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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游之天下无双-第5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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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由一笑,更惊讶的一幕出现了,我手起一剑,赦免+诛刃带走了血骷髅1987点气血,玄蜂扑上前,“刷刷刷”,连击技能瞬间爆出了3次攻击,其中还出了一次致命一击!

“689!”

“701!”

“1674!”

血骷髅嗷嗷一声惨叫,居然被瞬秒了!

慕容明月整个人都快石化了,显然,她跟许阳这种只能算一流而不顶尖的玩家在一起练级太久了,结果见到我这种顶尖水准的输出,一时间根本就接受不了。

另一边,鬼谷子也上了,枪刃一送,火焰突刺干掉了一只血骷髅400多点气血,虽然输出远远无法跟我相比,但是死灵骑士本身就是重视血防的职业,攻击力并不是他的擅长,下一刻,这个特性毕露无遗。

血骷髅挥舞着青铜剑咆哮着给了鬼谷子悍烈一击,鬼谷子并不躲避,周身群浮起了一个黑色的光盾,正是他的看门绝技——不死盾!

“噗嗤!”

青铜剑没入不死盾中,却带出了两个数字——

“312!”

“+47!”

在失去312点气血的同时,却又恢复了47点气血,我心知肚明,这就是不死盾的奥妙之处,吸收一部分的攻击伤害转化为自身气血!3级不死盾可以吸收15%的攻击伤害转化为生命值,这还不算很BT,一旦不死盾升到10级,很有可能会吸收50%的攻击伤害转化为生命值,那么想要杀死鬼谷子这样的死灵骑士简直就难如登天了!

鬼谷子的实力非常杰出,攻击能力在浮冰城能够进入前100,而生存能力在浮冰城绝对能进入前三!

慕容明月更加惊愕了,张大了小嘴,喃喃道:“血色佣兵的家伙,怎么一个比一个要BT啊……”

杜十三轻声笑:“没关系,跟他们相比,我还算是正常人。”

说着,杜十三大喝一声,对着怪物挥舞利剑来了一次突杀!

“74!”

伤害数字飞起,慕容明月美眸一扫,淡淡笑道:“你也不是正常人,你比正常人要逊多了……”

杜十三欲哭无泪。

李乐站得不远不近,冷冷的看着,本来想跟慕容明月搭讪两句,试图泡上这个极品御姐,谁知慕容明月也是经历过大风大浪的人,一眼就把李乐这种纨绔子弟看穿,李乐对慕容明月说了十几句话,她硬是一句没有回答,连看都没看对方一眼。

李乐只能识趣的静静站在远处吃经验,由于我和鬼谷子两大输出的存在,杀得倒也飞快,慕容明月甚至还召唤出一直黄蜂来练练,黄蜂是攻击成长四星半的宠物,无愧于游戏前期的攻宠之王,而慕容明月是一个缺乏攻击的牧师,练一只黄蜂再好不过了。

……

中午下线吃了顿饭,休息1小时,随后上线继续拼杀。

一直到下午三点多的时候,伴随着一道金光,李乐成功升到了27级,一共升了6级,我们超额完成了任务。

“来吧,属于我们的金币?”

我转身,冷冷的对李乐说了一句,他稍微迟疑了一下,随后交易了100金币给我,而慕容明月也练到36级,鬼谷子升到38级,我更是升到了40级,终于突破这个大关了!

打开浮冰城等级天榜,我有些愕然,大半天过去,我的排名不升反降,另外几个天榜高手铁定都在高效率的单练——

1、风色幻想 42级 职业:光明游侠

2、霸天刀 41级 职业:战士

3、独霸法神 41级 职业:法师

4、翻云覆雨 40级 职业:魔骑士

5、丹书铁契 40级 职业:战士

6、独霸箭神 40级 职业:弓箭手

7、折戟沉沙 40级 职业:死灵剑士

8、独霸战神 39级 职业:战士

9、清清水香 39级 职业:弓箭手

10、鬼谷子 38级 职业:死灵骑士

……

我已经掉到了第7名,似乎我跟7很有缘,开服至今,恐怕占据第七名位置最长的人就是我了。

林逸欣昨天就接近41级了,经过今天的努力已然升到了42级,继续遥遥领先,霸天刀紧随其后,总体而言,浮冰城的天榜被独霸家族占了近半,林逸欣和清清水香两个MM是一伙,而我和鬼谷子属于血色佣兵,对于一个非顶尖的游戏工作室来说,这等级排名还是相当强大的。

慕容明月掏出了回城卷轴,笑道:“下次再有需要的话,记得M我啊~”

我略一点头,明月姐居然连10金币都忘了要就回城去了。

我则和鬼谷子、杜十三相视一笑:“准备回程,晚饭去喝酒!”

李乐冷哼了句:“切!”

说着,我们的乐少趾高气扬的迈步走入了不远的丛林,鬼谷子大声道:“喂,姓乐的,你别瞎跑,挂掉了我们可不负责!”

李乐轻蔑道:“老子去采药,你们走吧,我不需要你们保护!”

杜十三哈哈一笑:“别TMD踩着大便啊,经常有野熊在森林里拉屎的……”

李乐更加轻视了:“呸,卧槽,真低俗!”

正在这时,忽然李乐整个人愣在了那里,一动不动,一截血红色的匕首抹过了李乐的脖子,带出惨红的伤害数字——371!

伏击!刺客20级特有技能,眩晕对手1秒钟!

偷袭者第二次抖动手臂的时候,李乐的血条已经消失了,眼睛睁得很大,目光黯淡下去,整个人倒在了草丛里,并且爆出一大堆东西,几个低阶的黑石器,还有……还有那个封印着血骷髅的困魔石!

第六十六章 山寨机

“靠!”

我和鬼谷子第一反应就是拔剑疾冲了过去,不管是谁袭杀李乐,只要是在我们血色佣兵的任务时间内干掉我们的主顾,那就是无视血色佣兵的权威!

咳咳,姑且认为血色佣兵是有权威的吧!

人影动摇,干掉李乐的人出现了,名字很眼熟——狂龙傲骨,狂龙公会的王牌刺客居然出现在这里!

“切!”

狂龙傲骨已经看到了我和鬼谷子,马上伸手一捞将困魔石和几个装备全部收入囊中,同时咧嘴一笑:“有种就来拿啊!”

我的玄蜂第一时间赶到,尾部螯刺泛着寒光,突突的凌空飞梭而去。

狂龙傲骨非常冷静,伸手入怀摸出了荧光粉,单手一扬便消失在了原地,刺客30级特有技能——消失!

强行隐身是很难破除的,特别是在初期我们大家没有片杀技能的情况下。

“MISS!”

“MISS!”

我和鬼谷子的兵刃都落空了,草地上只还有李乐的尸体,哪里还能看到狂龙傲骨的身影?

脚踏地面,我骤然旋转,泫火刃在平行半空中荡开了一个弧线!

“哗!”

隐身中的狂龙傲骨做出了闪避的动作,虽然我看不到他,却能清晰的感觉到环境中风劲的波动,此时的我脑海中一片清明,似乎从来没有像这一刻一样的感官灵敏过。

位置,找到了!

我大喝一声:“小鬼,东偏北25度,立刻!”

鬼谷子虽然有点2,不过在游戏里的反应却非常敏捷,在我话音出口的瞬间他就已经出了手,一杆长枪神龙出海般的闪电刺出!

“噗嗤!”

空气中飞出一丝鲜血,藏匿起来的狂龙傲骨翻身跌出了潜行状态,果然是被我判断对了。

“靠,怎么可能?!”

狂龙傲骨怒喝一声,翻身就要逃逸,却不想杜十三早已经持剑威风凛凛的挡在了他的身后,剑锋一指,笑道:“小子,你认怂吧!”

“嚓!”

我飞掠而过,轻描淡写的一剑放倒了狂龙傲骨,刺客的体质非常有限,我和鬼谷子一人一下就足以了结他了。

伴随着狂龙傲骨的倒地,困魔石再度爆了出来,这玩意的爆率相当之高啊!

看着躺在草地里的困魔石,我们三个人都没有捡取,围成了一团。

“怎么办,这个血骷髅怎么处理?”杜十三问道。

鬼谷子说:“捡回来,还给乐少吧?”

我摇头:“没必要,这个血骷髅是他自己葬送的,我们送还给他,那是多管闲事。”

“那怎么办?”

“对啊,怎么处理?”杜十三也很迷茫。

我沉吟一声,道:“这个血骷髅不能由我们自己出面来出售,这样吧,十三拿去,用不记名的游戏公证交易卖掉它,超过600金币就可以出手了,不要贪!”

杜十三点头:“OK,卖掉的钱怎么处理?”

“充公,当成工作室活动经费,嗯,实际上就是我们哥仨的伙食费!”

“哈哈,没问题!”

杜十三本来想要留下血骷髅自己练的,不过我之前的言论让他改变了主意,游戏前期练个肉盾宠物实在是不英明,如果是攻击力有余、生命力不足的法师还有可能练,战士就算了。

看着地上的两具尸体,狂龙傲骨和李乐头靠头的躺在那里,像是一对好兄弟,我不由得暗笑,李乐是个二世祖,狂龙傲骨的老大龙行天下一样是个富家少爷,这两帮肯定会不死不休,浮冰城接下来的形势似乎越来越有意思了。

……

下午五点多,杜十三在线上交易里匿名卖掉了血骷髅,人家出价700金币,随后700金币全部以80RMB/金币的价格售出,而我也卖出了900金币,共计收入76950元,我的个人卡里已经快要接近10万RMB了。

经过冰毒的改造之后,我在游戏里的神经反射延时缩短到了0。3秒左右,果然已经在天纵的世界里取得了不小的成绩,看着卡里的余额,我叹息一声,造化弄人,若是一年前我就拥有如今的反应速度,何至于会被烛影乱屡次杀败,何艺和古剑魂梦也就不会那样落魄收场了。

说起来,也算是因祸得福了,险死还生之后,体魄得到了强化,脑波动也非常的强烈,可惜,我不知道自己算不算还是人了,特别是醒来之后看到自己皮肤上泛起的淡淡红斑,以及在日光下全身遭受的灼痛,一切的一切,都让我不得不止住那颗想要回归古剑魂梦的心,让我更加努力的打造血色佣兵,只有这样,我才能更好的守护古剑魂梦,因为古剑才是我的归宿,是我魂牵梦萦的梦土。

下午,接近晚饭时间下线。

工作室大厅里,我坐在沙发里,拿了支圆珠笔,在记事本上记录着今天血色工作室的一切收支——

血骷髅出售第一次,1000金币,折合RMB76950元

接受佣兵任务(带练李乐到27级),100金币,折合RMB7600元

血骷髅出售第二次,700金币,折合RMB53200元

收入总和:137750

支出:早餐油条12根、烧饼5块,一共17元,中午饭川菜馆,287元,支出总计:304

今日纯利润:137346

……

我念了一遍,杜十三和鬼谷子都点头说没有问题,我便说:“既然没有问题,现在,我们三个去一趟建行吧?每个人都办一张卡,血色佣兵第一次发工资了。”

鬼谷子说:“折戟老大,其实血骷髅是你自己抓的,不该核算在总计里面。”

我摇头一笑:“没关系,钱不在多,够用就行,要太多干什么,又不能带进棺材里。”

鬼谷子哈哈一笑,又问:“那么,工资是怎么发的?”

我早就胸有成竹,直言道:“总收入的50%扣除下来当做工作室的运营资金,由十三来保管,剩下的分城三分,我们三个人均分,如何?”

杜十三愣了愣,说:“陆尘,这样的话,你好像太吃亏了。这个工作室,你出力最多,按理说也该得到最多……”

我摇头道:“不用多说了,这是我们工作室开荒期,我不想有太多私心,再说了,一个血骷髅就卖了七八万,像我这种游戏宅男,根本没有时间去花,不如大家分了,寄点钱给家里,这样家人安心,我们在外面也玩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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