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狙击南宋-第5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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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烈点点头,没有再说什么,拍拍关忠勇的肩膀,转身回去。

关忠勇兀自有些不放心,追上前问:“殿下准备如何行事?”

狄烈没有多说,只道:“你给我派两个熟悉栾城地形的兄弟,然后将我带来的人安顿好就行了。不过有一点,既便我能够得手,可能也没办法拿阿懒的人头给你。”

关忠勇闻言迟疑了一下,想了想道:“没有人头祭奠,效果是差了一点。不过,能诛除此獠,便是侥天之幸了,想来大伙也不会苛求什么。”

狄烈失笑道:“我们在这里讨论如何收取一个金军猛安级将领的性命,而这个人刚刚将你们太行十九寨杀得血流成河。若是给他人听到,怕不是以为我们疯了。哈哈哈……”

第六十四章 潜入

五月初四,辰时,狄烈与阿术、高亮及一名天平寨的向导,进入栾城。

栾城虽然是一座县城,但历史很悠久。春秋时期,晋国中军元帅、正卿栾书(谥号武子)食采于此,建为栾邑,西汉置关县,至东汉时改置栾城县。此后屡经废置,至宋朝时才算固定下来。

金军南侵时,栾城县令没有多做抵抗,弃城而逃,此城随后为金军所占。由于南侵的金军人马不多,很难做到打下一座城就占一座城。而且金国南略的意图也只是抢掠财富,并没有要占领宋国全境的意思。所以金军每下一城,最常做的一件事就是把城墙扒掉,摧毁防御。这样,就算随后又被宋军所占,也无法防守。在金军眼里,没有城墙防护的宋军,跟一群鸭子没什么区别。

不过这栾城的情况又有所不同,此县距真定府不过数十里,是这座大宋河西重镇的南大门,战略位置相当重要,所以金军并没有像别的城镇那样,将城墙给扒掉,反而派了一支新附军驻守。

因此之故,阿懒才会选中这个地方停驻,以待援军。

援军直到四月二十六才到栾城,那是金军整个东路军全部人马。旌旗招展,蔽日遮天,数十万人绵延不绝。前队已至栾城,而队尾却还在百里外的高邑。当然,这个时候,阿懒也不再需要援军了。

不过,金军并没有进入栾城休整,因为真定城已遥遥在望。而且这几十万人马,可不是一个小小县城所能容纳得了的。

于是,这支大军只是远远朝着悬挂在城门边上,近百颗血淋淋的首级看上一眼,便绕城而去。而阿懒的三千人马及其押解的人口物资,仍然停留在栾城,以为后卫。待大军休整完毕,离开真定城北上后,阿懒的军队才能动身。

这位刚刚因为大杀四方而得到金军东路军主帅宗望嘉勉的金军重将并不知道,他这一留,便再也走不了了……

狄烈四人入城时,也看到了那些肿胀变形的脑袋。高亮与那名天平寨众均是一脸的悲愤,这些首级中,有不少均与他们相识。值得庆幸的是,里边没有刘铁栓的脑袋,不过据说他的死状更为悲摧——尸身被乱马践踏成肉泥。

狄烈自来到这个时代以来,一路上见到的尸骨也不少了,甚至他亲手把许多活人变成了尸体。不过那毕竟是在战场上,生死无怨。而像现在这样,把上百颗人头悬挂在城门前示众,那种残忍、恶心的视觉冲击,令见惯了血腥的狄烈也止不住一阵反胃。心中油然生起一股怨念,现在,他有了一个更充分的扣动板机的理由!

虽然在十天前,太行义军已被击溃,无力再对栾城金军的构成威胁,但是入城的盘查仍然很严格。好在出发之前,那天平寨的向导有说过,所以四人中除了阿术身上带着一把切肉的小刀外,基本上没查出什么不妥的物件,除了……枪盒里的那把狙击步枪。

狄烈很坦然地打开枪盒,展示那精美的零件,微笑对城门守卫道:“这是我家传的一件机关器物,倒还算有趣,几位军爷看如何?”

那几个城门守卫各拿取一个零件在手上,翻来覆去看了半天,除了觉得这铁器甚是精致,完全看不出其功用(他们当然看不出来,除非也去穿越一回,还得往未来穿)。虽然这些守卫弄不懂这是何物,但这种线条流畅,闪耀着炫目光彩的精美钢制器具,谁看了都喜欢。

狄烈眼见这几个城门守卫眼露贪婪之色,赶紧掏出一贯铜钱递过去,这才打消了守卫们的贪念。把狙击步枪零件交还给他,挥手放行。

阿术见过狄烈组装这把枪,当然明白这是什么东西,之前神情一直很紧张,紧紧攥着那把刀子。直到狄烈从容把零件装回盒子,重新背在身上,阿术才暗暗松了口气。

倒是高亮没见过这东西,虽然也很好奇,不过他这时正被城门前的那些首级刺激着,心情很差,也就没了询问的心思。

狄烈之所以选择这三个人一起行动,是有原因的。那名天平寨的向导就是栾城西北十余里外的石邑镇人氏,对栾城很熟悉,这种地头蛇对狄烈将要展开的行动,是不可或缺的。高亮则是与天平寨众之间的联络人,起到一个协调作用。至于阿术……可以作为行动时放风哨探之用,更重要的一点是,阿术是唯一认识这一次的行动目标——阿懒的人。

阿术原本就是金军的另一名高级将领固新的亲卫,而固新与阿懒一向私交甚好,所以阿术曾经见过阿懒几次,认得他的相貌,这一点尤其重要。若要刺杀一个人,对方长什么样却不知道,你怎么杀?所以阿术的作用最关键。

四人入城之后,那向导将狄烈等人安排在城北一户民宅中住下。这地方是那天平寨向导舅父的居所,宅子破旧简陋,平时只得他一个鳏寡兼跛脚的老舅父居住。现在一下多出四个人,难免有些挤。不过这一点对于狄烈而言,实在算不了什么,他来到这个时代快一个月了,至少有大半个月是呆在野外露营的。再怎么样差的条件,也总比在外面露天席地要好得多吧。

狄烈随后观察了一下周边地形及了解附近的巡哨情况,对这个临时俺护所还算满意。

经过反复确认,阿懒此人平时总窝在城南校场军营里,极少出现在公众视野当中。这也就是说,要动手,只能选在军营。

半个时辰后,狄烈四人出现在了城南校场军营前。

这个校场本是宋时栾城的驻城厢军操练的场所,场地不算小,大约相当于现代一个半足球场大小。在西南方还有一片军营旧地,多数是土坯房,已残破不堪。

大宋的国策一向是强杆弱枝,有好的装备,好的兵器,好的兵源,总是集中在汴京的禁军上面。而地方上的厢军及乡勇,全是后娘……不,是二奶养的,不让你拿锄头上阵就算是不错了。

在这样的国策下,地方上的厢军战斗力可想而知。这个校场基本上也就成了一个摆设,只在上头来人检查时,把这些三流军队拉出去做做样子,应附一下上官就行了。

在阿懒的金军入驻以前,这城南校场本是一片荒芜,杂草丛生。待金军三千大军及俘掠的近万人畜入驻之后,整日可见金兵在校场上跑马射靶、挥刀劈杀。结果将校场踩踏得草茎裸露,泥土瓷实,还其本来面目。

原本是宋军的操练场,但宋人弃而不用。而现在金军入驻,却真正还原其原本的功能。这对宋人而言,不啻于莫大的讽刺。

金军对军营的防守很严,营寨外方圆二里之内,决不充许闲人靠近。在营寨外围,又挖了一圈宽一丈,深六尺的壕沟,更外面还布置着鹿砦拒马。这些早前为了防御太行义军可能的攻击而留下的军事设施,足以让那些妄想偷营之靠望寨兴叹,铩羽而归。

高亮与那向导此刻就是如此无奈的表情,他们看了一眼面无表情的狄烈,想了想,高亮近前道:“此军寨的防守极为严密,而阿懒此人又极为谨慎,恐怕得等到他出营巡视城防时才可以动手。”

这时那向导却泼了一盆冷水:“高头领有所不知,这城南校场有一条专用的运兵甬道,直达南门城楼。如需巡视,根本无须经过街市。而这甬道两侧里许之内,尽是阡陌,无遮无挡。只怕人还在数百步外,便为甬道外的金兵巡哨所发觉,更别说是靠近了。若非如此,当日傅大寨主大可选在阿懒出巡时动手,而不必派出精锐硬闯金虏的军寨了。”

高亮闻言愣了半天,泄气道:“如此说来,关大哥的计略当真行不通了?俺来之前还向孟威大哥借了一支马黄弩,让手下人明日想法子送入城中呢……”

狄烈沉吟一会,断然道:“我们去看看那个甬道。”

向导所说的甬道并不远,四人籍着草木掩映,远远地绕着军寨外围走了不到半个时辰,就看到军寨的南侧伸出一条长长的土墙。慢慢靠近一些,隐约可见墙壁斑驳,有很多裂隙及崩坍的缺口,墙面上长满了各种绿色植物。

狄烈目测了一下,将近处的寨栅与远处的土墙做了个对比,估算出墙高约为一丈,再加上墙体的地基比周围地势要高出一截。可以说,埋伏在这个地方是根本看不到墙体后面的情况的。

狄烈又仔细地察看了周围地形,的确如那向导所说,甬道侧面约一公里的范围内,都是阡陌田垅,视野十分开阔。眼下清明刚过不久,本应麦浪如波的田里,却只稀稀落落地杵着少量麦苗,看情形,今年多半是个荒年。

看到这样的地形,连知道狄烈的杀手锏的阿术都泄气了,摇摇头:“这样远的距离,加上甬道阻隔,连人都看不到,谈何刺杀?主人,这活谁都干不了,咱们还是……”

狄烈目光四下逡巡,忽然向侧后方一指,道:“那是……一座石塔吗?”

向导朝狄烈手指方向看了一眼,点点头:“那是北朝时期,魏人修建的一座佛塔,原本塔高五层,离地四丈有奇,塔外面的石壁上还雕刻着十来幅佛家典故。可惜后来栾城发生战争,被外敌围困数月,箭矢俱尽,只得投石御敌。在石块都投尽的情况下,便拆佛塔取石……但佛塔只拆到一半,城池便失陷了。老人们都说,是因为擅动佛塔,触犯了神灵,这才使城池失陷的……”

这向导身为本地人,说起前朝掌故来,便止不住滔滔不绝。狄烈生怕他说个没完,不得不打断他的话头,道:“我只想知道,那个残破的塔里面,能藏人吗?”

向导愣了一会,望望远处的破塔,再看看眼前的狄烈,干咽了一口唾沫,吃吃道:“这位兄弟想……想要躲藏到塔里伺机出击?那恐怕不成。”

狄烈皱眉道:“为什么?那石塔里藏不住人吗?”

“那倒不是。”向导用一种不可思议的眼光看着狄烈,差点连话都说不出来了,“那残塔现在还有两层多高,离地两丈六尺,躲藏在那里的确可以堪堪看到甬道后面的情形。只是……那座残塔距离甬道足足有三里之遥,你躲藏在那里,能干什么?”

狄烈仿佛没听到向导的说话,依然故我:“我只想知道,那塔里面,能不能藏人?”

“当然能!俺小时候爬进去玩过。虽然塔里堆着很多残壁乱石,但是躲藏上五、六个人还是没问题的。”向导很肯定地说道。

“那就行了。”狄烈很快做出决断,“从现在开始,我跟阿术就呆在塔里。高亮,你回去为我们准备五天的干粮及饮水,再加上两条皮毡——希望我们在粮尽之前,能有幸与这位阿懒贵人照个面。”

第六十五章 狙杀(上)

五月初七,黄昏。

天边的流云被夕阳渲染得彤红发亮,在初夏的猎猎长风中,不时变幻着各种形状。

三天,整整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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