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诱婚,宠你没商量-第17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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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花店上班哪儿都好,唯一的一个缺点就是离学校太远了。从城东到城西得坐两个多钟头的车。所以何处便在这附近找了个房子,可人家房东还得要身份证,无奈何处现在别说身份证了,连学生证都随着钱包一同而去了。因为还吊着一只胳膊,人家警察叔叔建意等伤好了再拍证件照。

最后房东说,有户口本也可以的。

何处自打在外地上学就把户口本带在身上了。因为户口簿上,她妈妈的名字还在上面。虽说那个女人在她很小的时候就离开了家。可是在户口本上虽说已经少了父亲的那一页,可母亲的那一页还在啊,拿着它,只不过就证明自己不是一个孤儿。

可是现在户口簿还在曾一骞的那栋别墅里。和曾一骞在一起时,何处时不时跟着他去别墅住段时间,因为公寓会时不时有曾一翩来打扰。曾一骞还说,等他们结婚后,就住在这栋别墅里。

那时的何处还嚷嚷着,“谁要嫁给你啊,想得美!”

结果曾一骞就趁她不注意把她的户口簿偷了去,押在他那里,还说“什么时候她的名字出在他家的户口本里,他就什么时候把这本还给她,然后就大摇大摆的锁在他家的保险柜里了。”

现在已是物是人非,人不在了,可东西还得拿回来。可是去他那栋别墅比去他的公寓还要困难。

没办法,回去拿吧。

这段时间应接不暇的突来横祸,已经让何处慢慢习惯了接受和消化各种苦难。作为悲剧女青年的杰出代表,何处学会了自我安慰,这大概就是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吧。

这时,王小受像个鬼影似的站在她身后,表情怨毒,说,“何处,你站住,你不会去找曾少吧?你们俩已经分了,你说你们分了,我才去喜欢曾少的!”

王小受果然是朵雄伟的奇男子。他的存在,他的出现,总能将何处的心情从最低谷彻底反弹上来。

何处回头看了看他,刚才的悲苦感立刻消退了不少,圣母感瞬间勃发,突然有种想挽救他一把的感觉。

何处叹了口气,开始拯救他,她说,“王小受,我去不去找曾少,都改变不了这个现实——曾一骞他和你不是一路人,他和你不是一个性取向。你懂不懂?你大好的时光大好的热情你给别人去吧。曾一骞这么个人渣不值得你……为爱——痴狂。

说出”人渣“俩字,何处又顿悟了。原来她并不是为了拯救王小受,她说这么多,压根就是为了说”曾一骞是人渣“。

王小受并不买何处的账,他幽幽的说了几句,将何处彻石化了!这是几句导致何处在此后再也不敢招惹他的话,还是诗朗诵范儿——我懂,或者不懂,爱就在那里,不改,不变!人渣,或者不人渣,心就在那里,不管,不顾。他喜欢,或者不喜欢,你就在那里,不哭,不闹!你嫁,或者不嫁,丁浩就在那里,不死,不活……

”我X你大爷啊!“何处内心无比绝望起来,她到底犯了什么错,惹上了曾一骞惹上了王小受。苍天啊,你怎么不把他们收到回收站里去,或者当年把他们冲到下水道里去,让他们小蝌蚪找不到妈妈。

王小受见何处满脸”狰狞扭曲“,白了她一眼,觉得何处这种俗人,无法走入他那精美高雅的世界。然后,就一直跟在何处身后,不依不饶,絮絮叨叨不停。

”何处,别以为我不知道,丁浩正在追你,是不是?

“哼,何处,你给我听好了,每个男人在遇到真爱的男人之前,都会以为自己爱的是女人!他们是没找到真爱!”

“何处,我跟你说话,你听到没有?别以为你现在有丁浩,我就怕你。

”哎,我跟你说话呢,你听到没有。“

”我说,何处,你死人啊。我就告诉你,你需要我!“

我需要你?

何处终于在王小受的聒噪下停住了步子,她仰着原本有些疼痛欲裂的脑袋,好笑的看着他,说,”我为什么需要你?“

王小受耸耸肩,说,”很简单。你不想接受丁浩,而我也不想。你不想当他女朋友,可我想要!所以,我们有共同的目的和利益。我们可以统一战线,共同御敌!“

共同御敌?何处特鄙夷的看了王小受一眼,说,”你不是喜欢上曾少了吗?怎么又是丁浩了?“这厮将来到敌方投诚说不定比谁都积极还共同御敌!

王小受也有些不好意思,声音小了下去,故作无所谓的表情,说,”反正你考虑考虑吧。让我做你的同盟比做你的敌人好。我们可以做姐妹淘哟!我帮你逃脱丁浩,你帮我得到丁浩!何乐不为呢?“

何处低下头,想了一会儿,其实她不是在想什么大事,何处只是想,她要憋住笑,不能笑,不能笑,和王小受做”姐妹淘“有什么好笑的?

大悲又大喜之后,搞得何处要精神分裂了,何处才好不容易忍住笑,拍拍王小受的肩膀,说,”你走吧,兄弟!我和丁浩之间没有任何关系,他没有向我求爱,我们也没有恋爱,将来也不会有任何关系。你跪安吧。

王小受很诧异的看着何处,他说,“我明明偷听到曾少说,丁浩对你心存不轨,他还说不会让丁浩得逞的,丁浩可以觊觎其他的任何女人,唯独你不可以……”

何处眼睛一酸,心一疼,却还是仰着脸冲王小受笑,说,“神经,你不是耳朵发炎,就是脑袋发炎了,快回医院看看吧。”

王小受糊里糊涂的被何处推走之后,何处回头看看满室的鲜花,眼泪突然流了出来。然后,她又笑自己,外面夕阳那么好,人来人往的,怎么矫情起来了呢。

*

何处在拆了胳膊上的石膏之后,特意挑了个良辰吉时——星期一早晨八点,这时间曾一骞九成已在公司里开固定的董事会议。所以肯定不会在家里。即使在家他也不一定会在那栋别墅里。

本来没有门卡了,何处还怕进不了大门,谁知道刚从出租车上下来,就碰到了邻居王太太,开着部火红的小跑车正打算进别墅区的大门,看到何处后特意停车跟她打招呼:“呀,何处小姐,今天没有让曾先生接你啊?”这位王太太住曾一骞隔壁一幢,王太太的先生也是生意人。有次他们家开PARTY,还专门请曾一骞先生,那时何处与曾一骞正乳胶似漆,曾一骞以未婚妻的身份,将她介绍给在他们,所以何处认识王太太。

这里是所谓豪华别墅区,全私家花园独幢。虽说是隔壁,可两幢楼之间的距离,步行得七八分钟。有钱人的邻居就是这样的。

邻居们偶尔出来遛狗,才能见着一面。何处因为偶尔溜溜球球,但是却不常住在这里,认识的邻居一巴掌都数得完。

王太太倒是十分热情,招呼何处上车:“来,我载你进去,省得你还要走路。”

没想到这么顺当。

到了门口谢过王太太,下车后何处就开始琢磨,曾一骞所有住宅大门的锁都是高科技锁,那密码应该早换了,她该怎么进去呢?

书房的落地窗开着,白色的窗纱被晨风吹得飘飘拂拂,仿佛有一只巨大的手,温柔的抚摸着它们。何处还没这么认真的端详过这幢房子,虽然也住了大半年,可是看起来竟然是这样陌生。

何处把穿在外面的长袖衬衣脱了下来缠在胳膊上。医生警告过她,她现在的胳膊不易吃力。可是现在已经无路可走,怎么办,爬呗!

何处知道这个别墅区里全是探头,一爬露台肯定会被保安发现,不知道曾一骞这几天有没有带其他女来过来,如果没有的话,趁着他们还以为她是这里的未来女主人,就算爬爬自家的别墅,也会被认为是心血来潮的突发异想吧。

何处顺利的翻进了书房的阳台,落地的时候舒了一口气。书房门很幸运没有被反锁,走廊里静悄悄的,寂然无声。

曾一骞先生,你的防盗意识,真的很差哦……

不过小区围墙高耸,电网探头24小时监控,不仅有保安,甚至还有警犬非常尽忠职守的巡逻……所以何处原来住在这里的时候,也总是忘记锁通往阳台的那些门。

球球不在

处处也不在

很好。这里不但空无一人,连条狗都没有了。看来曾一骞这段时间不曾来这里住过。

何处于是放心大胆的翻箱倒柜,她试着开保险箱的密码,竟然没有换。顿时喜上眉梢,一顿翻腾之后,又把各个柜子找了一遍,找了一身大汗,就是没找着户口本。

奇怪,户口本到哪儿去了?

那些重要的文件还有古董,曾一骞都会锁在这里的。何处还知道在床头柜抽屉里永远有一大沓现金,原来是给何处零花用的,每次拿完了他都会再放进去,其实何处除了买两人共同的东西和在别墅的共同花销,她很少动这里的钱。不过在她给曾一骞当保姆的时候,手头实在转不开,还偷偷在抽屉里拿过一千块,后来有了钱才放回去,他也没发觉。

可是重点是,她现在不知道自己的户口本在哪里。

何处挫败的坐在地毯上,总不至于来一趟空手而归吧?

没关系,还有主卧。

何处打起精神蹑手蹑脚走上二楼,穿过走廊,轻轻推开主卧的门。

窗帘没拉开,屋子里暗沉沉的,过了好几秒钟何处的眼睛才适应室内的光线。

这一下何处惊得叫起来:“啊!”

床上有人!

曾一骞!

------题外话------

亲们,其实从一百七十章开始,就已进入结局篇,只是没有时间更新,所以只能零碎上传。所以过两天画了结局的符号,你们不要骂偶。

正文 178 曾一骞病了

他……他……他竟然在这里睡觉!

何处忘了,市中心那座公寓曾一骞已经赠给了她。那他肯定会搬到离市中心最近的这套别墅来。可是可是他不是应该上班去了吗?

何处再定晴细看,还好还好,床上只有他一个人。

可是何处那一声尖叫已经把曾一骞惊醒了,他睁开眼睛看了看何处。

何处呆若木石。本以为曾一骞会怒气冲冲质问她怎么进来的,没想到他只是微微瞥了她一眼,然后又闭了上眼睛。

靠,他这是什么意思?醒着还是睡着?

何处小心的靠近床前,试探着叫了声他的名字,结果曾一骞只哼了一声,像是没睡醒的样子,何处大着胆子磨蹭上前,谁知曾一骞却突然伸手抓住她的手腕,吓得何处只差魂飞魄散。

不过何处并没有太大挣扎,因为曾一骞的掌心烫得吓人,何处摸了摸他的额头,也烫得吓人,原来他又在发高烧。

怪不得他没去上班,怪不得日上三竿了他还在睡觉,原来是猛虎真的变成病猫了。

在何处的印象里,她这是第二次见曾一骞生病。第一次是因为大过年的他下飞机找不到出租车,顶着北风走了一晚上给冻的。那时他发烧到四十度,还是她驼他去的医院。早知道烧死他算了。

不过曾一骞就是曾一骞,一瓶生理盐水后,第二天照样生龙活虎。倒是何处自己,每到春秋流行感冒的时候,她总是第一拨被传染上,哪怕成天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最后还是在家揪着面纸吃着感冒药咳嗽着,最后说不定还得被迫去看医生挂抗生素。每当那个时候,曾一骞逮着她就是一顿猛亲,还美其名曰,这样能把病菌度给他。可实事上,曾一骞似乎被细菌绝缘似的,连个喷嚏都没见他打过。

在何处心目中,他简直是变形金钢里的威震天,永远不老,不病,不死,无懈可击的终极BOSS大反派,十个何处加起来也斗不过他。

没想到他还会有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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