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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权神色一正,面露不舍的劝慰道,孙策朗声大笑,“男儿志在四方,身为主将,痴迷温柔乡中,岂不让将士们心寒,个人事小,江东事大,我跟大乔已经商议过了,她对我是极赞成的,哥哥走后,家中大小诸事,可就全拜二弟了。”
“大哥何必跟我客气,你就放心吧,我一定会照顾好娘亲嫂嫂,绝不让大哥担心。”孙权忙拍着胸脯答应道。
周瑜跟小乔,两人并没有多说什么,仅仅几个眼神,彼此便心有灵犀的理解了对方的想法。
周瑜仪表不俗,才貌双绝,统兵又有过人之处,剑法也颇为精通,能寻到如此郎君,小乔心里比吃了蜜糖还要甜蜜,何况,周瑜跟别人不同,她对女人懂得呵护,心细如发,对丝竹弦乐,也有很深的造诣,小乔根本找不出周瑜身上丝毫的瑕疵,完美的就像天上璀璨的星辰,全是他迷人的光彩。
这一点,确实如此,周瑜堪称三国中独一无二的人物,不但博学多才,还样样精通,音乐,统兵,出谋,文采,剑法气度就连相貌,无有半点瑕疵,让人根本挑不出毛病来,这样一个人,对吃苦受累的山地战游击战恰恰又钻研的极为通透,很难想象,会有人成为他棘手的对手。
无论情场,还是战场!
孙策周瑜都没有过多留恋新婚的甜蜜,荆州眼下已跟曹操交手,若不谨慎对待,形势极有可能失去掌控。
太史慈鲁肃虽然都在荆襄,可孙策周瑜还是放心不下,毕竟,此番面对的是曹操!
顺利拿下谯县,张辽马不停蹄继续向许昌进发,打了胜仗的吕布,心中大喜,跟麾下兵将一番摆酒庆贺之后,带着醉醺醺的酒气,吕布摇摇晃晃的回了营帐,帐帘刚一跳起,突噜一声,打了个酒嗝,看到床榻旁的美人,吕布的眼珠子顿时瞪大了,而且,都冒出了野兽般的红光。
兵将出征,绝不能携带家眷,吕布身为三军之主,却公然置若罔闻,将治军铁则抛诸脑后。
因为,一,吕布好色,而且是非常好色!
二,貂蝉漂亮,而且是绝世无双!
所以,吕布根本舍不得将貂蝉放在家中!
红颜薄命,红颜祸水,这两个词用在貂蝉的身上,都非常贴切。
貂蝉本就是王允府中的歌姬,说的直白些,仅仅是供王允私人欢愉的玩物罢了,每日都要在王允面前尽情起舞,博老儿一笑,因为,这是貂蝉的命,也是她的职责。
王允是忠臣不假,对汉室堪称尽心尽力,可他的府中网络天下艳丽歌姬,并没有存什么正念,仅仅是满足自己的私…欲。
适逢老贼董卓霍乱朝纲,独霸京师,貂蝉才有了利用的价值,否则的话,貂蝉的清白,早晚要被王允所害,但是,她并不恨王允,因为,她的命,是王允给她的,无论身子给谁,对貂蝉来说,都没有任何分别。
王允将她从柳巷勾栏中买下,供养她这么多年,能在乱世活下来,还能活的这么好,貂蝉早就知足了。
岂不知,多少逃难流离的人为了一口饼在路边伸开双开任人骑乘,爹娘狠心将自己卖到勾栏中,貂蝉的心,早就死了,王允养了她这么多年,她非常感激,就算迟早身子要被王允夺走,她也觉得自己比很多人都要幸运。
没成想,王允巧使连环计,让貂蝉周旋于董卓吕布之间,貂蝉为报王允的养育之恩,忍屈含辱,将吕布董卓戏耍于石榴裙下,把两人魂儿都勾走了,之后,董卓死了,吕布逃了,王允也死了,貂蝉虽然完成了使命,可依旧难逃被吕布玩…弄的下场。
吕布好色,貂蝉知道,他在乎的,眷恋的仅仅是自己的身体。
吕布顾家,对妻女极为呵护宠爱,可严氏无论美貌还是身段,哪一点及得上自己,可对严氏,吕布却近乎百依百顺,对女儿吕绮玲也是宠如掌上明珠,而貂蝉,仅仅是吕布用来发泄…兽…欲…的工具。
吕布真要爱她,严氏哪里比的上貂蝉,可,在吕布家中,无论吕布,还是严氏,又或者吕布的千金吕绮玲,地位都高高在上,貂蝉,仅仅是一个漂亮的玩物。
不过,貂蝉也不在意,她早就认命了,没有王允,自己依旧要在青楼周旋于那些丑恶的男人身旁,卑贱谄媚的讨他们欢喜,没有连环计,自己注定也要被王允收入房中,最多是金窝藏娇,不会有任何的名分,有了连环计,一个是恶贯满盈的董卓,一个盖世无双的吕布,似乎,无论怎么选,自己的人生轨迹,都不会有丝毫的改变,纵然生的绝世貌美,依旧要卖弄风情取悦男人,只不过,对象不同罢了。
见吕布眼冒红光,粗气直喘,貂蝉早已习惯,脸上没有丝毫的波动,这对她来说,仅仅是敷衍的皮…肉…应酬罢了,仅仅是为了活着,没有尊严的活着。
貂蝉,美的**蚀骨,吕布每次看到她,都能瞬间变身,失去理智的近乎野马般疯狂起来,貂蝉穿着一件素白的长裙,那精致的瓜子脸,细长白皙的粉颈,柔美圆润的锁骨,还有那纤细的腰肢,虽隔着衣裙,依旧凹凸玲珑,曲线完美,尤其是胸前,饱满浑圆,沟壑分明,那呼之欲出的澎湃,让吕布呼吸都立马凝结了,想也不想,吕布就冲到了床前,一边大口的喘着气,一边胡乱的撤去身上的衣袍。
(。)
第四百五十三章;小小司马懿()
在颍川附近的嵩山,一处丛林中,一个白衣少年,屏气凝神,手持弓弦,正冷漠沉静的瞄向前方。
手里的牛角弓弦已经拉到了极限,整个犀角弓身上,绷的咯吱咯吱直响,泛着寒光的箭簇正对准正前方二十丈开外的一头鹿。
少年,约莫十五六岁,长的眉目清秀,五官端正,目光锐利,鹰鼻坚挺,面色略显阴霾,脸上透着与他年龄极不相称的成熟和睿智。
那头鹿正藏身在一片丛林中,安详的咀嚼着细嫩的草叶,浑然不觉灾难即将降临。
稀疏的树林,并不能提供什么像样的遮护,光秃秃的枝干和棺木在它身前交错伸展,宛如一个天然的囚笼,把它巨大的身躯笼罩在其中。
少年没有丝毫犹豫,可是,眼看就要脱弦射出的时候,身后的突然有人喊了一声“且慢!”
“嗖”
听到响动,鹿顿时警觉,撒腿就跑,可是,白衣少年依旧很冷静沉着的射出了利箭,而且,箭光过处,鹿应声而倒。
就算有人吵了少年,让鹿有了警觉,可白衣少年,还是异常果断,而且毫不留情!
锋利的箭簇,只一瞬间,就穿过了枝条间的空隙,刺穿鹿的毛皮,割开热气腾腾的血肉,准确狠厉的将它的心脏击的粉碎。
少年收箭转身,脸色顿时沉了下来,“孔明,你这是何意?为何拦我?”
被称作孔明的,是司马懿的知交好友,胡昭,表字孔明,并非那位诸葛亮!
胡昭,二十六七岁,整整比司马懿大了十岁,不过,两人却相交甚笃,交情处的不错。
胡昭轻轻摇了摇头“那只鹿是头母鹿,而且,已经有了孩子,怕是不久就要临盆了吧。”
那头鹿,大腹便便,眼中透着即将为人母的柔光,胡昭常年在山野中隐居,对林中鸟兽的习性非常了解,加之心细如发,眼光锐利,仅仅只看了一眼,他就知道这头鹿,是母鹿,而且还有了身孕,所以才及时的提醒司马懿。
司马懿没好气的瞪了他一眼,“麋鹿即将临盆,让我箭下留情,孔明,这是打猎,不是讲学,你心肠这么仁厚,就不该陪我前来射猎。”司马懿大为不满,胡昭的个性,让他很是看不惯。
动不动,就一副讲学敦教的样子,嘴里出口,不是学问,就是仁义,不过,胡昭却真有实材,只可惜,心性太软弱了。
司马懿劝过胡昭多次,胡昭也不听劝,这不,在冀州呆了一阵,居然呆上瘾了,此番回颍川,还想将全家都迁往冀州。
“司马懿,你这心性,哎”
自己明明提醒了他,可惜,母鹿最终还是死在司马懿的箭下,胡昭轻轻的摇了摇头,虽然司马懿还小,可是,这心智,这手段,让胡昭都觉得有些发寒。
胡昭从腰间拿出酒囊,一边赏景,一边喝酒,司马懿则飞快的挥舞着剃刀在麋鹿身上招呼起来。
不一会,生起篝火,浓浓的肉香味就飘散了出来,将烤好的鹿肉递给胡昭,胡昭接过来,眉梢微微抖了两下,一想到这是头即将临盆的母鹿,胡昭心里就不是滋味,可司马懿却浑不在意,而且,他让胡昭吃熟的,自己却吃的。
“司马懿,生肉有什么好吃的,能吃出香味来吗?”瞅着司马懿满嘴带血狼吞虎咽的粗蛮模样,胡昭的心里翻江倒海无法平静。
“昔日老秦人,就是这般,人啊,太过安逸,身上的野性就会褪去,我吃生肉,是为了提醒自己,适逢乱世,人,就得像狼一样机警果断狠辣,才能活的更好更长久。”
司马懿用剃刀割开血淋淋的鹿腿,抓起来往嘴里就塞,虽是白面书生,可此刻司马懿的吃相,却真的跟一头野狼一样。
“日后,我就不回来了,你呢,有什么打算!”
冀州安定,陈削的诸多举措,都让胡昭很欣慰,虽然,他也出身世家豪门,可他早就隐居避世多年了,朝党纷争,乱世逐鹿,这些是非他不想理会,只想躬耕田间,闲云野鹤般平平淡淡的,一家和睦,心无旁骛,对他来说,就知足了。
“我打算凉州走一走。”
司马懿擦了擦嘴角的血迹,看向胡昭,两眼闪亮,胡昭听完之后,顿时面露愁容,“你是想去找韩遂马腾,你究竟要做什么?”
“看罢,什么事都瞒不过你,你这种人,不去朝党,不去沙场,实在太可惜了,不错,我正有此意,乱世,就该有乱世应有的样子!如今,江东势如猛虎,马上就要跟曹操决一雌雄,陈削在冀州,虎视眈眈,悠闲的作壁上观,汉中张鲁跟西川刘璋,也仇深似火,西凉,太过安静了,陈削也太过安逸了,呵呵,难道不是吗?义军是反贼,本该举天下雄兵,共同征讨这些篡逆,可现在的局势,却让陈削独坐钓鱼台,坐收别人的渔利,这根本说不过去。”
司马懿朗声一阵大笑,随即解下挂在腰间的酒囊,一仰脖,咕嘟嘟的灌了几口。
“呵呵,你要知道,我可正打算搬去冀州的,你这是就故意挑起是非啊,难道就不怕老朋友遭了殃,受到战火波及。”
胡昭面露愁容,对司马懿的做法很不满,司马懿却不在意:“谁出事,你也不会有事,三等谋士,谋人,二等谋士谋事,一等谋士,谋己,孔明,你恰恰就是这第一等,为何迁去冀州,因为你比谁都清楚,那里很安全,甚至是最安全的地方,就算形势有变,也瞒不过你的火眼金睛,我相信,你是不会有事的。”
胡昭不解的问道“你现在尚未出仕,这么做,究竟意欲何为,?将韩遂马腾引入中原,你可知道会有什么后果?”
司马懿笑道“我这么做,没什么不对,让反贼跟反贼斗的你死我活,有什么不好,韩遂马腾,为祸多年,就算接受朝廷招安,也仅仅是披上了一层伪装罢了,他们跟陈削是一类人,都是反贼,这种人,死的再多,也是理所应当的事。”
第四百五十四章;刘璋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