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聚奇塔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爱人的头颅-第33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了他孩子般的脸上,他埋入了黑暗中,在那个瞬间,我突然想到了自己是不是也会象他一样被自己的战友掩埋在阵地上。真可笑,当时我只想到这个,我没有想到我居然连小四川都不如,没人能来掩埋我,孤独地在这儿躺了那么多年。我真羡慕我亲手掩埋的小四川,我真想他啊。     
下雨了,秋后的天气就是这么多变,雨点透过野草敲打在我的骨头上,湿润了我的灵魂,最好永远都这样,细细的小雨,冲刷我的尘土,从我踏进朝鲜,到现在,五十年了,我还从没象样的洗过一次澡呢。我只能靠大自然的雨点来洗我的骨头。但有时候这雨真该死,它使我的肌肉和皮肤加速腐烂,早早地使我变成了现在的样子。至于下大雨的时候则是一场灾难,在七八月份的雨季,我全身的骨头被大雨浸泡着,有时不太走运,山洪爆发,许多石头会从我的身上滚过去,把我的骨头弄得几乎散架。至少现在我的大多数骨头都已经开裂了,骨髓暴露着,在炎热的夏天会发出磷火,有好几根脆弱的肋骨早就断成好几段了。我无力地张着嘴巴,那些雪白的牙齿却奇迹般地完好无损,这样子真可笑,如果被妈妈看到,她也许会难过得去死的。     
死后最初那几年,我一直在愤怒中度过,到了十年以后,我希望那些偶尔来巡逻的南朝鲜士兵能把我埋掉,但没人这么做。到了二十年以后,我对南朝鲜人失去了希望,我开始日夜期盼着朝鲜人民军能够打过三八线来,又过了十年,我的这种希望也破灭了。到了四十年以后,我近乎绝望了,我孤独地躺在这里,望着天空,望着每一朵飘向西面的云。我不再对朝鲜人和美国人报以希望,我只希望我的中国能够来把我掩埋,我不需要进烈士陵园,我甚至连幕碑都可以不要,我只想让泥土覆盖我,那些芳香的泥土,浸染过我和我的战友们鲜血的泥土。在这片地下,我一定能够见到他们,他们和我一样年轻,我们快乐地相聚在一起,可以在地下享受和平,也可以在地下和那些美国人继续战斗。     
战斗,战斗,其实我这个人生来讨厌战斗,天生胆小的我第一次摸枪的时候让全连人都笑了起来,却没想到在1951年的五月,我成了战斗最勇猛的人。我记不清我打死了多少美国人,最多的一次是一梭子打倒了他们八个。但在那一年的五月,一个红色的五月,我们不太走运,当我们发现我们每天只能吃到两顿饭,子弹只有十几梭的时候,美国人铺天盖地的轰炸开始了。他妈的这算什么战争,连人都没见到,只看到远方飞来的炮弹和头上的美国轰炸机,这也叫战争吗?这是屠杀。在狭长的山谷里,我们动弹不得,成了肉靶子,到处都是横飞的血肉,残缺的四肢,还有受惊后狂奔的骡马。我的耳朵,那双倒霉的耳朵,曾经在盖马高原冻伤,现在又被炮弹声震出了血。这时,我看到了美国坦克,先是飞扬的尘土,然后是那隆隆的履带声,再是高高的炮筒,最后是炮筒中火光一闪,它在向我们开炮。立刻,我们队伍的中央倒下了一大片,几十辆坦克肆无忌惮地来回碾压着地上我们早已失去抵抗能力的人。突然后面有人来通知,我们被包围了,与指挥部失去了联系,要我们自己突围。我们所有的人都感到了一种绝望,我们没有逃,我们都向坦克冲去,但我们的人象是被一阵飓风吹倒的一样纷纷倒在了地上。我不想死,我们必须要活着突围回去,于是我们几百人向山上冲去,生存是人的本能,我们毫无遮栏掩护地面对美国人的机枪阵地,我们奇迹般地冲了过去,消灭了他们几十个人,还抓住了一个俘虏。     
我们带着俘虏在北汉江边的树林里穿行着,我们只知道向北去。因为我粗通英文,所以由我押着那家伙,他看上去年龄也和我差不多,只是两腮布满了胡茬,他不愿和我们说话,懒洋洋的样子。当我们走到树林外的时候,忽然一阵暴风雪般的机枪向我们打来,我们快步穿过那一块空旷地向另一片树林冲去,但没想到那片树林里也有美国人,我们又死了一大片。我们退回了山上,等天黑以后,我们冒险下山向一条小河偷偷地摸去,当我们正涉过寒冷的河水时,我身边的美国俘虏突然大叫了起来,立刻引来了美国人的一串子弹,他们的探照灯在河上扫过,在灯光下,我们的鲜血染红了整条河流。我用枪托打昏了那个该死的美国俘虏,然后丢下了他向河对岸跑去,我们只剩下了几十人,冲入了一条荒凉的山谷。     
我知道,穿过山谷我们就突围了,我再也顾不上隐蔽了,撒开双腿飞奔着,那天晚上的月亮特别的圆,我就向着月亮跑。月亮又圆又亮,不知什么原因,在我见过的所有的月夜里,那一晚的月亮最美。我的脚踩着高高的野草,晚风从我的两耳边掠过,我大口地喘着气,渐渐地,我发现只剩下我一个人了,我们的人全都死了。我忽然感到自己飞了起来,向月亮飞去了,我恍惚觉得圆圆的月亮就象妈妈的脸。     
我飞得真畅快,从没这样畅快淋漓过,我就象一只鸟,俯瞰着整个山谷和朝鲜大地上的慢天炮火,我第一次感到这闪烁的火光如此之美,象正月里的焰火。我越来越轻,突然又象一片羽毛似地飘在山谷里,又轻轻地跌落在了草地中。我突然意识到自己的后背心被打开一个大洞,一颗美国子弹打碎了我的心脏。     
我仰天倒在地上,鲜血象一条小溪渗入了青青的草根。我大睁着眼睛,月亮无限的明亮美丽,我明白我已经死了。     
渐渐地,枪声稀疏了,到了天明时分,一切都平静了下来。然后,时间过去了将近五十年,到今天,就象做了一场梦。     
黄昏时分,夕阳如血地照射着我,仿佛又使我回到了血腥的战场上。我忽然听到了脚步声,似乎有许多人,从山谷的另一头走来,渐渐我还闻到了活人的气味。有人来了,我看见了,是一大群南朝鲜人和几个美国人,他们的装束与几十年前已完全不一样了,他们的手里拿着各种奇形怪状的东西,象狗一样在草地里寻找着什么。快过来啊,快到我这儿来,我需要你们,就象过去我需要你们成为我的俘虏一样,来吧,快来,靠近我——发现我——掩埋我吧。如果你们心肠好,最好把我送回中国去。来啊。     
谢天谢地,他们真的来了,他们看到了我,一个美国人,面无表情地探下了身体,用手摸着我的头盖骨,比划了几下,象验收一件样品般的看了半天,最后,他说了句:“从头盖骨分析,这是个蒙古利亚人种,从遗骸身上残留的军服可以判断为中共的士兵。总之,这东西不是我们要找的。真讨厌,怎么在这儿找到的全是些讨厌的中国人?让他妈的中国人永远躺在这儿吧。”     
忽然,一个南朝鲜人高声地叫起了什么,于是那帮人都围了过去,我能看到他们在草堆里找到了一根骨头,然后美国人又拿出了一个奇怪的仪器对那狗骨头般的东西照了照,最后他兴奋地说:“诸位,我宣布,我们终于找到了美国士兵的遗骸,仪器显示,这是一根高加索人种的小腿骨,即便不是美国人,至少也是联合国军中的英国人、法国人,或土耳其人。这是一个重大成果,让我们向这位勇敢的联合国军士兵致以最崇高的敬意。”     
于是,所有的人都脱下了军帽,对着一块腐朽的骨头默哀了起来,这场面真有些滑稽。然后他们把那根骨头装进了一个金光闪闪的盒子,在夕阳下迅速地离开了山谷。     
你们别走啊——别走啊——     
一具枯骨的呼唤是无法让人类听到的。     
夜幕终于降临了,无边无际的夜色笼罩在荒芜的山谷中,一阵寒风吹过我的身体,将近五十年了,我第一次想流泪,可泪腺已经腐烂了几十年,我哭不出。     
西面的天空,闪烁着几颗星星,我盯着那儿看,西面,再往西,穿过高山,穿过丘陵,穿过平原,渡过大海,在那儿,是我的中国。     
中国,你把我忘了吗?     
妈妈,你还记得我吗?       
后记:     
在朝鲜战争后,中国政府似乎从未公布过我军确切的阵亡人数,据西方观察家估计,中国军队至少有数十万人在朝鲜战死。而其中第三、第四、第五次战役都是在三八线以南完成的,虽然我军有抢救烈士遗体或者就地掩埋的传统,但由于在某些战役中,我军遭到了重大伤亡和损失(例如180师全军覆没),有许多烈士遗体没能来得及抢救回来或者掩埋,暴露在南朝鲜的荒野中。而且难以想象南朝鲜人会给我们的战士修建坟墓,近年来常有新闻报道韩国在某地挖出许多志愿军遗骸等云云。而美国人为了他们的阵亡者遗骸可以不惜代价地寻找,而我们呢?虽说“青山处处埋忠骨,何须马革裹尸还。”可是,哪个母亲能任由自己的儿子裸露在异国他乡的荒野,哪个妻子不想让丈夫在故乡入土为安。让我们记住他们,记住那些长眠于南朝鲜荒野的中国士兵。中国不能忘了他们,就象母亲不能忘了自己的儿子。     
向五十年前为中国而奉献生命的年轻人致敬!       
………………………………………………………………………………………………………………………………………………………………………………………………………………………………………    
赤兔马的回忆    
………………………………………………………………………………………………………………………………………………………………………………………………………………………………………     
四周的人都在说着江东话,吴侬细语的,我听不太懂,唯一能听懂的,就是我的主人——关羽,明天将被处决。     
我没有悲伤,没有象年轻的时候那样从红热的眼眶里涌出大滴的眼泪,这些眼泪会在冬天冒着热气,顺着我红色的皮毛一直向下,向下,滋润干燥的泥土,但现在没有了。我一动不动地默默倾听着他们的说话,我很努力,终于懂了只言片语,也许我真的老了。     
我老了。     
我不再是那匹威名赫赫的千里马了,不再是英雄的胯下一马当先万军丛中取上将首级的神驹了,我象所有的老马一样,疲惫地甩着尾巴,肌肉习惯性地抽搐,弯曲着四条腿斜卧在马槽边。马槽里充满了热烘烘的马粪和草料的气味,冬天的草料是宝贵的,所以在马的鼻子里,闻来有一股特别的香味,这些气味混杂在一起,让我昏昏欲睡。我双眼无神地看着马厩外东吴军队黑压压的军营和满天的风雪,几个大胆的士兵偷偷地围着一团火取暖,还有一条不知是谁的狗对着火不停地叫嚷着什么。     
火苗象个女人一样扭动着身体跳舞,我总觉得好象在哪里见过,于是这火光照亮了我的记忆深处——     
我第一次见到吕布的时候,他还年轻,营帐外的火照亮了他棱角分明的脸庞还有他高大挺拔的身躯。为董卓效力的李肃牵着我来到他的面前,我明白我的使命,我只是董卓的一个工具,一件对吕布的贿赂。那时的我也很年轻,刚从河西走廊那祁连山下的牧场中被捕获驯化,成为了董卓西凉军中一匹普通的军马,后来被董卓看中,进了他的大营。     
第一次看见吕布,我就看穿了这个人的性格,对于这一点,马通常总比人敏感,而对人的判断力则更远胜于人自己。在那个夜晚,他原本是要杀死李肃的,但他一见到我就改变了主意,他非常喜欢我,心爱地抚摸着我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