,楼上清脆悦耳的丝竹声响起,随后几个身着华丽服饰的女子走出来,莲步轻踏,手上拿着花篮,向着空中抛洒花瓣。
一时间水榭阁仿佛成了花的海洋。
恍惚之间,一个女子从花海中走出来,身上穿着白色的轻纱,衣袖缓缓挥动,露出洁白的藕臂。
从背后看去,只见一个窈窕的身影正在扭动着腰肢,一举一动都牵动着在场众人的眼神。
“美,实在是太美了,不枉我从广海府一直追到NY县何景喃喃说道。
墨谦揉揉眼睛,不明白这是在干什么,又看了一眼远处正在酣睡的白前辈……羡慕啊。
美妇在一旁解释道:“刚才公子的词正和这位姑娘的心意,所以能得到菲妍姑娘的款待。”
“菲妍?”有点耳熟,莫非是她?墨谦扭过头,但是那个身影却又不像是那种感觉。
那婀娜的身影转过来,脸上蒙着薄薄的轻纱,只留下一双灵动的眸子,但是掩饰不住倾城之色。一曲舞罢,身后的舞女都退了场,只剩下那个白衣女子。
有人适时地碰上一杯酒,白衣女子拿起酒杯冲着墨谦一笑,款款向着墨谦走来。
“慢着!”何景一个箭步走上前,正好挡在白衣女子的身前,“你不能给他敬酒。”
白衣女子没有答话,只是用灵动的大眼睛疑惑地看着他。
“菲妍,你难道不知道我的心意吗?”何景一把抓住白衣女子的手,而那女子面露惊慌之色,手中的酒杯也吃痛掉了下去。
“不对。”何景忽然道,随手扯下女子的面纱,一张绝美的面容显露了出来,虽然不及菲妍,但是却胜在娇俏可爱。
“你不是菲妍?她在哪里?”何景冷声说道。
那女子慌张地挣脱何景的手,后退了几步,不知如何答话。
何景扫过女子绝美的脸庞,“哼,今天找不到菲妍,看你的姿色也不逊于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