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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土-第26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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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等刘宇晨说话,芭芭拉已经抓起背包肩带,带着脸上无比厌恶的表情,小心翼翼地拎着突击步枪没有沾染污物的枪管,嘴里骂骂咧咧地嘟囔着,连拖带拉把所有东西收进酒吧内间。

长途跋涉给身体带来的疲惫,连日坚守城市的思维紧绷,长时间思考却没有及时补充营养,加上突如其来的意外,还有从未在荒野上的生存经验所有的事情加的一起,刘宇晨只觉得大脑一片麻木,机械地伸出脚,走到酒吧老板安排的新桌子旁边,在对方殷切的招呼下,本能地端起杯子,抿了一口。

酒,并没有他曾经喝过同类饮料应有的火辣燃烧感。味道很淡,舌头可以品尝出酒精的成份,更多的,则是水。

荒野上的人连饭都吃不饱,自然不可能拥有什么好酒。虽说能够从废墟里弄到一些品质绝佳的陈酿,但毕竟不是每个人都有那么好的运气,甚至足够维持酒吧日常消耗。

刘宇晨隐隐约约觉得似乎有什么地方不对劲儿,却说不出来,也察觉不到。

他只觉得脑子里很乱,就像有无数莫名其妙的符号和画面飞快跳闪,正在嘶吼、咆哮着,疯狂夺取着意识空间里最后的清醒。

第二百三一节 分肉

“这酒怎么样?”

酒吧老板,也就是坐在对面的中年男子一直在微笑。表面上看似乎非常和善,其中却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阴柔成份。

刘宇晨昏昏沉沉地点了点头,含糊不清地说:“我,我想回,回房间”

“你好像不是变异人?”酒吧老板仍在微笑,却没有回答他的问题。

变异?

刘宇晨心头一紧,他忽然觉得,这间普通的小酒馆,也许没有表面上看起来那么简单。

“荒野上的人都是骗子、小偷、恶棍。千万不要相信他们说的话,不要相信他们可怜巴巴的哀求,不要被眼睛看到的表面现象蒙蔽。为了弄到食物和水,他们什么都干得出来”

连他自己也记不清楚是在什么地方听过这样一番话。似乎是二十四号生命之城的军官餐厅,又好像是在和某个熟人的日常攀谈。那个时候,他不过是把这种告诫当作打发时间的无聊玩笑。废土世界上的生存者也许的确要比旧时代人类更加野蛮、罪恶,但他们毕竟是人类,而不是野兽。

这都是以前的想法。至于现在虽然大脑一片混乱,但是刘宇晨却彻头彻尾相信这些话千真万确。

城里和荒野,本来就是两个世界。

他是医生,他很清楚自己究竟怎么了。

那杯劣质白兰地里,显然加入了某种具有强烈麻醉效果的神经毒素。旧时代曾经有不少地下酒吧用淡酒加麻醉剂的方法,掺兑出所谓的“上等佳酿”。这种酒香味儿十足,口感欠佳,一喝就醉,对人体会造成严重伤害。不过,那是在物资充足的文明时期。废土世界什么都缺,更不可能为了一杯像味道水一样寡淡的饮料进行药物勾兑。换句话说,这间酒吧里出售的酒,正常情况下根本不可能喝醉。

既然是这样那么,之前那个喝得烂醉如泥,被打得半死不活扔出去的醉鬼,又是怎么回事?

浓烈的药性让他的意识开始变得有些迟钝,明显失去焦点的眼睛对外界摄入图像都变成重叠。望着对面酒吧老板那张笑得不太自然,充满得意和满足的脸,他忽然感到前所未有的恐惧。

视线越来越模糊,一张张本该已经消失的面孔,在混乱迷朦的光线衬托下,扭曲成各种复杂的影像,重新出现。

奄奄一息的瘦男人从酒吧门外走了进来,他从站在旁边身材粗壮的彪形大汉手里接过毛巾,用力擦拭着身上沾染的污物。那双释放出贪婪目光的眼睛,正在自己身上来回打量。

肥胖的芭芭拉站在柜台背后,用短粗的肥手抱住FAFAS突击步枪,熟练地拉开枪膛,仔细检视着每一个零件。确认枪身各部分完好无损之后,这才心满意足地把枪身放平,用枪口瞄准自己,眯缝着细小的眼睛,淫邪恶虐地张开油腻肥厚的嘴,圈起,作出一个“砰”的唇形。

其他分坐在四周的酒客围拢过来,兴奋而满意地相互交谈着。那一道道投向自己的目光,有嘲笑、讥讽、鄙夷

刘宇晨用力甩了甩脑袋,想要把这些混乱的图像从脑子里驱走。他大张着嘴,用颤抖的双手死死撑住座椅,拼命想要伸腿逃跑,远远离开这个充满邪恶与死亡的地方忽然,身体一晃,一头栽倒在冰冷的地面上。

“真不明白,这家伙穿得很光鲜,武器质量也不错,看上去很像荒野杀手或者雇佣兵,没想到却是一个没有脑子,也没有进化能力的普通人。随便给杯酒都敢喝,难道他以为这是在自己家里的后院吗?哈哈哈哈”

这是他昏昏睡去前,耳朵里听到的最后一句话。

望着瘫在地板上像烂泥一样的刘宇晨,酒吧里静了片刻,随即爆发出一阵肆无忌惮的轰笑。很快,重新又恢复到热闹欢畅的气氛。

“很没有外人来了,这家伙很肥,味道应该很不错”

一个身上穿着脏兮兮破夹克的男人蹲下身,使劲儿捏了捏他红润的脸,布满血丝的双眼放出狂热的光,用舌头贪婪地舔着嘴唇。

“没错”

旁边一个矮壮敦实,须发花白的老头赞同地点了点头,说:“不过,应该先分给小诺尔一整条大腿。没有他的出色表演,这家伙也不会扔下枪和背包。”

“啧啧啧啧我,我想尝尝他的肝。”

被叫作小诺尔的干瘦男人,也就是此前拼命呕吐的醉鬼贪馋地盯着刘宇晨的腹部,吸溜着口水:“趁新鲜用双头牛油加上佐料爆炒出来,口感十足,也很鲜美。千万别和我抢,这是我唯一的要求”

“你们这帮该死的饿鬼,老娘没发话以前,不准任何人动他”

肥胖的芭芭拉用力挤进人群,蛮横地抬起手里的突击步枪,像一头巨型武装母兽扫视着周围的人,狞笑道:“今晚和明天,他都得归我。这小子皮肤嫩得一掐就冒水,等老娘我先爽够了再扔给你们。到了那个时候,你们想怎么吃,就怎么吃”

“那不可能”

站在酒桌旁边的彪汉恶声恶气地嚷道:“被你干过的男人全都混身发臭,根本没法吃。这小子很年轻,也很嫩,老子绝对不准你动他。要玩男人,先把你的臭逼洗干净再说”

“你敢”

闻言,芭芭拉双眼一瞪,“哗”的一下掉转枪口指向对方。

“我们要吃鲜肉有种你他妈的到是开枪啊”

彪汉暴怒,全身上下的肌肉迅速贲起恐怖地蠕动起来,他拉开披在身上的夹克,从后腰拔出一把半尺来长的猎刀,几乎是一个词一个词从牙缝中挤出来。

“够了,一帮饿鬼,都他妈的给老子闭嘴”

酒吧老板终于发话了。他冷冷地喝止乱哄哄的手下,目光从人群缝隙中穿过,不住地在昏睡的刘宇晨身体上扫来扫去。

“老规矩,事情是大家一起做的,那么所有人都有份儿。西奥多,你去把水槽清理出来,好好给这家伙洗洗。老玛森,你负责在天亮以前把馅料拌好。小诺尔去检查机器准备灌香肠。芭芭拉,去地下室把剩下的燕麦都拿出来,那东西用新鲜的血淋上,加上盐,腌到春天,味道会很不错。”

“霍特,我想知道你打算把这小子怎么分配?”这是叫作西奥多彪形大汉最关心的问题。

酒馆老板,也就是霍特,站起身走到吧台背后,拉开墙壁夹缝隐密的暗格,从中取出一瓶真正的白兰地,朝摆在柜台上一只阔口玻璃杯里吝啬地倒出一点,端在手中轻轻晃了晃,带着心满意足的神情,慢慢地说:“和以前一样,大家都有份儿。至于今天晚上他归芭芭拉。”

众人一愣,芭芭拉紧张的脸上顿时释放出得意的狂喜,她猛然爆发出一声几乎要刺破耳膜的尖叫,忙不迭地蹲下身,拽起刘宇晨的胳膊,把绵软的身体轻松扛上肩膀,仿佛一头人形肉猪,乐滋滋的就准备朝自己的卧室里搬。同时伸出沾满腥臭涎液的肥腻舌头,在刘宇晨光滑白净的面皮上,贪馋地舔了舔。

“这不公平”

西奥多恼怒地咆哮几声,他一个箭步冲到酒馆老板面前,指着得意洋洋的芭芭拉,吼道:“你知道那个骚货的毛病,被她玩过的男人简直比屎还臭。你让我们还怎么吃?”

霍特把杯子抬到嘴边,仰脖一饮而尽,擦了擦嘴,吐出一口强烈的酒气,用阴霾的目光冷冰冰地盯着站在面前的壮汉,说:“西奥多,你似乎忘了一点很重要的东西在这里,我才是头儿。”

西奥多嘴巴张大,瞪圆了双眼,死死地盯着站在面前的酒馆老板一把握在霍特手里,刃锋近半尺来长的匕首,正紧紧抵住自己的喉咙,在柔软的皮肤表面挤压出一个向内凹陷的坑。

他根本不知道这把匕首是怎么出现的。然而那十余厘米长的锋利刃器却在时刻提醒着他,自己的脖子随时可能像削豆腐一样轻而易举被割断。

整个酒馆里所有的人,只有老板霍特是经过药剂改造,拥有三极强化能力的变异人。以他的速度和臂力,割掉自己的脑袋,并不比砍伐一株大树更困难。

口腔里的唾液越积越多,压坠着舌头有种很不舒服的沉重。西奥多很想把它们咽下去,又怕耸动的喉咙被锋利的匕尖划破。只能呆呆地站在原地,嘴巴大张,保持着难受而无比僵硬的动作。

“别霍,霍特不,头,头儿你,你应该明白我的话。我,我丝毫没有对您不敬的意思,我只是,只是说芭芭拉”

西奥多额头上冷汗直冒,结结巴巴的辨解。

霍特抬起头,漫不经心地看了看他,过了几分钟,忽然弯起嘴角,露出一个温和的微笑。

“你应该明白这里的规矩。如果不想被塞到机器里绞成肉渣,灌进衣膜变成香肠,那就不要质疑我的决定。你最好牢牢记住这一点。”

说着,他以任何人都没有看清楚的速度收回匕首,同时,用十分凌厉的目光锁定站在人群里边的芭芭拉,说:“这个年轻人今晚随便你处置。不过我得提醒你弄点热水把你的逼好好清洗干净。如果明天这个年轻人身上带着一丁点儿臭味,那么代替他塞进香肠里的那个人,会变成你。”

“至于你们”

酒馆老板环视四周,望着旁边神情畏惧的其他人,以冷漠不变的声音说:“老规矩,每人五公斤香肠,芭芭拉除外,肝脏归小诺尔。明天开始接下来的一个星期,我们都有新鲜的骨头可以熬汤喝。”

酒吧里的人都欢呼起来,冰冷的气氛被迅速驱赶,人们脸上的神情又重新恢复成原来的狂放与热烈。

芭芭拉把扛在肩上的刘宇晨重重摞在柜台上,愁眉苦脸地说:“头儿,现在已经开春,根本没有那么多水可用。每天的配给刚够我喝,至于清洗”

“那你就把他让出来,别碰这小子的身体。”

霍特朝杯子里吝惜地又倒出一点酒,颇为不舍的把空了一般的酒瓶,重新放回柜台背后的暗格。如同旧时代最有修养的哲学家,淡淡地说:“想得到,就必须付出。这里每一个人都一样,西奥多如此,你也不例外。”

说着,他转过头,把欣赏的目光集中到昏沉睡去的刘宇晨身上,久久打量着这难得的猎物。

忽然,酒吧老板的眉毛不由自主地皱了皱刘宇晨胸前一点半隐半现的闪亮银光,引起了他的注意。

在荒野里连日跋涉,使刘宇晨浑身上下都沾满泥浆。就连佩在胸前的银色柳叶刀标志,也被一团黄黑色的胶泥覆盖。身体连续碰撞和搬运移动,使干硬的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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