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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听来听去,这么一个少年从军的履历很平常啊,没听出有什么特别。
“嗯,埃利诺,他怎么了?”
狄雅歌笑吟吟提说重点:“陛下不奇怪吗,他今年19岁,和亚布·伊德斯是一样大啊,又在军中效力,更是贵族出身,规模那样盛大的塔里亚斯大会,他却为什么没来参加?以致陛下现在听到他的名字都这样陌生呢?”
王眉头一皱:“他没来参加?是啊,为什么?”
狄雅歌说:“我这次碰到他,才知道原来是正赶上有任务被派出去了,要追讨一伙逃进哈卡尔深山区的旧势力残部,以致错过时间没能赴会。据说当时,就因为塔里亚斯大会日期将近,好多军中将士,尤其越有实力的,越想躲过这次出任务,都是憋着劲头想赶来哈图萨斯赴会夺魁呢。结果,军中推来推去踢皮球,请假的请假、称病的称病,有的甚至一听到风声就干脆提前脚底抹油,说是已经上路出发往哈图萨斯去了……总而言之呢,不讨好的任务谁都不愿去。其实说起来,那原本根本不是派给埃利诺这一队人的,但眼见人人都不想去,结果他就自告奋勇站出来了,带着一班兄弟进山追逃。”
啊?!凯瑟王瞠目结舌,对呀,这倒真真是给他提了个醒,开办塔里亚斯大会本是为了选拔人才,目的是强军!但如果因此是与军中真正该履行的职责发生时间冲撞时,竟至闹到正经出任务都没人愿意去了,那也真是很麻烦呐!嗯,这的确是他必须要顾及的问题!
他因此听出了意思:“埃利诺?!你说这小子……是自告奋勇替别人去的?”
狄雅歌笑呵呵点头:“是啊,我听了也觉得奇怪,就问他是怎么想的,错过如此良机,不觉得可惜吗?结果陛下你猜,他怎么回答我?这小子居然一幅理所当然的模样对我说:追逃灭敌这是玩真的,是职责;参加赛会那却都是玩假的,赢得再多也只是个荣誉。你说倒该算哪个大?塔里亚斯大会么,王令都说了今后是要长远办下去的,即便错过这次,以后也肯定还有机会。可是追讨敌人就不一样了,万一放过时机,还能不能有第二次机会灭掉他,恐怕连神明都不敢保证吧?”
凯瑟王听得惊奇:“他亲口这么说的?”
狄雅歌痛快点头:“是啊,说得理所当然,甚至反过来奇怪为什么我竟会有此一问。”
行!有种!王当即向外一指:“就凭这一句话,去!立刻把这小子给我找来!就由你带队走一趟奥比斯,记着啊,这道王令是要一路走一路宣扬,各地所遇军营驻地,就以过路歇脚为名,能不放过的都不放过。要做到最大声势,然后到了奥比斯,也一定是要在军中当众宣布、郑重宣布,是要他到哈图萨斯来同样授奖,赐赠金刀!”
狄雅歌微笑领命:“我就知道陛下一定会感兴趣。对,这样一来,做出个样子,以后就不用再担心还有人会因此逃任务了。”
转身离去时,不想凯瑟王又叫住他,心思转动分明有了更好的主意:“对了,顺便把我那匹‘黑鬃’也带上,还要把专为逢大典时用的那一套最华丽的鞍甲全都披戴齐全,另外,再带一件我的战袍披风,到了奥比斯,就在军中、当众、给这小子披金袍、上战马!让他骑着‘黑鬃’来哈图萨斯!”
这下,才轮到狄雅歌瞠目结舌了,好半天才念叨出一句:“老天,要是伊尔坦邦尼冥河在望,都不知道会不会乐得重新活过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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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的坐骑,自然是一等一的名种神驹,高头战马牵出来,仅是体格已比普通战马大出许多,站进日光下,通体油亮黑鬃毛反射光芒、亮如黑缎。神驹已是眩目,还有每逢仪式大典时专用的鞍甲更是华丽无比。那种场合看重的本就是仪仗,因此战马披挂也必是华丽到无上顶级,连缰绳扣都是黄金铸造,那百分百是独一无二仅属于王者一人的华贵尊荣。
按照王令,狄雅歌率队一路奔赴奥比斯,也分明是拿出了最华丽的阵仗。禁军队列阵容一切皆按照王驾出巡的模样,开路仪仗、金旗飘展,所过之处大张旗鼓的宣扬,一时间着实让处处军营震了天。神明啊,这么大的阵容,远赴千里是为去迎接一个中队长?而理由,只是因为他为了出任务而没能参加塔里亚斯大会?就因为看重职责,胜于看重个人荣耀,自告奋勇担了别人都不愿意去的差事,所以一国之王就补给他无与伦比的至高荣耀?!
王的坐骑宝马威武非常,牵入万军丛中,仅是那一身金灿灿的披挂鞍甲已足够晃瞎一双眼。如此阵容一路高调来到奥比斯城邦,就真真是要连领主索玛尔也被惊动了,瞠目结舌、多少人的下巴齐落地是半点不夸张。索玛尔简直难以置信,自己军中完全是一个不起眼的普通中队长,居然会有这么大脸面!
领主高官的反应尚且如此,真到军中迎上埃利诺,万千军士的反应就更不用说了,埃利诺的一班兄弟个个围趸欢呼,而当初拼命躲任务的家伙,则无不是痛心疾首后悔的肠子都青了。可恶啊,真去塔里亚斯大会,实力不够也未能夺魁,到如今看来真真是太得不偿失,早知如此,当初还不如是自己痛快去呢……
而作为当事人的埃利诺,才是最被震傻了的一个,这……什么状况?!
狄雅歌在万军之前为他披上金丝战袍,然后闪身一让,笑迎上马:“战袍为你加身,禁军为你开路,这是陛下奖赏的荣耀,请上马。”
埃利诺瞠目结舌,低头看看,拜托,这是国王的战袍哎,上面金丝绣织的图案都是王者专属,好不容易回过神,他拼命摇头已如拨浪鼓:“不不不,这个不行,我怎么能披这个?”
19岁的小伙子真快昏倒了,狄雅歌却坚称王令如此,不容推辞!宝马神驹眩目闪亮,埃利诺已经完全晕头转向:“这……到底怎么回事啊?我……我干什么了?”
狄雅歌微微一笑:“这还不明白,你的运气来了,快上马,别磨蹭了,陛下还在哈图萨斯等着你呢。”
披着王的战袍、骑着王的宝马,一路归程,所过之处简直比来时更热闹,无论军士百姓,人人争相要一睹真容,这家伙是什么人呐,怎么会有这么大的脸面?可以毫不夸张的说,埃利诺完全就是一路涨着烧开锅的大红脸被‘羞’到了哈图萨斯。老天,头皮要炸了!少年满心嘀咕最真实的感触只有一个:事实证明,这种万众瞩目的差事的确不是什么人都能干的,真不知道这到底是在嘉奖他,还是存心寒碜他。乖乖神明,哈图萨斯还有几天才到?再继续下去他真心忍不住想要撒腿开溜啦!!
NO。3-079 埃利诺()
终于来到哈图萨斯,埃利诺分明已经被‘摧残’掉半条命,王宫觐见,他完全是挂出一张苦脸,开口即问:“陛下,这个……什么状况啊?”
凯瑟王露出惊奇:“你自己不知道?”
埃利诺看起来都快哭了,指指狄雅歌:“是,禁军长官大人都说清楚了,可是,我是说……有这个必要吗?一路上都感觉自己好像变成猴子一样,走到哪里都被围观,这个太太……太恐怖了吧?”
凯瑟王哈哈大笑:“怎么?放给别人求都求不到,你还不习惯?”
埃利诺的脸更苦:“能习惯吗?我又不是王?”
真正的王努力忍笑,发现这小子倒是够直白,到了王宫也不见拘束紧张,有什么说什么张口没顾忌。他上下打量,心里不自觉的已经是在用亚布做比较。同岁年轻人,这个老臣遗孤没有巴比伦少年的俊美,却不输健壮,一眼望去倒也算是块好兵料。
撇去闲话,王开口问重点:“听说你是出任务,带队进山追逃,所以错过塔里亚斯大会。说说,任务执行得怎么样,结果如何?”
埃利诺挠挠头,完全没有军人复命时应有的严肃,好像非常随意的就念出来:“当然是完工才能收队啊。追的是原来米坦尼-托鲁斯城邦的领主伊坦库尼的卫队残部,一共316人,毙了273个,伤了37个被俘。我们这边一个中队120人,伤了16个,还损失了42匹马……”
一路念下去,王的眼中露出惊奇:“等等,没人阵亡?”
埃利诺似乎觉得很可笑:“追这么一群残兵败将,再死人还像话么?”
王听出了意思:“你觉得这都是理所当然的?怎么做的?仔细说说。”
“就是……尽量能不打就不打呗。那些家伙跑进山里,好像就是生怕断了水源,所以总是宿在山流水边,追了几天我就发现了,他们完全是在顺着山里的那条河往里跑。于是呢,就干脆分成两股,一股绕到上游去,找个合适地方建了个木泥坝,反正也不用多精细,只要能一时拦住水就行;另外一股人,我就带着他们替这些家伙‘探路’,看看要是换了我的话,会再选哪里过夜才觉得最合适安全。这样从上游反着找下去,果然就逮了个正着。那些人只会看屁股后面有没有追兵,根本没想到已经是进了包围圈,所以一点防备也没有。到了夜里我们悄悄接近,就在外围林子里撒好桐油,然后一发信号,两边同时一起动:这边撤坝放水,那边点火烧山,肯定是跑不掉了:他们被圈起来的地方,一边是河一边是火。往河边跑呢,下来的是洪水;躲洪水呢,这边都是火墙,乱成一团还用谁去打?零星跑出一些,不也就是收拾残局了么。其实……必须澄清一下,伤的那16个,也纯粹是自己不小心发生意外,有的是滑进水里撞石头了,有的是一不留神也让火给撩到了,要说马匹损失得多,主要还是没经验,忘了这个茬,火一点,马惊了到处乱跑,根本拢不住……”
凯瑟王越听越有趣,冰蓝色的瞳仁放了光。看不出来,这小子还是块大材?可是……他歪头想想又不对:“等等,桐油?你们去追逃,随身还带着桐油?难不成是一开始就想着用火攻?”
埃利诺嘿嘿一笑:“既然是进山嘛,山里能用的东西不就是那些?要么放火烧、要么砍木头,要么挖陷阱,反正……想尽量不用自己打,当然就要多利用这些能用的,所以……各样工具的确是带了不少,什么锤子、镐头、麻绳、渔网的,还有猎人用的那种下夹子的玩意,能想到的全带齐了。”
凯瑟王再也难忍的哈哈大笑:“我的天,你们这是行军还是去山里落户啊?谁见过有带这些东西去追敌的?”
埃利诺笑得难看:“见没见过,管用就好嘛。”
这下,王对他的兴趣越发浓厚,忽然站起来说:“开眼了,第一次听说有不愿意自己动手的兵,你是不敢打呢?还是纯粹不想打?走,试试你的身手去。”
走到觐见厅外的大广场,摇身一变这里就成练武场,王脱去外袍,拔出佩剑:“来吧,看看你这手底下的本事到底有多少。”
埃利诺瞪大眼睛,比武?看狄雅歌递上佩剑,他一时显得迟疑:“陛下,你来真的?”
凯瑟王眉头一挑:“难道还是假的?怎么了,怕了?”
他笑得难看:“不是怕,只是……这个……与王对战,万一伤了陛下怎么办?”
一言出口,所有在场的人都要荒唐大笑了,麦西姆张口笑骂:“好小子,你的口气也太大了,有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